本發(fā)明涉及衛(wèi)浴行業(yè)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兩用淋浴分水器。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與冷熱水混合閥配套應用的淋浴分水器多為提拉式,提起或按下拉手,則切換頂噴或花灑出水,它靠彈簧和水壓的作用來實現(xiàn),有時當水的壓力太小時,導致切換失效,致使兩個出水口均出水,無法使用,另外,有使用其它的諸如瓷芯閥門,但結構復雜,成本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兩用淋浴分水器,旨在方便切換,且切換可靠,成本低廉而實用。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兩用淋浴分水器,包括閥體、及閥體上的進水通道、上出水通道和右出水通道,所述進水通道、上出水通道和右出水通道分別與所述閥體的內腔相通,水流從進水通道進入閥體內腔,然后從上出水通道或右出水通道流出;所述分水器還包括安裝在閥體內腔中的三通閥芯,所述三通閥芯包括驅動螺桿和驅動螺母,驅動螺桿上的撥桿伸出閥體外,與外裝的旋鈕配合,轉動旋鈕,則通過驅動螺桿的旋轉運動驅使驅動螺母沿軸心左右移動,使所述三通閥芯接通所述進水通道和上出水通道或者接通所述進水通道和右出水通道。
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可應用于冷熱水混合閥的淋浴器中,作為頂噴或花灑交替切換出水,結構簡單,成本低,可靠性高,實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示出的結構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兩用淋浴分水器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2為圖1沿A-A線剖視的右向視圖。
本發(fā)明目的的實現(xiàn)、功能特點及優(yōu)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需要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諸如上、下、左、右、前、后……)僅用于解釋在某一特定姿態(tài)(如附圖所示)下各部件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運動情況等,如果該特定姿態(tài)發(fā)生改變時,則該方向性指示也相應地隨之改變。
另外,在本發(fā)明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其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另外,各個實施例之間的技術方案可以相互結合,但是必須是以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xiàn)為基礎,當技術方案的結合出現(xiàn)相互矛盾或無法實現(xiàn)時應當認為這種技術方案的結合不存在,也不在本發(fā)明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如圖1、2所示,表明了淋浴用兩分式分水器結構,圖1是它的剖視圖,圖2是圖1沿A-A線剖視的右視圖。
本發(fā)明包括閥體、及閥體上的進水通道P、上出水通道Q和右出水通道R,還包括安裝在閥體內腔中的三通閥芯以及外裝的旋鈕,其進水通道P、上出水通道Q和右出水通道R都與閥體的內腔相通,進水通道P通入閥體內腔中部位置,上出水通道Q和右出水通道R則分別通入左右兩側,其三通閥芯包括一組螺紋副,即兼具撥桿作用的驅動螺桿4和兼具閥瓣作用的驅動螺母5,驅動螺母5的前端設置閥芯密封圈6,驅動螺桿4上的撥桿伸出閥體外,與旋鈕配合,轉動旋鈕,則通過驅動螺桿4的旋轉運動驅使驅動螺母5連同其前端的閥瓣沿軸心左右移動(由于此處設置了驅動螺母5的防扭轉的結構,如六方結構),使經過進水通道P流入閥體內腔中部的水或向左從上出水通道Q流出而關閉右出水通道R,或向右從右出水通道R流出而關閉上出水通道P。
該分水器的進水通道P可連接冷熱水混水閥的出水接口,其上出水通道Q可連接頂噴噴頭,右出水通道R則連接花灑,經過分水器的分水功能,可在頂噴或花灑之間切換使用。
上述分水器,不同于提拉式分水器,它是靠螺紋副的作用來分水,消除了前者有時因水壓壓力小而出現(xiàn)關閉不嚴造成的兩路同時出水,在這里,水壓僅起輔助作用。
上述分水器的閥體,為了加工方便,可將其分為三部分,包括分水器主體1、右嵌體2和左嵌體3,三者固裝一起。
上述閥體若采用鑄造或熱擠壓工藝,則可做成一體或兩體,再機加工而成。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在本發(fā)明的發(fā)明構思下,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