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操縱纜索的末端支承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操縱纜索的末端支承裝置。更詳細一點說,是關于具有防振構造的末端支承裝置,它適合于支承自動變速操作用推挽操縱纜索(以下稱為AT纜索)的發(fā)動機室一側的末端,使振動難以傳遞到變速桿一側。
背景技術:
一般,AT纜索的末端支承裝置安裝于發(fā)動機室內的變速支柱成支架等的上面(參照圖8),但為盡量使發(fā)動機室內的振動不傳遞到變速桿一側,采用橡膠安裝式安裝殼體蓋,該殼體蓋保持著操縱纜索末端。比如圖11所示的末端支承裝置100,即由殼體蓋102、防振橡膠104、與殼體105、106構成。所述殼體蓋102鉚接于導管101的端部;防振橡膠104安裝于設在其殼體蓋一端的法蘭103的周圍;殼體105、106圍著該防振橡膠104。殼體105、106借在筒狀的前部105上外部成型有底筒狀的后部106,形成環(huán)狀溝與環(huán)狀突起的凹凸配合構造而相互固定。在防振橡膠104的前端形成了可自由搖動地支承著導管107的球面狀膨大部108的凹部109。在殼體的前部105上,形成了用于安裝配對構件110的環(huán)狀溝111。
但是,像上述這樣以殼體105、106限制著防振橡膠104,妨礙了防振橡膠104的自由彈性變形,不能充分發(fā)揮減振作用。另外,在使防振橡膠104兼作支承膨大部108的構件的情況下,防振橡膠104必須有一定的硬度,這也成了降低減振作用的原因。
另一方面,由于殼體蓋與所安裝的配對構件間夾裝了柔軟的防振橡膠,降低了變速桿操作中的切換操作的節(jié)奏感。因此,經(jīng)種種努力提出了在不損及節(jié)奏感的范圍內盡可能不使振動傳遞到操縱纜索的各種方案。比如,在日本專利特開平7-91429號公報中,公開了圖12所示那樣由殼體蓋(襯套)102、導管(套筒)107、橡膠構件113、和殼體(蓋)106構成的防振型支承裝置114。所述殼體蓋(襯套)102為鋁合金制,為鉚接于導管101的端部的筒狀;導管(套筒)107為金屬制,可自由搖動地內配于其殼體蓋102的前部;橡膠構件113從設于殼體蓋102的法蘭103的后側、經(jīng)法蘭到導管107的中央近旁,并覆蓋殼體蓋102與導管107的外周;殼體(蓋)106組裝于橡膠構件的外周。
橡膠構件113,包括有從法蘭103后部包圍著法蘭103的包圍部分113a,和從殼體蓋102的前部包覆于導管107的中央部分的筒狀部分113b。該構件的特征在于,在法蘭103的外周設軸向延伸的凸起115,在與該凸起相抵接的部分使橡膠構件113a的厚度減薄。因此,在纜索負荷為高負荷的區(qū)域具有高剛性,同時可提升變速桿的操作感。
另外,該構件由于殼體蓋102與殼體106是鋁合金制的所以重量輕、振動衰減性低。但若使用鋼等材料或安裝上配重件的話,雖可提高振動衰減性,但卻與近來要求減輕零件重量不能充分相適應,而且還提高了制造成本。再者,橡膠構件113的筒狀部分113b,由于在殼體蓋102的周圍成型生橡膠之后進行燒結(加硫)等,零件的制造工藝與組裝工藝也變得煩雜。
另一方面,本申請人為提高輕量化與容易組裝的程度,提出了圖13所示的末端裝置116(參照日本專利特開平7-145810號公報),在該末端裝置中,以合成樹脂制成前后分開的殼體105、106,防振橡膠104也成前后分開的型式。這種裝置重量輕,組裝起來也容易,但另一方面,減振性能變低,而且還要根據(jù)情況需要另設配重物等的防振裝置,成了成本增高的原因。
本發(fā)明的技術課題即在于,提供即使不設配重物也能提高振動衰減性能、而且可達到與現(xiàn)有構件同樣的操作感的操縱纜索的末端支承裝置。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操縱纜索的末端支承裝置(第一項發(fā)明)的特征在于,它具有本身成筒狀,其一端具有固定著操縱纜索的導管的末端的導管固定部,其中央部具有法蘭的殼體蓋,在該殼體蓋外周抵接于法蘭配置的環(huán)狀彈性構件,以及將該彈性構件以周圍不加以限制的方式加壓保持于法蘭側的保持板。
在這樣的末端支承裝置中,最好是前述彈性構件成一對設于法蘭前后,前述保持板由將彈性構件、法蘭、彈性構件的層疊構造以對其周圍不加以限制的方式從前后夾壓保持的第一與第二保持板構成(第二項發(fā)明)。另外,彈性構件的外周部最好成盤簧狀形狀(第三項發(fā)明)。還有,最好是,前述殼體蓋的安裝彈性構件的部位做成角柱形,前述彈性構件的內面做成與該部位相配合的形狀(第四項發(fā)明)。再就是,最好是,在前述彈性構件與法蘭相抵接的面相反一側的外面,設置貫穿保持板、并將彈性構件結合于保持板的結合突片(第五項發(fā)明)。
本發(fā)明的末端支承裝置,彈性構件的周圍沒有受到限制,僅在厚度方向加壓的狀態(tài)下被保持著。因此,對于軸向的加壓,徑向外側容易彈性變形,可既保持原有的彈性又得以保持。因此,難以傳遞軸向振動。另外,徑向振動也因彈性構件的彈性而衰減。再者,彈性構件并不限定外徑,由于可使用直到對方部件安裝部附近的空間,所以可加大徑向尺寸,進而提高其振動衰減性能。從而,即使不使用配重物、或者加重殼體蓋的重量,也不易傳遞振動。另外,由于彈性構件不是包覆于法蘭表面、而僅僅是重疊其上面,故也使制造與組裝變得容易。
前述彈性構件在法蘭前后設置一對、前述保持板不限制其周圍地從前后夾壓保持彈性構件、法蘭、彈性構件的層疊構造的末端支承裝置(第二項發(fā)明),對于軸向振動可從兩方進行減振。
前述彈性構件的外周部呈盤簧狀的形狀的末端支承裝置(第三項發(fā)明),由于彈性構件基于其形狀發(fā)揮彈簧作用,可進一步提高減振效果。
由于前述殼體蓋安裝彈性構件的部位做成角柱狀,前述彈性構件的內面做成與該部位相配合的形狀(第四項發(fā)明),加于導管的扭轉方向的力可通過彈性構件由保持板來承受。因此,可牢牢地保持著導管端部。
另外,由于在前述彈性構件與法蘭相抵接的面的相反一側的面上,設置貫穿保持板、并將彈性構件結合于保持板的結合突片(第五項發(fā)明),在組裝之前的階段,即可將彈性構件保持于保持板。因此,容易組裝。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支承裝置一實施形態(tài)的要部剖面?zhèn)纫晥D。
圖2的圖2a與圖2b是表示將圖1的支承裝置安裝于配對構件上的方法的實施形態(tài)的概略側視圖。
圖3是圖1的III-III線剖視圖。
圖4是圖1的IV-IV線剖視圖。
圖5是圖1的支承裝置組裝前的主體圖。
圖6是表示具有該支承裝置的整個AT纜索的局部剖側視圖。
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支承裝置的另一實施形態(tài)的要部剖面?zhèn)纫晥D。
圖8是表示本發(fā)明的支承裝置的實驗方法的概略側視圖。
圖9是表示其實驗結果的圖。
圖10是表示其實驗結果的圖。
圖11是表示現(xiàn)有支承裝置之一例的要部剖面?zhèn)纫晥D。
圖12是表示現(xiàn)有支承裝置之另一例的要部剖面?zhèn)纫晥D。
圖13是表示現(xiàn)有支承裝置之再一例的要部剖面?zhèn)纫晥D。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邊,參照附圖來說明本發(fā)明的支承裝置的實施形態(tài)。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支承裝置的一實施形態(tài)的要部剖面?zhèn)纫晥D;圖2a與圖2b是表示圖1的支承裝置安裝于配對構件的方法之實施形態(tài)的概略側視圖;圖3是圖1的III-III剖視圖;圖4是圖1的IV-IV剖視圖;圖5是圖1的支承裝置組裝前的立體圖;圖6是表示具有該支承裝置的整個AT纜索的局部剖視圖;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支承裝置的另一實施形態(tài)的要部剖面圖;圖8是表示本發(fā)明的支承裝置的實驗方法的概略側視圖;圖9與圖10是表示其實驗結果的圖。
圖1所示的支承裝置10具有筒狀殼體蓋14、減振塊15、16、以及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所述筒狀殼體蓋14其一端具有固定操縱纜索的導管11的末端的導管固定部12,在中央部14a具有法蘭13;減振塊15、16成環(huán)狀,抵接于法蘭13的前后地配置于其殼體蓋的外周;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將減振塊15、16以對其周圍不加以限制的方式加壓保持于法蘭13側。在圖1中,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之間拉開有間隙,但如圖2a所示,在將其安裝于配對構件19時,由螺釘20連結而貼緊,加壓保持減振塊15、16。
在圖1中示出了,將收容于殼體蓋14的前端側的公知的導管21、操縱纜索的內索22、保護桿件(參照圖6的符號51)的波紋套管24組合起來。另外,如圖2b所示,依所安裝的配對構件19的形狀,以單獨安裝螺釘20安裝第二保持板18,保持板17、18相互間以連結用的螺釘20a與螺母20b在保持加壓力狀態(tài)下連結起來。
再回到圖1,在前述殼體蓋14的中央部14a沿軸心穿設有貫穿內索22的中心孔26。中央部14a的表面,除去法蘭13之外部分、即在配裝著減振塊15的部分,其斷面做成六角形狀(參照圖3與圖5)。因此,可防止減振塊15、16的轉動。在中央部14a的兩端外周,設置用于防止減振塊15、16拔出的環(huán)狀止動部27。法蘭13其外周部分13a做成薄壁,在與厚壁部13b之間設臺階部13c。前述導管固定部12成薄壁筒狀,借從外周向中心鉚接來固定保持導管。導管11的端部剝去包覆,配裝上筒狀襯套28。在襯套28上設環(huán)狀溝29,以便鉚接時的鉚固。
在殼體蓋14的前端部30,設有可自由搖動地收容導管21端部的球面狀膨大部21a的凹部31。并在前端部30的端部外周,設有用于結合波紋套管24的端部的環(huán)狀結合突起32。導管固定部12與前端部30的外徑,與中央部14a的法蘭以外部分具有大致相同的直徑,或做得比其直徑小。因此,容易將減振塊15、16裝于中央部14a,且可以彈力保證無間隙安裝。殼體蓋14比如可使用鋅等金屬壓鑄制品、軟鋼、鋁等金屬的鍛造制品。當然了,也可以由金屬棒切削制出。
前述減振塊15、16具有配裝于殼體蓋14的中央部14a的筒狀基部33,從其一端向外擴展的薄壁圓板部34、和設于圓板部外周的環(huán)狀厚壁周緣部35。在基部33形成斷面為六角形狀的貫穿孔33a(參照圖5)。在周緣部35與圓板部34的交界處有臺階,由該臺階形成的臺階部35a配合于前述殼體蓋14的臺階部13c。另外,減振塊15、16的周緣部35,在自然狀態(tài)成外周離開法蘭13傾斜的盤狀形狀,由此可進一步發(fā)揮彈性作用。而且,如前所述,在圖1中是自然狀態(tài),而在實際安裝狀態(tài),從圖1的狀態(tài)使保持板17、18相互抵接。因此,減振塊15、16的周緣部35被加壓成扁平狀態(tài)。減振塊15、16可由天然橡膠、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彈性體等、橡膠狀的高分子彈性體制造成。橡膠硬度最好為JIS的Hs40~60左右,特別是為Hs40~50左右更佳。
在周緣部35的背面?zhèn)?與法蘭相抵接面的相反一側的面),一體突設著向保持板17、18安裝用的突片36。突片36的前端部37成為以手指拉伸時的把手。在突片36的中間部,設有結合于保持板17、18背面的環(huán)狀結合突起38。在該實施形態(tài)下,突片36夾著中心在相互相反側設置一對。突片36的數(shù)量,并沒有什么特別限制,但從穩(wěn)定性與使用方便考慮,最好是1~3個,特別是最好為2個。
前述保持板17、18由圖1左側所示的立體的第一保持板17和大致平坦的第二保持板18構成。第一保持板17,如圖3與圖5所示,具有穿過減振塊33的開口40,和夾著該開口40在兩側對稱配置的、用以配入前述減振塊突片36來保持減振塊15的保持孔41。另外,在第一保持板17的右上側與左側,設有用于與第二保持板18間拉開間隔進行安裝的腿部42、43,腿部的前端向外擴張,形成用于安裝于第二保持板18的安裝片44。在安裝片44上,分別設螺釘孔39。而且,可借改變腿部42、43的高度,來調節(jié)來自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的對減振塊15、16的緊固力。
在第二保持板18上,如圖4與圖5所示,設有與第一保持板17同樣的開口40、保持孔41和螺釘孔39。第一保持板17、第二保持板18可由鋼板等金屬經(jīng)壓力加工制成。
上述這樣構成的末端構造10,在殼體蓋14的中央部14a的周圍安裝減振塊15、16,將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安裝于減振塊15、16的基部33的周圍,將周緣部35推壓于法蘭13,使突片36配入保持孔41,由此可像圖1那樣組裝起來,在圖2b的情況下,再由螺釘19與螺母20將第一保持板17的安裝片44與第二保持板18連結起來。這樣組裝起來的末端支承裝置10,借將操縱纜索的導管11鉚接于殼體蓋14的導管固定部14a,而安裝于操縱纜索。而且,也可以在組裝末端支承裝置10之前,預先將導管鉚接于殼體蓋14。另外,減振塊15、16與保持板17、18也可以預先將突片36配入保持孔41使之一體化。
上述末端支承裝置10,比如如圖6所示,安裝于AT纜索,再安裝于變速器的支架或支柱等。圖6中的符號51是連結于變速器桿的桿件,固定于內索22的端部,由前述導管21可自由滑動地支承著。在連結于末端支承裝置10的導管11的周圍,包覆著保持用管52。
在導管11的中段,由用于確定導管的配線路徑的托架53與用于室內防水的索環(huán)54支承。導管11的另一端,連結于變速器桿一側的末端支承裝置55。從導管11引出的內索22的另一端連結到變速器桿一側的桿件56,由導管57可自由滑動地支承著,該導管57可自由搖動地設于變速器桿一側的末端支承裝置55。而且,該變速器桿一側的末端支承裝置55,實際上與圖11的末端支承裝置100相同,采用圍裝于殼體蓋58的法蘭59的防振橡膠60,該防振橡膠60的周圍由殼體61限制。
下邊,來說明上述變速器側的末端支承裝置10的作用。首先,發(fā)動機室內的振動經(jīng)由桿件51與內索22傳向變速器桿側。同時,經(jīng)由保持板17、18與導管11傳出。但由于內索22撓性高,經(jīng)由桿件一內索的振動容易衰減。因此,就是經(jīng)由保持板一導管的振動的問題。在本實施形態(tài)的末端支承裝置10中,由于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的開口保持于減振塊15、16的基部33的周圍,從該部分傳遞振動少。
由于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夾裝保持著一對減振塊15、16,而該一對減振塊15、16又夾著殼體蓋14的法蘭13,所以減振塊15、16容易向外側擴展,沒有被硬性地限制。因此,對軸向或徑向的任一方向的振動,都可以保持成使殼體蓋14浮動狀態(tài)(浮動支承)。因此,振動很難從第一保持板17與第二保持板18傳到殼體蓋14。
下邊,參照圖7說明本發(fā)明的末端支承裝置的另一實施形態(tài)。該末端支承裝置62的殼體蓋14,其中間部14a的法蘭13從基部到外周等厚,沒有臺階。另外,中間部14a為圓柱狀,在其端部不設止動部(圖1中的符號27)。與法蘭13的表面是平坦的相適應,減振塊15、16的內表面也是平坦的,與法蘭13相抵接的圓板狀部分63有相同厚度。在基部33的端部設置與第一保持板17、第二保持板18的開口40的內緣相結合的環(huán)狀突起63a。在圖7中雖沒有明確圖示出,但實際上減振塊15、16的周緣部34做成盤環(huán)狀。
另外,在本實施形態(tài)中,第一保持板17做成平坦的,第二保持板18做成立體的。螺釘與螺母圖中未示出,但示出了第二保持板18的腿部的安裝片44抵接于第一保持板17的狀態(tài)。對于其他部分,由于實際上與圖1的末端支承裝置10相同,對相同部分給予相同符號而省略其說明。
在該末端支承裝置62中,由減振塊15、16的彈性實現(xiàn)了使軸向與徑向任何振動都可衰減的浮動支承。因此,很少有振動傳至變速器桿一側。
圖8是圖7的末端支承裝置用于汽車的AT纜索情況下的說明圖。符號64是安裝于變速器的支架,符號65是桿的托架,符號66是變速桿。圖7的末端支承裝置62安裝于支架64。由此,加于變速器的箭頭T方向(軸向)、B向(左右方向)、和H方向(上下方向)的振動,難以傳至變速桿66一側。
在前述實施形態(tài)中,保持板以螺釘和螺母連結,但依情況也可以采用以快動配合可自由裝拆地結合的構成。另外,也可以以合成樹脂構成保持板的一方或兩方。由于提高了本發(fā)明的末端支承裝置的防振性,設置配重物的必要性降低了,但也還可以使用配重物。由此,在存在僅以本發(fā)明的末端支承裝置防振不足的頻率區(qū)域的振動的情況下,可以此起輔助作用,進一步提高減振性能。另外,在圖1的支承裝置10中,由第一保持板17覆蓋了減振塊15、16的周圍的一部分。而由于沒有受到限制,所以減振性能較高。第一項發(fā)明中的所謂“對周圍不加以限制”,也包含了這樣的圍著彈性構件的一部分的情況。
實施例下邊舉出實施例與比較例,來具體說明本發(fā)明的末端支承裝置的使用效果。
將圖7所示的末端支承裝置62安裝于AT纜索。減振塊15、16的外徑38mm,內徑為16mm,圓板狀部分63的厚度為3.5mm,材料為EPDM,橡膠硬度為Hs50。另外,保持板的夾緊程度,為使圓板狀部分61從自然厚度減薄到1.3mm左右。像圖7所示那樣,將其安裝于支承64,將AT纜索的另一端安裝于桿托架65。在該狀態(tài)下,向末端支承裝置62在T方向、B方向與H方向以各種振動頻率施加規(guī)定大小的振動(振動加速度Gf),測定傳至變速桿的T向振動的大小(振動加速度Gb)。將由此算出振動衰減量的結果示于圖9。
以圖11所示的末端支承裝置100進行與前述同樣的實驗。取防振橡膠104抵接法蘭103部分的厚度W為4mm。外徑D為25mm,內徑d為12mm。而后基于實驗結果算出與前述同樣的振動衰減量。其結果示于圖10。
以實驗結果可以看出,對于T向振動,在2kHz以上的高頻范圍內,實施例的衰減量要比比較例有大幅度增大。而對B向振動,在所有頻率范圍內,實施例都比比較例有大的衰減量。對于H向振動,在低于1~2KHz的低頻范圍內,實施例比比較例有大的衰減量。
權利要求
1.一種操縱纜索的末端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具有殼體蓋、環(huán)狀彈性構件、和保持板;所述殼體蓋成筒狀,在其一端具有固定操縱纜索的導管的末端的導管固定部,在其中央部具有法蘭;所述環(huán)狀彈性構件抵接于法蘭地配置于該殼體蓋的外周;所述保持板將該彈性構件以對周圍不加以限制的方式加壓保持于法蘭側。
2.按權利要求1所記述的末端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構件在法蘭前后設置一對;所述保持板由第一與第二保持板構成,該第一與第二保持板將彈性構件、法蘭和彈性構件的層疊構造以對其周圍不加以限制的方式從前后夾壓保持。
3.按權利要求1所記述的末端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構件的外周部呈盤簧狀的形態(tài)。
4.按權利要求1所記述的末端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蓋的安裝了彈性構件的部位成角柱狀;所述彈性構件的內面成與該部位相配合的形狀。
5.按權利要求1所記述的末端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前述彈性構件的與法蘭抵接的面的相反一側的面上,設置貫穿保持板、將彈性構件結合于保持板的結合突片。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不設配重物也具有高減振性、并可達到與現(xiàn)有同樣程度的操作感的操縱纜索的末端支承裝置。本發(fā)明的末端支承裝置(10)具有殼體蓋(14)、環(huán)狀減振塊(15、16)和第一、第二保持板(17、18)。所述殼體蓋(14)其一端具有導管固定部(12),在中央部(14a)具有法蘭(13);環(huán)狀減振塊(15、16)抵接于法蘭(13)兩側成對配置;第一與第二保持板(17、18)將前述減振塊以對其周圍不加以限制的方式加壓保持在法蘭(13)側。
文檔編號F16C1/26GK1485549SQ0315511
公開日2004年3月31日 申請日期2003年8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8月22日
發(fā)明者米真一, 安部秀和, 石川隆, 和 申請人:日本纜繩系統(tǒng)株式會社, 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