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廚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火蓋和燃燒器。
背景技術:
在相關技術中,目前的燃燒器不能保證火焰的穩(wěn)定燃燒,?;鹦阅苡写岣摺?/p>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火蓋和燃燒器。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火蓋,用于燃燒器,所述火蓋包括:
蓋體,所述蓋體的側壁開設有多個第一火孔,所述蓋體圍成連通所述多個第一火孔的燃氣腔室;
凸出部,所述凸出部凸設在所述蓋體的外壁上,所述凸出部開設有空氣補充槽,所述凸出部形成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呈水平方向設置,所述第二通孔相對于所述第一通孔沿所述燃氣腔室的內(nèi)部至外部向上傾斜設置,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穿過所述空氣補充槽并連通所述燃氣腔室。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火蓋中,從第一通孔噴出的燃氣氣流和從第二通孔噴出的燃氣氣流交錯對沖,相互牽引,可形成穩(wěn)定燃燒的值班火焰。同時,空氣補充槽為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處的燃氣補充大量空氣,保證值班火焰燃燒更穩(wěn)定,進而提高了火蓋的?;鹦阅?。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凸出部遮蓋部分所述第一火孔,所述凸出部沿所述第一火孔的出氣方向開設有出氣通道。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通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內(nèi)的入口位于所述第一火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內(nèi)的入口的下方;所述第一火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內(nèi)的入口位于所述第一通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內(nèi)的入口的下方;
所述第一通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外的出口位于所述第二通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外的出口的上方;所述第一火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外的出口位于所述第一通孔在所述燃氣腔室外的出口的上方。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空氣補充槽從所述凸出部的側面延伸到所述凸出部的頂面,所述空氣補充槽的底面由所述凸出部的側面向內(nèi)延伸形成弧面或斜面,所述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穿設所述弧面或斜面。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凸出部的頂面距離所述蓋體的側壁頂面1.5-2.5毫米,所述第一通孔的軸線距離所述凸出部的頂面1-2毫米,所述第二通孔在所述凸出部的側面上形成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通孔在所述凸出部的側面上形成第一開口,所述第一開口與所述第二開口之間的距離為1-2毫米。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通孔的內(nèi)徑大于所述第二通孔的內(nèi)徑。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火蓋還包括相對所述蓋體傾斜設置的第二火孔,所述第二火孔連通所述燃氣腔室,所述蓋體的頂面設置有位于所述第二火孔上方的遮擋片,所述遮擋片和所述蓋體的頂面之間形成連通所述第二火孔的穩(wěn)焰槽。
在一個實施例中,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一火孔連通所述第一通孔。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空氣補充槽在所述蓋體的側壁上形成的槽位位于所述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一火孔之間。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燃燒器,包括燃氣腔體和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火蓋,所述火蓋設置在所述燃氣腔體上。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燃燒器中,從第一通孔噴出的燃氣氣流和從第二通孔噴出的燃氣氣流交錯對沖,相互牽引,可形成穩(wěn)定燃燒的值班火焰。同時,空氣補充槽為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處的燃氣補充大量空氣,保證值班火焰燃燒更穩(wěn)定,進而提高了燃燒器的?;鹦阅堋M钩霾縿t減小了點火針、熱電偶和火蓋上的火焰之間的距離,更加方便點火針和熱電偶檢測,保證燃燒器使用的安全性。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fā)明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火蓋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火蓋的立體截面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火蓋的側面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火蓋的仰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可以相互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文的公開提供了許多不同的實施例或例子用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不同結構。為了簡化本發(fā)明的公開,下文中對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設置進行描述。當然,它們僅僅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此外,本發(fā)明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復參考數(shù)字和/或參考字母,這種重復是為了簡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討論各種實施例和/或設置之間的關系。此外,本發(fā)明提供了的各種特定的工藝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其他工藝的應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請參閱圖1-圖3,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火蓋100和燃燒器。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火蓋100,用于燃燒器(圖未示)?;鹕w100包括蓋體10和凸出部20。蓋體10的側壁12開設有多個第一火孔14。蓋體10圍成連通多個第一火孔14的燃氣腔室16。
凸出部20凸設在蓋體10的側壁12上。凸出部20開設有空氣補充槽22。凸出部20形成有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第一通孔24呈水平方向設置。第二通孔26相對于第一通孔24沿燃氣腔室16的內(nèi)部至外部向上傾斜設置。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穿過空氣補充槽22并連通燃氣腔室16。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火蓋100中,從第一通孔24噴出的燃氣氣流和從第二通孔26噴出的燃氣氣流交錯對沖,相互牽引,可形成穩(wěn)定燃燒的值班火焰。同時,空氣補充槽22為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處的燃氣補充大量空氣,保證值班火焰燃燒更穩(wěn)定,進而提高了火蓋100的保火性能。
具體地,蓋體10基本呈圓柱狀。
如此,燃氣氣流可經(jīng)幾乎筆直的燃氣腔室16上升,燃氣氣流的阻力減小到最小,燃氣氣流的流動更為穩(wěn)定,從而使火蓋100上燃燒的火焰更為穩(wěn)定。
具體地,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凸出部20有兩個。在一個例子中,兩個凸出部20的中心線之間形成的鈍角α為100-120度,較佳為110度(見圖4)。
在火蓋100應用于燃燒器時,一個凸出部20可對應于點火針,另一個凸出部20可對應于熱電偶,因此,凸出部20的設置縮短了火蓋100上的火焰和點火針(圖未示)以及熱電偶(圖未示)的距離,使得熱電偶更便于檢測火蓋100上火焰的燃燒情況,從而使點火針能更準確地進行點火,增強了燃燒器的安全性。兩個凸出部20的中心線之間的鈍角α設置為100-120度則既能間隔開點火針和熱電偶,使兩者不會相互干擾,又能保證有充足、穩(wěn)定的火焰提供給點火針和熱電偶。
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穿過空氣補充槽22,使得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均連通空氣補充槽22。
在一個實施例中,凸出部20遮蓋部分第一火孔14,凸出部20沿第一火孔14的出氣方向開設有出氣通道28。
如此,保證了凸出部20有足夠的高度,方便點火針和熱電偶檢測火蓋100上的火焰。同時,穿設凸出部20的出氣通道28避免了凸出部20完全遮擋第一火孔14,從而保證了火蓋100的加熱效率。
具體地,凸出部20的頂面21位于被凸出部20部分遮蓋的第一火孔14在蓋體10的側壁12上形成的第一火孔14開口處二分之一高的位置142。
如此,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盡量靠近第一火孔14,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處能保持穩(wěn)定的火焰,保證值班火焰的穩(wěn)定性。
在一個實施例中,凸出部20的厚度a為3.5-4.5毫米(見圖2)。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厚度a即凸出部的側面23距離蓋體10的側壁12表面的距離。
如此,保證了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的長度,使得燃氣氣流從燃氣腔室16進入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后,由于氣流路徑變窄,形成加速,使火焰在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在凸出部20的表面形成的第一開口242和第二開口262處燃燒更穩(wěn)定。
進一步地,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凸出部20的寬度b為3.5-4.5毫米(見圖4)。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寬度b指的是凸出部20和側壁12連接的兩個連接處的距離。
如此,避免了凸出部20的頂面21不能完全遮擋其中相鄰的兩個第一火孔14時,那兩個第一火孔14出氣紊亂,影響火焰穩(wěn)定性的情況。同時,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凸出部20的寬度b還保證了開設在凸出部20中的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的孔徑大小,使得燃氣氣流能快速順暢地通過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
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通孔26在燃氣腔室16內(nèi)的入口264位于第一火孔14在燃氣腔室16內(nèi)的入口144的下方。第一火孔14在燃氣腔室16內(nèi)的入口144位于第一通孔24在燃氣腔室16內(nèi)的入口246的下方。第一通孔24在燃氣腔室16外的出口242位于第二通孔26在燃氣腔室16外的出口262的上方。第一火孔14在燃氣腔室16外的出口位于第一通孔24在燃氣腔室16外的出口242的上方。
如此,燃氣氣流進入燃氣腔室16后,先進入第二通孔26內(nèi),并在第二通孔26處的開口262燃燒,被設置在第二通孔26附近的熱電偶檢測,然后大量燃氣氣流才能從燃氣腔室16進入第一火孔14,形成加熱火焰。避免了燃氣的浪費,節(jié)約了能源。同時還避免了燃氣氣流未發(fā)生燃燒仍然從第一火孔14和第二火孔30內(nèi)出來的情況,消除了安全隱患。此外,將第一火孔14在燃氣腔室16內(nèi)的入口144設置在第二通孔26在燃氣腔室16內(nèi)的入口264上方,便于有充足的燃氣進入第一火孔14。而第二通孔26的出口262設置在第一通孔24的出口242上方,有利于進一步提高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的穩(wěn)焰效果。
在一個實施例中,空氣補充槽22從凸出部20的側面23延伸到凸出部20的頂面21??諝庋a充槽22的底面由凸出部20的側面23向內(nèi)延伸形成弧面或斜面。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穿設弧面或斜面。
如此,空氣補充槽22為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快速補充大量空氣,便于第一開口242和第二開口262處的火焰燃燒更穩(wěn)定??諝庋a充槽22的底面由凸出部20的側面23向內(nèi)延伸形成弧面或斜面,使得空氣進入空氣補充槽22時更順暢,燃氣氣流的流速也更快。
具體地,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空氣補充槽22的底面由凸出部20的側面23向內(nèi)延伸形成,且為弧面。
另外,空氣補充槽22的底面距離凸出部20的底端的最大距離為2毫米??諝庋a充槽22的寬度d為0.6-1毫米,較佳為0.8毫米。
如此,空氣補充槽22較為狹長,使更多的空氣進入凸出部20,同時,空氣補充槽22使空氣流速較快,保持第一開口242和第二開口262處火焰燃燒的穩(wěn)定性。
在一個實施例中,凸出部20的頂面21距離蓋體頂面18為1.5-2.5毫米,第一通孔24的軸線距離凸出部20的頂面21為1-2毫米,第二通孔26在凸出部20的側面23上形成第二開口262,第一通孔24在凸出部20的側面23上形成第一開口242,第一開口242與第二開口262之間的距離e為1-2毫米。
如此,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處的火焰保持穩(wěn)定燃燒的同時,不會影響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的熱效率,避免了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設置的位置過低而導致產(chǎn)生能量浪費的情況。
具體地,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凸出部20的頂面21和蓋體頂面18之間的距離2毫米,第一通孔24的軸線和凸出部20的頂面21之間的距離2毫米,第二開口262與第一開口242之間的距離為1.5毫米。
如此,火蓋100能達到較佳的實施效果,火蓋100上的火焰燃燒穩(wěn)定且便于點火針點火和熱電偶檢測。
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通孔24的內(nèi)徑大于第二通孔26的內(nèi)徑。
如此,第一通孔24比第二通孔26容納更多的燃氣氣流,第二通孔26內(nèi)的燃氣氣流的氣流速度則比第一通孔24內(nèi)的燃氣氣流速度更快,從而使得燃氣氣流在第一通孔24的開口處和第二通孔26的開口處發(fā)生猛烈的交錯對流,進一步保證了值班火焰的穩(wěn)定性。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第一通孔24的開口為第一開口242,第二通孔26的開口為第二開口262。
具體地,在一個例子中,第一通孔24的孔徑為2毫米,第二通孔26的孔徑為1.5毫米。
如此,第一開口242和第二開口262處的火焰達到較佳的值班穩(wěn)焰效果。
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通孔26的軸線和火蓋100的中軸線之間形成的夾角β為銳角。
如此,燃氣腔室16內(nèi)的燃氣氣流能更順暢更迅速地進入第二通孔26,保持第二開口262處的火焰燃燒更穩(wěn)定。
具體地,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第二通孔26的軸線和火蓋100的中軸線之間形成的夾角β為75度。
如此,第二通孔26達到較佳的實施效果。
在一個實施例中,火蓋100還包括相對蓋體10傾斜設置的第二火孔30。第二火孔30連通燃氣腔室16。蓋體頂面18設置有位于第二火孔30上方的遮擋片32。遮擋片32和蓋體18之間形成連通第二火孔30的穩(wěn)焰槽34。
如此,燃氣腔室16內(nèi)的燃氣氣流通過第二火孔30進入穩(wěn)焰槽34,并沖擊遮擋片32,形成急速氣流,在穩(wěn)焰槽34內(nèi)進一步擴散,與第一火孔14內(nèi)出來的燃氣氣流交錯對沖,兩個燃氣氣流相互牽引,使穩(wěn)焰槽34起到穩(wěn)定第一火孔14所形成的火焰的作用。
具體地,穩(wěn)焰槽34呈環(huán)狀。穩(wěn)焰槽34的槽口方向p1與第二火孔14的開口方向p2形成的夾角為銳角ε。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穩(wěn)焰槽34的槽口方向p1與第二火孔14的開口方向p2形成的銳角ε為30-60度,較佳地為45度。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第一火孔14為火蓋100的主火孔,第二火孔30為火蓋100的次火孔,第一火孔14的孔徑較第二火孔30的孔徑大。
具體地,穩(wěn)焰槽34的氣流可由第二火孔30提供,氣流通過第二火孔30在穩(wěn)焰槽34內(nèi)進一步擴散,并且從穩(wěn)焰槽34的槽口噴出的氣流與從第一開口242噴出的氣流交錯對沖,兩個氣流相互牽引,在穩(wěn)焰槽34的槽口位置形成穩(wěn)定燃燒的值班火焰,可牢牢拖住第一火孔14的氣流以形成燃燒穩(wěn)定的平流火焰,使火蓋100處燃氣的燃燒更穩(wěn)定。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較佳地,穩(wěn)焰槽34的槽口寬度c為1毫米。
具體地,請參考圖2,燃氣腔室16的頂部由火蓋100底部向火蓋100頂部呈漸縮狀。
如此,燃氣氣流進入燃氣腔室16沖擊遮擋片32后,漸縮的結構使燃氣氣流穩(wěn)定地進入到第一火孔14、第二火孔30、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避免了燃氣氣流沖擊遮擋片32后形成紊流、影響火焰燃燒穩(wěn)定性的情況。
在一個實施例中,相鄰的兩個第一火孔14連通第一通孔24。
如此,一方面,第一火孔14內(nèi)的燃氣氣流可以補充給第一通孔24,保證第一通孔24中燃氣氣流充足,從而保證了第一通孔24的開口處火焰的穩(wěn)定燃燒。另一方面,第一通孔24連通兩個第一火孔14,由于第一火孔14連通空氣補充槽22,使得空氣補充槽22也和兩個第一火孔14連通,也可通過空氣補充槽22向第一火孔14提供空氣,進而提高第一火孔14的燃燒效率。
具體地,第一火孔14穿設第一通孔24,并在第一通孔24上形成有一個斜孔244。
如此,斜孔244使得燃氣氣流在進入第一通孔24和穿設其中的第一火孔14后形成分叉,加速了燃氣氣流進入第一通孔24的流動速度,進一步保證了第一通孔24處火焰燃燒的穩(wěn)定性。
在一個實施例中,空氣補充槽22在蓋體10的側壁12上所形成的槽位11位于相鄰的兩個第一火孔14之間。
如此,通過一個第一通孔24可帶動兩個第一火孔14的燃燒,進而使得所有第一火孔14處的燃氣能夠較快地被點燃,保證了加熱效率。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燃燒器,包括燃氣腔體和上述任一實施例的火蓋100?;鹕w100設置在燃氣腔體上。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燃燒器中,從第一通孔24噴出的燃氣氣流和從第二通孔26噴出的燃氣氣流交錯對沖,相互牽引,形成穩(wěn)定燃燒的值班火焰。同時,空氣補充槽22為第一通孔24和第二通孔26處的燃氣補充大量空氣,保證值班火焰燃燒更穩(wěn)定,進而提高了燃燒器的?;鹦阅堋M钩霾?0則減小了點火針、熱電偶和火蓋100上的火焰之間的距離,更加方便點火針和熱電偶檢測,保證燃燒器使用的安全性。第二火孔30出來的燃氣氣流沖擊遮擋片32形成近乎水平的火焰,并牽制從第一火孔14出來的斜向上燃燒的火焰形成穩(wěn)定的值班火焰,進行加熱。
具體地,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火蓋100作為燃燒器的內(nèi)環(huán)火蓋,燃氣腔體作為燃燒器的內(nèi)環(huán)腔體。當然,也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對火蓋100和燃氣腔體進行其它方式的設置,在此不作具體限制。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某些實施例”、“示意性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所述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