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橋式起重機應用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
【背景技術】
[0002]橋式起重機操作方式分為司機室操作、手電門操作和遙控操作,司機室操作一般是固定在橋架左端或右端,也有特殊場合需要司機室隨小車移動。改進前司機室隨小車移動的布置,司機室通過連接架固定在小車下面,司機室平行于主梁,隨小車做前后運行,這種結構在司機室側吊鉤極限太大,不能有效利用廠房空間。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現(xiàn)有技術難以人們的需要,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為實現(xiàn)該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包括司機室、主梁、吊鉤、移動小車和吊起組件;所述吊起組件固定設置在移動小車頂端;所述司機室通過主梁內(nèi)側連接架和主梁外側連接架連接移動小車上的主梁;所述吊鉤設置在主梁下端,并且與安裝在移動小車上的主梁上的吊起組件連接。
[0004]進一步,所述移動小車底端設置有移動滾輪。
[0005]進一步,所述司機室垂直于主梁設置。
[0006]進一步,所述吊起組件上設置有控制箱和電阻箱。
[0007]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該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結構合理,操作舒適,不影響吊鉤極限,提高了廠房利用率。整體結構簡單,實用性強,易于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左視圖。
[0010]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俯視圖。
[0011]附圖標記中:司機室I ;主梁2 ;吊鉤3 ;移動小車4 ;吊起組件5 ;主梁內(nèi)側連接架21 ;主梁外側連接架22。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3]請參閱說明書附圖1~3,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包括司機室1、主梁2、吊鉤3、移動小車4和吊起組件5 ;所述吊起組件5固定設置在移動小車4頂端;所述司機室I通過主梁內(nèi)側連接架21和主梁外側連接架22連接移動小車4上的主梁2 ;所述吊鉤3設置在主梁2下端,并且與安裝在移動小車4上的主梁上的吊起組件5連接。
[0014]進一步,所述移動小車4底端設置有移動滾輪。
[0015]進一步,所述司機室I垂直于主梁2設置。
[0016]進一步,所述吊起組件5上設置有控制箱和電阻箱。
[0017]本實用新型的設計原理為:司機室通過主梁內(nèi)側連接架和主梁外側連接架與小車聯(lián)接,司機室垂直于主梁,隨小車做左右運行。本實用新型結構緊湊,操作舒適,不影響吊鉤極限,有效的提高了廠房利用率。
[0018]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包括司機室、主梁、吊鉤、移動小車和吊起組件;其特征是:所述吊起組件固定設置在移動小車頂端;所述司機室通過主梁內(nèi)側連接架和主梁外側連接架連接移動小車上的主梁;所述吊鉤設置在主梁下端,并且與安裝在移動小車上的主梁上的吊起組件連接。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移動小車底端設置有移動滾輪。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其特征是:所述司機室垂直于主梁設置。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其特征是:所述吊起組件上設置有控制箱和電阻箱。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包括司機室、主梁、吊鉤、移動小車和吊起組件;所述吊起組件固定設置在移動小車頂端;所述司機室通過主梁內(nèi)側連接架和主梁外側連接架連接移動小車上的主梁;所述吊鉤設置在主梁下端,并且與安裝在移動小車上的主梁上的吊起組件連接。該隨小車移動的司機室布置結構,結構合理,操作舒適,不影響吊鉤極限,提高了廠房利用率;整體結構簡單,實用性強,易于推廣使用。
【IPC分類】B66C17/00, B66C11/02
【公開號】CN20484789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417287
【發(fā)明人】張俊文, 李國強
【申請人】河南起重機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