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頂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座,連接桿,限位桿,解鎖踏板,樞接在支撐座上的頂高踏板,用于支撐外部車體的支撐件;所述支撐件可移動地安裝在所述支撐座上并可在靠近所述支撐座底面的第一位置和遠離所述支撐座底面的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述解鎖踏板包括錯開設置的第一端部和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一端部樞接在所述支撐件上;所述頂高踏板樞接在支撐座上的部分形成為樞接部,所述頂高踏板還包括第二端部、設置在第二端部與樞接部之間的第二連接部;所述連接桿的其中一端樞接在所述支撐件上,所述連接桿的另一端形成為限位部且通過樞接軸樞接在所述第二端部上,所述樞接軸形成有用于當所述支撐件移動至第二位置時抵于支撐座的抵碰面;所述限位桿的其中一端樞接在所述第一連接部上,另一端可移動地安裝在第二連接部上,且所述限位桿形成有用于當所述抵碰面抵于所述支撐座時供所述限位部嵌入的限位槽;所述支撐座和所述支撐件之間設置有第一彈性元件,所述第一彈性元件用于提供促使所述支撐件復位的彈性應力;所述支撐件和所述解鎖踏板之間設置有第二彈性元件,所述第二彈性元件用于提供促使所述解鎖踏板復位的彈性應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包括支撐板和固定在支撐板上并開口朝下的套筒,所述套筒活動套設在所述支撐座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包括底座和活動嵌入于底座的支撐桿,所述底座和所述支撐桿之間設置有緩沖彈簧,所述緩沖彈簧的兩端分別抵于底座和支撐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桿遠離所述解鎖踏板的一端開設有沿所述限位桿長度方向延伸的滑動槽,所述第二連接部安裝有與所述滑動槽活動配合的銷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桿和所述解鎖踏板均可相對所述支撐件繞同一軸線轉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元件用于提供促使所述支撐件從第二位置移動至第一位置的彈性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