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彎曲裝置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防跑偏的彎曲鋼筋用的傳輸裝置。
背景技術:
為適應生產(chǎn)生活的需要,常常要對鋼筋進行彎曲加工使其由直線型變?yōu)榍€型,在這一過程中,往往是由操作人員將長條形的鋼筋一頭卡入彎曲裝置當中,除了在彎曲裝置中加工的部段,其余的鋼筋躺在地面,隨著彎曲裝置的加工不斷在地面上磨蹭前進,這樣的方式不僅會因為鋼筋與地面磨蹭會產(chǎn)生噪音,而且會造成鋼筋和地面的雙重磨損,且在由操作人員將鋼筋卡入彎曲裝置之前需要對沉重的鋼筋進行拖拽,十分費力。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跑偏的彎曲鋼筋用的傳輸裝置,該裝置通過動力裝置驅動使轉輪旋轉,并通過轉輪與防跑偏軸的配合,使鋼筋在拉拽時候,可以在轉輪和防跑偏軸的表面移動,通過動力裝置的推動,這樣的設置一方面使操作人員在拉拽鋼筋時候更加省力,另一方面防止鋼筋與地面長時間磨蹭而損壞鋼筋。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防跑偏的彎曲鋼筋用的傳輸裝置,包括架體,所述架體包括底架,所述底架中間的位置處設置有裝配桿,所述裝配桿設置有兩根,兩根所述裝配桿對稱設置在所述底架內,所述裝配桿上端設置有裝配板,兩根所述裝配桿之間的位置處設置有轉輪,所述轉輪中部段為用于安置鋼筋的安置部,所述轉輪架設在兩塊所述裝配板上,所述轉輪的輪心位置處設置有輪軸,所述輪軸上下穿透所述轉輪,并伸展至所述裝配板的外側,所述輪軸位于所述裝配板后端的位置處設置有輔助輪,所述輔助輪外側設有傳動帶,所述輔助輪之間的所述傳動帶設有主力輪,所述主力輪和所述輔助輪均與傳動帶傳動連接,所述主力輪后側的所述底架內設置有動力裝置,所述動力裝置與所述主力輪之間設有中間軸,所述中間軸與所述主力輪固定連接,并與所述動力裝置旋轉連接,所述動力裝置外表面上設有操控裝置,所述操控裝置用以操控所述動力裝置旋轉的快慢,所述底架靠近四個邊角的位置處設置有支柱,前后兩根所述支柱的頂面之間的位置處分別設置有橫梁,所述橫梁底面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第一輪軸,所述第一輪軸連接所述裝配桿,所述第一輪軸旋轉配合連接有防跑偏軸,所述第一輪軸上下穿透所述防跑偏軸,所述防跑偏軸可以繞著所述第一輪軸旋轉,所述底架的內底面設置有萬向輪腔,所述萬向輪腔內頂面上固定設置有萬向輪架,所述萬向輪架下端固定連接有萬向輪。
優(yōu)選地,兩根所述裝配桿設置在所述底架內,所述裝配桿與所述底架之間固定連接,所述裝配板設置有兩塊,兩塊所述裝配板對稱設置,所述裝配板與所述裝配桿之間固定連接;所述輔助輪與所述輪軸為固定連接,所述輪軸位于所述裝配板前端面的位置處設置有螺母,所述輪軸位于所述裝配板前端的位置處設置有配合所述螺母的螺絲,所述螺絲與所述輪軸為固定連接;所述支柱與所述底架互成直角設置,所述支柱與所述底架之間固定連接,所述橫梁與所述支柱之間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輪軸與所述橫梁之間固定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轉輪與所述裝配板之間的位置處設置有硅膠層,所述硅膠層設置在所述輪軸的外層上;通過設置有硅膠層,可以在轉輪與裝配板之間留有一定的空間,方便操作。
優(yōu)選地,所述底架的底面位置處設置有地墊;通過設置有地墊,能增加架體與底面之間的相對運動趨勢,所述地墊上對應所述萬向輪腔的位置設有開孔以便于所述萬向輪的收放。
優(yōu)選地,所述橫梁外層位于所述第一輪軸左、右兩側的位置處設置有硅膠環(huán)套,所述硅膠環(huán)套的表面位置處設置有硅膠細粒;通過設置有硅膠環(huán)套,在移動的時候方便操作人員操作。
優(yōu)選地,通過外接電源控制可以實現(xiàn)所述萬向輪架收納進所述萬向輪腔內和伸到所述萬向輪腔外,從而實現(xiàn)萬向輪的收放,在需要移動時可以使所述萬向輪放出,在不需要移動時可以使所述萬向輪收納進。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裝置通過動力裝置驅動使轉輪旋轉,并通過轉輪與防跑偏軸的配合,使鋼筋在拉拽時候,可以在轉輪和防跑偏軸的表面移動,通過動力裝置的推動,這樣的設置一方面使操作人員在拉拽鋼筋時候更加省力,另一方面防止鋼筋與地面長時間磨蹭而損壞鋼筋,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的主視圖;
圖2為底架的俯視圖;
圖3為傳動帶與輔助輪和主力輪相互配合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轉輪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參閱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的一種防跑偏的彎曲鋼筋用的傳輸裝置,包括架體1,所述架體1包括底架101,所述底架101中間的位置處設置有裝配桿102,所述裝配桿102設置有兩根,兩根所述裝配桿102對稱設置在所述底架101內,所述裝配桿102上端設置有裝配板103,兩根所述裝配桿102之間的位置處設置有轉輪2,所述轉輪2中部段為用于安置鋼筋的安置部205,所述轉輪2架設在兩塊所述裝配板103上,所述轉輪2的輪心位置處設置有輪軸201,所述輪軸201上下穿透所述轉輪2,并伸展至所述裝配板103的外側,所述輪軸201位于所述裝配板103后端的位置處設置有輔助輪202,所述輔助輪202外側設有傳動帶43,所述輔助輪202之間的所述傳動帶43設有主力輪42,所述主力輪42和所述輔助輪202均與傳動帶43傳動連接,所述主力輪42后側的所述底架101內設置有動力裝置4,所述動力裝置4與所述主力輪42之間設有中間軸41,所述中間軸41與所述主力輪42固定連接,并與所述動力裝置4旋轉連接,所述動力裝置4外表面上設有操控裝置44,所述操控裝置44用以操控所述動力裝置4旋轉的快慢,可根據(jù)需要改變所述動力裝置4旋轉的快慢,從而實現(xiàn)對轉輪2旋轉快慢的操控,所述底架101靠近四個邊角的位置處設置有支柱104,前后兩根所述支柱104的頂面之間的位置處分別設置有橫梁105,所述橫梁105底面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第一輪軸106,所述第一輪軸106連接所述裝配桿102,所述第一輪軸106旋轉配合連接有防跑偏軸3,所述第一輪軸106上下穿透所述防跑偏軸3,所述防跑偏軸3可以繞著所述第一輪軸106旋轉,所述底架101的內底面設置有萬向輪腔501,所述萬向輪腔501內頂面上固定設置有萬向輪架502,所述萬向輪架502下端固定連接有萬向輪503。
本發(fā)明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兩根所述裝配桿102設置在所述底架101內,所述裝配桿102與所述底架101之間固定連接,所述裝配板103設置有兩塊,兩塊所述裝配板103對稱設置,所述裝配板103與所述裝配桿102之間固定連接;所述輔助輪202與所述輪軸201為固定連接,所述輪軸201位于所述裝配板103前端面的位置處設置有螺母203,所述輪軸201位于所述裝配板103前端的位置處設置有配合所述螺母203的螺絲204,所述螺絲204與所述輪軸201為固定連接;所述支柱104與所述底架101互成直角設置,所述支柱104與所述底架101之間固定連接,所述橫梁105與所述支柱104之間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輪軸106與所述橫梁105之間固定連接。
本發(fā)明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轉輪2與所述裝配板103之間的位置處設置有硅膠層107,所述硅膠層107設置在所述輪軸201的外層上;通過設置有硅膠層,可以在轉輪與裝配板之間留有一定的空間,方便操作。
本發(fā)明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底架101的底面位置處設置有地墊108;通過設置有地墊,能增加架體與底面之間的相對運動趨勢,所述地墊108上對應所述萬向輪腔501的位置設有開孔以便于所述萬向輪503的收放。
本發(fā)明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橫梁105外層位于所述第一輪軸106左、右兩側的位置處設置有硅膠環(huán)套109,所述硅膠環(huán)套109的表面位置處設置有硅膠細粒;通過設置有硅膠環(huán)套,在移動的時候方便操作人員操作。
本發(fā)明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通過外接電源控制可以實現(xiàn)所述萬向輪架502收納進所述萬向輪腔501內和伸到所述萬向輪腔501外,從而實現(xiàn)萬向輪503的收放,在需要移動時可以使所述萬向輪503放出,在不需要移動時可以使所述萬向輪503收納進。
使用時,通過將鋼筋安放在轉輪2上方以及防跑偏軸3之間,然后通過操控動力裝置4從而驅動主力輪42旋轉,并由主力輪42帶動傳動帶43以及與傳動帶43傳動連接的輔助輪202旋轉,由輔助輪202主力輪軸201上的轉輪2同方向運動,從而實現(xiàn)鋼筋運動。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裝置通過動力裝置驅動使轉輪旋轉,并通過轉輪與防跑偏軸的配合,使鋼筋在拉拽的時候,可以在轉輪和防跑偏軸的表面移動,通過動力裝置的推動,這樣的設置一方面使操作人員在拉拽鋼筋時候更加省力,另一方面防止鋼筋與地面長時間磨蹭而損壞鋼筋,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