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具有第一通孔;
轉盤裝置,設置于底座上側,包括與底座同軸設置的轉盤和驅動轉盤轉動的轉盤驅動機構,所述轉盤具有多個呈圓周排列第二通孔,每個第二通孔用于容納豎直放置的杯組;
分杯裝置,設置于底座與轉盤裝置之間,包括第一驅動裝置和與第一驅動裝置傳動連接的分杯頭,所述分杯頭能夠在第一驅動裝置驅動下處于離開杯組的第一工作位置,和楔入杯組最底端相鄰兩個杯子的杯沿間隙的第二工作位置;
托杯裝置,位于底座下方,包括第二驅動裝置和與第二驅動裝置傳動連接的杯托,所述杯托能夠在第二驅動裝置驅動下處于底座的第一通孔下方的第三工作位置,和處于避開底座的第一通孔的第四工作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別與第一驅動裝置和第二驅動裝置連接,用于控制分杯操作,即
控制分杯頭至第二工作位置,使杯組最底端的杯子脫離杯組;之后控制杯托至第四工作位置,使杯組最底端的杯子從底座的第一通孔落下;之后控制杯托至第三工作位置,托住杯組;之后控制分杯頭至第一工作位置;
進行下一次分杯操作。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盤驅動機構包括第三驅動裝置、與第三驅動裝置傳動連接的主動輪,以及與轉盤固定連接且同軸設置的從動輪。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輪和從動輪之間為齒輪傳動;或者,所述主動輪和從動輪之間為同步帶傳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盤驅動機構包括第三驅動裝置、與第三驅動裝置傳動連接的蝸桿,以及與轉盤固定連接且同軸設置的蝸輪。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杯裝置包括兩個分杯頭,所述兩個分杯頭分別對應杯子兩側。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杯托通過伸縮桿與第二驅動裝置傳動連接,或者所述杯托通過擺桿與第二驅動裝置傳動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截面形狀與杯子的截面形狀相同。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分杯頭的第一傳感器,以及與第一傳感器和轉盤驅動機構連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當當前杯組無杯子后,控制轉盤轉動使下一杯組與底座的第一通孔對應。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分杯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杯托的第二傳感器,所述控制器還與第二傳感器、第一驅動裝置和第二驅動裝置連接,所述控制器還用于當進行分杯操作后杯子未落下時,控制分杯裝置和托杯裝置重復分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