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臥式千斤頂。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臥式千斤頂在進行頂舉操作時,如果出現(xiàn)千斤頂頂舉高度上限達不到期望頂舉高度時,不得不選擇更換不同的千斤頂進行操作,大大增加了設備使用的成本。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臥式千斤頂,能夠改善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問題,在千斤頂本體高度達到極限時,可以通過調整推舉套筒,實現(xiàn)延長千斤頂上端端面高度,方便頂舉操作。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一種臥式千斤頂,包括千斤頂本體,在所述的千斤頂本體上設置有用于托舉的托盤,在所述的托盤上設置有固定孔,在所述的托盤上方設置有固定套筒,在所述的固定套筒下端設置有能夠嵌入所述的固定孔的固定端部,在所述的固定套筒內部設置有支撐桿,所述的支撐桿上端伸出所述的固定套筒,在所述的支撐桿上端外側邊緣設置有限位凸緣,在所述的固定套筒上端外側邊緣上設置有固定凸緣,在所述的固定凸緣上設置有至少4個均勻間隔排布的條形通孔,在所述的固定套筒外壁上設置有螺紋,在所述的固定套筒外壁上套裝與所述的固定套筒螺紋連接的推舉套筒,在所述的推舉套筒上端設置有與所述的條形通孔位置和數(shù)量相對應的頂桿,所述的頂桿上端貫穿所述的條形通孔并貼合在所述的限位凸緣下端面上。
進一步地,為更好地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在所述的支撐桿上端設置有支撐板。
進一步地,為更好地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在所述的固定套筒內壁上設置有至少2個滑槽,在所述的支撐桿的側壁上設置有與所述的滑槽位置相對應的定位柱,所述的滑槽呈螺旋方向排布,所述的滑槽的螺旋方向與所述的固定套筒外壁上的螺紋螺旋方向相同。
進一步地,為更好地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在所述的限位凸緣下端面上設置有與所述的頂桿位置和數(shù)量相對應的盲孔,所述的頂桿上端嵌入在所述的盲孔內。
進一步地,為更好地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固定孔為均勻間隔設置在所述的托盤上的至少4個,所述的固定端部的與所述的固定孔的數(shù)量和位置相對應。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通過采用固定套筒和推舉套筒相配合,能夠通過轉動推舉套筒實現(xiàn)推動支撐桿上移,從而可以方便進行頂舉操作;
(2)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條形孔,能夠起到限定推舉套筒運行距離的效果,有助于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其中:101.千斤頂本體,102.托盤,103.固定孔,104.固定套筒,105.固定端部,106.支撐桿,107.固定凸緣,108.條形通孔,109.推舉套筒,110.頂桿,111.支撐板,112.滑槽,113.定位柱,114.盲孔,115.限位凸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介紹,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一種臥式千斤頂,包括千斤頂本體101,在所述的千斤頂本體101上設置有用于托舉的托盤102,在所述的托盤102上設置有固定孔103,在所述的托盤102上方設置有固定套筒104,在所述的固定套筒104下端設置有能夠嵌入所述的固定孔103的固定端部105,在所述的固定套筒101內部設置有支撐桿106,所述的支撐桿106上端伸出所述的固定套筒104,在所述的支撐桿106上端外側邊緣設置有限位凸緣115,在所述的固定套筒104上端外側邊緣上設置有固定凸緣107,在所述的固定凸緣107上設置有至少4個均勻間隔排布的條形通孔108,在所述的固定套筒104外壁上設置有螺紋,在所述的固定套筒104外壁上套裝與所述的固定套筒104螺紋連接的推舉套筒109,在所述的推舉套筒109上端設置有與所述的條形通孔108位置和數(shù)量相對應的頂桿110,所述的頂桿110上端貫穿所述的條形通孔108并貼合在所述的限位凸緣115下端面上。
在臥式千斤頂托盤上方與待托舉高度相差一定距離時,可以通過將固定端部嵌入到固定孔內,轉動推舉套筒,使推舉套筒沿著螺紋螺旋上移,推動頂桿上移,使頂桿推動支撐桿上的限位凸緣下端面,使支撐桿整體上移,從而能夠彌補臥式千斤頂托盤上端與頂舉高度相差一定距離時設備使用缺陷;由于本實用新型采用了條形通孔,使頂桿上端貫穿條形通孔,使得頂桿在轉動使,僅能夠條形通孔一端端部移動到其領一端端部,從而可以起到限定頂桿移動距離的效果,方便設備使用的可控性。本實用新型中,可以采用現(xiàn)有技術實現(xiàn)推舉套筒的上移,不再贅述。
實施例2:
本實施例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優(yōu)選地,在所述的支撐桿106上端設置有支撐板111。
進一步地,為了對支撐桿起到限定作用,優(yōu)選地,在所述的固定套筒101內壁上設置有至少2個滑槽112,在所述的支撐桿106的側壁上設置有與所述的滑槽112位置相對應的定位柱113,所述的滑槽112呈螺旋方向排布,所述的滑槽112的螺旋方向與所述的固定套筒104外壁上的螺紋螺旋方向相同。
通過定位柱與呈螺旋設置的滑槽相配合,能夠使定位柱沿著滑槽呈螺旋方向移動,從而可以限定支撐桿沿著固定軌跡移動。
為了使頂桿能夠更好地推動支撐桿移動,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地,在所述的限位凸緣115下端面上設置有與所述的頂桿110位置和數(shù)量相對應的盲孔114,所述的頂桿110上端嵌入在所述的盲孔114內。
為了使固定套筒能夠相對穩(wěn)固的固定在托盤上,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地,所述的固定孔103為均勻間隔設置在所述的托盤102上的至少4個,所述的固定端部105的與所述的固定孔103的數(shù)量和位置相對應。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