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包括主舉升臺面主體、第一阻擋組件、第二阻擋組件以及提示組件,其中:
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設置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沿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的長度方向的兩側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一阻擋組件和所述第二阻擋組件,所述第一阻擋組件用于限制位于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上的車輪沿遠離所述限位槽的方向越過所述第一阻擋組件的運動,所述第二阻擋組件用于限制位于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上的車輪沿遠離所述限位槽的方向越過所述第二阻擋組件的運動;
所述提示組件包括能夠漂浮在空中的浮球、連接線、控制線以及用于剪斷所述控制線的剪切件,所述連接線的一端連接所述浮球,其另一端連接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所述剪切件轉動連接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所述控制線一端連接所述浮球,其另一端連接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所述控制線位于所述剪切件的刀口與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由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彎折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包括沿其長度方向依次設置的第一直板部、第一折彎部、第二折彎部以及第二直板部,所述第一直板部和所述第二直板部平行設置,所述第一折彎部和所述第二折彎部位于所述第一直板部的同一側,所述第一折彎部和所述第二折彎部形成所述限位槽;所述第一阻擋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一直板部上,所述第二阻擋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二直板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彎部的遠離所述第一直板部的一側與所述第二折彎部的遠離所述第二直板部的一側呈銳角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阻擋組件設置為第一阻擋條。
6.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擋組件包括第二阻擋條、轉動件以及限位結構,所述轉動件位于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的側面,且所述轉動件轉動連接于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所述第二阻擋條具有至少一個限位面,所述第二阻擋條的一端與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的側面轉動連接,其另一端與所述轉動件固定連接,轉動所述轉動件驅使所述第二阻擋條相對于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轉動,令所述限位面凸出所述限位槽的槽口所在的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的板面;所述限位結構用于限制所述轉動件相對于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的轉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舉升機臺面還包括輔助行駛臺面主體,所述第二阻擋組件還包括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所述輔助行駛臺面主體與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平行設置,且所述輔助行駛臺面主體的一端與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的一端具有間隔,所述第二阻擋條位于所述間隔內,所述主舉升臺面主體的沿其寬度方向的兩側分別通過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與所述輔助行駛臺面主體連接,所述第二阻擋條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接件轉動連接,所述轉動件與所述第二連接件轉動連接;所述限位結構包括卡槽和限位凸塊,所述卡槽設置有兩個,且均設置于所述第二連接件上,兩個所述卡槽沿所述轉動件的轉動周向間隔設置,所述限位凸塊設置于所述轉動件上,所述限位凸塊可卡接于對應的所述卡槽內;所述轉動件與所述連接件滑動連接,所述轉動件與所述連接件的滑動方向沿所述第二阻擋條的軸線方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擋組件還包括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軸驅動連接所述轉動件,驅使所述轉動件轉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件與所述連接件之間通過圓柱滾珠軸承連接。
10.一種汽車維修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汽車舉升機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