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精確定位和自動供給機構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U型管精確供應裝置。
背景技術:
U型管是空調冷凝器的重要組成組件,空調冷凝器是由數(shù)百片翅片和十幾或幾十根長度較長的長U型管組成的密閉熱交換循環(huán)設備。目前,在對空調冷凝器進行穿片時,彎管機對銅管進行加工,加工后的U型管,由人工用小車推到穿片的操作者面前,需要通過人工的方式將雜亂無序的長U管逐根整理好,并手工穿入翅片孔中,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這種方式不僅勞動強度高,而且效率低下,很難滿足現(xiàn)今大規(guī)?;a(chǎn)的需要。為此,需要開發(fā)自動穿管裝備以及相應的長U管自動化供給系統(tǒng),實現(xiàn)空調冷凝器生產(chǎn)的高度自動化??照{冷凝器翅片上的孔之間具有一定的位置關系,因此為保證長U管能夠由穿管部件高效的插入翅片,從折彎機到穿管機之間的的長U管自動供給系統(tǒng)必須實現(xiàn)長U管位置和方向的精確處理以及高效供給。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約人力成本,全自動化且精確供應U型管的U型管精確供應裝置。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U型管精確供應裝置,包括導軌架、固定導軌、活動導軌和懸掛桿,所述固定導軌并排平行固定在所述導軌架上,所述活動導軌位于所述導軌架上且可相對其橫向運動與所述固定導軌無縫連接,所述活動導軌位于所述固定導軌的兩端,所述固定導軌與活動導軌的底部設有滑道,所述懸掛桿位于所述滑道上,所述懸掛桿上設有若干間距相等的掛鉤,所述懸掛桿的移動行程為兩所述活動導軌之間的距離。
進一步地,與所述活動導軌連接的相鄰導軌架之間設有同步軸,所述同步軸與所述活動導軌平行。
進一步地,所述同步軸的兩端設有同步齒輪,所述同步齒輪的上端設有與其相配合的齒條,所述齒條固定在所述導軌架上。
進一步地,所述齒條上相對于所述同步齒輪的另一端設有凹槽,所述活動導軌固定在所述凹槽內。
進一步地,所述掛鉤與懸掛桿之間為剛性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導軌架上設有伺服電機。
進一步地,與所述活動導軌連接的導軌架上還設有氣缸。
本發(fā)明具有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是:
1、本發(fā)明通過固定導軌與活動導軌相結合的結構模式,使懸掛桿在從活動導軌運動至另一個活動導軌,將U型管供應至相應位置后,活動導軌可在導軌架上相對其橫向運動與另一固定導軌連接,使輸送U型管完畢的懸掛桿從相對于輸送的一側返回,實現(xiàn)一個供應過程,此過程輸送與返回互不干擾,而且輸送過程不會中斷,提高了工作效率。
2、所述懸掛桿上設有若干間距相等的掛鉤,且掛鉤與懸掛桿為剛性連接,即只要其中一個掛鉤與所要接收U型管的裝置相對應,其余均可對應,實現(xiàn)了精確定位和供應U型管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A處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中:1、導軌架;2、活動導軌;3、固定導軌;4、同步軸;401、同步齒輪;5、齒條;501、凹槽;6、懸掛桿;601、掛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做詳細說明。
如圖1-圖2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U型管精確供應裝置,包括導軌架1、固定導軌3、活動導軌2和懸掛桿6,所述固定導軌3并排平行固定在所述導軌架1上,所述活動導軌2位于所述導軌架1上且可相對其橫向運動與所述固定導軌3無縫連接,所述活動導軌2位于所述固定導軌3的兩端,所述固定導軌3與活動導軌2的底部設有滑道,所述懸掛桿6位于所述滑道上,所述懸掛桿6上設有若干間距相等的掛鉤601,所述懸掛桿6的移動行程為兩所述活動導軌2之間的距離。
與所述活動導軌2連接的相鄰導軌架1之間設有同步軸4,所述同步軸4與所述活動導軌2平行。
所述同步軸4的兩端設有同步齒輪401,所述同步齒輪401的上端設有與其相配合的齒條5,所述齒條5固定在所述導軌架1上。
所述齒條5上相對于所述同步齒輪401的另一端設有凹槽501,所述活動導軌2固定在所述凹槽501內。
所述掛鉤601與懸掛桿6之間為剛性連接。
所述導軌架1上設有伺服電機。
與所述活動導軌2連接的導軌架1上還設有氣缸。
本發(fā)明通過固定導軌3與活動導軌2相結合的結構模式,使懸掛桿6在從活動導軌2運動至另一個活動導軌2,將U型管供應至相應位置后,活動導軌2可在導軌架1上相對其橫向運動與另一固定導軌3連接,使輸送U型管完畢的懸掛桿6從相對于輸送的一側返回,實現(xiàn)一個供應過程,此過程輸送與返回互不干擾,而且輸送過程不會中斷,提高了工作效率;所述懸掛桿6上設有若干間距相等的掛鉤601,且掛鉤601與懸掛桿6為剛性連接,即只要其中一個掛鉤601與所要接收U型管的裝置相對應,其余均可對應,實現(xiàn)了精確定位和供應U型管的作用。
以上對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fā)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fā)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