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體,所述機體包括第一定位裝置;
起落架,所述起落架與所述機體可分離,當所述起落架與所述機體分離時,所述機體通過第一定位裝置確定起落架的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起落架設置有第二定位裝置,所述第二定位裝置用于與所述第一定位裝置進行數(shù)據(jù)交互,以將所述起落架的位置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第一定位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裝置的數(shù)量為多個,分別按預設間隔設置在所述起落架的頂端。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裝置與所述第二定位裝置通過藍牙、WiFi、無線電波和機器視覺中任意一種或任意組合的方式進行數(shù)據(jù)交互。
5.如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影像獲取裝置,設置在所述機體上,用于獲取圖像或視頻畫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透明罩體,所述影像獲取裝置設置在所述透明罩體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罩體的輪廓與所述起落架匹配,當所述機體著陸時,所述透明罩體停放在所述起落架上。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起落架具有凹槽,所述凹槽用于為所述機體提供放置位。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起落架為長方體結構;所述凹槽自所述起落架的頂端向下布置,所述凹槽為圓弧狀。
10.如權利要求5-9任意一項所述的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裝置的數(shù)量為多個,分別環(huán)所述影像獲取裝置外沿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