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防斷裂的錨。
背景技術:
錨是船舶設備的主要部件,是一種停船器具,用鐵鏈或繩索連在船上,拋在水底,可以使船停穩(wěn)。船舶拋錨停泊是常用停泊方法,其過程大致是:船上以錨鏈或錨索連接的錨拋入水中著地,并使其嚙入土中,錨產(chǎn)生的抓力與水底固結起來,把船舶牢固地系留在預定的位置,根據(jù)不同的水域、氣象條件和作業(yè)要求、錨的拋投方法有所不同,常用的方式有首拋錨、尾拋錨及首尾拋錨。船首拋錨,有拋單錨和雙錨兩種。一般情況下只拋單錨即能系牢船只,只有在風浪特別大和錨地大狹小時拋雙錨。船首拋錨時,船體所受的風力、水流力及浪波沖擊力等外力最小,所以這種方式是拋錨停泊的主要方式,也是主錨布置在船首的主要原因。一般很小的船上和漁船上只配一個首錨。除此之外,任何船舶上都在船首配兩個主首錨。當船長達一定程度時,船上還應另設一個備用主錨,也稱為抗風錨。船尾拋錨多用于內(nèi)河船和登陸船艇。當內(nèi)河船向下游順水航行停泊時,為保障安全和避免調(diào)頭、常采用船尾拋錨。在登陸艦艇退灘作業(yè)中,在主機的配合下,依靠錨機的拉力將擱灘的艦艇拉下灘頭。若想使停泊的船舶總是以船舷,對著風向時,就采用首尾拋錨方式。首尾拋錨的方法,一般是將主錨從頂風方向拋出,從船尾把一根纜索繞過船舷外邊與已拋出的主錨鏈聯(lián)結,然后再放出一些主錨鏈即可,另一種方法是,在首部主錨拋出后,再從尾部拋出尾錨。尾錨通常用小艇運出拋下,尾錨一般比主錨小,約為主錨的1/3。
95斯貝克錨屬于大多數(shù)錨中的一種。但95斯貝克錨屬于普通錨,適用于首部線型較肥大的船舶,但是,在實際使用過程中95斯貝克錨在錨爪外側(cè)底部的圓弧耳板的尾部容易產(chǎn)生裂紋,由此導致錨的使用壽命大大降低,同時也影響使用的安全性。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防斷裂的錨,其能夠減輕耳板與錨爪連接的支點處的受力,防止錨爪斷裂,延長了錨的使用壽命。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一種防斷裂的錨,錨包括錨桿和錨頭,
錨頭包括底板、錨爪和耳板,所述錨爪為兩個,該兩個錨爪對稱設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底板下方設置有彈簧;
所述耳板設置于所述底板上,且所述耳板分別對稱貼合于兩個錨爪的外側(cè);
所述錨爪包括爪座、爪桿和齒尖,所述爪座連接于所述底板上,所述爪桿連接于所述爪座的頂部,所述齒尖連接于所述爪桿的頂部部,所述爪桿向外突出呈圓弧結構;
所述耳板的頂部靠近所述爪桿的中間位置,所述耳板的外側(cè)呈圓弧結構,且與所述爪桿的圓弧結構平滑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耳板是自所述底板沿所述錨爪的外側(cè)傾斜向上延伸形成的。
進一步地,所述耳板的外側(cè)呈向內(nèi)收縮的圓弧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耳板的圓弧結構的弧度等于所述爪桿的圓弧結構的弧度。
進一步地,所述耳板的高度等于或大于所述錨爪高度的一半,且小于所述錨爪的高度。
進一步地,所述耳板的厚度等于爪桿的厚度。
進一步地,所述底板、錨爪和耳板為一體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錨桿上設置有無線聲納探測器和水深探測器。
進一步地,所述錨為95斯貝克錨。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如下優(yōu)點:
(1)本發(fā)明的防斷裂的錨,其通過將所述耳板的頂部靠近所述爪桿的中間位置A,所述耳板的外側(cè)呈圓弧結構,且與所述爪桿的圓弧結構平滑連接此時耳板的支點上移,減小耳板支點處受力,從而防止錨爪斷裂,延長了錨的使用壽命。
(2)所述底板下方設置有彈簧,當錨下落時,通過彈簧可對錨起到緩沖作用,從而使得錨下落至水底時,避免了錨爪斷裂。
(3)所述錨爪上設置有若干個透水孔,當錨下落至水中時,可提高錨的下落速度,從而保證投錨位置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為本發(fā)明防斷裂的錨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底板,2-錨爪,3-耳板,21-爪座,22-爪桿,23-齒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此處所稱的“一個實施例”或“實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發(fā)明至少一個實現(xiàn)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在本說明書中不同地方出現(xiàn)的“在一個實施例中”并非均指同一個實施例,也不是單獨的或選擇性的與其他實施例互相排斥的實施例。
請參閱圖1,圖1為本發(fā)明防斷裂的錨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的斯貝克錨包括錨桿和錨頭。
錨頭包括底板1、錨爪2和耳板3,所述錨爪2為兩個,該兩個錨爪2對稱設置于所述底板1上。
所述耳板3設置于所述底板1上,且所述耳板3分別對稱貼合于兩個錨爪2的外側(cè)。
所述錨爪2包括爪座21、爪桿22和齒尖23,所述爪座21連接于所述底板1上,所述爪桿22連接于所述爪座21的端部,所述齒尖23連接于所述爪桿22的端部,所述爪桿22向外突出呈圓弧結構。
所述耳板3的頂部靠近所述爪桿22的中間位置A,所述耳板3的外側(cè)呈圓弧結構,且與所述爪桿22的圓弧結構平滑連接。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耳板3是自所述底板1沿所述錨爪2的外側(cè)傾斜向上延伸形成的。所述耳板3的外側(cè)呈向內(nèi)收縮的圓弧結構。所述耳板3的底部寬度大于頂部寬度,可保證耳板3能夠?qū)﹀^爪的上部B區(qū)起到很好的支撐作用,防止錨爪在爪桿的中間位置A處發(fā)生斷裂。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耳板3的圓弧結構的弧度等于所述爪桿22的圓弧結構的弧度。該弧度能夠?qū)崿F(xiàn)耳板3和爪桿22的平滑過渡,即可認為耳板3和爪桿22為一體連接,這樣耳板3上承受的力得到分散和均勻,當然也減小了力矩,從而對錨爪2起到很好的支撐作用,防止錨爪2在爪桿22的中間位置A處發(fā)生斷裂。
為了實現(xiàn)對爪桿很好的支撐,所述耳板3的高度等于或大于所述錨爪2高度的一半,且小于所述錨爪2的高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耳板的高強度支撐,所述耳板的厚度等于爪桿的厚度。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底板1、錨爪2和耳板3為一體結構。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底板1下方設置有彈簧(未圖示),當錨下落時,通過彈簧可對錨起到緩沖作用,從而使得錨下落至水底時,避免了錨爪斷裂。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錨爪2上設置有若干個透水孔,當錨下落至水中時,可提高錨的下落速度,從而保證投錨位置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錨桿上設置有無線聲納探測器和水深探測器,用來檢測下錨地的實際環(huán)境,以判斷是否適合下錨。
所述錨為95斯貝克錨。
請繼續(xù)參閱圖1,其中,豎直箭頭方向為錨頭的下落方向,經(jīng)實驗,當本發(fā)明的錨從高處跌落時,本發(fā)明的錨爪不會發(fā)生斷裂。
本發(fā)明具有如下優(yōu)點:
(1)本發(fā)明的防斷裂的錨,其通過將所述耳板的頂部靠近所述爪桿的中間位置A,所述耳板的外側(cè)呈圓弧結構,且與所述爪桿的圓弧結構平滑連接此時耳板的支點上移,減小耳板支點處受力,從而防止錨爪斷裂,延長了錨的使用壽命。
(2)所述底板1下方設置有彈簧,當錨下落時,通過彈簧可對錨起到緩沖作用,從而使得錨下落至水底時,避免了錨爪斷裂。
(3)所述錨爪上設置有若干個透水孔,當錨下落至水中時,可提高錨的下落速度,從而保證投錨位置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上述說明已經(jīng)充分揭露了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需要指出的是,熟悉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所做的任何改動均不脫離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相應地,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的范圍也并不僅僅局限于前述具體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