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部件組件,包含:
第一部件,包括形成于所述第一部件上的開口和自所述開口的第一邊緣延伸的第一舌部,所述第一舌部和所述開口的與所述第一邊緣相對的第二邊緣共同形成位于所述第一舌部和所述第二邊緣之間的瓶頸口;
第二部件,包括可至少部分地穿過而收容于所述瓶頸口并且在組裝位置時接觸所述第一舌部的足部,所述第一舌部沿組裝方向相對于所述第二邊緣位于第一標高距離。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舌部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延伸的第一部和位于所述第一部與所述第一邊緣之間的第二部,所述第二部在不同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延伸。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小于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進一步包含自所述第二邊緣延伸并且朝向所述第一舌部的第二舌部。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一舌部和所述第二舌部沿所述組裝方向的標高距離不同。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二舌部包括在第三方向上延伸的第三部分和位于所述第三部分和所述第二邊緣之間的第四部分,所述第四部分在不同于所述第三方向的第四方向上延伸。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三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小于所述第四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二部件的所述足部的材料不同于所述舌部。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二部件的所述足部在處于所述組裝位置時比所述第一舌部軟。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二部件的所述足部包括聚合材料。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足部包括背部和自所述背部延伸出來的凸起部,在處于所述組裝位置時所述背部接觸所述第一舌部并且所述凸起部接觸所述第二邊緣。
12.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足部包括背部和自所述背部延伸出來的凸起部,在所述組裝位置處所述背部接觸所述第一舌部并且所述凸起部接觸所述第二舌部。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二部件進一步包括可供金屬緊固件穿過以固定至所述第一部件的緊固件孔,所述緊固件孔與所述足部間隔開。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組件,其中所述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中的一個為車輛前導流板的至少一部分,并且所述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中的另外一個為輪胎擾流板的至少一部分。
15.一種車輛的導流板組件,包含:
導流板,包括形成于所述導流板上的開口和自所述開口的第一邊緣延伸的第一舌部,所述第一舌部和所述開口的與所述第一邊緣相對的第二邊緣共同形成位于所述第一舌部和所述第二邊緣之間的瓶頸口;
其中所述第一舌部沿所述車輛的高度方向相對于所述第二邊緣相距一定距離,所述第一舌部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延伸的第一部以及位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邊緣之間的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在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延伸,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小于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導流板組件,進一步包括自所述第二邊緣延伸并且朝向所述第一舌部的第二舌部,其中所述第一舌部和所述第二舌部沿所述高度方向的標高距離不同,其中所述第二舌部包括在第三方向上延伸的第三部分和位于所述第三部分和所述第二邊緣之間的第四部分,所述第四部分在不同于所述第三方向的第四方向上延伸,其中所述第三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小于所述第四方向與所述組裝方向的夾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