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前罩和具有該前罩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前罩和具有該前罩的車輛。
背景技術:
以往,在踏板型自動二輪車等中,公知的是具有前罩的車輛,其中,所述前罩形成用于設置方向指示燈的開口(例如參見下述專利文獻1)。
專利文獻1所述的前罩,具有縱長的形狀,在上下方向大致中央位置的左右兩側形成用于設置方向指示燈的開口。
專利文獻1特開平5-162676號公報此外,不同于踏板型自動二輪車,還公知有所謂下彎架型的自動二輪車。在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中,座椅與手柄之間的車架的高度降低,可以使駕駛員容易地跨上車輛。一般而言,在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中,與踏板型自動二輪車相比,前輪較大。因此,在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中,前罩的縱橫比很小。另外,車輛的橫寬在踏板型和下彎架型中并沒有太大不同,而且,方向指示燈的大小也并不因車型不同而不同。因此,在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中,開口占整個前罩的面積比例大。
而且,為了冷卻發(fā)動機等,有時在前罩上設置從前方導入空氣的導風開口。但是,在除了方向指示燈用開口以外還設置導風開口的情況下,開口占前罩表面積的比例更加變大。
因此,如果僅簡單地縮小踏板型自動二輪車的前罩的縱橫比,則作為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等所采用的縱橫比小的前罩,可能會剛性不足。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正是鑒于上述情況而做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前罩和具有該前罩的車輛,即使用于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等,也可以發(fā)揮充分的剛性。
本發(fā)明的前罩是一種至少形成有照明器用開口和導風開口的車輛用前罩,其中,所述照明器用開口和所述導風開口,從正面看設置成放射狀;在所述各個開口的周邊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加強筋。
雖然在上述前罩上形成多個開口,但是由于以放射狀配置上述開口,所以可以抑制前罩剛性降低。雖然各個開口周邊的剛性容易降低,但是由于在周邊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加強筋,所以可以抑制剛性降低。借助于這種開口的放射狀配置和加強筋的協(xié)同效果,可以使前罩維持較高的剛性。
在此,照明器用開口以及導風開口的放射狀配置可以采用各種形式。即,從正面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的大致中心線與所述導風開口的大致中心線形成放射狀即可。在此,“大致中心線”是指將開口大致以對稱形狀分成兩部分的線。該線可以是直線,也可以是曲線。而且分成兩部分的開口不一定具有相同形狀。
或者,從正面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的各自的周邊的一部分可以形成放射狀。
而且,可以設有左右一對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并且從正面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處于位于車寬方向中心的車輛中心線的兩側;各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具有加寬部,該加寬部隨著從所述車輛中心線接近外側而加寬;并且相對于所述車輛中心線位于同一側的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設置成隨著從所述車輛中心線接近外側而彼此分離。
如上所述,采用本發(fā)明的前罩,即使開口的面積比例增大,也可以發(fā)揮充分的剛性。因此,當然可以用于踏板型車輛,即使用于下彎架型車輛等,也可以發(fā)揮充分的剛性。
圖1是實施方式中的自動二輪車的側視圖。
圖2是實施方式中的自動二輪車的主視圖。
圖3是車身蓋的前側部分的透視圖。
圖4是前罩的主視圖。
圖5是前罩的側視圖。
圖6是圖1的B部分的放大剖視圖。
圖7是另一實施方式的前罩的主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參照
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另外,附圖中的箭頭FWD表示實施方式中的自動二輪車的行駛方向。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方式中的跨騎式車輛是所謂下彎架型的自動二輪車1。在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1中,為確保在惡劣路面上的行駛穩(wěn)定性等,與踏板型自動二輪車相比,采用直徑較大的車輪。而且,在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1中,與所謂的運動型自動二輪車不同,座椅與手柄之間的車架(主車架)降低,駕駛員容易跨上車身。
如圖1所示,自動二輪車1具有由多個車架構成的車身車架2。車身車架2,包括頭管3、從頭管3向后斜下方延伸的主車架4、從主車架4的后部向后斜上方延伸的座椅導軌5以及架在主車架4的后端部與座椅導軌5的后端部之間的后撐桿6。將向下延伸的后臂托架7固定在主車架4的后端部的下側。
在頭管3的上方設置手柄8和覆蓋手柄8的蓋部件9。蓋部件9可以與手柄8一體轉動。
如圖2所示,在蓋部件9的左右兩側安裝后視鏡35。而且,在蓋部件9的中央部安裝前照燈36,該前照燈36包括燈泡36a和覆蓋燈泡36a的前照燈罩36b。
如圖1所示,在頭管3的下部安裝有左右一對前叉11。在兩前叉11的下端安裝前輪12。如上所述,前輪12的直徑大于踏板型自動二輪車的前輪的直徑。在前輪12的上方配置前擋泥板13。
在頭管3的前側安裝托架14。在托架14的下部,固定向前方發(fā)出警報音的喇叭15。在頭管3和托架14的前方安裝前罩50。另外,在下文中對前罩50的結構進行說明。在頭管3的前方且在前罩50的內側配置電裝件等的線束10(參見圖2)。線束10沿著頭管3向上下方向延伸,與手柄8一起向左右轉動。
在主車架4的下方配置發(fā)動機16。以氣缸16a的軸16b向斜前上方延伸的姿勢安裝發(fā)動機16。在發(fā)動機16的前上方即主車架4的下方,設置用于冷卻發(fā)動機16的散熱器17。
如圖2所示,散熱器17,具有在自動二輪車1的寬度方向上(圖示的A方向)相隔規(guī)定間隔而設置的一對水箱部17a、17b,和配置在上述水箱部17a、17b之間的中心部17c。在中心部17c上,設置用于使行駛風通過的多個孔(未圖示)。
如圖1所示,利用使冷卻水進行循環(huán)的供給管18和返回管19連接散熱器17和發(fā)動機16。而且,在發(fā)動機16前部的下方配置貯水箱(回收箱)20。貯水箱20,通過給排管21連接在散熱器17上。另外,該貯水箱20,具有保持散熱器17內的冷卻水的量一定的作用。在發(fā)動機16上連接有排氣管22。在排氣管22的后端安裝消音器23。
在后臂托架4上設置樞軸4。后臂25的前端部支撐在該樞軸24上,并可以向上下方向自由擺動。在后臂25的后端部安裝后輪26。
在座椅導軌5的上方配置座椅27。而且,在主車架4和座椅導軌5的上方,從車身前側到后側安裝車身蓋28。車身蓋28覆蓋頭管3、主車架4以及座椅導軌5。在車身蓋28的后側安裝覆蓋后輪26上方的后擋泥板29。
而且,在車身蓋28的前側,配置覆蓋駕駛員腿部前方的左右一對腿部護罩31。如圖2所示,在腿部護罩31的前側形成開口30。在各腿部護罩31上設置用于將行駛風引導至散熱器17的樹脂制的導風壁32。如圖1所示,導風壁32的前部比腿部護罩31更向前方突出。
如圖3所示,在腿部護罩31上形成用于引導行駛風的導風路47。導風路47是用于將通過散熱器17的行駛風46和通過前罩50的導風開口54的行駛風45排出到車身外側的空氣通路。在導風路47的后斜下方,設置用于排出行駛風45和46的排出口48。而且,在導風路47的中間部分形成用于將通過散熱器17的行駛風46引導至外側的開口部49。
而且,在圖1~圖3中,為便于說明,示意性地表示前罩50。前罩50的實際形狀如圖4和圖5所示。
接著,對前罩50的詳細結構進行說明。另外,在上述說明中,雖然“左右”是指從跨坐在車輛上的駕駛員方向看到的左右,但是在以下說明中,是指從正面看前罩50時(從車輛前方看)的左右。
如圖4所示,前罩50形成左右對稱的形狀,本實施方式中的前罩50的縱橫比(縱向長度/橫向長度)比較小,縱橫比大約為1左右。此外,如圖1所示,前罩50的縱向長度D與前輪12的半徑R大致相等,至少小于前輪12的直徑。
如圖4和圖5所示,前罩50由薄壁的殼狀部件構成,形成以中央部70a為前端向斜后方擴展的三維形狀。另外,這里所說的中央部70a是指成為前罩50的幾何形狀上的中心的點,是位于左右方向的中心線上并且位于上下方向的大致中央的點。另外,中央部70并不必形成指物理意義上的點狀,可以是面的一部分的區(qū)域。在本實施方式中,下述的照明器用開口53的大致中心線L1、導風開口54的大致中心線L2以及喇叭用開口52的大致中心線L3的延長線,與車輛的左右寬度方向的中心線L相交的點51a、51b周圍的區(qū)域,被稱為前罩50的中央部70。另外,上述交點,可以像點51a那樣從正面看位于前罩50上,也可以如點51b那樣從正面看位于遠離前罩50的部位。
在前罩50上,從正面看,形成沿著從中央部70向外側延伸的方向的多條棱角線和槽線。詳細地說,在前罩50上形成有從中央部70向左右延伸的槽線64、從中央部70向左右的斜上方延伸的棱角線61和63、以及從中央部70向左右的斜下方延伸的棱角線65。
在前罩50上,至少利用上述棱角線61、63、65形成向外側突出的凸部。而且,利用上述槽線64形成向內側凹陷的凹部。這樣,前罩50沿著中央部70周圍的形狀形成凹凸形狀。換言之,在前罩50上,設置由棱角線或槽線構成的凹凸部。另外,雖然省略了圖示,但是在圖4中的棱角線61的外側形成平緩的槽線。其結果是,表面S2比表面S1向外表面?zhèn)扰蛎?參見圖5)。
另外,槽線64和棱角線61、63、65,是整體從中央部70呈放射狀延伸的線,不必一定與中央部70相連。即,各線的端部與中央部70不必一定保持一致。
如圖4所示,在前罩50上,形成從中央部70以放射狀配置的多個開口。另外,其中所說的放射狀是指簡單地從中央部70向外側擴展的狀態(tài)。圖4中的單點劃線L1、L2以及L3表示從中央部70以放射狀延伸的假想的線。具體而言,在前罩50上具有在中心點51a的上側配置在左右兩條棱角線61之間的喇叭用開口52、在棱角線61與棱角線63之間所形成的左右一對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在棱角線65的下側所形成的左右一對導風開口54。上述開口52~54,從正面看設置在中心點51a的周圍,并根據(jù)前罩50的凹凸形狀進行配置,以使棱角線或槽線位于相鄰的開口彼此之間。
詳細地說,將照明器用開口53、導風開口54以及喇叭用開口52設置成,從車輛前方看,照明器用開口53的大致中心線L1、導風開口54的大致中心線L2以及喇叭用開口52的大致中心線L3的延長線從車輛前方看形成放射狀。即,將照明器用開口53、導風開口54以及喇叭用開口52設置成,從車輛前方看,照明器用開口53的大致中心線L1、導風開口54的大致中心線L2以及喇叭用開口52的大致中心線L3隨著遠離中央部70而彼此分離。另外,所說的“大致中心線”是指大致以對稱形狀將開口分成兩部分的線。該線可以是直線,也可以是曲線。而且,分成兩部分的開口,可以不必形狀相同。
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開口54分別具有加寬部53d、54d,所述加寬部53d、54d隨著從車輛中心線L接近外側而加寬。上述加寬部53d、54d分別具有從車輛前方看以放射狀配置的周邊部53e、54e。即,從車輛前方看,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卡口54的各自的周邊的一部分形成放射狀。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車輛中心線L與喇叭用開口52的大致中心線L3一致。
喇叭用開口52,位于喇叭15(參見圖1)的前方,是用于使來自喇叭15的警報音通過的開口。喇叭用開口52,由從中央向左上方延伸的左側開口52a和從中央向右上方延伸的右側開口52b構成,通過連接上述開口52a和52b而形成。
在喇叭用開口52的周邊上形成加強筋52c。在喇叭用開口52的全周上設置加強筋52c。并且,在喇叭用開口52的上下方向中央部上架設向左右方向延伸的桿52d。另外,桿52d向前下方傾斜,使得難以從正面看見喇叭15。
照明器用開口53形成向斜上方延伸的細長的大致橢圓形狀,以中央部70為中心呈放射狀配置。照明器用開口53的斜下側部分(中央部70側的部分),形成向中央部70越來越細的形狀。在該照明器用開口53的斜下側部分的周邊上設置加強筋53a。此外,照明器用開口53的斜上側部分也形成越來越細的形狀。
如圖2所示,在照明器用開口53的內部,配置示廓燈40和方向指示燈41。示廓燈40和方向指示燈41排列在照明器用開口53的長度方向(傾斜方向)上,示廓燈40配置在斜下側,方向指示燈41配置在斜上側。即,方向指示燈41,分別設置在左側照明器用開口53內部的左側和右側照明器用開口53內部的右側。示廓燈40具有燈泡40a和覆蓋燈泡40a后方的反射板40b。而且,方向指示燈41也具有燈泡41a和覆蓋燈泡41a后方的反射板41b。
導風開口54是用于引導行駛風的開口,形成沿斜后下方細長的形狀。導風開口54也形成以中央部70為中心的放射狀,中央部70一側形成越來越細的形狀。在導風開口54的周邊上設置加強筋54a。如上所述(參照圖3),通過導風開口54而導入到導風路47中的行駛風45,與對散熱器17進行冷卻之后的行駛風46合流之后,從排出口48向后排出。
如圖5所示,前罩50的左右方向中間位置上的上側部分向外表面?zhèn)扰蛎?,形成鼓出?5。因此,在鼓出部55的內側形成剩余空間56a(參見圖2)。在本實施方式中,在該剩余空間56a上收容有線束10,可以防止前罩50與線束10產(chǎn)生干擾。
如圖4所示,在鼓出部55的下側,設置從正面看以V字型延伸的槽線73和棱角線74。即,在鼓出部55的下側也形成凹凸形狀。
另外,在前罩50上還可以形成其他開口。例如,可以在前罩50上形成用于安裝車筐等的孔等。例如,如圖4所示,可以在喇叭用開口52的上側形成孔56,還可以在槽線73與棱角線74之間形成孔57。但是,上述孔56、57不是必須的。
圖6是圖1中的B部分的放大剖視圖。如圖6所示,在前照燈罩36b的下端部上,形成用于將侵入到前照燈罩36b內的水W排出的排水孔37。
但是,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前照燈罩36b的下方配置前罩50。前罩50的上部向后斜上方傾斜,尤其是鼓出部55位于前照燈罩36b的正下方。因此,沿著前罩50的表面向后方流動的空氣,可能會在前照燈罩36b的下方發(fā)生逆流而流入到排水孔37中。其結果是,可能無法將水W從排水孔37中順暢排出。
因此,在本實施方式中,在排水孔37的后方,作為使水W流出并隔斷逆流空氣的遮蔽物而設置了加強筋38。加強筋38從蓋部件9的下端部向下延伸,在加強筋38的前端與前照燈罩36b之間形成排水用的間隙37a。因此,利用該加強筋38可以防止逆流空氣流入到前照燈罩36b中。因此,可以將水W順暢地排出。而且,也可以防止粉塵混入逆流空氣而流入。
另外,并不限定加強筋38的形狀和大小。在上述例子中,雖然在加強筋38的前端與前照燈罩36b之間形成水平方向的間隙37a,但是也可以通過改變加強筋38的位置或形狀等而形成垂直方向的間隙。此外,用于隔斷逆流空氣的遮蔽物不限于加強筋形狀,也可以是其他形狀的遮蔽物。
如上所述,采用本實施方式的前罩50,由于從正面看以放射狀配置喇叭用開口52、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開口54,所以即使開口占整個前罩50的面積比例較大,也可以抑制前罩50的剛性的降低。而且,由于在開口52、53、54的周邊的至少一部分上分別設置加強筋52c、53a、54a,所以可以加強剛性容易降低的開口的周圍部分。因此,借助于這種開口52、53、54的配置以及加強筋52c、53a、54a的協(xié)同效果,可以使前罩50維持較高的剛性。
根據(jù)本實施方式,作為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開口54的放射狀配置的具體形式,從車輛前方看,照明器用開口53的大致中心線L1和導風開口54的大致中心線L2形成放射狀。而且,從車輛前方看,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開口54的各自的周邊53e、54e的一部分形成放射狀。各個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開口54具有加寬部53d、54d,所述加寬部53d、54d隨著從車輛中心線L接近外側而加寬;從車輛前方看,加寬部53d、54d具有以放射狀配置的周邊部53e、54e。因此,可以使前罩50維持較高的剛性。
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由于在與外側相比開口面積的比例變大的中央部70側(中心點51a側),不可缺少地設置加強筋52c、53a、54a,所以可以通過加強筋的有效配置來有效提高剛性。
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將喇叭用開口52配置在剛性容易降低的中心點51a附近。但是,由于在喇叭用開口52的周邊上設置加強筋52c,所以可以抑制剛性的下降。
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前罩50形成從中央部70向斜后方擴展的形狀。因此,開口52~54的放射狀配置的中心即中央部70,也是前罩50的三維擴展形狀的中央部分。由此可以維持較高的剛性。
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開口54形成向中央部70一側越來越細的形狀。因此,可以將前罩50的中央部70一側的開口面積的比例抑制得較小,并可以抑制剛性的降低。
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由于在喇叭用開口52與照明器用開口53之間設置由棱角線61構成的凹凸部,在照明器用開口53與導風開口54之間設置由槽線64和棱角線63、65構成的凹凸部,所以可以利用表面的凹凸形狀來加強剛性容易降低的開口彼此之間的部分。
將槽線64、棱角線61、63、65配置成以中央部70為中心的放射狀。因此,槽線64和棱角線61、63、65,在剛性容易降低的中央部進行緊密配置,在剛性較高的外側部進行稀疏配置。因此,可以根據(jù)距中央部70的距離適當提高剛性。
但是,由于與中央側相比,前罩50外側的開口面積的比例小,所以原本的剛性高于中央側。在本實施方式中,將方向指示燈41配置在照明器用開口53內的外側。即,將方向指示燈41設置在與中央部70相反的一側。因此,由于將方向指示燈41配置在剛性較高的外側,所以即使加大反射板41b,也可以抑制前罩50的剛性降低。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由于不僅可以將方向指示燈41配置在高于示廓燈40的位置上,還可以增大反射板41b,所以可以提高方向指示燈41的能見度。
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在前罩50上形成從正面看向左斜下方延伸的左側導風開口54和從正面看向右斜下方延伸的右側導風開口54。由于上述導風開口54向斜下方延伸,所以可以容易地將從前方吸入的行駛風45引導到下方。因此,通過腿部護罩31的導風路47,可以容易地將行駛風45引導至避開駕駛員膝部的位置上。
在本實施方式的自動二輪車1中,前照燈36設置在手柄8一側的蓋部件9上。因此,不必在前罩50上設置前照燈36用的開口,相應地可以提高前罩50的剛性。
此外,在本實施方式中,由于在前罩50的左右方向中央部的上側設置鼓出部55,所以可以防止前罩50與線束10產(chǎn)生干擾。即,一般而言,在自動二輪車中,多是將線束10配置在前罩50的內側且在頭管3的前方。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的前罩50,通過設置上述鼓出部55,可以在上部的內側(頭管的前方)形成較寬的空間。因此,可以抑制線束10和前罩50產(chǎn)生干涉。而且,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在鼓出部55的下側設置由槽線73和棱角線74構成的凹凸部,因此,可以彌補因設置鼓出部55而引起的剛性的下降。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左右照明器用開口53和導風開口54分別由一個開口形成。但是,左右照明器用開口或導風開口,例如也可以由從中央部70向外側排列的兩個以上的開口形成。例如,如圖7所示,可以將左右導風開口54分成第一開口54b以及第二開口54c。
在本實施方式中,雖然自動二輪車1是下彎架型的自動二輪車,但是當然也可以將前罩50等安裝在其他類型的自動二輪車(例如踏板型自動二輪車)上。本發(fā)明的車輛并不限于自動二輪車。
產(chǎn)業(yè)上利用的可能性如上所述,本發(fā)明適用于自動二輪車等中所采用的前罩以及自動二輪車等車輛。
權利要求
1.一種至少形成有照明器用開口和導風開口的車輛用前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器用開口和所述導風開口,從正面看設置成放射狀;在所述各個開口的周邊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加強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從正面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的大致中心線與所述導風開口的大致中心線形成放射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從正面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的各個周邊的一部分形成放射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設有左右一對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并且從正面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處于位于車寬方向中心的車輛中心線的兩側;各個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具有加寬部,該加寬部隨著從所述車輛中心線接近外側而加寬;并且相對于所述車輛中心線位于同一側的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設置成隨著從所述車輛中心線接近外側而彼此分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具有從正面看比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靠近中央側的中央部;形成從所述中央部向斜后方擴展的形狀。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具有從正面看比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靠近中央側的中央部;在所述各個開口的至少所述中央部一側的一部分上形成所述加強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具有從正面看比所述照明器用開口以及所述導風開口靠近中央側的中央部;所述各個開口的至少所述所述中央部一側,形成向所述中央部越來越細的形狀。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在所述開口中至少一組相鄰的開口彼此之間設置凹凸部,所述凹凸部具有從正面看沿著從該前罩的中央部向外側延伸的方向的棱角線或槽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形成左右一對照明器用開口作為所述照明器用開口;從正面看,分別在左側照明器用開口內部的左側和右側照明器用開口內部的右側設置方向指示燈,所述方向指示燈具有光源和覆蓋所述光源后方的反射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形成從正面看分別向左斜上方、右斜上方延伸的左右一對照明器用開口,作為所述照明器用開口;在所述左右照明器用開口的下端部之間形成喇叭用開口;在所述喇叭用開口的周邊設置加強筋。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形成從正面看分別向左斜上方、右斜上方延伸的左右一對照明器用開口,作為所述照明器用開口;在所述左右照明器用開口的下端部之間形成喇叭用開口;在所述各個照明器用開口與所述喇叭用開口之間設置凹凸部,所述凹凸部具有從正面看沿著從該前罩的中央部向外側延伸的方向的棱角線或槽線。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形成從正面看向左斜下方延伸的左側導風開口和從正面看向右斜下方延伸的右側導風開口,作為所述導風開口。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安裝在具有前照燈的車輛中與所述前照燈分離的部位上。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罩,其中,在左右方向的中央部分的上側形成向外表面?zhèn)扰蛎浀墓某霾?;在所述鼓出部周圍的至少一部分上形成凹凸部?br>
15.一種車輛,具有權利要求1~14中任一項所述的前罩。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前罩以及具有該前罩的車輛,即使用于下彎架型自動二輪車等,也可以發(fā)揮充分的剛性。前罩(50),形成以中心點(51a)為前端向斜后方擴展的形狀。在前罩(50)上形成喇叭用開口(52)、照明器用開口(53)以及導風開口(54)。這些開口(52~54),從正面看配置成以中央部(70)為中心的放射狀。在前罩(50)上形成由棱角線(61、63、65)以及槽線(64)構成的凹凸形狀。在喇叭用開口(52)與照明器用開口(53)之間配置棱角線(61)。在照明器用開口(53)與導風開口(54)之間,配置槽線(64)和棱角線(63、65)。
文檔編號B62J17/02GK1762754SQ200510116400
公開日2006年4月26日 申請日期2005年10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0月20日
發(fā)明者神村薰, 砂口直人, 上村清貴 申請人:雅馬哈發(fā)動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