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鐵路信號機構(gòu),具體的說,涉及一種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
背景技術(shù):
鐵路信號機構(gòu)在安裝點式LED信號燈泡時,由于LED信號燈泡是單色光源,需要對 應安裝在正確的燈位上,而現(xiàn)有燈座與燈頭連接處沒有有效顏色區(qū)別裝置,極易造成誤裝, 嚴重時可能造成安全事故。 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人們一直在尋求一種更趨于理想的技術(shù)解決方案。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的不足,從而提供一種構(gòu)思巧妙、結(jié)構(gòu)簡單、
實用性強、安全可靠的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面的技術(shù)方案來實現(xiàn)的 —種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包括M組卡口燈座和M組卡設在對應卡口燈座上的 LED信號燈泡; 在每組所述卡口燈座的燈頭插孔孔沿位置設置有N根限位卡柱,在每組所述LED 信號燈泡的燈頭外圍邊沿位置設置有N個限位卡口 ,每組所述LED信號燈泡的N個限位卡 口分別對應卡設在相應的所述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上; 任意一組所述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與其余組所述卡口燈座 的N根限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不相同; 其中,M、N均是大于等于2的自然數(shù)。 本實用新型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shù)具有實質(zhì)性特點和進步,具體的說,該鐵路LED色燈 信號機構(gòu)通過變換限位卡柱和限位卡口的位置設置,使得一組LED信號燈泡僅能卡設在對 應的一組卡口燈座上,使得LED信號燈泡安裝的可靠性得以提高,并避免了因LED信號燈泡 顏色安裝錯誤造成的誤工誤時,消除了安全事故隱患。
圖1是第一組卡口燈座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是第一組LED信號燈泡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3是第一組卡口燈座與第一組LED信號燈泡的安裝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一種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IO,它包括卡口燈座
11和卡設在卡口燈座11上的LED信號燈泡14,卡口燈座21和卡設在卡口燈座21上的LED信號燈泡24 ; 其中,在所述卡口燈座11的燈頭插孔12孔沿位置設置有2根限位卡柱13和定位 柱17,在所述LED信號燈泡14的燈頭外圍邊沿位置15設置有2個限位卡口 16和定位卡口 18,所述LED信號燈泡14的2個限位卡口 16分別對應卡設在所述卡口燈座11的2根限位 卡柱13上,所述定位卡口 18卡設在所述定位柱17上; 在所述卡口燈座21的燈頭插孔22孔沿位置設置有2根限位卡柱23和定位柱27, 在所述LED信號燈泡24的燈頭外圍邊沿位置25設置有2個限位卡口和定位卡口 ,所述LED 信號燈泡24的2個限位卡口分別對應卡設在所述卡口燈座21的2根限位卡柱23上,所述 定位卡口卡設在所述定位柱27上; 所述卡口燈座11與所述卡口燈座21所不同主要在于所述卡口燈座11的2根限 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與所述卡口燈座21的2根限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不相同,并由此 可知,所述LED信號燈泡14的2個限位卡口 16之間的相對位置與所述LED信號燈泡24的 2個限位卡口之間的相對位置不相同; S卩,通過變換限位卡柱和限位卡口的位置設置,使得一組LED信號燈泡僅能卡設 在對應的一組卡口燈座上;進而,針對具有特定位置的卡口燈座,可設置與之對應的LED信 號燈泡為相應的專用顏色,比如紅色LED信號燈泡、綠色LED信號燈泡、黃色LED信號燈 泡、白色LED信號燈泡和藍色LED信號燈泡;由此可知,根據(jù)不同種類的鐵路LED色燈信號 機構(gòu)的需要,分別安裝相應結(jié)構(gòu)的卡口燈座即可。 安裝LED信號燈泡時,只有限位卡柱與限位卡口能順利配合時,插入的LED信號燈 泡才是正確的,否則,LED信號燈泡的燈頭不能順利插入對應的卡口燈座內(nèi),以此達到區(qū)別 LED信號燈泡顏色的目的,并可有效防止LED信號燈泡誤裝。 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而非對其限 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應當 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shù)特征進行等同替 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shù)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shù)方案 范圍當中。
權(quán)利要求一種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包括卡口燈座和卡設在卡口燈座上的LED信號燈泡,其特征在于該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包括相互配合的M組卡口燈座和M組LED信號燈泡;在每組所述卡口燈座的燈頭插孔孔沿位置設置有N根限位卡柱,在每組所述LED信號燈泡的燈頭外圍邊沿位置設置有N個限位卡口,每組所述LED信號燈泡的N個限位卡口分別對應卡設在相應的所述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上;任意一組所述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與其余組所述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不相同;其中,M、N均是大于等于2的自然數(sh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鐵路LED色燈信號機構(gòu),它包括M組卡口燈座和M組卡設在對應卡口燈座上的LED信號燈泡;在每組卡口燈座的燈頭插孔孔沿位置設置有N根限位卡柱,在每組LED信號燈泡的燈頭外圍邊沿位置設置有N個限位卡口,每組LED信號燈泡的N個限位卡口分別對應卡設在相應的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上;任意一組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與其余組卡口燈座的N根限位卡柱之間的相對位置不相同;M、N均是大于等于2的自然數(shù)。該信號機構(gòu)通過變換限位卡柱和限位卡口的位置設置,使得一組LED信號燈泡僅能卡設在對應的一組卡口燈座上,其具有構(gòu)思巧妙、結(jié)構(gòu)簡單、實用性強、安全可靠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B61L5/18GK201506370SQ200920223788
公開日2010年6月16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27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9月27日
發(fā)明者崔小爽, 李萬友 申請人:鄭州朗睿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