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車軸提升裝置及采用該車軸提升裝置的半掛車。
背景技術:
懸架是汽車上的重要總成之一,它把車架(或車身)與車軸(或車輪)彈性地連接起來。其主要任務是傳遞作用在車輪和車架(或車身)之間的一切力和力矩,并且緩和由不平路面?zhèn)鬟f給車架(或車身)的沖擊載荷,衰減由此引起的承載系統(tǒng)的振動,以保證汽車平順的行駛。
為了提高汽車平順性、降低油耗和減輕輪胎磨損,有的半掛車采用了空氣懸架結構,在車輛空載的時候通過空氣懸架結構將第一根車軸或第一、二根車軸提升。但是對于已經安裝了三軸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無法實現車軸的提升,難以達到降低油耗的目的,而將傳統(tǒng)的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改裝成空氣懸掛的成本又非常昂貴。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車軸提升裝置,解決現有技術中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無法提升車軸、改裝成本高的問題。
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軸提升裝置,應用于機械懸掛,所述機械懸掛至少包括車架和車軸,所述車軸提升裝置包括支撐架、空氣彈簧和U型螺栓,所述空氣彈簧的頂部設有上支架,所述空氣彈簧的底部設有下支架,所述支撐架的一端與所述車架連接,所述支撐架的另一端與所述下支架連接,所述上支架與所述U型螺栓連接,所述U型螺栓包括U型槽和設于所述U型槽兩端的螺栓柱,所述車軸吊在所述U型槽中。
另外,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一種采用上述車軸提升裝置的半掛車。
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軸提升裝置,結構簡單、緊湊,質量輕,占用空間小,在需要提升車軸時,對空氣彈簧充氣即可,實現成本低,所需空間在原有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上即可實現,實用性強,做到車軸提升裝置和傳統(tǒng)的機械懸掛、空氣懸掛共線生產,且可以獲得較大的離地間隙,在汽車空載時將車軸提升,能夠保證汽車具有良好的平順性和操縱穩(wěn)定性,降低運輸成本,達到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
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車軸提升裝置,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架包括第一連接部、傾斜部和第二連接部,所述傾斜部的兩端分部與所述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連接,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車架的下翼面連接,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下支架連接。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連接部垂直于所述第二連接部。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連接部位于所述第一連接部的水平面以下。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連接部、傾斜部和第二連接部一體成型。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U型螺栓中設有限位螺栓。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螺栓垂直于所述螺栓柱。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空氣彈簧為囊式空氣彈簧。
進一步地,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上支架和所述下支架均為方形結構,所述上支架和所述下支架平行設置。
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車軸提升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U型螺栓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中支撐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車軸提升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有技術中對于已經安裝了三軸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無法實現車軸的提起,難以達到降低油耗的目的,而將傳統(tǒng)的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改裝成空氣懸掛的成本又非常昂貴。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車軸提升裝置,應用于機械懸掛,所述機械懸掛至少包括車架和車軸,所述車軸提升裝置包括支撐架、空氣彈簧和U型螺栓,所述空氣彈簧的頂部設有上支架,所述空氣彈簧的底部設有下支架,所述支撐架的一端與所述車架連接,所述支撐架的另一端與所述下支架連接,所述上支架與所述U型螺栓連接,所述U型螺栓包括U型槽和設于所述U型槽兩端的螺栓柱,所述車軸吊在所述U型槽中。上述車軸提升裝置,結構簡單、緊湊,質量輕,占用空間小,在需要提升車軸時,對空氣彈簧充氣即可,實現成本低,所需空間在原有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上即可實現,實用性強,做到車軸提升裝置和傳統(tǒng)的機械懸掛、空氣懸掛共線生產,且可以獲得較大的離地間隙,在汽車空載時將車軸提升,能夠保證汽車具有良好的平順性和操縱穩(wěn)定性,降低運輸成本,達到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
以上是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思想,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若干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設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上”、“下”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提出的車軸提升裝置,應用于機械懸掛,所述機械懸掛至少包括車架200和車軸300,所述車軸提升裝置包括支撐架101、空氣彈簧102和U型螺栓103,其中所述空氣彈簧102可以采用囊式空氣彈簧。
所述空氣彈簧102的頂部設有上支架104,所述空氣彈簧102的底部設有下支架105,所述支撐架101的一端與車架200連接,具體可采用焊接的方式,所述支撐架101的另一端與所述下支架105連接,具體也可采用焊接的方式,所述上支架104與所述U型螺栓103連接,具體可以采用所述U型螺栓103穿過所述上支架104的方式連接。請參閱圖2,所述U型螺栓103包括U型槽1031和設于所述U型槽1031兩端的螺栓柱1032,所述車軸300吊在所述U型槽中1031。
具體實施時,對所述空氣彈簧102進行充氣,通過所述空氣彈簧102充氣時將所述上支架104頂起,從而帶動所述U型螺栓103上升,最終使所述車軸300脫離地面從而達到提升車軸300的目的。
具體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上支架104和所述下支架105均為方形結構,所述上支架104和所述下支架105平行設置。
請參閱圖3,所述支撐架101包括第一連接部1011、傾斜部1012和第二連接部1013,所述第一連接部1011、傾斜部1012和第二連接部1013一體成型,減少零部件的裝配。
所述傾斜部1012的兩端分部與所述第一連接部1011和第二連接部1013連接,具體地,所述第一連接部1011與所述車架104的下翼面連接,所述第二連接部1013與所述下支架105連接。所述第一連接部1011垂直于所述第二連接部1013,且所述第二連接部1013位于所述第一連接部1011的水平面以下,該結構能夠保證所述上支架104在所述空氣彈簧102充氣上升時不能夠頂到車身平面,從而對空氣彈簧102和車身起到保護作用。
請繼續(xù)參閱圖2,本實施例中,所述U型螺栓103中設有限位螺栓106,具體地,所述限位螺栓106垂直于所述螺栓柱1032,所述限位螺栓106用于所述空氣彈簧102在充氣將所述上支架104頂起時,對所述車軸300的提升起到限位作用,避免車軸300提升過高而影響安全性。此外,根據現有機械懸掛結構,所述空氣彈簧102在充氣上升時,可以通過所述空氣彈簧102的鋼板彈簧的受力變形來達到限位目的,從而啟動雙重限位。
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車軸提升裝置,結構簡單、緊湊,質量輕,占用空間小,在需要提升車軸時,對空氣彈簧充氣即可,實現成本低,所需空間在原有機械懸掛結構的半掛車上即可實現,實用性強,做到車軸提升裝置和傳統(tǒng)的機械懸掛、空氣懸掛共線生產,且可以獲得較大的離地間隙,在汽車空載時將車軸提升,能夠保證汽車具有良好的平順性和操縱穩(wěn)定性,降低運輸成本,達到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
請參閱圖4,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提出的車軸提升裝置,其在上一實施例的基礎上,增加了空氣彈簧充氣控制器107,所述空氣彈簧充氣控制器107與所述空氣彈簧102電性連接,所述空氣彈簧充氣控制器107用于控制所述空氣彈簧的空氣量,從而控制所述車軸300的提升量,具體實施例時,所述空氣彈簧充氣控制器107可以采用單片機或控制器,所述空氣彈簧充氣控制器107可以集成在汽車的中控臺中,便于使用者控制調節(jié)。
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還提出一種采用上述車軸提升裝置的半掛車,可以理解的,由于該車軸提升裝置結構簡單,易于在傳統(tǒng)的機械懸掛結構半掛車的基礎上進行改進,實用性強。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