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包括平臺基體(1)、后輪承托組件(2)和前輪承托組件(3),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承托組件(2)包括滑動連接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的后輪承托臺(21)、設置在后輪承托臺(21)上的多組第一柱形串筒(22)、以及驅動所述后輪承托臺(21)沿所述平臺基體(1)寬度方向滑移的第一驅動組件(23);所述前輪承托組件(3)包括滑動連接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的前輪承托臺(31)、兩組傾斜設置在所述前輪承托臺(31)內的第二柱形串筒(32)、形成于兩組第二柱形串筒(32)之間且向內凹陷的定位口(33)、用于驅動所述前輪承托臺(31)沿所述平臺基體(1)長度方向滑移的第二驅動組件(34)以及用于驅動所述前輪承托臺(31)沿所述平臺基體(1)寬度方向滑移的第三驅動組件(3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組件(23)包括固定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的第一驅動電機(231)、固定在所述第一驅動電機(231)轉軸上的第一螺桿(232)、固定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的第一轉動座(233)、以及固定在所述后輪承托臺(21)上且與所述第一螺桿(232)螺紋連接的第一滑動座(23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組件(34)包括滑動連接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的承托板(341)、固定在所述承托板(341)上的第二驅動電機(342)、固定在所述第二驅動電機(342)轉軸上的第二螺桿(343)、固定在所述承托板(341)上的第二轉動座(344)、以及固定在所述前輪承托臺(31)上且與所述第二螺桿(343)螺紋連接的第二滑動座(34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驅動組件(35)包括固定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的第三驅動電機(351)、固定在所述第三驅動電機(351)轉軸上的第三螺桿(352)、固定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的第三轉動座(353)、以及固定在所述承托板(341)上且與所述第三螺桿(352)螺紋連接的第三滑動座(35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承托臺(21)的兩側設有多個依次滑動套接的第一防護板(211),且位于最內側的所述第一防護板(211)固定在所述后輪承托臺(21)上,位于最外側的所述第一防護板(211)固定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承托臺(31)的兩側設有多個依次滑動套接的第二防護板(311),且位于最內側的所述第二防護板(311)滑動連接在所述前輪承托臺(31)上,位于最外側的所述第二防護板(311)固定在所述平臺基體(1)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承托臺(21)的內側設有第一防護欄(212)。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承托臺(31)的內側設有第二防護欄(31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柱形串筒(32)向內傾斜的角度為15°-3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汽車換電系統(tǒng)的車輪限位機構,其特征在于:兩組所述第二柱形串筒(32)之間設有支撐凸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