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飛行器,尤其涉及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現(xiàn)有的多軸飛行器基本上都是設置有多個螺旋槳單元,各螺旋槳組件都處于與機架豎直位置,每個螺旋槳組件可單獨控制,通過控制各飛螺旋槳組件的飛行狀態(tài),來實現(xiàn)不同的飛行模式,但各螺旋槳組件的角度不可調整,使此飛行器僅供玩家用于飛行模式的操控,不能夠實現(xiàn)飛行器在水中或陸地的行進控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其能改變第二螺旋槳組件的角度,實現(xiàn)在海陸空的行進。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包括機架、輪子、第一螺旋槳單元、第二螺旋槳單元、第一電機和旋轉支桿;輪子樞接于機架底部;第一螺旋槳單元和第二螺旋槳單元分置于機架的前后兩端;第一螺旋槳單元包括兩個第一螺旋槳組件,兩個第一螺旋槳組件分置于機架的左右兩側,且各第一螺旋槳組件均通過第一連接桿固定在機架上;各第一螺旋組件包括第一螺旋槳和用于驅動第一螺旋槳旋轉的第二電機;該旋轉支桿可繞其中軸線轉動地安裝在機架上,該旋轉支桿上固定有傳動齒輪;第二螺旋槳單元包括兩個第二螺旋槳組件,兩個第二螺旋槳組 件分置于機架左右兩側并與旋轉支桿的兩端一一對應;各第二螺旋槳單元均通過第二支撐桿固定在旋轉支桿的對應端部;各第二螺旋槳組件包括第二螺旋槳和用于驅動第二螺旋槳旋轉的第三電機;第一電機固定在機架上,且第一電機的輸出軸上固定有驅動齒輪,該驅動齒輪與該傳動齒輪嚙合。
優(yōu)選的,所述輪子數(shù)量為四個,每兩個輪子為一組并分置于機架的兩側;該兩組輪子分置于機架的兩端。
優(yōu)選的,兩個第一螺旋槳組件對稱設置;兩個第二螺旋槳組件對稱設置。
優(yōu)選的,所述機架開設有一腔體;所述旋轉支桿和第一電機均位于腔體內;所述機架開設有與腔體連通的兩個安裝孔,兩安裝孔與兩第二連接桿一一對應設置;兩第二連接桿分別通過對應的所述安裝孔伸出于所述腔體外。
優(yōu)選的,兩個第一螺旋槳的軸線方向與機架的高度方向相同。
相比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通過將兩個第二螺旋槳組件分別一一對應設置在旋轉支桿的兩端,且旋轉支桿可轉動地安裝在機架上,通過第一電機上的驅動齒輪帶動傳動齒輪轉動,實現(xiàn)旋轉支桿的轉動,進而改變第二螺旋槳組件的旋轉軸線方向,實現(xiàn)在海陸的飛行和行進,實際使用中第二螺旋槳組件旋轉軸線的轉動角度為10°至90°之間;再配合輪子可實現(xiàn)在陸地上的行進;同時,不同的第一螺旋槳和第二螺旋槳分別由不同第二電機和第三電機驅動,通過改變各螺旋槳的轉動方向與動力,可調整本適用于海陸 空的飛行器的不同飛行或航海模式,且在海陸行進時只需要第二螺旋槳單元提供動力,即可關閉第一螺旋槳單元,節(jié)省能源;本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可應用于輕型載人技術的領域,使輕型載人機能在海陸空中均能行進,實現(xiàn)輕型載人機功能多樣化。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飛行模式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航海和陸行模式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二螺旋槳單元與第一電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架;2、第一螺旋槳單元;21、第一螺旋槳組件;211、第一螺旋槳;212、第二電機;3、第二螺旋槳單元;31、第二螺旋槳組件;311、第二螺旋槳;312、第三電機;4、第一連接桿;5、第二連接桿;6、第一電機;7、驅動齒輪;8、傳動齒輪;9、旋轉支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如圖1-3所示,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包括機架1、輪子、第一螺旋槳單元2、第二螺旋槳單元3、第一電機6和旋轉支桿9;輪子樞接于機架1底部;第一螺旋槳單元2和第二螺旋槳單元3分置于機架1的前后兩端;第一螺旋槳單元2包括兩個第一螺旋槳組件21,兩個第一螺旋槳組件21分置于機架1的左右兩側,且各第一螺旋槳組件21均通過第一連接桿4固定在機架1上;各第一螺旋組件包括第一螺旋槳211和用于驅動第一螺旋槳211旋轉的第二電機212;該旋轉支桿9可繞其中軸線轉動地安裝在機架1上,該旋轉支桿9上固 定有傳動齒輪8;第二螺旋槳單元3包括兩個第二螺旋槳組件31,兩個第二螺旋槳組件31分置于機架1左右兩側并與旋轉支桿9的兩端一一對應;各第二螺旋槳單元3均通過第二支撐桿固定在旋轉支桿9的對應端部;各第二螺旋槳組件31包括第二螺旋槳311和用于驅動第二螺旋槳311旋轉的第三電機312;第一電機6固定在機架1上,且第一電機6的輸出軸上固定有驅動齒輪7,該驅動齒輪7與該傳動齒輪8嚙合。第二電機212和第三電機312帶動第一螺旋槳211和第二螺旋槳311旋轉,使本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處于飛行模式;第一電機6轉動帶動驅動齒輪7轉動,進而使旋轉支桿9繞其中軸線旋轉,改變第二螺旋槳組件31的角度,且實際應用中該轉動角度在10°至90°之間,進而改變了第二螺旋槳311旋轉軸線方向,提供一個向前行進的動力,將飛行模式切換為航海和陸行模式,航海模式中,第二螺旋槳單元3提供的動力直接驅動浮于海面的機架1行進,陸行模式中,第二螺旋槳單元3提供的動力驅動輪子向前滾動,進而實現(xiàn)在陸地上的行進;改變第一電機6動力輸出方向使第二螺旋槳組件31復位,即恢復回原來的飛行模式;同時,單獨控制第二電機212和第三電機312動力輸出方向和動力大小,改變每個第一螺旋槳211和每個第二螺旋槳311的旋轉狀態(tài),可改變本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的飛行模式和航海模式。
優(yōu)選的,所述輪子數(shù)量為四個,每兩個輪子為一組并分置于機架1的兩側;該兩組輪子分置于機架1的兩端,分散本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的重力,且對稱分布,使其在陸地上的行進更加平穩(wěn)。
本實施例中,兩個第一螺旋槳組件21對稱設置;兩個第二螺旋槳組件31對稱設置螺旋槳組件對稱分布,使本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在飛行時更平穩(wěn)。
所述機架1開設有一腔體;所述旋轉支桿9和第一電機6均位于腔體內;所述機架1開設有與腔體連通的兩個安裝孔,兩安裝孔與兩第二連接桿5一一對應設置;兩第二連接桿5分別通過對應的所述安裝孔伸出于所述腔體外,保護旋轉支桿9和第一電機6不受水的沖刷,使驅動齒輪7和傳動齒輪8之間保持潤滑狀態(tài),使調整更順暢,提高本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的使用時間,降低維修成本。
本實施例中,兩個第一螺旋槳211的軸線方向與機架1的高度方向相同。處于飛行模式時,本適用于海陸空的飛行器只需要向上的力即可;調整第二螺旋槳311的軸線方向并調整至與機架1高度方向一致,每個第一螺旋槳組件21和每個第二旋轉組件的所有動力均為向上的拉力,不被分解為其他方向的力,使達飛行模式所需力時,每個第一螺旋槳組件21和每個第二旋轉組件的所需提供的平均動力達到最小,降低能耗,節(jié)約成本。
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jù)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形變,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形變都應該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