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著色劑、著色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著色劑,包括加入塑料材料中的著色劑,也涉及由加入所述著色劑的塑料材料所制造的著色制品,還涉及制造所述著色劑和制品的方法。
由模塑、鑄塑、擠塑、壓延和類似方法制成的塑料制品是眾所周知的。這些制品可以是熱塑性的或熱固性的。常常希望這類塑料制品的表面具有裝飾目視效果。包含著色劑,例如染料(即以分子態(tài)分散的著色物質(zhì))和/或顏料(即著色粒徑尺寸高達大約1微米)的塑料材料是眾所周知的。一般地,這些著色劑均勻分散在整個塑料材料中,塑料材料和由其制造的制品均勻著色,顏料顆粒因為它們的顆粒尺寸小而散射光,結(jié)果著色的塑料材料通常是不透明的。純塑料材料常常是透明的,當染色時也保持透明。在所述染色材料中包含惰性填料以使之半透明或不透明。所述染色或著色的塑料材料表面的目視外觀一般消色并缺乏色澤深度(depth)和紋理。
含有分散在其中的可見尺寸的顆粒(例如具有最小尺寸為約5微米),如纖維、鱗片或細砂(球狀的、大致球狀的、或多或少地不規(guī)則顆粒)的塑料材料是已知的。纖維可摻入塑料基質(zhì)中以增強機械性能。細砂可以摻入塑料基質(zhì)中以提供耐磨性。如果所述顆粒的顏色不同于將其加入到塑料基質(zhì)的顏色,所述塑料材料可能有斑點或雜斑的外觀,而且有時加入這些顆粒材料以產(chǎn)生裝飾表面的效果。
發(fā)明的公開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制品,此制品中的塑料組合物使之具有裝飾性表面,該塑料組合物包含一種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材料,材料中有一種著色劑分散在其中,其特征在于此著色劑含有一種離散聚合物顆粒的共混物,基本上所有顆粒的最小尺寸都在5至100微米的范圍內(nèi),最大尺寸均不大于10毫米,該顆粒是一種天然或合成的有機聚合物或一種玻璃,共混物中含有至少兩種不同顏色和/或形狀的顆粒,塑料組合物中含有其重量的0.1%至8%的聚合物顆粒共混物。
很容易理解術(shù)語“基本上全部”和“大部分地或全部地”或者“基本部分”是同義詞。例如至少90%或至少95%或100%的顆??赡芫哂兴?guī)定的尺寸。
將會理解到本發(fā)明制品裝飾外觀是由于塑料組合物內(nèi)存在著色劑,它與制品的任何形狀特征或形式無關(guān)。這些制品的表面可以是平滑的、具有圖案的或具有某種形狀的,但是固態(tài)的和連續(xù)的。也將會進一步理解到加入著色劑的制品部分可被一層透明或半透明層所覆蓋,透過該覆蓋層,能夠看到著色的塑料組合物。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制造塑料制品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把(i)包含基本上全部具有最小尺寸為5至100微米和具有最大尺寸不超過10mm的離散聚合物顆粒的共混物的著色劑,所述共混物包含至少兩種截然不同的顏色和/或形狀的顆粒與(ii)透明或半透明塑料材料或其前體一起混合,及(b)在使所述聚合物顆粒沒有永久變形到任何顯著程度的條件下生成所述制品。
本發(fā)明另外提供一種以色彩濃縮物形式包含與聚合物或其前體或石蠟均勻混合的離散著色顆粒的著色劑,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顆粒是具有最小尺寸為5至100微米及具有最大尺寸不超過10mm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聚合物顆粒具有至少兩種截然不同的顏色和/或所述形狀的。本發(fā)明的著色劑呈母料材料形式,其中著色顆粒與熱塑性樹脂粘合劑均勻混合。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塑料制品裝飾表面層具有不尋常的及吸引入的花斑外觀,它帶有顯著的目視色澤濃度和紋理。制品令人驚奇地具有此外觀,甚至當(正是需要的)著色劑與塑料材料很好地混合,以致它均勻地分散在其中??梢詫⑦@種裝飾的表面層(如果需要的話)設(shè)計成模仿天然材料,例如各種類型的石頭或巖石,包括沉積的、火成的、特別是變質(zhì)巖例如板石巖。這類天然材料的其它實例包括皮革和木材。
在著色劑中的聚合物顆??梢猿世w維狀,鱗片、球狀體或細砂狀或者其混合形狀。優(yōu)選基本上全部聚合物顆粒都具有最大尺寸為0.5至10mm。優(yōu)選纖維可以具有纖度為1至30分特,通常為1至6分特,及長度為0.5至10mm或0.1或0.25至10mm。一般把這些纖維稱作人造短纖維并也可以稱作纖維屑,特別當它們的長度低于約5mm時??捎蓪⑤^長纖維切成長度為約0.25mm或以上制備纖維屑??赏ㄟ^磨碎,例如低溫磨碎制備較短纖維屑。優(yōu)選鱗片可具有以鱗片平面計每平方米具有基本重量為10至50克,并可具有最大尺寸為0.5至5mm或0.1或0.25至5mm。適宜的鱗片可由(例如)切碎或磨碎切片(包括低溫磨碎)聚合物膜制備。優(yōu)選球狀體包括聚合物微珠和玻璃球。應(yīng)理解到希望顆粒的形狀和組成不能例如由磨蝕損壞加工設(shè)備。因此,與玻璃纖維和微珠相比,在擠出和類似的技術(shù)中使用玻璃粉末或鱗片一般不太有利。
顆粒可基本上由天然有機聚合物、合成有機聚合物或玻璃組成。它們可以基本由已加工過的天然聚合物組成,例如它們可以基本由以再生的粘膠絲形式的纖維素組成。優(yōu)選使用合成有機聚合物或已加工過的天然有機聚合物。在某些應(yīng)用當中可選擇使用玻璃顆粒是優(yōu)選的。合適玻璃類型的例子包括A-、C-、E-和S-玻璃。每種聚合物顆粒通常包含一種類型聚合物,但也可包含多于一種類型聚合物的混合物。在共混物中的顆??捎上嗤虿煌愋偷木酆衔锘蚓酆衔锘旌衔锝M成,應(yīng)考慮這種材料與在其中要加入顆粒的塑料材料之間的相容性來選擇聚合物顆粒的樹料。特殊類型的聚合物顆粒是未增塑的纖維素薄膜,任意地著色的,例如再生纖維素薄膜(例如由粘膠方法制造的),它已減小到規(guī)定的尺寸并任意地染色。
在加工期間,特別在塑料加工期間所進行的溫度條件下,聚合物顆粒優(yōu)選機械性能和熱性能都穩(wěn)定,以致它們基本上保持它們原有的形狀并在所述加工期間不降解。在加工期間顆粒的變形可使由此制造的塑料制品內(nèi)產(chǎn)生條紋外觀。本發(fā)明制品的裝飾目視表面外觀可能具有各向同性的外觀。聚合物顆粒在加工期間及在塑料制品內(nèi)保持獨立性和離散性。聚合物可以是熱塑性聚合物,在此情況下應(yīng)理解到選擇加工溫度以避免顆粒的不希望的變形。已發(fā)現(xiàn)某些熱塑性聚合物,特別是半結(jié)晶聚合物,可以在它們的玻璃化轉(zhuǎn)變溫度以上加工而不發(fā)生所述變形。其它熱塑性聚合物,特別是無定形聚合物,優(yōu)選在其玻璃化轉(zhuǎn)變溫度以下加工。聚合物可以是交聯(lián)的并可以是熱固性的。聚合物可以是在溫度高達該聚合物分解溫度時具有固有的機械穩(wěn)定性,此分解溫度在塑料材料的加工溫度以上。例如,聚合物可以是纖維素,特別地可以是再生粘膠纖素,或者可以是丙烯腈聚合物或共聚物,特別地可以是包含至少85重量%的丙烯腈單元共聚物??捎糜谀承┯猛局械倪x擇性有機聚合物的類型包括聚酰胺類例如6∶6和4∶6聚酰胺類,及聚酯類。
對聚合物顆粒著色或染色以選擇顏色。顏料散射光線,因而著色的聚合物顆粒的存在可以減少根據(jù)本發(fā)明制品中裝飾表面層的目視色澤濃度。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可以包括少量比例的白色和/或黑色著色的顆粒,例如除截然不同的顏色外還有無光澤的著色纖維。優(yōu)選能容易使在寬范圍濃色染色聚合物,特別是纖維素和丙烯腈共聚物。有機聚合物顆粒適用于寬的和精確可控制的濃色范圍內(nèi),這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聚合物顆??稍谥圃爝^程中染色或著色,或者可以在制造之后染色。玻璃顆粒可適用于顏色范圍。著色聚合物顆粒優(yōu)選呈現(xiàn)良好的耐光性。
包含在著色劑共混物中的聚合物顆粒優(yōu)選呈現(xiàn)少量截然不同的顏色,更優(yōu)選不多于約12種截然不同的顏色。進一步優(yōu)選不超過約6種截然不同的顏色。這使能通過由小范圍截然不同的顏料適當共混聚合物顆粒生產(chǎn)寬范圍色調(diào)(顏色)的著色劑。這就導(dǎo)致制造簡單,可再制造性和貯存控制。在此使用的術(shù)語“截然不同的顏色”是指顯著不同色彩的顏色,也就是說在常用色環(huán)或色盤內(nèi)寬的輻射狀間隔。在本發(fā)明情況下,黑色和白色不認為是“顏色”,因而黑色和/或白色顆粒(如果存在的話)是外加于著色劑中截然不同顏色的顆粒。
共混物優(yōu)選包括至少二種濃色聚合物顆粒任意與黑色和/或白色顆粒在一起。在此所用的術(shù)語“濃色”是指優(yōu)選靠近常見色環(huán)或色盤圓周定位的強的(飽和的)顏色。優(yōu)選選擇至少兩種濃色以致它們廣泛分隔在所述色環(huán)內(nèi)。因而不認為各種紅色色調(diào)混合物(例如深紅、銀珠、紅玉色、紫紅色、鮮紅色、淡紅色和猩紅色)構(gòu)成本發(fā)明情況中的截然不同的顏色,甚至盡管它們能被肉眼區(qū)分,及甚至如果所述顏色是濃色的話。代表濃色的點在色環(huán)內(nèi)限定多角形區(qū)域如果使用三種濃色多角區(qū)域就是三角形??捎梢赃m宜比例共混所選擇濃色聚合物顆粒,在此多角區(qū)域內(nèi)以基本上任何色調(diào)制備本發(fā)明的著色劑。可通過變化共混料中黑色和/或白色顆粒的比例來改變在本發(fā)明著色劑的常用顏色料筒內(nèi)的亮度。濃色可選自主要顏色紅色、黃色和藍色。特別優(yōu)選地,濃色可選擇性地選自顏色品紅、青色和黃色,因為已發(fā)現(xiàn)使用這組中的顏色可以得到寬范圍色調(diào)。共混料可以包含多于三種的濃色,優(yōu)選不超過六種的濃色的聚合物顆粒,任意地與黑色和/或白色顆粒一起使用。由于多角形區(qū)域的尺寸增加,因此這能生產(chǎn)比如果只使用三種濃色更寬范圍色調(diào)。因為能以多于一種方法得到在多角區(qū)域內(nèi)許多色調(diào),所以這也提供了制造中的靈活性。
可通過實驗混合聚合物顆粒相配所需色調(diào)。應(yīng)理解到當看著色劑本身及混入制品以后,著色劑的感覺色調(diào)的差別。一般已發(fā)現(xiàn)本發(fā)明塑料制品的感覺色調(diào)不需要通過典型的顏色——混合理論從聚合物顆粒的顏色預(yù)言。
可選擇聚合物顆粒的顏色以避免條件等色效應(yīng)。
包含在共混物中的聚合物顆??蛇x擇性地具有單一顏色而不具有不同形狀。例如,共混物可由相同或類似顏色的纖維和鱗片混合物組成。包含這種著色劑的裝飾制品具有視覺吸引外觀,而不同于著色制品或不同于只包含全部具有類似形狀的顆粒的制品。
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可以另外包含無色聚合物顆粒。其有利之處在于它允許本發(fā)明著色劑以寬的色調(diào)配合,設(shè)計所有無色聚合物顆粒以相同的比例加入到塑料材料中。這導(dǎo)致本發(fā)明塑料制品制造程序簡單并使能可靠地共混兩種或兩種以上著色劑以提供中間顏色(如果需要的話)。所述無色顆??上噙m應(yīng)地具有相同聚合物或可用于著色顆粒的聚合物。這類無色顆粒的例子包括有機纖維如粘膠纖維及既不包含染料也不包含顏料的丙烯酸纖維和玻璃纖維。
著色劑可以另外包含小比例的一種或更多種常用顏料。顏料散射光,因而如果顏料比例太高的話,由本發(fā)明提供的有利的目視紋理和色澤濃度可能會損失。顏料比例按聚合物顆粒重量計常常優(yōu)選不超過約5%(重量),包括任何存在于聚合物顆粒中的顏料,盡管較高比例(例如5至10%(重量))可能在某些應(yīng)用中是所希望的。顏料的摻入可以用來改變顏色的亮度、顏色飽和性及摻入著色劑制品的目視紋理和色澤濃度。優(yōu)選顏料類型是白色顏料,例如二氧化鈦。塑料組合物可以另外包含小比例的常用染料。
著色劑可以另外包含當加入到塑料制品中提供特別視覺效果的其它粒狀材料,例如云母鱗片、石英顆粒、切短碳纖維、乳光的、珠光和熒光的顏料,以及金屬顏料。
本發(fā)明著色劑可以包含一種通??捎脕戆丫酆衔镱w粒粘合到一起的熱塑性樹脂粘合劑,例如以糊狀或母料粒料或粒狀形式。所述糊狀、粒料或粒狀料常常比游離聚合物顆粒共混物,例如在貯存、運輸和稱重期間更方便處理。粘合劑優(yōu)選易于與在塑料加工形成塑料制品期間分散于塑料材料中的本發(fā)明著色劑可混合的。這能使容易達到聚合物顆粒均勻分散在整個塑料材料中。一般從母料技術(shù)知道的粘合劑例子包括低密度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和礦蠟。因此,顆粒將分散在聚合物或者其前體中,或者分散在石蠟中。糊料、粒料或切??梢园哌_約60%(重量)的聚合物顆粒,常包含20至60或40至60%(重量)的聚合物顆粒。粒料或切??梢粤硗獍倭康某S萌玖虾?或顏料。本發(fā)明的這些著色劑在塑料工業(yè)中是有用的并能隨后被常用母料定量加料技術(shù)或添加技術(shù)利用。
在本發(fā)明制品方面的裝飾塑料組合物優(yōu)選包含以包括塑料材料的塑料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為1至5%(重量)的聚合物顆粒共混物,顏色的色澤濃度、顏色飽和度和裝飾表面的目視紋理可隨構(gòu)成材料內(nèi)的著色顆粒和顏料濃度而變化。一般已觀察到所述組合物粘度隨聚合物顆粒濃度的增加而增加。也已觀察到隨著聚合物顆粒濃度的增加,可在擠出、壓延和類似制品內(nèi)產(chǎn)生方向目視效應(yīng)。還進一步觀察到如果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高比率顆粒,例如20-30分特扁平纖維,特別如果上述顆粒顏色暗,例如黑色,能夠增強方向效應(yīng)。
聚合物顆粒優(yōu)選在整個塑料材料中均勻分散??捎梢阎芰霞庸ぜ夹g(shù)完成此。可能最理想的是例如通過應(yīng)用適宜的整理方法來處理或涂覆顆粒,以確保良好分散及避免結(jié)塊。在本發(fā)明方法中,聚合物顆粒可與熱塑性聚合物混合。因此,顆??膳c聚合物前體,例如隨后固化形成聚合物的熱塑性或熱固性聚合物樹脂混合。
用于本發(fā)明制品的塑料材料可以是半透明的或者優(yōu)選是透明的。聚合物顆粒的折射率可以或多或少地緊密與塑料材料的相匹配,以減少光散射。半透明塑料材料可以包含填料,例如它可包含高達約30或50%(重量)的填料,以組合物總重量為基準。所述填料一般是物料,常常具有比較小的粒徑,具有可與塑料材料相比的折射率。塑料材料優(yōu)選不包含顏料或包含低含量的顏料。優(yōu)選顏料最大用置(包括聚合物顆粒中的任何顏料)為0.1%(重量),以塑料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盡管較高用量(例如0.2或0.3%(重量),或者0.2至0.5%(重量))可用于某些應(yīng)用中。
本發(fā)明制品的實施包括模塑、鑄塑、擠出和壓延制品。模塑制品包括注塑模制內(nèi)部和外部汽車、航空和航海部件、板條、汽車內(nèi)部的裝璜、公共飲食業(yè)器具、家用器具例如頭發(fā)干燥器、電水壺、熨斗、摻混機和混合機、致冷機和冷凍部件、真空清潔器、地板拋光器、刷子、水桶和碗、刀具把手、貯存容器、野餐器具、手提箱、普通衣架、庭園裝置、庭園工具、手推車、種植器、玩具、電話和類似的制品。模塑制品還包括真空成形制品,例如淋浴盆、包裝和零售陳列制品。此塑制品包括例如食品和飲料,潤滑油和洗滌劑用容器。壓塑制品包括電插銷和插座、馬桶座圈、野餐器具和餐具。擠出和壓延制品包括片材、薄膜和箔、乙烯基室內(nèi)裝飾品、文具、人造證券紙、信用卡、地面覆蓋外層,包括有彈性的地面覆蓋外層,特別乙烯基地面覆蓋外層,墻壁覆蓋外層,百葉窗(blind)和帆布篷,木屑纖維板表面和擠出框架,鑄塑制品包括控制浪濤板、船身、服務(wù)臺和覆面。
本發(fā)明也提供包含分散在聚合物基質(zhì)中的增強纖維的增強塑料制品,所述纖維具有最小尺寸(直徑)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長度)不超過10mm,其特征在于或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截然不同顏色的纖維的增強纖維,或者包含第一種顏色的纖維的增強纖維及制品另外包含截然不同于其中的第二種顏色的鱗片顆粒,鱗片顆粒最小尺寸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不超過10mm。增強纖維優(yōu)選為玻璃纖維,盡管其它類型的纖維也可以使用。聚合物基質(zhì)可以是熱塑性的或熱固性的。制品通常包含約10至50,優(yōu)選20至40%(重量)的增強纖維,以制品的重量為基準。制品可包含著色或未著色纖維的共混料,在這種情況時,優(yōu)選制品包含0.1至8%(重量)的著色纖維和任選的鱗片。著色增強纖維和任意鱗片優(yōu)選具有不超過約6種截然不同的顏色。
用下列實施例說明本發(fā)明,其中所有份數(shù)和比例都以重量表示,除非另外規(guī)定-實施例1制備各種截然不同顏色的聚合物顆粒的共混物。所用聚合物顆粒為用活性染料染色成濃色的品紅、青色、黃色和黑色色調(diào)的3.3分特粘膠人造纖維標稱的0.5mm纖維屑纖維和每平方米基本重量為35克的再生粘膠纖維薄膜研磨成小的顆粒并染成黑色。共混物另外包含0至20%范圍內(nèi)的非著色纖維和/或研磨薄膜。
由100份PVC樹脂、26份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5份環(huán)氧化大豆油和2份穩(wěn)定劑組成的PVC組合物作為粉末混合。加入按此組合物重量計2.5%(重量)的著色聚合物共混物之一,并充分混合到組合物內(nèi)。在二輥輥煉機上于160℃熔融PVC組合物5分鐘,并在158℃及5515KPa(800psi)下,在噴珠鋁或硅化處理過的紙之間擠出形成厚度為0.1-2mm,典型地為1mm的均勻薄片。著色薄片具有吸引人的花紋和斑點外觀,并適于用作彈性樓面覆蓋面層。
實施例2如實施例1制備聚合物顆粒共混物,不同的是它們包含約3至6%云母。用一塊天然未拋光的石板進行鑄造并用來形成模具。將100份常用聚酯模塑樹脂與3.5份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充分混合,并把混合物傾入模具內(nèi)。固化樹脂,然后從模具中取出已固化的制品。該制品具有十分類似于天然石板外觀的裝飾外觀。
實施例3如實施例1所描述的制備聚合物顆粒共混物。每一種共混物與少量二氧化鈦分散體一起充分混合成工業(yè)用聚酯鑄塑樹脂(在100份組合物內(nèi)有3.5份聚合物顆?;旌衔?,將樹脂鑄塑成約3mm厚的薄片。聚合物顆粒共混物的百分組合物及薄片的總的顏色列于表1
表1參照黃色品紅青色黑色非著色 黑色非著色 云母總的著顏色纖維纖維纖維纖維纖維薄膜薄膜色顆粒C21A19.95.1 16.430.114.414.0 55.9灰綠色C22A14.456.828.8 43.2中灰色C24H56.0 15.0 21.5 7.5 92.5淡灰粉紅色C25A47.6 23.6 28.8100.0粉紅色C26B28.86.8 6.828.828.8 71.2淡綠灰色C31E62.88.5 14.314.3 85.7淡黃棕色C34A 3.468.5 3.424.7 6.8淺灰色C35A13.02.7 3.452.4 3.425.0 22.6淡紅灰色C37A12.76.8 3.448.6 3.425.0 26.4淺粉紅色C38E19.92.7 3.445.4 3.425.1 29.5灰白淡綠黃色E28C 9.961.428.7100.0深灰色E29B24.7 3.442.8 0.328.8 99.7淡綠深灰色E33B42.8 12.0 16.428.8100.0深灰色E43E16.92.9 0.9 1.114.064.3 21.7淺砂巖棕E43G50.08.6 2.1 3.635.7 64.3深砂巖棕H42Q47.4 23.7 14.314.3 0.3 99.7紅石板色H42R21.421.428.628.6 71.4綠石板色H42T20.08.6 42.928.6100.0黑石板色
100份組合物中二氧化鈦分散體的用量在“C”系列樣品中為0.5份,在“E”系列中為0.25份及在“H”系列中為0.06份。
由于包含黑色研磨薄膜,薄片具有斑點外觀。使用放大鏡,有可能看到薄片中單獨的著色纖維。對于肉眼來說,不易區(qū)分單獨纖維和它們的顏色的薄片具有目視吸引花紋外觀和紋理。
從天然砂石片和石板進行鑄塑并用作模具。然后在這些模具中鑄塑具有砂石和石板外觀包含列于表1聚合物顆粒共混物的樹脂。著色鑄塑物具有與天然石片十分類似的目視外觀,并且如果沒有周密檢驗的話,不易把此著色鑄塑物與它們區(qū)別開。
實施例4由實施例2的方法用下列配方制備PVC薄片,其中纖維/薄膜共混物是由給出參考號碼在表1中標記的這些淺色砂(York石)增塑PVC樹脂 82.6纖維/薄膜共混物(E43E) 1.9二氧化鈦 0.083暗砂石增塑PVC樹脂 80.9纖維/薄膜共混物(E43G) 2.92二氧化鈦 0.12薄片十分類似于在配方中所命名的石頭并適宜用作彈性樓面覆蓋面層。
實施例5由在約200℃時,由雙螺桿配料(a)40份作為著色劑粘膠纖維屑和短切粘膠薄膜(鱗片)與(b)60份作為載體樹脂的低密度聚乙烯(LDPE),來制備母料切粒。著色纖維屑和鱗片用作著色劑并在使用前80℃下干燥。載體樹脂在2.16公斤負荷下于190℃熔體流動指數(shù)為20g/10分,按50 1133條件4/ASTM D12358,方法B,條件E測量。切粒含有下列比例纖維屑和鱗片參考 E33 E79黃色纖維 1.28 0.60品紅纖維 0.36 0.38青色纖維 0.00 1.55黑色纖維 0.50 0.28米黃色(未著色,未染色)纖維 0.00 0.19黑色碎屑 0.86 0.00也制備包含10%分散在作為載體樹脂的LDPE中的二氧化鈦的母料切粒。發(fā)現(xiàn)在模塑之前在烘箱中干燥包含粘膠纖維的母料切粒,以避免在模塑制品表面出水印。
由注塑模制這些母料切粒與作為稀釋樹脂的聚丙烯和ABS的共混物來制備試樣棒。共混物中含膠粘纖維的母料切粒最大比例為7.5%(相當于在共混物中含3%的纖維和鱗片)及包含顏料樹脂的最大比例為1%(相當于在共混物中含0.1%的顏料)。樣品具有相當目視色澤濃度的視力吸引人的花紋外觀。此目視色澤濃度對包含較低比例顏料樣品的目視色澤濃度更為明顯。包含E33樣品是灰色顏色及含E79樣品是帶藍色的綠顏色。
用相同母料切粒和稀釋樹脂注塑模塑壺蓋。在熔融溫度為220℃,模塑溫度為40-45℃,注射速率為60mm/秒,注塑壓力為1600巴,保持壓力為30或150巴,保持壓力時間為9秒鐘,冷卻時間為30秒及注塑周期為55秒條件下模塑聚丙烯。用于模塑的共混料包含7.5%E33或E79切粒及1或2%著色的切粒。在熔融溫度為250℃,模塑溫度為45-75℃,注塑速率為90mm/秒,注塑壓力為1600巴,保持壓力為200巴,保持壓力時間為9秒鐘,冷卻時間為30秒及注塑周期為61秒條件下模塑ABS。用于模塑的共混物包含7.5%E79切粒和1%顏料切粒,或包含7.5或15%E33切粒及無顏料切粒。模塑產(chǎn)品在模具壁內(nèi)細部再顯,包括平滑面、圖案面和表面刻字。
由注塑模塑方法,用熱注塑模流道,采用相同的母料切粒及用聚苯乙烯樹脂作為稀釋樹脂制造盛裝臺式制品和文具的實用容器。在熔融溫度為229或239℃,機筒溫度為210或220℃,模具溫度為40℃,注塑速率為17或35mm/秒,注塑壓力為392巴,保持壓力為40或50巴,保持壓力時間為10秒種,冷卻時間為25秒和注塑周期為44秒條件下進行模塑。用于模塑的共混物包含7.5%E33或E79切粒及0.1或2%著色切粒。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制品,此制品中的塑料組合物使之具有裝飾性表面,該塑料組合物包含一種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材料,材料中有一種著色劑分散在其中,其特征在于此著色劑含有一種離散聚合物顆粒的共混物,基本上所有顆粒的最小尺寸都在5至100微米的范圍內(nèi),最大尺寸均不大于10毫米,該顆粒是一種天然或合成的有機聚合物或一種玻璃,共混物中含有至少兩種不同顏色和/或形狀的顆粒,塑料組合物中含有其重量的0.1%至8%的聚合物顆粒共混物。
2.按權(quán)利要求1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塑料組合物包含以塑料組合物重量為基準1至5%(重量)的聚合物顆粒的共混物。
3.按權(quán)利要求1或2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塑料組合物包含不超過以塑料組合物重量為基準0.1%(重量)的顏料。
4.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塑料組合物包含不超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重量為基準5%(重量)的顏料。
5.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顆粒是細砂。
6.按權(quán)利要求1至4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聚合物顆粒具有最大尺寸為0.5至10mm。
7.按權(quán)利要求6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顆粒是纖維。
8.按權(quán)利要求6或7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顆粒是鱗片。
9.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不超過大約六種截然不同顏色的聚合物顆粒。
10.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至少三種濃顏色的顆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顆粒。
11.按權(quán)利要求10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不超過六種濃顏色的顆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顆粒。
12.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有色聚合物顆粒和無色聚合物顆粒。
13.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該制品是模塑、鑄塑、擠塑或壓延塑料制品。
14.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該制品具有目視石頭外觀。
15.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制品,其特征在于該制品是地面覆蓋外層。
16.一種按權(quán)利要求1至15任一項制品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a)把(i)包含基本上全部具有最小尺寸為5至100微米和具有最大尺寸不超過10mm的離散聚合物顆粒的共混物的著色劑,所述共混物包含至少兩種截然不同的顏色和/或形狀的顆粒與(ii)透明或半透明塑料材料或其前體一起混合,及(b)在使著色劑為聚合物顆粒不變形到任何顯著程度的條件下生成所述制品。
17.一種顏色濃縮物,包括與聚合物或其前體或與石蠟均勻混合的離散著色顆粒,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著色顆粒是具有最小尺寸為5至100微米及具有最大尺寸不超過10mm,所述聚合物顆粒具有至少兩種截然不同的顏色和/或形狀并是天然的或合成的有機聚合物或玻璃的顆粒。
18.按權(quán)利要求17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它是母料材料,其中離散著色顆粒分散在熱塑性樹脂粘合劑中。
19.按權(quán)利要求18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它包含20至60%(重量)的離散著色顆粒。
20.按權(quán)利要求17至19任一項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它包含不超過以聚合物顆粒重量為基準5%(重量)的顏料。
21.按權(quán)利要求17至20任一項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基本上全部聚合物顆粒具有最大尺寸為0.5至10mm。
22.按權(quán)利要求21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顆粒是纖維。
23.按權(quán)利要求21或22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聚合物顆粒是鱗片。
24.按權(quán)利要求17至24任一項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不超過大約六種截然不同顏色的聚合物顆粒。
25.按權(quán)利要求17至24任一項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至少三種濃顏色的顆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顆粒。
26.按權(quán)利要求17至25任一項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不超過六種濃顏色的顆粒,和任意黑色和/或白色顆粒。
27.按權(quán)利要求17至26任一項的顏色濃縮物,其特征在于聚合物顆粒共混物包含有色聚合物顆粒和無色聚合物顆粒。
28.一種包含分散在聚合物基質(zhì)中增強纖維的增強塑料制品,所述增強纖維具有最小尺寸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不超過10mm,其特征在于增強纖維包含兩種或更多種截然不同顏色的纖維,或者增強纖維包含第一種顏色的纖維及制品,另外包含截然不同的第二種顏色鱗片顆粒,所述鱗片顆粒的最小尺寸為5至100微米及最大尺寸為不超過10mm。
29.按權(quán)利要求28的增強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該制品包含20至40%(重量)的增強纖維。
30.按權(quán)利要求28或29的增強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些增強纖維是玻璃纖維。
31.按權(quán)利要求28至30任一項的增強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增強纖維具有不超過約六種截然不同的顏色。
32.按權(quán)利要求28至31任一項的增強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基質(zhì)為熱固性的。
33.按權(quán)利要求28至32任一項的增強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聚合物基質(zhì)為熱塑性的。
全文摘要
一種制品,此制品中的塑料組合物使之具有裝飾性表面,該塑料組合物包含一種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材料,材料中有一種著色劑分散在其中,其特征在于此著色劑含有一種離散聚合物顆粒的共混物,基本上所有顆粒的最小尺寸都在5至100微米的范圍內(nèi),最大尺寸均不大于10毫米,該顆粒是一種天然或合成的有機聚合物或一種玻璃,共混物中含有至少兩種不同顏色和/或形狀的顆粒,塑料組合物中含有其重量的0.1%至8%的聚合物顆粒共混物。該制品可由包括混合共混物和塑料材料或其前體,并在著色劑內(nèi)的聚合物顆粒不變形到任何顯著程度的條件下形成制品的步驟方法制造??梢耘c聚合物或其前體或石蠟均勻混合的顏色濃縮物來提供著色顆粒。該制品可以是模塑、鑄塑、擠塑、壓延或增強塑料制品,例如地面覆蓋外層。
文檔編號C08J5/02GK1142237SQ94194889
公開日1997年2月5日 申請日期1994年12月2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3年12月3日
發(fā)明者約翰·古爾德 申請人:約翰·古爾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