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組具有鎮(zhèn)痛作用的肽,其特征在于:具有如(1)或(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如序列表SEQ ID 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2)如序列表SEQ ID No.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
它們藥學上可以接受的鹽。
2.根據(jù)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肽,其特征在于:在首端和末端半胱氨酸存在的基礎上,如序列表SEQ ID No.1或SEQ ID No.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一個或多個氨基酸被刪除、置換、或添加后仍具有鎮(zhèn)痛作用的多肽或,它們藥學上可以接受的鹽。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肽,其特征在于:如序列表SEQ ID No.1或SEQ ID No.2所示的具有鎮(zhèn)痛作用的氨基酸序列或它們藥學上可以接受的鹽,其中,首端和末端的兩個半胱氨酸形成環(huán)。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肽,其特征在于:其通過化學合成或通過重組技術獲得。
5.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4任一所述的肽,其特征在于:其與蛋白融合。
6.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4任一所述的肽,其特征在于:其與聚合物偶聯(lián)。
7.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4任一所述的肽,其特征在于:所述肽與載體連接。
8.一種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
(1)有效量的作為活性成分的如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肽;
(2)選擇性的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
9.根據(jù)權利要求7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選自:溶劑、稀釋劑、懸浮劑、乳化劑、抗氧化劑、藥學防腐劑、著色劑、香味劑、介質、油性基底、賦形劑中的一種或幾種。
10.一組如權利要求1、2或4任一所述的肽或它們藥學上可以接受的鹽或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在鎮(zhèn)痛方面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