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果殼活性炭,其特征在于:其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果殼20-50份、煤焦油7-9份、膨潤土7-9份以及無煙煤40-50份。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果殼活性炭,其特征在于:其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果殼35份、煤焦油8份、膨潤土8份以及無煙煤45份。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果殼活性炭,其特征在于:所述果殼為杏核殼、核桃殼、桃核殼以及棗核殼中的一種或多組組成而成。
4.一種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果殼活性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1)將原料混合、破碎,置于碳化爐中,按照 10-20℃ /min 的升溫速度加熱至300-500℃,用超聲波發(fā)生器對(duì)其空化作用,超聲頻率為30-50KHz,空化30-50min;按照 30-50℃ /min 的升溫速度加熱至600-800℃,炭化 ,50-100min,待其冷卻至室溫,收集炭化后的初炭;
2)將初炭與氫氧化鈉按1:1.5-3.5的質(zhì)量比混合,于600-700℃活化2-3h;
3)將步驟2)得到的活化料放入酸性溶液中中和PH至6-7,最后烘干得到本發(f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