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光纜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術:
光纖通信的飛速發(fā)展,極大地便利了人們的生活,也使得用戶對網絡帶寬的需求急劇增加,光纖到戶(FTTH)成為必然。光纜需要在小區(qū)內或樓內進行布放,管道資源緊張,因此迫切需要一種體積小,重量輕,光纖集成芯數高的光纜來替代普通的布線光纜。
同時,光纖光纜施工時通常需要切割電纜護套并移除護套的一部分,從而允許接入護套內的光纖。一般采取專業(yè)人員借助剝離工具手工剝離的方式,對于操作者的操作要求高,操作不慎,極易損傷纜芯。特別是尺寸小的光纜,剝離難度更高。
綜上所述,亟需一種外護套易剝離,體積小,重量輕的光纜單元來替代當前的布線光纜單元。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及其制作方法,外護套易剝離,體積小,重量輕。
為達到以上目的,本發(fā)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包括外護套,設于外護套內的光纖單元,以及設于外護套和所述光纖單元之間的填充纖膏;所述外護套由厚度在0.05~0.15mm之間、斷裂伸長率在15~30%范圍內的材料組成,所述外護套與所述光纖單元之間的摩擦系數小于0.5。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材料為聚氯乙烯、低煙無鹵阻燃聚烯烴或改性熱塑性聚氨酯彈性體材料。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填充纖膏為一種或幾種膠凝劑分散到基礎油中形成的粘稠性凝膠狀物質。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光纖單元為一根或多根著色光纖。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著色光纖為單模光纖G.657A1、G.657A2和G.657B3中任意一種經過著色而成。
本發(fā)明還公開了一種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預先將裸光纖著色;
B、在著色光纖上均勻涂覆一層填充纖膏;
C、將斷裂伸長率在15~30%范圍內的材料加入擠塑機,在填充纖膏表面擠制一層厚度為0.05~0.15mm的外護套將著色光纖和填充纖膏完全包覆起來。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外護套與所述光纖單元之間的摩擦系數小于0.5。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
本發(fā)明的光纜單元外護套與光纖單元之間的摩擦系數小于0.5,因而該外護套易與纜芯剝離;采用厚度在0.05~0.15mm之間、斷裂伸長率在15~30%范圍內的彈性材料制成外護套,因而外護套易撕斷。本發(fā)明中該光纜單元可作為光單元集成到多種布線光纜中,其外護套輕、薄且可手撕剝離,因此,采用該光纜單元制成的布線光纜不僅光纜芯數多,而且體積小,重量輕,特別適用于在小區(qū)內或樓內布放光纜中采用,有效提高光纜施工效率以及管道資源利用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的制作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中:1-外護套,2-填充纖膏,3-光纖單元。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參見圖1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包括外護套1,設于外護套1內的光纖單元3,以及設于外護套1和所述光纖單元3之間的填充纖膏2;所述外護套1由厚度在0.05~0.15mm之間、斷裂伸長率在15~30%范圍內的彈性材料組成,所述外護套1與所述光纖單元3之間的摩擦系數小于0.5。所述彈性材料為聚氯乙烯、低煙無鹵阻燃聚烯烴或改性熱塑性聚氨酯彈性體材料。所述填充纖膏2為一種或幾種膠凝劑分散到基礎油中形成的粘稠性凝膠狀物質。所述光纖單元3為一根或多根著色光纖。所述光纖單元3為1~12根光纖。所述著色光纖為單模光纖G.657A1、G.657A2和G.657B3中任意一種經過著色而成。
本發(fā)明所述的光纜單元外護套1與光纖單元3之間的摩擦力系數小于0.5,因而該外護套1易與纜芯剝離;采用厚度在0.05~0.15mm之間、斷裂伸長率在15~30%范圍內的彈性材料制成外護套1,因而外護套1易撕斷。本發(fā)明中該光纜單元可作為光單元集成到多種布線光纜中,其外護套1輕、薄且可手撕剝離,因此,采用該光纜單元制成的布線光纜不僅光纜芯數多,而且體積小,重量輕,特別適用于在小區(qū)內或樓內布放光纜中采用,有效提高光纜施工效率以及管道資源利用率。
本發(fā)明還公開了一種可手撕剝離的光纜單元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預先將裸光纖著色;
B、在著色光纖上均勻涂覆一層填充纖膏2;
C、將斷裂伸長率在15~30%范圍內的彈性材料加入擠塑機,在填充纖膏2表面擠制一層厚度0.05~0.15mm之間的外護套1將著色光纖和填充纖膏2完全包覆起來。所述外護套1與所述填充纖膏2之間的摩擦系數小于0.5。
本發(fā)明不局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本說明書中未作詳細描述的內容屬于本領域專業(yè)技術人員公知的現有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