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動滅火灑水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消防設備,特別是一種自動滅火灑水裝置。
一般的建筑物工廠大多已安裝有各式各樣的自動滅火灑水裝置,該等習知的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大致包括一灑水頭、一常閉電磁閥與一自動偵測控制開關;常閉電磁閥系裝設于灑水頭與水源(例如水管)之間,可以關閉或開啟水源的供水,自動偵測控制開關可以偵測是否有火災發(fā)生,而命令常閉電磁閥開啟水源之供水,于是灑水頭開始灑水,以達自動滅火之目的。
該等習知的自動偵測控制開關,或以偵煙方式或以感熱方式感知火災發(fā)生,不同的偵測控制開關具有不同的功能,以適合不同場合的需要;惟該等習知的自動偵測控制開關感知火災的方式大多為電子式,亦即其系以電子偵煙感知器或電子感熱器等電子設備來感知動作。如果能有機械式的自動偵測控制開關,當可以適合更多不同場合之需要。
本發(fā)明之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其自動偵測控制開關為機械式,動作簡單,故障率低。
本發(fā)明之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其自動偵測控制開關為機械式,可以隨時改為手動操作控制,增加功能性與安全性。
為達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具有一灑水頭、一常閉電磁閥與一自動偵測控制開關,常閉電磁閥裝在灑水頭與其進水管之間,自動偵測控制開關控制常閉電磁閥開啟,其特征在于自動偵測控制開關包括一杠桿、一對電觸點、一可燃或易熱熔物體、一固定件,可燃或易熱熔物體懸掛在杠桿的一端,電觸點中的動觸頭設在杠桿的另一端,電觸點中的靜觸頭固定在固定件上并與所述常閉電磁閥電連接。
使用時,將灑水頭的進水管與水源連通,將電觸點中的動觸頭與電源連接。當火災發(fā)生時,懸掛物體因受熱熔化或燃燒而改變重量,致使杠桿作動而接通電觸點,使常閉電磁閥開啟,于是灑水頭開始灑水以達自動滅火的目的。
由于本發(fā)明的自動偵測控制開關為機械式,故具有動作簡單、故障率低的優(yōu)點,并可以隨時改為手動操作控制,從而增加了滅火功能性與安全性。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詳細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之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尚未動作時的剖面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處動作狀態(tài)時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包括一灑水頭10、一常閉電磁閥20與一自動偵測控制開關30。常閉電磁閥20裝設于灑水頭10與其進水管40之間,進水管40與水源連通。自動偵測控制開關30包括一盒體31、一杠桿32、一對電觸點34和35、一可燃或易熱熔懸掛物體51。盒體31內固定一支撐棒33,杠桿32的支點321以支撐棒33為支撐,杠桿32的一端322利用一繩線50懸掛可燃或易熱熔懸掛物體51,盒體31具有一底孔311,可供繩線50通過而令懸掛物體51懸掛于盒體31的外側下方,杠桿32的另一端323固定電觸點的動觸頭34,動觸頭34電連接于電源線60,在動觸頭34下方適當距離處有一靜觸頭35,靜觸頭35固定于一桿柱36之上,桿柱36作為固定件固定在盒體31之內,靜觸頭35藉一電線電連接于常閉電磁閥20。當杠桿32作動時,動觸頭34與靜觸頭35相接觸而接導通電源,使常閉電磁閥20開啟,于是灑水頭10開始灑水。
本發(fā)明之作動,請參閱圖2,一根電源線60′直接電連接常閉電磁閥20,另一根電源線60經自動偵測控制開關30電連接常閉電磁閥20。于平常狀態(tài)下,因動觸頭34與靜觸頭35未接觸而尚未導通電源,常閉電磁閥20關閉,該灑水頭10不灑水。
請參閱圖3,當火災發(fā)生時,自動偵測控制開關30的懸掛物體51,因受熱熔化或燃燒而改變重量(例如懸掛物體51為一裝有砂子的袋體,袋體熔化破裂,砂子漏掉),杠桿32的另一端323較重而向下傾斜,致使動觸頭34與靜觸頭35相接觸而導通電源,常閉電磁閥20開啟,該灑水頭10開始灑水滅火。
為確保杠桿32作動,可于杠桿32的另一端323之上裝設一推壓彈簧70,當杠桿32的另一端323向下傾斜時,藉推壓彈簧70的推力可以確保動觸頭34與靜觸頭35相接觸而導通電源。
懸掛物體51可為熱熔膠,也可為一袋體,該袋體容置液體或細粒固體。
當欲做測試時,請參閱圖2,只需以手將懸掛物體51上托承接,杠桿32的一端322承重減輕,杠桿32的另一端323向下傾斜,動觸頭34與靜觸頭35相接觸而導通電源,常閉電磁閥20開啟,該灑水頭10開始灑水;當手不再上托承接懸掛物體51時,則恢復原狀,動觸頭34與靜觸頭35未接觸而不導通電源,常閉電磁閥20關閉,該灑水頭10不灑水。測試簡單有效,非常方便。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確能達到所述目的,具進步性實用性功能。惟以上所述者,僅為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而已,大凡依據(jù)本發(fā)明的各種變化與修飾,皆應包涵于本申請專利之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具有一灑水頭、一常閉電磁閥與一自動偵測控制開關,常閉電磁閥裝在灑水頭與其進水管之間,自動偵測控制開關控制常閉電磁閥開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偵測控制開關包括一杠桿、一對電觸點、一可燃或易熱熔物體、一固定件,可燃或易熱熔物體懸掛在杠桿的一端,電觸點中的動觸頭設在杠桿的另一端,電觸點中的靜觸頭固定在固定件上并與所述常閉電磁閥電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物體為一熱熔膠。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物體為一袋體,該袋體容置有液體或細粒固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滅火灑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桿上固定動觸點的另一端設有一推壓彈簧。
全文摘要
本裝置包括灑水頭、常閉電磁閥、自動偵測控制開關,電磁閥裝在灑水頭與其進水管之間,自動偵測控制開關包括杠桿、一對電觸點、可燃或易熱熔物體、固定件,可燃或易熱熔物體懸掛在杠桿的一端,電觸點中的動觸頭設在杠桿的另一端,靜觸頭固定在固定件上并與常閉電磁閥電連接。使用時,將灑水頭的進水管與水源連通,將電觸點中的動觸頭與電源連接。當火災發(fā)生時,懸掛物體因受熱而熔化或燃燒而改變重量,致使杠桿作動而接通電觸點,使常閉電磁閥開啟,于是灑水頭開始灑水以達自動滅火的目的。它具有動作簡單、故障率低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A62C37/00GK1160593SQ9710026
公開日1997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1997年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1月16日
發(fā)明者翁錫光 申請人:翁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