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拆卸設備附件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快速拆裝壓縮機軸承螺母部件。
背景技術:
扳動裝置,又稱扳手,是一種常用的安裝與拆卸工具,利用杠桿原理擰轉螺栓、螺釘、螺母和其他螺紋緊持螺栓或螺母的開口或套孔固件的手工工具,扳手通常在柄部的一端或兩端制有夾柄部施加外力,就能擰轉螺栓或螺母持螺栓或螺母的開口或套孔,使用時沿螺紋轉動方向在柄部施加外力,就能擰轉螺栓或螺母。
而現有扳手在夾持時,其扳手的手臂為固定長度,不可調節(jié),不利于對空間相對狹小的位置處進行螺釘、螺栓、螺母的拆卸。
因此,研究開發(fā)了一種手柄可伸縮的多功能扳動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快速拆裝壓縮機軸承螺母部件。
本發(fā)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快速拆裝壓縮機軸承螺母部件,包括扳手頭、手柄,底座,手柄包括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第一手柄與扳手頭固定連接,第二手柄套設在第一手柄內,第一手柄的外側設置第一開口,第二手柄的外側設置有第二開口,第二手柄的內側設置有彈簧,彈簧的一端與底座通過固定桿連接,彈簧的另一端通過連接桿與滑動桿連接,滑動桿帶動連接桿在第一手柄內滑動;滑動桿為u型結構,滑動桿的兩端分別穿過第一開口、第二開口延伸到第二手柄內。
進一步地,所述滑動桿靠近扳手頭的一側設置有防止滑動桿向扳手頭方向移動的鎖定塊。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的形狀相同,且第一開口的長度大于第二開口的長度。
進一步地,所述滑動桿靠近底座的一端與第一開口靠近底座的一端之間設有可拆卸的覆蓋板,覆蓋板的一端為自由端,另一端與第一開口端可拆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開口與第二開口連通,且均為長方形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手柄的長度小于等于第二手柄的長度。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
(1)本技術方案通過在第一手柄外側設置第一開口,第二手柄外側設置第二開口,第二手柄內設置彈簧,彈簧與滑動桿連接,則彈簧在滑動桿的帶動下,第二手柄在第一手柄內滑動,從而調整整個手柄的長度,其中第二手柄的長度大于等于第一手柄的長度。
(2)本技術方案在對滑動桿的移動下對手柄的長度調整好后,可通過鎖定塊對滑動桿進行固定,防止其因為彈簧作用使第二手柄在第一手柄內來回移動,影響扳手對螺桿壓縮機軸承螺母的拆卸和安裝。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扳手頭,2—第一手柄,5—第二手柄,6—彈簧,7—隔板,8—固定桿,9—底座、10—滑動桿、11—覆蓋板,12—鎖定塊,13—第一開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定。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一種快速拆裝壓縮機軸承螺母部件,包括扳手頭1、手柄,底座9,手柄包括第一手柄2和第二手柄5,第一手柄2與扳手頭1固定連接,第二手柄5套設在第一手柄2內,第一手柄1的外側設置第一開口13,第二手柄5的外側設置有第二開口,第二手柄5的內側設置有彈簧6,彈簧6的一端與底座9通過固定桿8連接,彈簧6的另一端通過連接桿7與滑動桿10連接,滑動桿10帶動連接桿7在第一手柄2內滑動;滑動桿10為u型結構,滑動桿10的兩端分別穿過第一開口13、第二開口延伸到第二手柄2內。
其中,所述滑動桿10靠近扳手頭1的一側設置有防止滑動桿10向扳手頭1方向移動的鎖定塊12。
其中,所述第一開口13和第二開口的形狀相同,且第一開口13的長度大于第二開口的長度。
其中,所述滑動桿10靠近底座9的一端與第一開口13靠近底座9的一端之間設有可拆卸的覆蓋板11,覆蓋板11的一端為自由端,另一端與第一開口13端可拆卸連接。
其中,所述第一開口13與第二開口連通,且均為長方形結構。
其中,所述第一手柄2的長度小于等于第二手柄5的長度。
本技術方案中所述通過在第二手柄5內設置彈簧6結構,彈簧6的移動帶動第二手柄5在第一手柄2內的移動,從而改變手柄的整個長度。其中具體移動方式為,采用滑動桿10,滑動桿10的一端與彈簧6的一端連接,另一端可為自由端或者固定在第二手柄5內,或者固定在彈簧6的中間某部位,則移動滑動桿10在第一開口13、第二開口內移動,達到預定長度后,可通過鎖定塊12對彈簧6的位置進行固定,即防止因為彈簧的壓縮或拉伸作用使彈簧發(fā)生移動。
其中對滑動桿10靠近底座9的一端與第一開口13靠近底座9的一端之間設置覆蓋板11,覆蓋板11與第一手柄2可拆卸連接,及一端與第一手柄2可拆卸或固定連接,另一端為自由端,便于將其覆蓋在第一開口13或從第一開口上分離。
其中,設置第一手柄2的長度大小于等于第二手柄5的長度,可最大限度的延長手柄的長度,使其可調節(jié)范圍增加。
其中,本技術方案所述的第一開口13與第二開口連通,便于實現滑動桿10對彈簧6的帶動。
其中設置第一開口13的長度大于第二開口的長度,則通過第一開口13可對位于第二開口內的彈簧6進行操作,如帶動其向扳手頭1方向移動,則縮小手柄的長度,如向遠離扳手頭1方向移動,則伸長手柄的長度。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