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廚房用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正方形切絲器。
背景技術:
廚房切絲工具為日常生活中常用工具,傳統(tǒng)的切絲過程為廚師憑借刀工先切片再由片切絲,但對于刀工不好的普通人員,很難切出均勻粗細的細絲。市面上銷售的切絲工具分為兩種,一種為切絲模具刀類,此類切絲方法為憑借“井”字形模具刀鋼線刀切割物體,雖然操作簡單,但對于硬質物體,模具刀難以對其進行切割;另一種為電動機械切絲機,此方法雖然能切割各種材料,但結構復雜,價格高昂,占地面積大,不合適普通家庭使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以上問題,提供一種正方形切絲器,本發(fā)明方便快捷,結構簡單,在廚房中能快速切絲。
為實現(xiàn)上述技術目的,達到上述技術效果,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一種正方形切絲器,包括基座、鋼線排刀、正方形盒、頂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上設有肋板、底板;所述的肋板上設有刀軌槽;所述的底板上設有定位孔柱;所述的鋼線排刀上設有刀柄柱、C型刀身、鋼線刀、施封鎖,所述的C型刀身上設有A孔、B孔、邊槽、底槽、C孔,所述的A孔位于C型刀身上背部,所述的B孔、C孔分別位于C型刀身兩側,所述的A孔與B孔內部相連,C孔與施封鎖相連,所述的邊槽也位于C型刀身兩側,邊槽一端起始于B孔或C孔,邊槽另一端與底槽相連,所述的底槽位于C型刀身底部;所述的鋼線刀上設有鋼線頭,所述的鋼線刀穿在C型刀身上,鋼線刀一端由鋼線頭固定,另一端穿入施封鎖固定;刀柄柱穿過刀軌槽將鋼線排刀限位在肋板上;所述的正方形盒為中空正正方形柱筒,所述的正方形盒上設有兩個A面與兩個B面,所述的兩A面相鄰分布在正方形柱面上、兩B面相鄰分布在正方形柱面上,所述的A面上設有直線槽,所述的B面上設有定位槽柱;所述的定位槽柱與定位孔柱配合將正方形盒定位在底板上;所述的頂蓋與正方形盒緊密配合;待切割蔬菜放入正方形盒內,蓋上頂蓋,通過定位槽柱與定位孔柱配合將正方形盒定位在底板上,A面朝上正對鋼線排刀,鋼線排刀順刀軌槽快速向下運動,鋼線刀穿過直線槽切割正方形盒內待切割蔬菜,抬起鋼線排刀,鋼線刀抬離直線槽,翻轉正方形盒,更換A面,重復上述動作,完成對待切割蔬菜的兩面切割。
進一步的,所述的鋼線刀穿線方法為從A孔穿入,B孔穿出,順邊槽而下至底槽,橫跨至另一側底槽順另一側邊槽而上至C孔。
進一步的,所述的施封鎖上設有旋鈕、D孔,所述的旋鈕為豎直位置時,D孔與C孔相連通。
進一步的,所述肋板與底板連接方式為焊接或螺釘連接或肋板與底板一體鑄造。
進一步的,所述的基座上還設有撐腳,撐腳的數(shù)量為三個以上。
進一步的,所述的定位孔柱的數(shù)量為兩個以上。
進一步的,所述的肋板上還設有擋板。
進一步的,所述的鋼線排刀還設有刀架、刀把、刀軸,所述的刀軸將C型刀身串連固定并連接兩邊刀架,兩邊刀架通過刀柄柱連接,刀柄柱兩端設有刀把。
進一步的,所述的頂蓋上設有頂板。
進一步的,所述的刀軌槽上設有橫槽,所述的橫槽與水平面所呈角度-30°-0°。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正方形切絲器,包括基座、鋼線排刀、正方形盒、頂蓋,通過定位孔柱與定位槽柱配合定位,將正方形盒快速定位在待切割位置,正方形盒間隔的三面上開有直線槽,利用鋼線排刀垂直上下運動,切割放置在正方形盒內的塊狀蔬菜,切割單面后,翻轉正方形盒,重復切割動作,將塊狀蔬菜切割成三角絲狀。本發(fā)明方便快捷,結構簡單,且鋼線刀不外露,確保使用人員安全,同時切絲效果顯著。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由以下實施例及其附圖詳細給出。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種正方形切絲器裝配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基座立體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基座局部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基座底部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的正方形盒立體示意圖;
圖6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立體示意圖;
圖7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俯視圖;
圖8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底部示意圖;
圖9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鋼線線頭局部示意圖;
圖10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側邊局部示意圖;
圖11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底部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12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上施封鎖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13是本發(fā)明的鋼線排刀局部放大側視圖;
圖14是本發(fā)明的施封鎖示意圖;
圖15是本發(fā)明的頂蓋立體示意圖;
圖中標號說明:基座1、鋼線排刀2、正方形盒3、頂蓋4、刀軌槽11、擋板12、肋板13、底板14、定位孔柱15、撐腳16、C型刀身21、鋼線刀22、刀架23、刀柄柱24、刀把25、刀軸26、施封鎖27、A孔211、B孔212、邊槽213、底槽214、C孔215、鋼線頭221、旋鈕271、D孔272、A面31、B面32、直線槽33、定位槽柱34、頂板41。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
參照圖1-8所示,一種正方形切絲器,包括基座1、鋼線排刀2、正方形盒3、頂蓋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1上設有肋板13、底板14;所述的肋板13上設有刀軌槽11;所述的底板14上設有定位孔柱15;所述的鋼線排刀2上設有刀柄柱24、C型刀身21、鋼線刀22、施封鎖27,所述的C型刀身21上設有A孔211、B孔212、邊槽213、底槽214、C孔215,所述的A孔211位于C型刀身21上背部,所述的B孔212、C孔215分別位于C型刀身21兩側,所述的A孔211與B孔212內部相連,C孔215與施封鎖27相連,所述的邊槽213也位于C型刀身21兩側,邊槽213一端起始于B孔212或C孔215,邊槽213另一端與底槽214相連,所述的底槽214位于C型刀身21底部;所述的鋼線刀22上設有鋼線頭221,所述的鋼線刀22穿在C型刀身21上,鋼線刀22一端由鋼線頭221固定,另一端穿入施封鎖27固定;刀柄柱24穿過刀軌槽11將鋼線排刀2限位在肋板13上;所述的正方形盒3為中空正正方形柱筒,所述的正方形盒3上設有兩個A面31與兩個B面32,兩個A面分別為A1、A2,兩個B面分別為B1、B2,所述的兩A面31相鄰分布在正方形柱面上、兩B面32相鄰分布在正方形柱面上,即A1、A2、B1、B2,所述的A面31上設有直線槽33,所述的B面32上設有定位槽柱34;所述的定位槽柱34與定位孔柱15配合將正方形盒3定位在底板14上;所述的頂蓋4與正方形盒3緊密配合。如圖1,將待切割蔬菜放入正方形盒3內,蓋上頂蓋4,通過定位槽柱34與定位孔柱15配合將正方形盒3定位在底板14上,A1面31朝上正對鋼線排刀2,鋼線排刀2順刀軌槽11快速向下運動,鋼線刀22穿過直線槽33切割正方形盒3內待切割蔬菜,抬起鋼線排刀2,鋼線刀22抬離直線槽33,翻轉正方形盒3,使A2面31朝上正對鋼線排刀2,重復上述動作,完成對待切割蔬菜的A2面31方向上的切割,抬起鋼線排刀2,取出正方形盒3,打開頂蓋4,待切割蔬菜被切割成絲狀。
進一步的,如圖6-14,鋼線刀22穿線方法為從A孔211穿入,B孔212穿出,順邊槽213而下至底槽214,橫跨至另一側底槽214順另一側邊槽213而上至C孔215。施封鎖27上設有旋鈕271、D孔272,所述的旋鈕271為豎直位置時,D孔272與C孔215相連通。鋼線刀22最終插入D孔272,旋轉旋鈕271至水平位置,將鋼線刀22鎖緊。
進一步的,所述肋板13與底板14連接方式為焊接或螺釘連接或肋板13與底板14一體鑄造,如圖2-4,肋板13與底板14一體鑄造。
進一步的,所述的基座1上還設有撐腳16,撐腳16的數(shù)量為三個以上。如圖4,撐腳16的數(shù)量為4個。
進一步的,所述的定位孔柱15的數(shù)量為兩個以上。如圖3所述,為3個不在同一條直線上的定位孔柱15。
進一步的,所述的肋板13上還設有擋板12。如圖2、圖4,肋板13前后設有擋板12。
進一步的,所述的鋼線排刀2還設有刀架23、刀把25、刀軸26,所述的刀軸26將C型刀身21串連固定并連接兩邊刀架23,兩邊刀架23通過刀柄柱24連接,刀柄柱24兩端設有刀把25。
進一步的,所述的頂蓋4上設有頂板41。如圖15、頂蓋4上設有頂板41,頂板41壓緊待切割蔬菜。
進一步的,所述的刀軌槽11上設有橫槽111,所述的橫槽111與水平面所呈角度-30°-0°。如圖2、圖4所示,刀軌槽11上設有橫槽111,鋼線排刀2在非切割運動過程中,刀柄柱24移動至橫槽111內,橫槽111與水平面所呈的倒角使鋼線排刀2限位。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正方形切絲器,包括基座、鋼線排刀、正方形盒、頂蓋,通過定位孔柱與定位槽柱配合定位,將正方形盒快速定位在待切割位置,正方形盒間隔的三面上開有直線槽,利用鋼線排刀垂直上下運動,切割放置在正方形盒內的塊狀蔬菜,切割單面后,翻轉正方形盒,重復切割動作,將塊狀蔬菜切割成三角絲狀。本發(fā)明方便快捷,結構簡單,且鋼線刀不外露,確保使用人員安全,同時切絲效果顯著。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本行業(yè)的普通技術人員均可按說明書附圖所示和以上所述而順暢地實施本發(fā)明;但是,凡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利用以上所揭示的技術內容而做出的些許更動、修飾與演變的等同變化,均為本發(fā)明的等效實施例;同時,凡依據(jù)本發(fā)明的實質技術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等同變化的更動、修飾與演變等,均仍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