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減速帶,特別涉及一種彈簧碰撞減速帶。
背景技術:
減速帶是安裝在公路上使經過的車輛減速的交通設施,形狀一般為條狀,也有點狀的,材質主要是橡膠,也有是金屬的,一般以黃色黑色相間以引起視覺注意,使路面稍微拱起以達到車輛減速目的,一般設置在公路道口、工礦企業(yè)、學校、住宅小區(qū)入口等需要車輛減速慢行的路段和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的路段,是用于減速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使速度的新型交通專用安全設置。減速帶很大程度減少了各交通要道口的事故發(fā)生,是交通安全的新型專用設施。汽車在行駛中既安全又起到緩沖減速目的,提高交通道口的安全;目前,道路減速帶普遍采用路面固定弧形鐵塊或橡膠塊,這種減速帶車輛通過時震顛明顯,車輛乘員感覺很不舒服,如何設計一個減速帶,使其不僅能讓車輛減速,而且又能使車輛內的乘員感覺不到震顛,這是人們想要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的缺陷,提供一種彈簧碰撞減速帶,使用周期長,成本低廉,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彈簧碰撞減速帶,包括阻擋梁、防滑棱、固定條、螺栓、基座、活塞桿、彈簧、第一腔室、第二腔室、支撐板和彈性;所述阻擋梁上設置有若干個防滑棱,所述兩根固定條壓在所述阻擋梁兩側,所述活塞桿與所述彈簧相連,所述活塞桿與所述彈簧內套在所述第一腔室,所述活塞桿與所述彈簧內套在所述第二腔室上,所述基座內設置有所述彈性體。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固定條通過所述螺栓與所述基座相連,所述阻擋梁通過所述螺栓與所述活塞桿相連,所述彈簧上設置有彈性緩沖膠。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設置在所述支撐板上,所述支撐板與所述彈性體相連,所述彈性體為半橢圓形。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周期長,成本低廉,使用過程方便快捷,效率高,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標號:1、阻擋梁;2、防滑棱;3、固定條;4、螺栓;5、基座;6、活塞桿;7、彈簧;8、第一腔室;9、第二腔室;10、支撐板;11、彈性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彈簧碰撞減速帶,包括阻擋梁1、防滑棱2、固定條3、螺栓4、基座5、活塞桿6、彈簧7、第一腔室8、第二腔室9、支撐板10和彈性體11;所述阻擋梁1上設置有若干個防滑棱2,所述兩根固定條3壓在所述阻擋梁1兩側,所述活塞桿6與所述彈簧7相連,所述活塞桿(6)與所述彈簧7內套在所述第一腔室8,所述活塞桿6與所述彈簧7內套在所述第二腔室9上,所述基座5內設置有所述彈性體11。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條3通過所述螺栓4與所述基座5相連,所述阻擋梁1通過所述螺栓4與所述活塞桿6相連,所述彈簧7上設置有彈性膠體。其中固定條3用于阻擋梁1的固定,螺栓4用于固定條3和基座5之間的連接,螺栓4用于阻擋梁1與活塞桿6的連接,阻擋梁1用于對行駛的汽車進行減速,活塞桿6用于將沖擊力進行分散,彈簧7用于沖擊力的緩沖,彈性膠體用于彈簧緩沖的降噪。
所述第一腔室8和所述第二腔室9設置在所述支撐板1上,所述支撐板10與所述彈性體11相連,所述彈性體11為半橢圓形。其中第一腔室8和第二腔室9用于為彈簧7提供儲存空間,支撐板10用于增大與彈性體11的接觸面積,彈性體11用于提供彈性緩沖。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彈簧碰撞減速帶,當行駛的車輛經過該減速帶時,沖擊力傳輸至阻擋梁1上,阻擋梁1上的防滑棱2防止了輪胎的打滑,阻擋梁1將接收到的沖擊力傳輸至活塞桿6上,經過活塞桿6的沖擊力分散,將沖擊力傳輸?shù)綇椈?上,經過彈簧7的初級緩沖的同時,支撐板10將初級緩沖的沖擊力傳輸至彈性體11上,再由彈性體11進行再次緩沖,沖擊力消失后,根據(jù)彈簧7以及彈性體11的自動恢復性,阻擋梁1再次被托起,實現(xiàn)再次緩沖減速。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便于施工,不僅不僅能讓車輛減速,而且又能使車輛內的乘員感覺不到震顛,且使用周期長,成本低廉,使用過程方便快捷,效率高,極大的提高了減速效率和減速質量。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