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筷子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柔性筷子
[0001]
技術領域
[0002]本發(fā)明涉及生活用品領域,特別地,是涉及一種筷子。
[0003]
【背景技術】
[0004]在日常生活中,中國人習慣于使用筷子就餐,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對于一些表面圓滑的食物,使用筷子很不方便;特別典型的如醬蛋,如使用普通的筷子,幾乎無法夾持;另外,對于其它較光滑的食物,普通筷子夾持時,由于力量無法拿捏得準,經常會打滑,典型的如雞腿,需要恰到好處的夾持力,才能將其夾??;這種情況下,顯然采用普通的筷子較為不便。
[0005]
【發(fā)明內容】
[0006]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柔性筷子,該柔性筷子可以方便地夾持各種表面圓潤光滑的食物。
[0007]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柔性筷子包括主筷和副筷;所述主筷和副筷的下半段均由表面光滑的彈性桿構成;所述主筷的彈性桿的端部形成有一段插管;所述副筷的彈性桿的端部形成有一段與所述插管相匹配的插銷。
[0008]作為優(yōu)選,所述主筷和副筷的上半段亦由彈性桿構成,且上半段和下半段,以及插管、插銷一體成型;以便于制造。
[0009]作為優(yōu)選,所述彈性桿由橡膠體構成。
[0010]作為優(yōu)選,所述插管、插銷由硬質材料構成,使它們在插接后,受到彎矩作用下不發(fā)生形變。
[0011]作為優(yōu)選,所述主筷、副筷的下半段表面制有摩擦紋路。
[0012]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該柔性筷子在使用過程中,無論如何用力,由于主筷和副筷的下半段為彈性桿,因此對食物具有一個夾持力極限,在彈性桿彈性適當?shù)那闆r下,基本上不會由于用力過猛而導致食物打滑;另一方面,主筷和副筷通過所述插管、插銷插接后,通過彎折可以形成一個彎道,該彎道可以輕易地圉起表面圓滾的食物。
[0013]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柔性筷子一個實施例的正視圖。
[0015]圖2是圖1實施例中,主筷和副筷插接并彎折后的狀態(tài)圖。
[0016]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在圖1、圖2所示實施例中,該柔性筷子包括主筷I和副筷2 ;所述主筷I和副筷2的下半段均由表面光滑的彈性桿11、21構成;所述主筷I的彈性桿11的端部形成有一段插管12 ;所述副筷2的彈性桿21的端部形成有一段與所述插管12相匹配的插銷22。
[0018]上述的柔性筷子,所述彈性桿11、21由橡膠體構成。
[0019]上述的柔性筷子,所述插管12、插銷22由硬質材料構成,如,有金屬制成,使它們在插接后,受到彎矩作用下不發(fā)生形變。
[0020]另外,還可以在所述主筷1、副筷2的下半段表面制作摩擦紋路。
[0021]上述柔性筷子在使用過程中,無論如何用力,由于主筷I和副筷2的下半段為彈性桿11、21,因此對食物具有一個夾持力極限,在彈性桿彈性適當?shù)那闆r下,即適當選取彈性桿11、21的材料,以及合理設計其細長比,則基本上不會由于用力過猛而導致食物打滑;另一方面,主筷I和副筷2通過所述插管12、插銷22插接后,通過彎折可以形成一個如圖2所示的彎道30,該彎道30可以輕易地圉起表面圓滾的食物。
[0022]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柔性筷子,包括主筷(I)和副筷(2);所述主筷(I)和副筷(2)的下半段均由表面光滑的彈性桿(11、21)構成;所述主筷(I)的彈性桿(11)的端部形成有一段插管(12);所述副筷(2)的彈性桿(21)的端部形成有一段與所述插管(12)相匹配的插銷(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柔性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筷(I)和副筷(2)的上半段亦由彈性桿構成,且上半段和下半段,以及插管(12)、插銷(22)—體成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柔性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桿(11、21)由橡膠體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柔性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插管(12)、插銷(22)由硬質材料構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柔性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筷(1)、副筷(2)的下半段表面制有摩擦紋路。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柔性筷子,包括主筷和副筷;所述主筷和副筷的下半段均由表面光滑的彈性桿構成;所述主筷的彈性桿的端部形成有一段插管;所述副筷的彈性桿的端部形成有一段與所述插管相匹配的插銷。該柔性筷子可以方便地夾持各種表面圓潤光滑的食物。
【IPC分類】A47G21-10
【公開號】CN104739174
【申請?zhí)枴緾N201510138876
【發(fā)明人】王富強
【申請人】王富強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