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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有可折疊的自身直立支撐基座的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130137閱讀:252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帶有可折疊的自身直立支撐基座的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有一個盤和一個自身直立支撐基座的展示架,所述基座在收縮狀態(tài)也是可折疊的,以與商品一起包裝在所述盤內(nèi)用以運載、運輸、或貯藏。
現(xiàn)有技術的描述紙板或波紋板材料制成的展示架通常用于展示商品。這種展示架有一個用于展示商品的扁平的頂部或盤。頂部由一個基座支撐,所述基座可被沿著或低于盤折疊以貯藏或運輸?;ǔ_B接到盤或與盤一體成形從而當所述基座直立時展示架容易地形成。這種展示架見于授予H.E.Lynch的美國專利2,066,844、授予W.P.Wojciechowski的美國專利3,300,166、授予P.Schmitt的美國專利4,582,283、授予W.T.Willis的美國專利4,813,536。這種展示架的主要缺點是,基座必須是手工地而且費力地打開并在商品展示位置直立。這一過程的進行通常是相當難且令人受挫,因為紙板材料的堅硬致使基座難以打開和直立。
已經(jīng)做了一些嘗試以提供一種連接到商品包裝盤下側(cè)的自身直立基座,從而所述基座能由僅僅向上抬起盤而被直立。這種展示架見于授予J.S.Smith的美國專利4,726,476。然而,這種構(gòu)造的基座的自身直立操作是有問題的,因為折疊的基座傾向于永久性地保持它收縮的形狀并且不能由它自身的直立機制打開。當折疊的基座被盤中包裝的商品重量壓縮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階段之后,這個問題尤其嚴重。
發(fā)明概要本發(fā)明的一個主要目標是提供一種具有一個自身直立基座的展示架,其中自身直立機制對打開和直立所述基座是有效的。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標是提供一種展示架,其中展示盤可用于包裝,商品和基座被折疊在收縮狀態(tài)。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標是提供一種展示架,其中展示盤可以是可移動地連接到基座,從而基座能容易地從盤分離以便隨后在盤內(nèi)折疊和包裝它。


圖1是本發(fā)明的展示架處于直立狀態(tài)的透視正視圖;圖2是盤的底部透視正視圖,其中所述盤示出提供連接裝置,其是可操作的用于可移動地將盤連接到基座;圖3是移去盤的基座的頂部透視正視圖,示出自身直立機制的彈性偏置梯形樞軸板;圖4是移去盤的基座的頂部透視正視圖,其中所述樞軸板向下拉動并且所述側(cè)板由連接在側(cè)板之間的偏置彈性繩部分地向內(nèi)拉;圖5是表示處于收縮狀態(tài)的基座的前部透視正視圖;圖6是折疊的基座完全位于盤中時盤的透視正視圖。
優(yōu)選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參考附圖,本發(fā)明的展示架10有一個配置于大體上矩形的基座12的頂部上的展示盤11。所述盤11可用于包裝商品以運輸、運載,并且當所述架直立時展示所述商品。所述盤11的形狀通常是矩形并在兩個相對的側(cè)壁15和16分別設有兩個把手開口13和14以容易地操作。
所述基座12有大體上矩形水平截面的形狀,在底部可略大并且向上逐漸變細到較小的頂部末端,如此當基座立在一個支撐表面時提供較好的穩(wěn)定性。前板17高度小于背板18,這樣當盤11放置在架上時可以一種傾斜的位置來提供其中展示商品的更好的視線。兩個側(cè)板19和20具有傾斜的頂部邊緣21和22,所述頂部邊緣從較高的背板18的頂部拐角傾斜向略低于較短的前板17的頂部邊緣23的位置,這樣前板17的一短直立凸緣24延伸超過側(cè)板19和20的前拐角。當盤放置在基座上時,直立凸緣24用作盤10的前部邊緣的一支座。
在側(cè)板19和20的中間部分別設有兩個垂直的折疊線25和26,它們伸展在這些側(cè)板的整體長度,從而側(cè)板19和20可被沿著這些垂直折疊線向內(nèi)推動,如圖4最好地表示的,以折疊基座成前板17與背板18并置的一種收縮狀態(tài)。環(huán)繞基座12設有一水平折疊線27,位于離前板、背板、和側(cè)板的頂部邊緣短距離的水平平面上,這樣處于收縮狀態(tài)的基座12可以進一步沿著水平折疊線27折疊,如圖5和圖6最好地表示的。在這種收縮和折疊的狀態(tài),基座12可以容易地在盤10內(nèi)包裝,如圖6所示。
一個基本上梯形的楔樞軸板28以水平方式定位在基座12中。當基座處于直立狀態(tài)時樞軸板28的尺寸與基座12的水平截面尺寸類似。樞軸板28的較寬的前部邊緣29連接到前板17,從而樞軸板相對于前板是可樞軸轉(zhuǎn)動的,如圖3的虛線所示。當側(cè)板處于直立狀態(tài)時,樞軸板28的長度比側(cè)板19和20的寬度大。水平槽口30形成于前板18上,定位于略低于水平折疊線27的位置。樞軸板28的較窄的尾部末端部分31將與槽口30嚙合以保持樞軸板28在基本水平的位置,從而保持基座12牢固地在直立狀態(tài)。
一個操作開口32在樞軸板28上形成,位于鄰近較窄的尾部末端部分31的地方,一根長的彈性繩33一個末端連接到樞軸板28的尾部末端部分31,另一個末端連接到鄰近背板18的頂部邊緣34的位置。當樞軸板28位于水平位置,樞軸板的尾部末端部分31與背板18的槽口30嚙合時,彈性繩33處于放松狀態(tài)。
通過插入一個手指到操作開口32中并拉動樞軸板28使其脫離槽口30并且隨后向前板17向下地樞軸轉(zhuǎn)動,基座12可向收縮狀態(tài)折疊,如圖3的虛線所示,并且其間,沿著垂直折疊線25和26向內(nèi)推動側(cè)板19和20,直到基座12處于收縮狀態(tài)。
在側(cè)壁19和20之間可以設置第二根彈性繩34,其定位于高于樞軸板28,在垂直折疊線25和26之間延伸并連接到垂直折疊線。當基座12處于直立狀態(tài)時,彈性繩34處于拉緊狀態(tài),從而當樞軸板28向下樞軸轉(zhuǎn)動時,彈性繩34的張力將自動地向內(nèi)彼此相對地拉動側(cè)板19和20,如圖4的箭頭最好地表示的,從而促進基座折疊向收縮狀態(tài)。在基座的直立狀態(tài),樞軸板28阻止側(cè)板19和20被第二根彈性繩34向內(nèi)拉動。處于收縮狀態(tài)的基座12可進一步地被沿著水平折疊線27折疊,如圖5和圖6所示,這樣它能方便地與商品一起被放置和包裝到盤10中用于運載、運輸、或貯藏,如圖6所示。
相對于背板18的頂部邊緣34可樞軸轉(zhuǎn)動的一個延伸片35可從該頂部邊緣向外延伸。裝配墊36和37有多個細瑣的粘性指狀物,例如維克羅(velcro)(商標)貼,可設于延伸片35的表面上,如圖2所示的相對的細瑣墊38和39也設于盤10的下面,這樣裝配墊和相對的細瑣墊共同作用使固定盤10牢固和可移動地支在基座12上。
通過簡單地把基座從水平折疊線27打開,可以使基座12從收縮狀態(tài)直立。彈性繩33中的張力將自動地拉動樞軸板28回到水平位置,直到它的尾部末端部分31與槽口30嚙合。由于樞軸板28的尺寸與基座在直立狀態(tài)的截面尺寸相同,樞軸板28將對抗彈性繩39的彈力而向外推動側(cè)板19和20,直到基座12處于直立狀態(tài),并將牢固地保持基座12在這種直立狀態(tài)。
對本發(fā)明可以進行不同的改進并不偏離其精神或基本特征,并且本發(fā)明的范圍應該依據(jù)所附的權利要求,而不是前面的說明。
權利要求
1.一種展示架包括一中空的可折疊的自身直立支撐的基座,其有一個前板、一個背板、和兩個相對側(cè)板,一中央垂直折疊線,其在所述側(cè)板上形成并伸展在所述側(cè)板的整體高度上,一水平折疊線,其環(huán)繞所述基座形成并位于所有所述前板、所述背板和所述側(cè)板的相同水平平面上,一樞軸板,其位于所述基座內(nèi)并定位低于所述水平折疊線,所述樞軸板有連接到所述前板的一邊緣,所述邊緣相對于所述前板可樞軸轉(zhuǎn)動以定位于與所述基座交叉的一水平位置,以及與所述前板并置的一垂直向下位置之間,一長的彈性繩,其有一末端連接到所述樞軸板的一狹窄自由末端部分,另一個末端連接到所述背板的上部邊緣部分,當所述樞軸板處于所述垂直向下位置時,所述彈性繩在彈性張力下是可伸長的,一水平槽口,其在所述背板上形成并定位低于所述水平折疊線,所述槽口可以與所述樞軸板的所述狹窄自由末端部分嚙合以保持所述基座在直立的狀態(tài),一操作開口,其在所述樞軸板上形成并位于鄰近其中所述自由末端部分,所述樞軸板可以由從所述操作開口插入一指狀物并拉動所述樞軸板樞軸向下轉(zhuǎn)動至所述的垂直向下位置以產(chǎn)生所述彈性繩中的彈性張力,一展示盤,當所述基座處于所述直立狀態(tài)時,其可卸載的置于所述基座的頂部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其中所述背板的高度比所述前板高,所述側(cè)板有傾斜的頂部邊緣,從所述背板的一頂部邊緣傾斜向低于所述前板的一頂部邊緣的一段短距離,從而在所述前板的所述頂部邊緣形成一直立凸緣部分,當所述展示盤被放置于所述基座上一向下傾斜位置時所述直立凸緣部分為所述展示盤的一前部邊緣提供一支座。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其中當所述樞軸板位于所述向下垂直位置以折疊所述基座到一種收縮狀態(tài)時,所述側(cè)板是可向內(nèi)彼此相對地折疊的。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其中當所述基座處于所述收縮狀態(tài)時,所述基座是可沿著所述水平折疊線折疊,從而所述基座可放置在所述盤內(nèi)以運載、運輸和貯藏。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其中當所述基座從所述收縮狀態(tài)沿著所述水平折疊線打開時,所述基座是自身直立到所述直立狀態(tài)的,從而所述彈性繩的彈性張力自動地拉動所述樞軸板向所述交叉位置,所述樞軸板的所述狹窄自由末端部分與所述背板上的所述水平槽口嚙合。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包括在所述側(cè)板的所述垂直折疊線之間連接并定位于高于所述樞軸板的第二根彈性繩,當所述基座處于所述直立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根彈性繩處于彈性張力下,并當所述樞軸板位于所述向下垂直位置時,其可自動操作以拉動所述側(cè)板向內(nèi)彼此相對地折疊。
7.一種展示架包括一中空可折疊的自身直立支撐基座,其由一單片板材料制成,所述基座具有一個前板、一個背板、和兩個相對的側(cè)板,所述基座的底部末端比其頂部末端大,一中央垂直折疊線,其在所述側(cè)板上形成并伸展在所述側(cè)板的整體垂直長度,一水平折疊線,其環(huán)繞所述基座形成,并定位于所有所述前板、所述背板和所述側(cè)板的相同水平平面,所述背板的高度高于所述前板,所述側(cè)板有一傾斜的頂部邊緣,從所述背板的一頂部邊緣傾斜向低于所述前板的一頂部邊緣的短距離,從而在所述前板的所述頂部邊緣形成一個直立的頂部凸緣部分,一梯形樞軸板,其位于所述基座內(nèi),所述樞軸板有一連接到所述前板的彎曲前邊緣和一遠離所述彎曲前邊緣的自由尾部末端部分,所述樞軸板是相對于所述前板可樞軸轉(zhuǎn)動的以定位于橫向于所述基座的一水平位置,和并置于所述前板的一垂直向下位置,一水平槽口,其形成在所述背板上并定位于低于所述水平折疊線,當所述樞軸板位于一橫向位置時,所述槽口與所述樞軸板的所述自由末端部分可嚙合,以保持所述基座在直立的狀態(tài),一彈性繩,其連接到所述樞軸板的所述自由末端部分和剛好低于所述背板的所述頂部邊緣的位置,一操作開口,其形成在所述樞軸板上并位于鄰近其所述自由末端部分,通過從所述操作開口插入一指狀物并拉動所述樞軸板至脫離所述水平槽口,使其向下地樞軸對抗所述彈性繩的彈性拉力,以移動至所述的垂直向下位置,所述樞軸板在所述橫向位置和所述垂直向下位置之間可樞軸轉(zhuǎn)動,從而所述側(cè)板可向內(nèi)彼此相對地折疊以折疊所述基座至一種收縮狀態(tài),一個矩形展示盤,當所述基座處于所述直立狀態(tài)時,其可卸載的置于所述基座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包括連接在所述側(cè)板的所述垂直折疊線之間并位于高于所述樞軸板的第二根彈性繩,當所述基座處于所述直立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根彈性繩處于彈性張力下,并且當所述樞軸板被向下拉動以脫離所述背板的所述水平槽口時,所述第二根彈性繩可操作以向內(nèi)彼此相對地拉動所述側(cè)板。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其中當所述展示盤放置于處于直立狀態(tài)的所述基座上在向上傾斜的位置時,在所述前板的所述頂部邊緣的所述直立凸緣部分作為對所述展示盤的一前部邊緣的一支座。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包括在所述背板的所述頂部邊緣形成的一樞軸片,和位于所述樞軸片上的細瑣的附件墊,當所述盤放置于處在所述直立狀態(tài)的所述基座上面時,所述細瑣的附件墊可與位于所述展示盤的下面的相對的細瑣的附件墊嚙合,以可移動地將所述盤與所述基座連接。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其中在所述收縮狀態(tài)的所述基座可進一步沿著所述水平折疊線折疊,從而所述基座可放置于所述展示盤內(nèi)以運載、運輸和貯藏。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一種展示架,其中當相對于所述水平線打開時,所述基座是自身直立的,從而所述樞軸板從所述垂直向下位置向所述橫向位置由所述彈性繩的所述彈性張力樞軸轉(zhuǎn)動。
全文摘要
一種帶有支撐基座(12)的展示架(10),所述基座是由定位在基座內(nèi)的樞軸板(28)自身直立的。所述樞軸板由一根彈性繩(33)偏置,并在一個橫向于基座的水平位置和一個垂直向下位置之間是可樞軸轉(zhuǎn)動的,在所述垂直向下位置它被并置于所述基座的前板。所述樞軸板可以與一個水平槽口(30)嚙合以保持基座在直立的狀態(tài),所述水平槽口形成于基座的背板上。所述基座的側(cè)板(19、20)也是可以向內(nèi)沿著兩個垂直折疊線折疊的,所述垂直折疊線形成于其中間。第二根彈性繩(34)連接在這些折疊線之間從而它將拉動所述側(cè)板以在垂直折疊線處向內(nèi)折疊,當所述樞軸板被向下拉以從水平槽口脫離時。展示盤(11)可配置在基座上的一個向上傾斜位置,在收縮折疊狀態(tài)的所述基座能放置在所述盤內(nèi)以運載、運輸、或貯藏。
文檔編號A47F5/11GK1835696SQ200480023404
公開日2006年9月20日 申請日期2004年6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7月10日
發(fā)明者杰弗里·艾倫·莫斯, 大衛(wèi)·布萊恩·米尼斯特 申請人:杰弗里·艾倫·莫斯, 大衛(wèi)·布萊恩·米尼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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