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支撐墻壁支柱的軌道裝置及方法和墻壁框架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房屋建筑領域,更具體而言,涉及用于組裝房屋框架的裝置。在一個優(yōu)選應用中,本發(fā)明尤其涉及一種用于以鎖扣配合方式支撐墻壁支柱的軌道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各種不同的裝置已被用于墻壁的組裝。其中許多涉及沿地板和天花板布置的軌道,其中間延伸有垂直的支柱?,F有技術中已有多種用于在支柱和軌道之間提供相互作用的方法。下列美國專利提供了這種例子5,797,233;5,660,012;5,394,665;5,222,335;4,854,096;4,805,364;3,536,345。
一般而言,人們針對這種系統(tǒng)尋找了許多改進方式,大體是為了更好地適應以下方面部件的加工;安裝的簡化;完成后的墻壁框架的結構完整性;和,對于在各種環(huán)境下使用的適應性。
發(fā)明概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支撐框架構件,例如墻壁支柱,的軌道裝置。該軌道裝置可被用于提供框架組件。一種利用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原理的典型墻壁框架組件包括一個如特征部分所述的地板軌道;一個如特征說明部分所述的天花板軌道;和,至少一個并且通常數個延伸在地板軌道和天花板軌道之間的墻壁支柱。所述原理既適用于承重墻壁,也適用于非承重墻壁。另外,所述原理還可被用于具有一個滑軌的墻壁,該滑軌能使天花板軌道與垂直的墻壁支柱之間產生垂直運動。
此處所述的原理可以以多種方式被實施。在某些方式中,每個軌道裝置包括多于一個零件。而在其它方式中,每個軌道裝置只包括一個單體整體零件。
一個例如可被用作地板軌道或天花板軌道的優(yōu)選軌道裝置包括一個中間延伸部分;和,一對側壁。根據本公開,一個優(yōu)選的支柱夾子組件被設在該軌道中。該優(yōu)選支柱夾子組件一般包括一個夾子,該夾子位于每個側壁中,并且一般通過一種模切操作與相關聯的側壁加工為一體。該優(yōu)選的支柱夾子被置于一個側壁的中間,并且包括一個延伸部分,該延伸部分被向內彎曲,并彎曲成一個優(yōu)選的結構,以便與一個支柱的一個部分相配合。一般而言,該優(yōu)選結構包括一個前鎖定表面,它在墻壁組裝過程中被支柱的一個部分咬合??;和,一個中間支柱脊容納件,它在墻壁組裝過程中卡扣在支柱的一個部分上方。
本發(fā)明的原理包括如特征說明部分所述的軌道裝置、采用這種軌道裝置的墻壁組件、和用于組裝使用了這些部件的墻壁的方法。
本公開的原理還可被用于除墻壁框架之外的框架。其結構特征將相同或相似。
對附圖的簡要說明
圖1是一個示意性的局部透視圖,表示了一個根據本發(fā)明的墻壁框架組件,該組件包括一個天花板軌道、一個地板軌道和一個延伸在二者之間的垂直支柱。
圖2是一個沿圖1中的線2-2剖開的局部放大示意性剖視圖。
圖3是一個與圖2類似的視圖,表示了裝配的一個步驟。
圖4是圖1所示裝置中的天花板軌道和地板軌道之一中的一個夾持件的放大的、局部側視剖視圖;圖4源于圖1中的剖分線4-4。
圖5是圖1所示組件的一部分的局部透視圖,但表示了一個取代圖1所示夾持件的第一替代夾持件。
圖6是一個與圖5類似的局部透視圖,但表示了一個取代圖1所示夾持件的第二替代夾持件。
圖7是圖1所示裝置的一個替代實施例的局部示意性透視圖;圖7所示裝置表示了滑動軌道的一種變體。
圖8是圖1所示組件的一個局部的、示意性側面立視圖,如圖所示,其上安裝有一個墻壁覆蓋件,從而形成一個標準墻壁。
圖9是圖7所示墻壁組件的一部分的放大的、局部示意性側面立視圖,其上安裝有一個墻壁覆蓋件。
圖10是一個與圖1和7類似的放大的、局部的示意性透視圖,表示了圖1和7所示裝置的一個第二替代實施例。
圖11是圖1、7和11所示裝置的一個第三替代實施例的放大的、局部示意性透視圖。
圖12是一個可用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替代實施例中的夾持裝置的頂邊緣視圖。
詳細說明結構部件,概述第一個參考附圖,圖1,表示了一個框架組件,尤其是一個根據本發(fā)明的墻壁框架組件。
一般而言,根據本發(fā)明的墻壁組件1使用了唯一的一個軌道裝置。在典型的墻壁框架組件中,將使用兩個軌道裝置一個作為地板軌道的第一軌道;和,一個作為天花板軌道的第二軌道。一般而言,優(yōu)選的墻壁框架組件涉及一個或多個墻壁支柱,或其它框架構件,與優(yōu)選的軌道裝置之間的配合。
現參看圖1,所示的優(yōu)選墻壁框架組件1包括一個軌道裝置2,它包含一個天花板滑行架或軌道5和一個地板滑行架或軌道6;和,至少一個框架構件,在此情況下指支柱7,它延伸在天花板軌道5和地板軌道6之間。(實際上,圖中示出了兩個相同的支柱7和7a。)對一個典型的墻壁框架1而言,天花板軌道5和地板軌道6將被置于一個房屋內,其中天花板軌道5在地板軌道6的上方延伸。支柱7,7a根據墻壁的不同可采用多種中心間距,例如通常約8英寸至24英寸,包括邊界。
此處針對墻壁框架1所述的原理既可被用于承重墻,也可被用于非承重墻。對典型的承重墻而言,每個支柱7,7a的一端8接觸到地板軌道6的底部,而每個支柱7,7a的另一端9接觸到天花板軌道5的底部,從而支柱7,7a承受墻壁框架1的一個垂直載荷力,即,支柱7,7a承受該房屋的垂直載荷。上下文中所述的“接觸到底部”是指支柱7,7a的端8,9被壓入并頂靠軌道5,6,其間沒有任何垂直空間或間隙。
對非承重墻而言,支柱7,7a無須接觸到天花板軌道5的底部。我們希望支柱7,7a不接觸到天花板軌道5的底部,其原因將由此處的進一步的說明而變得清楚,該說明涉及圖7和9,同時涉及關于一種滑軌墻壁的上下文中的墻壁框架所述的原理的應用。
仍參看圖1,所示的優(yōu)選地板軌道6包括底或中心延伸部分10,以及第一和第二相對側壁11和12。一般而言,側壁11和12相互平行延伸,底或中心延伸部分10介于二者之間。一般而言,由側壁11和12的內表面和中心延伸部分10的一個內表面所限定的一個槽,有時將被稱為地板軌道6的“內側”;從而槽13包含相關聯的軌道6的內側13a。在一個典型的小框架組件中,其中支柱7如上所述接觸到地板軌道6的底部,支柱7的端8被插入槽13中,直至端8緊靠中心延伸部分10。
在上一段落中,槽13和內側13a被描述為“相關聯的”軌道6的組成部分。就此而論,“相關聯的”一詞是為了提供一種速記方法,以識別所指的是軌道5還是軌道6;具體而言,“相關聯的”一詞是指具有前面所述特征(槽13和內側13a)的部分。這種簡稱將被用在本公開中,另外也被類似地應用在其它的上下文中。
仍參看圖1,側壁11和12分別包括外邊緣11a和12a。此處側壁11和12的相關聯的外邊緣11a和12a是指遠離相關聯的延伸部分10的邊緣。與中心延伸部分10相鄰的側壁邊緣11b,12b被稱作內邊緣。
地板軌道6包括,位于側壁11,12上的支柱夾持裝置14。一般而言,一個典型的地板軌道6將包括一系列沿地板軌道6的縱向延伸方向間隔開的支柱夾持裝置14。每個支柱夾持裝置14優(yōu)選包含一對夾子15,每對夾子15包含第一和第二夾子18,19,它們優(yōu)選被分別相對放置在相關聯的側壁11和12上。此處上下文中的“相對”是指夾子18和19優(yōu)選沿如箭頭21所示的縱向延伸方向放置,關于中心延伸部分10相互正對,一般成鏡面對稱。
一般而言,優(yōu)選的天花板軌道5包含類似的部件,即,底或中心延伸部分23;相關聯的第一和第二相對側壁24和25,它們具有外邊緣24a,25a和內邊緣24b和25b,并且與中心延伸部分23一起形成了槽26,該槽限定了內側26a;和,支柱夾持裝置27,它包含由單個的夾子29,30組成的夾子對28。實際上,在某些根據本發(fā)明而制造的優(yōu)選墻壁框架中,就這些特征而言,天花板軌道5和地板軌道6一般是相同的,并且被簡單地以鏡面對稱的方式安裝,即,取向相對。需要注意,對于所示的具體墻壁框架1而言,天花板軌道5和地板軌道6是相同的。關于這一點,仍參看圖1,注意觀察地板軌道6上的尺寸L1和天花板軌道5上的尺寸L2。尺寸L1表示了槽13的寬度,即相關聯的側壁11,12的深度尺寸;和,尺寸L2表示了槽26的寬度,即相關聯的側壁24,25的深度尺寸。對于圖1中所示的具體墻壁框架1而言,L1=L2。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將優(yōu)選加工一種滿足L1<L2的側壁組件,這將在下文中進行更詳細的論述。這種組件如圖7所示,下文中進行了詳細論述。這種裝置對于在天花板部分中具有滑軌的墻壁尤其有用。
再次參看圖1中的墻壁框架1,其中沒有特別要求側壁11和12相同(但取向相互成鏡面對稱),對側壁24,25也沒有這一要求。然而,一般而言,典型的優(yōu)選結構將采用這種布置方式。這有利于建筑施工和使用,這將通過進一步的說明而變清楚。
現注意分析支柱7。裝置1的一個橫剖視圖被表示在了圖2中,該圖尤其表示了支柱7的一個橫剖視圖。參看圖2,支柱7包含一個位于相關聯的第一和第二縱向側壁37和38之間的底壁或后壁36。在所示的優(yōu)選裝置1中,側壁37,38是相同的,且布置位置成鏡面對稱。
一般而言,側壁37包括一個外部支架壁40和一個內部凸出脊或支柱脊41。側壁38中包含支架壁40的部分一般地尤其提供了一個結構或表面的功能,一個墻壁覆蓋件可被固定在該結構或表面上。所示的優(yōu)選支架壁40具有相關聯的外和內表面42,43,它們同是平面,且相互平行延伸。
脊41被置于支架壁40上,且延伸方向背離支架壁40,并且允許與支柱夾持裝置14,27產生機械的相互作用,從而有助于將支柱7沿垂直方向固定在軌道5,6之間,如下文所述。脊41的一種優(yōu)選結構是作為從支架壁40伸出的,且一般與支架壁相正交的一個延伸部分或壁44,即夾角45(圖3)為90°而夾角46(圖3)為270°。然后,推薦壁44(圖3)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對表面47和48,它們同是平面,且相互平行延伸;和,端邊緣49,它垂直于表面47,48且通常平行于支架壁40。下文提供了脊41的示例性尺寸。
再次參看圖2,推薦側壁38與側壁37成鏡面對稱,其中側壁37具有外支架壁50和脊51。這樣,推薦壁50平行于壁40,同時,推薦外和內表面52,53均為平面且相互平行。另外,推薦脊51包含從支架壁50伸出的,且一般與支架壁50相正交的壁54,其中夾角55(圖3)為90°而夾角56(圖3)為270°,壁54具有相互平行延伸的第一和第二相對表面57和58,同時具有端邊緣59。
再次參看圖2,所示的具體的支柱7具有一個底36,該底36包括一個凹入條或中心60和邊側槽部分61和62。需要注意,底36有多種結構形式可被用在根據本發(fā)明的組件中,這種包含凹入條60和邊側部分61,62的具體結構僅僅是一個例子。
在優(yōu)選裝置中,支柱7的外側表面42和外側表面52之間的距離將被選擇,以便當支柱7被分別置于地板軌道6和天花板軌道5的側壁11,12和側壁24,25之間時,提供一個緊密的配合。優(yōu)選的配合應提供表面配合,或提供一個十分小的間隙,并且不會使不同的部件5,6和7產生嚴重的彎曲或彎曲應力。
需要注意,軌道5,6和支柱7,7a中可能具有各種不同的孔。為墻壁支柱7與天花板和地板軌道5,6之間的優(yōu)選互鎖所提供的部件一般而言,本公開在支柱7與天花板和地板軌道5,6之間提供了一種優(yōu)選的互鎖(連接)配合。當采用如圖所示的優(yōu)選實施例時,本公開的原理提供了下述優(yōu)點圖1和2中所示類型的標準框架構件(支柱)可在無需改動的情況下被用作垂直墻壁支撐件。
1.框架構件(支柱)7,7a可被相對簡便和安全地鎖定在建設現場的相應位置處。
2.軌道5和6可被方便地和廉價地加工和安裝。
3.該墻壁框架既可被用作承重墻的框架,也可被用作非承重墻的框架。
4.該原理可被用作一個滑動軌道墻壁。
5.該互鎖機構滿足下述條件,即盡管框架構件(支柱)7,7a可被簡單地鎖定在相應位置處,但一旦它們被鎖定,拆除它們將遇到很大的阻力。
重新參看圖2。在圖2中,在70處表示了支柱7的脊41與一個相關聯的支柱夾持裝置14之間的相互作用。類似地,在71處表示了支柱7的脊51與一個相關聯的支柱夾持裝置14之間的相互作用。通過70,71處的兩個相互作用,支柱7被固定在了地板軌道6上,并位于側壁11和12之間。
參看圖1,支柱7與天花板軌道5之間的相互作用也是類似的。即是說,對于所示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言,如果正對與地板軌道6相對的天花板軌道5觀察,則圖2中所示的橫截面將具有相同的外表。
參看圖2,70處所示的支柱7與地板軌道6之間的相互作用,包括將脊41的一部分容納入相關聯的夾子18中;和,71處的相互作用涉及將脊51的一部分固定入相關聯的夾子19中。如圖2所示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的相互作用70,71通常是相同的,且相對放置。
具體參看相互作用70,優(yōu)選的夾子18是一個彎曲延伸部分18a,它包括下述特征前鎖定延伸部分75;支柱脊容納槽76;和,后彈簧延伸部分77。在墻壁框架1的組裝過程中,夾子18的這些部件的操作將通過圖2和3而變得清楚。具體而言,在組裝過程中,支柱7的一個端部被置于側壁11,12之間,如圖3所示。為了提供鎖定配合,支柱7沿箭頭81的方向被向上移動,向相關聯的支柱夾子對移動,使脊41與前鎖定延伸部分75的表面84相配合,如圖所示。沿箭頭81方向的繼續(xù)運動將使前鎖定延伸部分75沿箭頭86的方向彎曲,同時還將使彈簧延伸部分77沿箭頭87的方向彎曲,即是說,遠離側壁11并朝向側壁12。如圖3所示,當沿箭頭81的方向繼續(xù)運動時,最終脊41將碰到支柱脊容納槽76,并且夾子18將朝向側壁11反扣成圖2中所示的結構。這將會將脊41的一部分卡在或鎖在容納槽76的中部,從而將支柱7的該部分固定(鎖定)在相應位置處,以防止其沿圖2中的雙向箭頭89a的方向產生意外的運動。一種類似的、鏡面對稱的配合將產生在脊51與相關聯的夾子19之間。
對于所示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言,由于夾子19和18的取向相互成鏡面對稱,同時由于支柱7沿其中心線具有(鏡面)對稱結構,所以當支柱7沿箭頭81的方向被推動時,夾子18和脊41之間的配合一般將與夾子19和脊51之間的配合同時產生。我們預期在工作現場,工人一般將通過踢支柱下部的后表面92而使支柱7沿箭頭81的方向移動。
細察圖1和圖4,可以清楚地看出夾子或夾子構件18,19的優(yōu)選結構。首先看圖1,對于所示的優(yōu)選實施例1而言,每個夾子18和19都與相關聯的地板軌道6成一整體。此處上下文中的“整體”是指夾子18和19不是連接在地板軌道6上的獨立構件,而是分別由相關聯的側壁11和12的組成部分加工而成,被剪切和彎曲成優(yōu)選的結構。以此種方式將夾子18和19與軌道6加工為一體,有利于加工和操作,同時有利于組裝和結構完整性。
仍參看圖1,除了與其被加工在其中的側壁成一整體之外,每個夾子18,19優(yōu)選被置于與之成一整體的側壁的中間。上下文中“置于中間”的意思可結合圖1中的夾子18和側壁11而被理解。具體而言,參看圖1,夾子18與相關聯的側壁11的外邊緣11a和內邊緣11b之間都有間距。事實上,夾子18是軌道6上的一個離開切口或四側框架97而向內彎曲的部分。這樣,“置于中間”的意思是指形成的相應的或相關聯的夾子18,不與與之相關聯的側壁的外邊緣或內邊緣相鄰,而是,當成一整體時,它是(整體)側壁上的一個從一個相應的三側切口離開一個四側框架而向內彎曲的部分。推薦夾子18與相應(相關聯)的側壁11的外邊緣11a之間的間距不小于0.25英寸,優(yōu)選該距離介于0.25英寸至0.75英寸的范圍內,包括邊界。另外推薦夾子18與相應的側壁11的內邊緣11b之間的間距不小于0.25英寸,優(yōu)選該距離介于0.25英寸至8英寸之間,包括邊界。
將夾子18“置于中間”的一個優(yōu)點在于,在相應的側壁11中,留有一個側向支撐延伸部分100,該部分100與相關聯的支柱7相鄰,且位于夾持裝置14的相應部分的上方(對地面軌道6而言)或下方(對天花板軌道5而言)。側向支撐延伸部分100有助于確保對支柱7進行牢固的固定支撐,并由此確保墻壁框架1的結構完整性。“置于中間”的另一個結果在于,留出了一個相關聯的側向支撐延伸部分101,該部分101與相關聯的支柱7相鄰,且位于夾持裝置14的相應部分的下方(對地面軌道6而言)或上方(對天花板軌道5而言)。側向支撐延伸部分101也有助于確保對支柱7進行牢固的固定支撐,并由此確保墻壁框架的結構完整性。
此處,延伸部分100有時將被描述為延伸在它所處的側壁的相關聯的或相鄰的外邊緣與該相關聯的側壁中(或上)的夾子之間;和,側向支撐延伸部分101有時將被描述為延伸在它所處的側壁的底或內邊緣與一個相關聯的夾子之間。
夾子18,19的一個尤其優(yōu)選的結構被表示在了圖4中的示意性橫剖視圖中。參看圖4,該圖表示了相關聯的側壁11中的夾子18。然而我們將理解,圖4中描畫的可以是其相關聯的側壁11中的任何一個夾子。在圖4中,夾子18的形態(tài)是它在側壁11中在被一個支柱7咬合之前所呈現的形態(tài)。圖4中所示的取向和位置此處將被稱為夾子18的“記憶”或“靜止”位置。上下文中“記憶位置”和“靜止位置”的意思是指所示夾子18在被加工在側壁11上之后且在與支柱7進行任何配合之前而占據的位置;和,因此,如果夾子18彎曲或彎轉的幅度沒有超出軌道6采用的材料的彈性極限,則該位置是夾子18試圖回復的位置。
參看圖4,夾子18,同樣,包含一個彎曲延伸部分18a,該部分包括前鎖定延伸部分75,中間容納槽76和后彈簧延伸部分77。前鎖定延伸部分75包括一個前表面84,該前表面84在墻壁框架1的組裝過程中將與支柱7相配合或相接觸。前表面84無須是一個平面,然而對于所示的特定夾子18而言,它是一個平面。一般而言,前表面84相對于壁11成一銳角(<90°)A1。
仍參看圖4,一般而言,夾子18包含一個彎曲延伸部分18a,它具有一個自由端111。此處,當“自由端”一詞被用于說明彎曲延伸部分18a或夾子18時,意思是指遠離與相關聯的側壁的連接點112的一端。除此自由端外,一般而言,彎曲延伸部分18a還包括一個限定了前鎖定表面84的部分和三個限定了中間或支柱容納槽76的彎曲部分114,115,116。支柱容納槽76具有一個容納開口120,并且三個彎曲部分114,115和116的取向引導容納開口120背離相對的側壁12(圖1)并朝向一個相關聯的側壁11,特別是朝向相關聯的側壁11中的框架97。
此處,前鎖定表面84有時將被描述為延伸在自由端11與支柱脊容納槽76之間。
一般而言,三個彎曲部分114,115,116包含前彎曲部分114,中間彎曲部分115和后彎曲部分116;其中前彎曲部分114是容納槽76中最接近自由端111的一個彎角處的彎曲點;其中后彎曲部分116是容納槽76中最遠離自由端111的一個彎角處的彎曲點;和,其中中間彎曲部分115位于前和后彎曲部分114,116之間,且通常形成了容納槽76的一個頂端118。
此處,在某些情況下,每個彎曲部分114,115,116將根據其內角而被定義?!皟冉恰币辉~當與一個彎曲部分聯系在一起時,是指該彎曲部分的<180°的角(或側)。由此,對于中間彎曲部分115而言,內角是指125所指示的角;對于前彎曲部分114而言,內角是指126所指示的角;對于后彎曲部分116而言,內角是指127所指示的角。參看圖4,顯然,彎曲部分114,115,116沒有被加工出銳角折痕,而是通過彎出理想的半徑而形成。當提出該角的尺寸時,其意思指相關聯的側壁之間的部分,且以抵達直線部分為限界,如角125,126,127的標示線所處的位置所示。
在典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中間彎曲部分125的內角將介于15°至25°之間,包括邊界,一般約為20°;前間彎曲部分126的內角將介于75°至85°之間,包括邊界,一般約為80°;中間彎曲部分127的內角將介于95°至105°之間,包括邊界,一般約為100°。這種結構可通過通常用于加工軌道5,6的結構材料方便地獲得,這種材料即指,12-25規(guī),包括邊界,(.0247-.1084英寸厚)的鍍鋅鋼。上下文中“包括邊界”一詞是指兩端的數值也被包括在所述范圍內。
當支柱7被配合時,為了理想地發(fā)揮一個鎖定延伸部分75的作用,前鎖定延伸部分75的結構優(yōu)選具有下列特征1.端或尖111與側壁11之間的距離應該大于待配合的支柱7上的脊41的高度。
2.圖2中表面84的延伸角度A1一般至少為15°,且不大于30°,推薦介于18°至2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
當表面84不是平面時,一般而言與角A1相對應的角將是一個平面相對于側壁11的夾角,其中該平面由表面84上實際與脊41相配合或相接觸的部分所限定。推薦表面84在端111和彎曲部分114之間的延伸長度至少為0.25英寸;一般介于0.25至1英寸之間,包括邊界。
對于典型的裝置而言,圖4中的角A2將大約為170°-178°,包括邊界,通常取171°-175°,包括邊界。
仍參看圖4,一般而言為了有效地發(fā)揮一個中間容納槽76的作用,中間容納槽76的結構應滿足使側壁130,131被恰當地間隔開,至少沿它們的延伸部分的一部分,從而在圖2所示的裝配狀態(tài)下允許將脊41緊密地容納其中。另外,側壁130的延伸方向優(yōu)選相對側壁11成一角度,從而一旦脊41被容納住,支柱將很難被向后拉出容納槽76,至少是在不使用工具彎動夾子18的情況下。另外推薦脊41伸入中間容納槽76的距離應該合適,以確保固定的連接。通常,中間容納槽76的加工應該滿足這一向內延伸的深度,該深度至少為0.1英寸,優(yōu)選至少0.2英寸。
現注意分析后彈簧延伸部分77,參看圖4,推薦中間容納槽76上的點142與后彈簧延伸部分77的鉸接線144之間的延伸部分具有合適的長度,以允許一個彈簧部分能夠接納前鎖定延伸部分75的足夠的運動,以便在不使用工具或專用設備的情況下實現方便的鎖扣配合,但推薦該長度不可過長,以免嚴重消弱側壁11的結構完整性。可以預測出,當采用通常用于根據本發(fā)明制造軌道5,6的材料時,該長度至少為0.75英寸,且不大于1.5英寸,一般優(yōu)選介于約1英寸至1.25英寸之間。
就此而言,提及鉸接線144即是說提及夾子18被從壁11向內彎折所沿的點或線。
需要注意,圖1和2中所示的夾子18與支柱7之間的尤其優(yōu)選的配合是橫向固定的,即,該固定阻止了沿圖2中的雙向箭頭89的意外運動,當它還是可以垂直滑動,即,夾子18沿圖1中的箭頭130的滑動不受任何阻礙,而不是簡單地采用緊密摩擦配合。因此,所述支柱夾持裝置便于裝配,而且甚至可被用在滑軌墻壁中,這將在下文詳細說明。
參看圖5,該圖表示了第一個替代實施例。具體而言,軌道200包括一個夾持裝置201,它包含與夾子18,19相類似的夾子202,203,不同之處在于夾子202,203中具有脊206。脊206可從端207處或附近延伸至區(qū)域208或更遠,同時提高彎曲部分區(qū)域內的強度。脊206可在彎制夾子202,203的工作中被方便地加工成型。
參看圖6,軌道225包括夾子226,227,每個夾子包括平行肋228,229。在所示的特別裝置中,肋228,229延伸入夾子上接近前或自由端230的一部分中。一般而言,肋228,229可從端231以合適或理想的長度延伸進入彎曲部分,從而改變不同彎曲部分的強度或彈性。
提供圖5和圖6的用意是為了表明,可以使用各種不同的夾子結構,從而替代圖1-4中所示的結構。非滑動墻壁,例如一個承重墻,的框架的組成對一個承重墻而言,支柱7必須同時接觸到天花板軌道5和地板軌道6的底部。由此,支柱7承受載荷,同時天花板沒有垂直運動。當墻壁具有這種類型的框架1時,天花板軌道5和地板軌道6可以,合適地,具有相同的大小和尺寸。圖1表示了一個承重墻,如圖所示,支柱7接觸到了軌道5和6的底部。
需要注意,對承重墻而言,槽13a,26a的合適深度(即尺寸L1,L2)至少為1.5英寸,以提供良好、堅實的結構支撐,并且一般不大于3英寸,以便當軌道5,6由合適的結構鋼建造而成時避免使用過多的材料。
即使當墻壁框架1不是承重墻時,采用與所述承重墻的結構相類似的結構也是合適的。即是說,在一般和優(yōu)選情況下,除了下文將述的滑動墻之外,支柱7都將接觸到天花板軌道5和地板軌道6的底部,其中軌道5,6相同,并如特征說明部分所述?;墘Ρ诖颂幩鲈淼囊粋€優(yōu)點是它可被用于構造滑軌墻壁。在這種墻壁中,該天花板軌道被連接在該房屋的屋頂或天花板框架上。但該支柱沒有接觸到天花板軌道的底部。因此,由于天花板的高度隨時間改變,所以天花板軌道5可沿支柱垂直滑動。例如美國專利5,471,805和5,755,066中描述了現有技術中的各種滑軌或滑動墻壁,這些專利被并入此處,以作為參考。
此處所述原理適用于滑動墻壁的一個重要原因,涉及夾持裝置與支柱之間的配合的特性。具體而言,該夾持裝置的結構滿足,盡管該支柱的水平運動被牢固地限制住,但在支柱和夾持裝置之間設置有滑動連接。
圖7中的300表示了滑軌墻壁框架。一般而言,墻壁框架300包含地板軌道301、天花板軌道302和支柱307。地板軌道301包括構造和布置形式均與圖1中的夾持裝置14相類似的夾持裝置314;同時天花板軌道302包括構造和布置形式均與圖1中的夾持裝置27相類似的夾持裝置327。支柱307一般具有與圖1中的支柱7相類似的結構。
圖7中組件300與圖1中組件1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圖7中的尺寸L2大于圖7中的尺寸L1,而在圖1中二者相等。否則,該系統(tǒng)基本與圖1所示的系統(tǒng)相同。
一般而言,為了將本公開的原理應用在一個優(yōu)選滑動墻壁上,通常推薦1.支柱307接觸到地板軌道301的底部;和2.天花板軌道302與地板軌道301之間的間距滿足,當支柱307與天花板軌道302中的支柱夾持裝置327相配合時,支柱307的端321與天花板軌道302的中間延伸部分323之間存在一個空間或間隙320。
一般而言,對理想的滑軌而言,當墻壁框架300被組裝好后,間隙320應該至少約為0.25英寸,一般介于0.25英寸至8英寸的范圍之內,包括邊界。
同樣,當通過使用此處所述的原理建造滑軌墻壁的優(yōu)選裝置時,天花板軌道302一般比地板軌道深,即尺寸L2大于尺寸L1。該附加的距離以一種合適的方式允許支柱307的端321與中間延伸部分323之間存在間隙320,同時相對于天花板軌道5的延伸部分100(圖1)而言,不會減小邊緣341與框架342之間的延伸部分340的尺寸。這樣,保持了由延伸部分340所提供的強度。相對于圖1中的地板軌道6而言,無須增大地板軌道301的深度,這是因為此位置處無需滑動,并且附加的額外深度將只會增加重量和成本。被覆蓋的框架現注意參看圖8。圖8中示意性地表示了一個墻壁417,該墻壁利用了一個其上安裝有一個墻壁覆蓋件420的墻壁框架1。墻壁覆蓋件420可以包括多種結構,示出的具體結構包含數張通過螺釘423固定在支柱7,7a的支架壁40上的墻板421,例如清水墻。如圖所示,覆蓋件420也通過螺釘424被固定在了地板軌道6上。需要注意,圖中示出的特定的墻壁417不是滑動墻壁,因此如圖所示,墻板421也通過螺釘425被固定在天花板軌道5上。
現注意分析圖9,該圖以一個局部的示意圖表示了一個滑軌墻壁的一部分,特別是房屋天花板附近的一個部分。在圖9中,表示了一個具有一個滑軌墻壁框架436的墻壁。在此情況下,同樣包含數片墻板441的墻壁覆蓋件440通過螺釘445(只示出一個)被固定在支柱7上。墻板441也將被固定在一個未示出的地板軌道上,這與圖8所示的墻壁類似。然而,與圖8中的墻壁417相比,墻壁435的墻壁覆蓋件440盡管延伸覆蓋在天花板軌道302的側壁451的一部分上,但沒有被固定在支柱7或天花板軌道302的某些區(qū)域上,其中這些區(qū)域將妨礙天花板軌道與支柱7之間沿箭頭450方向的滑動。由此,支柱7與天花板軌道302之間的相對運動是可能的。若干優(yōu)選替代實施例根據本發(fā)明的原理的替代應用將通過下文結合圖10,11和12進行的說明被清楚地理解。
首先,需要注意,該軌道無需包括一個單體整體件。即是說,側壁可被加工為被分別固定的獨立零件。這樣的一個例子被表示在了圖10所示的實施例中。
參看圖10,該圖表示了一個墻壁框架組件500。該組件包括一個軌道裝置501和支柱502。軌道裝置501包括一個中間延伸部分503以及第一和第二側壁504和505。中間延伸部分503由兩個獨立的零件510,511構成。除了這一更改之外,圖10所示的組件500與圖1和7所示的裝置類似。因此,該更改可被應用于前面所述的任何一種裝置。圖10所示的更改僅表示,軌道可被分割開,例如沿中間延伸部分,并且作為兩個零件被安裝,而不是一個。
此處所述原理的另一個替代應用將包括,在每端只使用一個夾子將每個支柱固定在相應位置,而不使用一對夾子。這種更改被表示在了圖11所示的裝置550中。圖11中的墻壁框架裝置550包括一個軌道裝置551和一個支柱552。軌道裝置551包括一個中間延伸部分553以及第一和第二側壁554和555。然而,需要注意,支柱552只附帶有一個夾持裝置;該夾持裝置如墻壁555中的556所示。由此,支柱552通過一個夾子556被固定在了軌道551內的相應位置處,而不是通過一對夾子。除此更改之外,圖11的裝置與圖1和7所示的實施例類似。當然,圖10所示的更改也可被用于圖11所示的裝置。
在圖11中,相對于圖5中夾子202,203分別具有的脊206,表示了夾子556中的一種替代脊558。在圖11所示的實施例中,夾子556中的加強脊558只延伸至彎曲部分559。這種脊結構可被用在所述的任何一個實施例中。
在圖1-11所示的所有實施例中,彎曲延伸部分被表示為與側壁的一部分成一整體。作為替代方案,該彎曲延伸部分可以被預制,然后例如通過焊接被固定在該壁上。這種非整體(與側壁)彎曲延伸部分可被固定在一個相關聯的側壁的一個內側上,或者它可被固定在一個相關聯的側壁的一個外側上,其中一部分穿過側壁的一個孔伸出。在圖12中,表示了一個非整體彎曲延伸部分600。它的結構類似于圖4所示的彎曲延伸部分18a,區(qū)別在于它是一個在使用中將被連接在一個側壁上的單體獨立零件。圖12所示的裝置可被用于上述任何一種不同的裝置中,以便有效地組裝墻壁框架。圖12所示的更改只是為了表示,除非另作說明,否則沒有特別要求夾子必須被加工為側壁的一個整體部件,盡管如上所述這種方案一般是方便的和優(yōu)選的??捎貌牧虾统叽绲睦?;部件加工的例子一種典型的可用的支柱類型,是鋼柱生產商協(xié)會的成員所出售的類型,例如冷成型鋼框架構件。可用支柱的長度一般為8英尺至40英尺,包括邊界。
優(yōu)選支柱的支架壁的寬度,即當支柱被豎立時的水平尺寸,至少為1.25英寸,一般為1.25至3英寸,包括邊界;和,圖2中的脊41的外部高度為0.625英寸,而圖2中的脊41的內部高度取決于支柱的厚度。
對這種典型的標準支柱而言,相對的支架壁之間的寬度一般是介于1.625英寸至12英寸范圍內,包括邊界,的一個標準尺寸,一般介于約2.5-6英寸之間,包括邊界。該尺寸將被用于設定或確定優(yōu)選軌道的內側寬度。
優(yōu)選的軌道,無論是地板軌道還是天花板軌道,一般將包含鍍鋅鋼,例如12規(guī)至25規(guī)的鋼,包括邊界。所述內側寬度將被選擇,以與相應支柱的寬度相匹配,其中支柱的寬度一般介于1.625英寸至12英寸的范圍內,包括邊界,通常為大約2.5-6英寸,包括邊界。優(yōu)選的軌道一般將包括三個平表面。
對典型的系統(tǒng)而言,一個外邊緣,(例如邊緣11a)和一個相關聯的框架(例如框架97)之間的距離至少為0.25英寸,一般為0.25-0.75英寸,包括邊界。
通常,框架97的尺寸為約2.5英寸長,1.125英寸高。
一個典型的優(yōu)選夾子將具有如上所述的尺寸。
一般而言,一個用于非滑動墻壁的地板軌道或天花板軌道的深度,將不大于約2.5英寸,一般不小于約1.25英寸。用于滑動墻壁的天花板軌道的深度,一般多出至少0.5英寸,且通常不大于8英寸,優(yōu)選比地板軌道的深度多出大約1英寸。
夾子沿天花板軌道和地板軌道的縱向可以采用各種間距。例如可以沿軌道的長度,按照中心距,沿縱向每隔8英寸的布置一對夾子。
通過將一個支柱置于軌道內,并將之推向夾子,直至獲得卡扣鎖定,該墻壁可被方便地組裝在一起。
多種方法可被用于加工根據本發(fā)明的軌道。附圖中所示的具體結構可被方便地加工而成,即通過彎折金屬長條,加工成該三側面的軌道,并且通過使用一個沖切和模壓裝置,加工出每個夾子。
壁板可通過各種傳統(tǒng)方法被固定在軌道和支柱上,例如使用螺釘。各種各樣的壁板均可被采用。在需要時,可對壁板進行選擇,以滿足防火要求。即是說,根據此處所述原理組裝而成的墻壁框架可被用作防火墻。
需要注意,此處所述的原理可被用在除墻壁以外的結構中。在這種情況下,支柱可以是延伸在豎直軌道之間的框架構件,當然,也可能延伸在非豎直取向的軌道之間。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支撐一個墻壁支柱(7)的軌道裝置(2);該軌道裝置包括(a)一個第一側壁(11);和,(b)一個第一支柱夾持裝置(14),它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夾子(18);(i)夾子包括一個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111)且包括(A)一個前鎖定表面(84),它面對第一側壁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A1);和(B)三個彎曲部分(114,115,116),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76),且取向如下其中一個支柱脊容納槽開口(120)朝向所述第一側壁;和,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的前鎖定表面(84)相對于所述第一側壁的夾角(A1)至少為15°。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的支柱脊容納槽(76)具有一個中間彎曲部分(115),該部分(115)具有一個內角(125),該內角介于15°至2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不與第一側壁(11)成一整體,而是被固定在第一側壁(11)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與第一側壁(11)成一整體。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所述第一側壁具有一個外邊緣(11a);和(b)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與第一側壁(11)的外邊緣(11a)之間的間距至少為0.25英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a)一個與第一側壁(11)相對的第二側壁(12);(i)第一支柱夾持裝置(14)包括一對支柱夾子(15),它包括一個第一夾子(18)和一個第二夾子(19);(A)在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中限定的一個支柱脊容納槽(76)的三個彎曲部分(114,115,116)限定了相應的支柱脊容納開口(120),該開口背對第二側壁;(B)所述一對支柱夾子中的第二夾子(19)包括一個第二彎曲延伸部分,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并且包括(1)一個前鎖定表面,它面對第二側壁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和,(2)三個彎曲部分,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其取向如下一個支柱脊容納槽開口朝向第二側壁并背對第一側壁;和,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夾子(18)的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與第一側壁(11)成一整體;和,(b)第二夾子(19)的第二彎曲延伸部分與第二側壁(12)成一整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的前鎖定表面(84)相對于第一側壁(11)的夾角(A1)至少為15°且不大于30°;和,(b)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相對于第二側壁(12)的夾角至少為15°且不大于30°。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的前鎖定表面(84)的延伸長度至少為0.25英寸;和,(b)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的延伸長度至少為0.25英寸。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的支柱脊容納槽(76)具有(i)一個前彎曲部分(114),它具有一個內角(126),該內角介于75°至8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ii)一個中間彎曲部分(115),它具有一個內角(125),該內角介于15°至2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和(iii)一個后彎曲部分(116),它具有一個內角(127),該內角介于95°至10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b)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具有(i)一個前彎曲部分,它具有一個內角,該內角介于75°至8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ii)一個中間彎曲部分,它具有一個內角,該內角介于15°至2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和(iii)一個后彎曲部分,它具有一個內角,該內角介于95°至105°的范圍內,包括邊界。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夾子(18)的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包括一個彈簧延伸部分(77),其長度至少為0.75英寸并且從第一側壁(11)上的一條彎折線(144)伸向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76);(b)第二夾子(19)的第二彎曲延伸部分包括一個彈簧延伸部分,其長度至少為0.75英寸并且從第二側壁(12)上的一條彎折線伸向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的彈簧延伸部分(77)從第一側壁(11)向內彎曲,其內側角(A2)介于170°至178°的范圍內,包括邊界;和(b)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彈簧延伸部分從第二側壁(12)向內彎曲,其內側角介于170°至178°的范圍內,包括邊界。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相對于第一側壁(11)的一個外邊緣(11a)而言被置于中間;和,(b)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相對于第二側壁(12)的一個外邊緣(12a)而言被置于中間。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軌道裝置,其特征在于(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與第一側壁(11)的外邊緣(11a)之間的間距至少為0.25英寸;和(b)第二彎曲延伸部分與第二側壁(12)的外邊緣(12a)之間的間距至少為0.25英寸。
16.一種包括一個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裝置(2)的墻壁框架組件(1),該墻壁框架組件包括(a)第一軌道(6),它包括(i)第一側壁(11)具有一個外邊緣(11a);和,(ii)第一支柱夾持裝置(14)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夾子(18);(A)所述第一夾子包括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第一彎曲延伸部分具有自由端(111)并包括(1)前鎖定表面(84),它面對第一側壁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A1);和(2)三個彎曲部分(114,115,116),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76),且取向如下其中一個支柱脊容納槽開口(120)朝向所述第一側壁;和,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b)墻壁支柱(7);該墻壁支柱被豎立放置,并且包括(i)一個背延伸部分(36);(ii)一個第一支架壁(40);(iii)一個第一支柱脊(41),它位于第一支架壁上并且延伸遠離支架壁;(c)該垂直墻壁支柱被如下放置(i)第一支柱脊(41)的一部分被容納在第一夾子(18)的支柱脊容納槽(76)中。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墻壁框架組件,其特征在于(a)第一軌道(6)包括一個與第一側壁(11)相對的第二側壁(12);和(b)第一支柱夾持裝置(14)包括一對支柱夾子(15),它包括一個第一夾子(18)和一個第二夾子(19);(A)該對支柱夾子(15)中的第二夾子(19)包括一個與第二側壁(12)成一整體的第二彎曲延伸部分,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并且包括(1)一個前鎖定表面,它面對第二側壁(12)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和,(2)三個彎曲部分,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其取向如下一個支柱脊容納開口背對第一側壁;和,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墻壁框架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a)一個第二軌道(5);第一軌道(6)包括一個地板軌道;和,第二軌道(5)包括一個天花板軌道,該天花板軌道包括(i)相對延伸的第一和第二天花板軌道側壁(24,25),一個天花板軌道中間延伸部分(23)位于二者之間;(ii)一個第一天花板軌道支柱夾持裝置(27),它包括一對天花板軌道支柱夾子(28);(A)該對天花板軌道支柱夾子(28)的一個第一夾子(29),它包括一個彎曲延伸部分,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并且包括(1)一個前鎖定表面,它面對天花板軌道的第一側壁(24)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和,(2)三個彎曲部分,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其取向如下一個支柱脊容納開口背對第二天花板軌道側壁(25);和,第一天花板軌道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一天花板軌道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一天花板軌道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和(B)該對天花板軌道支柱夾子(28)的一個第二夾子(28),它包括一個第二彎曲延伸部分,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并且包括(1)一個前鎖定表面,它面對天花板軌道的第二側壁(25)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和,(2)三個彎曲部分,它們限定了一個第二支柱脊容納槽,其取向如下一個第二支柱脊容納開口背對第一天花板軌道側壁(24);和,第二天花板軌道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二天花板軌道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二天花板軌道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b)垂直墻壁支柱(7)被如下放置(i)該支柱的一部分被置于天花板軌道的第一和第二側壁(24,25)之間;和,(ii)第一支柱脊(41)的一部分被容納在第一天花板軌道夾子(29)的支柱脊容納槽中;和,第二支柱脊的一部分被容納在第二天花板軌道夾子(30)的支柱脊容納槽中。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墻壁框架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a)天花板軌道(5)比地板軌道(6)至少深0.5英寸。
20.一種用于組裝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墻壁框架組件(1)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a)提供軌道裝置(2),該裝置包括相對延伸的第一和第二側壁(11,12),該第一和第二側壁各具有一個外邊緣(11a,12a);和,第一支柱夾持裝置(14),它包括一對支柱夾子(15)(i)該對支柱夾子的第一支柱夾子(18),它包括第一彎曲延伸部分(18a),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111),并且包括(A)一個前鎖定表面(84),它面對第一側壁(11)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A1);和(B)三個彎曲部分(114,115,116),它們限定了支柱脊容納槽(76),其取向如下其中的支柱脊容納開口(120)背對第二側壁(12);和,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和(ii)該對支柱夾子(15)的第二支柱夾子(19),它包括一個第二彎曲延伸部分,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并且包括(A)一個前鎖定表面,它面對第二側壁(12)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和,(B)三個彎曲部分,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其取向如下一個支柱脊容納開口背對第一側壁(11);和,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b)提供垂直墻壁支柱(7),該支柱包括(i)背延伸部分(36);(ii)第一支架壁(40)和個相對的第二支架壁(50),其中背延伸部分位于二者之間;(iii)第一支柱脊(41),它被置于第一支架壁上并朝向第二支架壁延伸;和(iv)一個第二支柱脊(51)它被置于第二支架壁上并朝向第一支架壁延伸;(c)將垂直墻壁支柱的一端(8)置于軌道裝置的第一和第二側壁之間;(d)使垂直墻壁支柱朝向第一對支柱夾子(15)移動,從而使(i)垂直墻壁支柱的第一支柱脊(41)與第一夾子(18)的前鎖定表面相配合;和(ii)垂直墻壁支柱的第二支柱脊(51)與第二夾子(19)的前鎖定表面相配合;(e)該移動的步驟包括繼續(xù)朝向第一對支柱夾子(15)移動垂直墻壁支柱,以便(i)使第一支柱夾子(18)向第二側壁(12)彎曲;和(ii)使第二支柱夾子(19)向第一側壁(11)彎曲;和(f)該移動的步驟包括繼續(xù)移動該垂直墻壁支柱,直至(i)第一支柱脊(41)與第一支柱夾子(18)的支柱脊容納槽相配合,同時允許第一夾子向后彎向第一側壁(11);和,(ii)第二支柱脊(51)與二支柱夾子(19)的支柱脊容納槽相配合,同時允許第二夾子向后彎向第二側壁(12)。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用于組裝一個墻壁框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a)對軌道裝置(2)進行定向,以提供一個地板軌道(6);(b)提供一個天花板軌道(5),它包括相對延伸的第一和第二側壁(24,25),該第一和第二側壁各具有一個外邊緣(24a,25a);和,一個第一支柱夾持裝置(27),它包括一對支柱夾子;(i)該對支柱夾子的一個第一支柱夾子(29),它包括一個第一彎曲延伸部分,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并且包括(A)一個前鎖定表面,它面對第一側壁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和(B)三個彎曲部分,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其取向如下其中一個支柱脊容納開口背對第二側壁;和,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一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和,(ii)該對支柱夾子(27)的一個第二支柱夾子(30),它包括一個第二彎曲延伸部分,該部分具有一個自由端,并且包括(A)一個前鎖定表面,它面對第二側壁并且與之夾一個銳角;和,(B)三個彎曲部分,它們限定了一個支柱脊容納槽,其取向如下其中一個支柱脊容納開口背對第一側壁;和,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前鎖定表面延伸在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支柱脊容納槽與第二彎曲延伸部分的自由端之間;(c)將垂直墻壁支柱的一端(9)置于軌道裝置的第一和第二側壁(24,25)之間;(d)朝向第二對支柱夾子(28)移動垂直墻壁支柱,從而使(i)該垂直墻壁支柱的第一支柱脊(41)與第二夾持裝置(27)的第一夾子(29)的前鎖定表面相配合;和(ii)該垂直墻壁支柱的第二支柱脊(51)與第二夾持裝置(27)的第二夾子(30)的前鎖定表面相配合;(e)該移動的步驟包括繼續(xù)朝向第二對支柱夾子(28)移動垂直墻壁支柱,以便(i)使第一支柱夾子(29)向第二側壁(25)彎曲;和(ii)使第二支柱夾子(30)向第一側壁彎曲(24);和(f)該移動的步驟包括繼續(xù)移動該垂直墻壁支柱,直至(i)第一支柱脊(41)與第一支柱夾子(29)的支柱脊容納槽相配合,同時允許該第一夾子向后彎向第一側壁(24);和,(ii)第二支柱脊(51)與第二支柱夾子(30)的支柱脊容納槽相配合,同時允許第二夾子向后彎向第二側壁(25)。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支撐墻壁支柱的軌道裝置。該軌道裝置包括一個中間縱向延伸部分、第一和第二側壁以及一個第一支柱夾持裝置,該支柱夾持裝置包括一對支柱夾子。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每個夾子包括側壁的一部分,該部分向內彎曲,從而形成一個鎖定表面和一個支柱脊容納槽。在使用過程中,該支柱被推向鎖定表面,彎曲該夾子,直至支柱的一部分,尤其是一個支柱脊,被容納在該支柱脊容納槽中。這將會將支柱固定在相應位置,從而防止產生相對于軌道的不良運動。本發(fā)明還提供了墻壁組件,該組件優(yōu)選包括一個作為地板軌道被置于地板上的此類軌道裝置,和一個作為天花板軌道被置于天花板上的此類裝置,其間延伸有一個支柱。該墻壁框架組件可被組裝為一個滑動軌道,或被組裝為一個非滑動軌道。
文檔編號E04B2/74GK1392315SQ02123318
公開日2003年1月22日 申請日期2002年6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6月15日
發(fā)明者杜安·威廉·貝克爾, 布賴恩·杜安·貝克爾 申請人:杜安·威廉·貝克爾, 布賴恩·杜安·貝克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