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治療有需要的受試者中的超重或肥胖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向所述受試者經(jīng)口施用約0.7g至約4g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
(b)向所述受試者經(jīng)口施用每克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至少100mL水;
其中所述步驟(a)和(b)是在進餐之前或同時進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a)中施用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量是約1.1g至約3.0g、約1.25g至約3g、約1.5g至約3g、1.8g至3g或約1.75g至約2.75g。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a)中施用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量是約2.25g。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體質(zhì)指數(shù)是30或更高。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90mg/dL或更高。
6.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95mg/dL或更高。
7.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在100至125.9mg/dL的范圍內(nèi)。
8.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126mg/dL或更高。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中施用的水的量是每克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至少約至少約125mL。
10.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中施用的水的量是每克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至少約至少約150mL。
11.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特征在于以下的一項或多項:
(a)至少約0.6g/mL的振實密度;
(b)至少約350Pa的彈性模量;及
(c)在模擬胃液與水的1:8混合物中至少約50的介質(zhì)攝取比。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特征為全部(a)、(b)及(c)。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含水量是25%wt/wt或更少、20%wt/wt或更少、15%wt/wt或更少,或者是10%wt/wt或更少。
14.如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羧甲基纖維素與檸檬酸交聯(lián)。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通過以下方法產(chǎn)生,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羧甲基纖維素鈉鹽和檸檬酸于水中的溶液,所述溶液基本上由相對于所述水的重量以重量計約5%至約7%的羧甲基纖維素以及相對于所述羧甲基纖維素的重量以重量計約0.15%至約0.35%的量的檸檬酸組成;
(b)將所述溶液維持在約40℃至約80℃溫度下,以蒸發(fā)所述水并形成基本上干燥的固體殘余物;
(c)研磨所述殘余物以形成殘余物顆粒;及
(d)將所述殘余物顆粒加熱到約80℃至約150℃溫度,保持足以交聯(lián)所述羧甲基纖維素的時間段。
16.一種用于治療受試者中的超重或肥胖癥的方法中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向所述受試者經(jīng)口施用約0.7g至約4g的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及
(b)向所述受試者經(jīng)口施用每克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至少約100mL水;
其中所述步驟(a)和(b)每天在至少一餐前進行。
17.一種用于治療有需要的受試者中的糖尿病或改善血糖控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進餐之前或同時向所述受試者經(jīng)口施用約0.7g至約4g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步驟。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施用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量是約1.0g至3.5g、約1.1g至約3.5g,或約1.5g至約3.5g。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施用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量是約2.25g。
20.如權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處于糖尿病前期。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100至125.9mg/dL。
22.如權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126mg/dL或更高。
23.如權利要求17至2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向所述受試者施用每克所施用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約50mL至250mL的量的水。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施用的水的量是約500mL。
25.如權利要求17-2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特征在于以下的一項或多項:
(a)至少約0.6g/mL的振實密度;
(b)至少約350Pa的彈性模量;及
(c)在模擬胃液與水的1:8混合物中至少約50的介質(zhì)攝取比。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特征為全部(a)、(b)及(c)。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含水量是基本上脫水的。
28.如權利要求17至2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羧甲基纖維素與檸檬酸交聯(lián)。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通過以下方法產(chǎn)生,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羧甲基纖維素鈉鹽和檸檬酸于水中的溶液,所述溶液基本上由相對于所述水的重量以重量計約5%至約7%的羧甲基纖維素以及相對于所述羧甲基纖維素的重量以重量計約0.15%至約0.35%的量的檸檬酸組成;
(b)將所述溶液維持在約40℃至約80℃溫度下,以蒸發(fā)所述水并形成基本上干燥的固體殘余物;
(c)研磨所述殘余物以形成殘余物顆粒;及
(d)將所述復合顆粒加熱到約80℃至約150℃溫度下,保持足以交聯(lián)所述羧甲基纖維素的時間段。
30.一種用于治療受試者中的糖尿病或改善血糖控制的方法中的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所述方法包括在進餐之前或同時向所述受試者經(jīng)口施用0.7g至約4g的所述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的步驟。
31.一種用于誘導具有升高的基線血糖的受試者中的體重減輕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試者經(jīng)口施用有效量的膠凝劑的步驟。
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90mg/dL或更高。
33.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95mg/dL或更高。
34.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100至125.9mg/dL。
35.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試者的空腹血糖水平是126mg/dL或更高。
36.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膠凝劑是纖維或水凝膠。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凝膠是超強吸收性聚合物。
38.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膠凝劑是多糖或合成聚合物。
39.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糖選自葡聚糖、半纖維素、半乳甘露聚糖、果膠、果聚糖、海藻膠、幾丁質(zhì)、幾丁聚糖及葡糖胺聚糖。
40.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糖選自α-葡聚糖和β葡聚糖。
41.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糖選自淀粉、右旋糖酐、普魯蘭糖、糖原、纖維素、纖維素衍生物、羧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金藻海帶多糖、熱凝膠多糖、海帶多糖、香菇多糖、地衣多糖、平菇多糖、酵母多糖、葡甘聚糖、阿拉伯木聚糖、木聚糖、葡糖醛酸木聚糖、木葡聚糖、瓜爾膠、香豆膠、塔拉膠、刺槐豆膠、菊粉、果聚糖、海藻酸鹽、海藻多糖、瓊脂、卡拉膠、幾丁質(zhì)、幾丁聚糖、透明質(zhì)酸、肝素、硫酸乙酰肝素、硫酸軟骨素、硫酸皮膚素及硫酸角質(zhì)素。
4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膠凝劑是交聯(lián)羧甲基纖維素。
43.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羧甲基纖維素與檸檬酸交聯(lián)。
44.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合成聚合物選自由以下各物組成的組:聚(乙二醇)基聚合物,丙烯酸酯和丙烯酸酯共聚物,樹膠與親水性聚合物的組合;吸收性多肽,聚乙烯醇和聚烯丙醇系統(tǒng);交聯(lián)聚乙烯吡咯烷酮;聚胺;吸收性樹狀聚合物;及聚(乳酸)、聚羥基烷酸酯、聚乙酸乙烯鄰苯二甲酸酯以及其共聚物及組合。
45.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合成聚合物選自由以下各物組成的組:聚丙烯酸酯/多元醇共聚物、聚丙烯酸酯/聚丙烯酰胺共聚物、交聯(lián)聚丙烯酸鈉;多元醇聚合物,及其組合;聚丙烯酰胺和丙烯酰胺基產(chǎn)物;聚異丁烯或苯乙烯丁二烯橡膠與親水聚合物的組合;聚乙酸乙烯酯/乙烯醇共聚物、交聯(lián)聚乙烯吡咯烷酮;與聚烯烴交聯(lián)的聚烯丙胺;聚(乳酸)、聚羥基烷酸酯、聚乙酸乙烯鄰苯二甲酸酯以及其共聚物及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