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的中藥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藥物組合物,特別是涉及一種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的中藥組合物。
背景技術:
目前醫(yī)學上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尚無較好的藥物。在西藥方面常使用的是維生素C、維生素及鈣片等營養(yǎng)藥;在中藥方面常見的有“九節(jié)茶”、“接骨丹”等藥物?!熬殴?jié)茶”是由單位藥組成,它對消腫、止痛、筋等方面作用較差;“接骨丹”是由多味藥組成,它與“九節(jié)茶”相比較,雖在消腫、止痛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仍存在治療時間長、效果不明顯等缺點。
技術內容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是提供一種對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有顯著效果的中藥組合物。
本發(fā)明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選取原料藥蘇木7-30重量份 紅花3-12重量份 桃仁3-12重量份當歸4-18重量份 川芎3-12重量份 赤芍5-20重量份生地5-20重量份 乳香6-25重量份 沒藥6-25重量份杜仲6-25重量份 三棱5-20重量份 莪術5-20重量份桂枝4-18重量份 牛膝4-18重量份 澤瀉5-20重量份丹皮3-12重量份本發(fā)明組合物的優(yōu)選配比為蘇木15重量份 紅花6重量份桃仁6重量份當歸9重量份 川芎6重量份赤芍10重量份生地10重量份 乳香12重量份 沒藥12重量份杜仲12重量份 三棱10重量份 莪術10重量份桂枝9重量份 牛膝9重量份澤瀉10重量份丹皮6重量份上述藥物按常規(guī)工藝將藥材烘干、粉碎碾細、過篩、高壓消毒滅菌,搗勻為細末裝入膠囊。
按藥劑學方法,可以將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加入輔料制備成多種臨床藥物劑型,包括片劑、膠囊劑、顆粒劑、丸劑、混懸劑、滴丸、口服液體制劑中的任何一種。
所述輔料是指常規(guī)的賦形劑,如溶劑、崩解劑、矯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粘合劑等。
本發(fā)明是由純天然藥材研制而成,具有舒筋活血、和營通絡、散淤祛痛之功效。主治骨傷,既治外形之傷,又治內傷之損的骨折、軟組織損傷,獲得淤散,腫消,骨痂生長連接愈合快,標本兼治的顯著療效。軟組織傷1-4天,疼痛消失,腫脹消退,淤滯消散為正常膚色,骨折治療兩周,按骨折一期二期愈合骨髓性骨痂和橋梁骨痂形成,20-24天骨折斷端骨折線骨髓性骨痂生長連接,對位良好,活動自如。且對陳舊性骨折不連接具有快速開通骨折部位閉鎖的骨髓腔,促進血管系統的新生和哈氏管的重建,縱橫血管系統豐富的同步血供,快速連接效果。該藥同時對腦外傷后遺癥,腦挫傷失語、感覺、運動障礙,骨折缺血性壞死,外傷性骨關節(jié)病具有良效。
本發(fā)明藥物組合物制劑與同類傷科藥物功效相比,具有四大功能優(yōu)于其它舒筋活血藥物效力1、散瘀、腫消、骨痂生長快的功效。
2、治療機理新突破。在生理骨內血液循環(huán)與骨外組織循環(huán)不保持動態(tài)平衡,平衡受到破壞骨內壓發(fā)生變化,骨內組織容量增多或骨內血液淤滯引起高壓,不僅不利于骨髓腔的血液循環(huán),常發(fā)生夜間疼痛增劇,用三七片、跌打丸等藥后夜間疼痛不減輕,服用本藥夜間疼痛減輕或消失。
3、骨髓性骨痂、橋梁骨痂快速連接優(yōu)于其它舒筋活血藥功效。本藥治療二周,X線片清晰顯示新鮮骨折很少有大量外痂生長,而是按骨折一期、二期愈合的骨髓性骨痂和橋梁骨痂生長形成,且對陳舊性骨折不連接具有快速連接愈合效果。
4、臨床價值獨特快速開通骨折部位閉鎖的骨髓腔,而且快速加大促進血管系統的新生和哈氏管的重建,實現縱橫血管系統豐富的同步血供縮短療程,減少一系列并發(fā)癥,骨折治療3周骨折線模糊,提高了骨折愈合,提前達到臨床治療標準,下面實驗例用于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
實驗例本發(fā)明臨床觀察軟組織傷18896例病人,年齡最大75歲,最小9歲,病程最長38天,最短2小時,因軍訓、踢球跌仆、扭、閃挫,腕、肘、腰、膝、踝部,口服一次3粒,1日3次,治療最短1天,最長6天,疼痛消失、腫脹消退、淤滯消散為正常膚色。
脛排骨折206例,年齡最大62歲,最小14歲,骨折連接愈合最短21天,最長28天,骨折固定拆除時間指標,局部無壓痛,膚色正常,X片示骨痂形成骨折線模糊,連接,治療效果優(yōu)163例,良42例,效果不明顯1例。
單根尺橈骨骨折68例,年齡10-69歲,骨折復位成功后,維持牽引,夾板超關節(jié)常規(guī)捆扎松緊適宜,保證血液運行正常,固定2-3周,服本發(fā)明蘇紅康骨膠囊2天疼痛消失,8天淤滯完全消退,共進20天,x線顯示骨折斷端骨折線呈骨髓性骨痂生長連接,對位良好,活動自如,追訪病史2-6月功能無障礙。
本發(fā)明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有效率為99%,治愈率為95%。
典型病例1、陳××,男,48歲,摩托車撞傷左臀部著地致右股骨折,在湖北航天醫(yī)院住院7月,拍片7次,骨折線1/3處少量骨痂,臀部至左下辟循環(huán)障礙而腫脹,局部淤滯腫脹疼痛、夜寐不寧,活動受限,出院后服本發(fā)明蘇紅康骨膠囊每次3粒,口服,一日3次,4天疼痛消失、淤腫消退,54天復片骨折斷端骨折線模糊,續(xù)服藥一月攝片示骨折處骨折線已消失,局部骨質密度較高。
2、譚××,女,69歲,1996年12月23日就診,患者腰痛加劇半年余,多處求醫(yī)效果不明顯,腰前屈后伸困難,不能站立行走,其丈夫摟著扶持身軀前來門診。余診,生命體征正常,發(fā)育營養(yǎng)中等,神清,痛苦病容,精神不振,面色晦暗無華,舌質淡,苔白膩,脈沉無力。咽部(-),扁桃體(-),雙肺(-),心前區(qū)可聞Sm II級,腹部平坦柔軟,腰椎4-5,骶椎1-3棘突,右側棘突間局限性深壓痛,放射右坐骨至小腿外側,踝部,足背外側,站、坐、咳嗽、排便加重,直腿抬高試驗陽性,股神經牽拉陽性,膝反射陽性,踝反射陽性。診斷腰椎間盤突出癥。本病例年齡較大,常年農活、家務輕重并存,姿勢有異、扭、拉、牽、擠壓、損傷椎間盤,隨年齡增大彈性變低,呈退行性變,周圍韌帶松弛,椎間盤破裂為內因;扭、拉、牽、閃、挫,椎間盤后部壓力增強,纖維環(huán)破裂髓核外突為外因;受風寒濕浸襲肌體,年老氣血精虧,病體纏身虛實夾雜,病情嚴重,服本發(fā)明蘇紅康骨膠囊黃酒為引標本同治。近一月諸癥自出,隨訪病情至2000年9月,可擔負家務和農活。
3、楊××,女,66歲,縣五金公司退休職工,2000年2月13日初診。患者不慎跌仆,左下肢傷,××醫(yī)院99年11月15日X線片示左脛骨中段,腓骨下段斜形斷離,治療以石膏繃帶固定,云南白藥、三七片等藥物口服。1999年12月28日,X線片復查骨折線輕度模糊,骨折斷端外突分離未連接,對位對線差。余診,患肢活動受限,半坐側身,體向右側府臥,患肢平放于床上,踝部、足背、足趾、足遮部水腫發(fā)亮,皮膚色澤淤滯似粗糠皮樣脫落,表皮肌膚多處潰破滲出腥臭味液體,舌質淡、脈弦緊。診斷骨折缺血性壞死。治療(1)拆除骨折固定石膏繃帶,局部0.9%鹽水浸泡,改善血供循環(huán),潰破處常規(guī)消毒覆蓋無菌紗布,防止繼發(fā)感染;(2)口服本發(fā)明蘇紅康骨膠囊一次3粒,1日3次,六天,疼痛消失,腫脹消退,膚色暗紫消散呈正常膚色,破潰處滲液消失干凈,下床慢步行走,囑其用鹽水繼續(xù)浸泡,再進藥12日鞏固,2000年3月9日X線片示骨折線模糊,斷端連接愈合。隨訪四周,活動自如,病情穩(wěn)定。
實施例1蘇木15g紅花6g 桃仁6g 當歸9g 川芎6g赤芍10g生地10g乳香12g沒藥12g杜仲12g三棱10g莪術10g桂枝9g 牛膝9g 澤瀉10g丹皮6g上述藥物按常規(guī)工藝將藥材烘干、粉碎碾細、過篩、高壓消毒滅菌,搗勻為細末裝入膠囊0.3g/粒??诜?,一次3粒,1日3次,黃酒為引。
實施例2蘇木7g紅花3g桃仁3g當歸4g 川芎3g赤芍5g生地5g乳香6g沒藥16g杜仲6g三棱5g莪術5g桂枝4g牛膝4g 澤瀉5g丹皮3g上述藥物按常規(guī)工藝制成片劑。
實施例3蘇木30g 紅花12g 桃仁12g 當歸18g川芎12g赤芍20g 生地20g 乳香25g 沒藥25g杜仲25g三棱20g 莪術20g 桂枝18g 牛膝18g澤瀉20g丹皮12g上述藥物按常規(guī)工藝制成顆粒劑。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主要由如下原料藥制成蘇 木7-30重量份紅 花3-12重量份桃 仁3-12重量份當 歸4-18重量份川 芎3-12重量份赤 芍5-20重量份生 地5-20重量份乳 香6-25重量份沒 藥6-25重量份杜 仲6-25重量份三 棱5-20重量份莪 術5-20重量份桂 枝4-18重量份牛 膝4-18重量份澤 瀉5-20重量份丹 皮3-12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主要由如下原料藥制成蘇 木15重量份紅 花6重量份 桃 仁6重量份當 歸9重量份 川 芎6重量份 赤 芍10重量份生 地10重量份乳 香12重量份沒 藥12重量份杜 仲12重量份三 棱10重量份莪 術10重量份桂 枝9重量份 牛 膝9重量份 澤 瀉10重量份丹 皮6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加入加入輔料制備成多種臨床藥物劑型,如片劑、膠囊劑、顆粒劑、丸劑、混懸劑、滴丸、口服液體制劑中的任何一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的中藥組合物,該組合物主要由蘇木、紅花、桃仁、當歸、川芎、赤芍、生地、乳香、沒藥、杜仲、三棱、莪術、桂枝、牛膝、澤瀉、丹皮原料藥制成。本發(fā)明治療骨折及軟組織損傷效果顯著,無毒副作用。
文檔編號A61P19/08GK1623588SQ20031011711
公開日2005年6月8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2月3日
發(fā)明者易聯明 申請人:易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