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脂肪組合物,其包含:
大于75重量%的棕櫚酸和硬脂酸;
1至25重量%的油酸;和
大于20重量%的組合的P2St和PSt2甘油三酯,其中
P為棕櫚酸和St為硬脂酸;
其中所述脂肪組合物具有大于0.5的P2St:PPP甘油三酯的重量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脂肪組合物,其包含總計大于55重量%的甘油三酯PPP、P2St和PSt2,優(yōu)選大于58重量%,最優(yōu)選60至70重量%,其中P為棕櫚酸且St為硬脂酸。
3.如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脂肪組合物,其包含10至60重量%的硬脂酸。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脂肪組合物,其包含5至20重量%的油酸。
5.一種脂肪混合物,其包含0.5至10重量%的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脂肪組合物和90至99.5重量%的一種或多種其他脂肪。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脂肪混合物,其包含至少80重量%的月桂酸脂肪組分。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脂肪混合物,其中所述月桂酸脂肪組分選自由椰子油、棕櫚仁油、椰子油的餾分、棕櫚仁油的餾分以及其混合物組成的組。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脂肪混合物,其包含至少30重量%的一種或多種非氫化的棕櫚餾分。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脂肪混合物,其中所述非氫化的棕櫚餾分是棕櫚油精。
10.一種用于制備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脂肪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具有10至40的碘值(IV)的棕櫚油硬脂;
(b)用硬脂酸源使步驟(a)的棕櫚油硬脂進行酯交換;和
(c)分餾步驟(b)的酯交換產物,以基于步驟(b)的酯交換產物生產產率為8至25重量%的硬脂餾分。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硬脂酸源選自乳木果油、乳木果油的餾分如乳木果油精、硬脂酸或其混合物。
12.一種糖果產品,其包含:
至少20重量%的根據權利要求5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脂肪混合物;和
至少30重量%的糖。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糖果產品,其包含至少5%的奶粉、植物奶粉、乳粉或其混合物。
14.如權利要求12或權利要求13所述的糖果產品,其為包含至少5%的基于堅果材料的糖果填充物。
15.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脂肪組合物用于促進、提高或加速糖果或烘焙應用中脂肪或脂肪混合物的結晶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