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充氧裝置,特別是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裝置。
垂釣人一般均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當天氣不好時釣魚,置于水底的窩料很難發(fā)窩,而水中的魚會迅速浮出水面,即所謂“浮頭”現(xiàn)象。這是因為水中供魚吸收的氧氣的主要來源一是水中產(chǎn)生的氧氣,二是空氣溶于水中的氧氣,其中空氣溶于水中的氧氣量占較大比重,氧氣溶解度的大小與水溫、大氣壓、以及水與空氣的接觸面積等有關(guān),水溫越高,氧氣的溶解度越小,氣壓越低,氧氣的溶解度越小,有霧時,由于空氣與水的接觸面積變小,氧氣的溶解度也降低,故而會產(chǎn)生當天氣不好時,魚浮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呼吸的現(xiàn)象,這時魚一般不會咬鉤,只有水中氧氣含量達到一定程度時,魚才會潛入水底攪食,攝食,窩料也才能發(fā)窩,而水氧氣含量越高,魚的攝食欲望越強。所以,要想提高上魚率,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給水中增氧。目前市場上已有電動充氧機,和電動充氧泵,二者的共同之處皆在于以電作能源,雖然充氧效果很好,但是一遇停電或者沒有電源的情況下,這種電動充氧裝置就顯得很不方便,而且電動充氧裝置還會產(chǎn)生噪音,這種噪音無論是對環(huán)境保護還是對垂釣來講,都是很不利的?;诖耍緦嵱眯滦吞峁┮环N既能通過氣味來誘魚,又能充氧,特別是在天氣不好時,能大大提高魚的上鉤率的充氧器。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器,包括空氣壓縮器,一端與空氣壓縮器的出氣孔連通,另一端連接在連通管上的進氣管,連通管的出氣管一端接入水管,連通管的另一端接儲氣器,入水管的另一端接充氣噴頭。其中儲氣器中可以放置能散發(fā)香味的餌料,使用時晃動儲氣器,香味就會通過三通管、入水管、充氣噴頭進入水中,誘魚上鉤。
以下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一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空氣壓縮器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1所示的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器,包括空氣壓縮器1,一端與空氣壓縮器1的出氣口連通,另一端連接在三通管3上的進氣管2,三通管3上的出氣管接入水管4,三通管3的另一端與儲氣器7連接,入水管4的另一端通過連接頭5與充氣噴頭6連通,連接頭5上可以設有鉛墜,其中空氣壓縮器1為一橡膠球,如圖2所示,橡膠球尾部有進氣口8,進氣口8為圓錐形,在錐形孔的較大孔徑一端有一彈簧9,較小孔徑一端有橡膠墊10,當氣體進入橡膠球時,橡膠墊10在氣流的沖擊下移到大孔徑一端,空氣即通過橡膠墊10與錐形孔壁的間隙進入橡膠球囊中,橡膠球的前端有出氣口11,出氣口11的前端被一橡膠塞頭12封住,當球囊中的氣體通過出氣口11時,橡膠塞頭12因氣流部擊而打開,此時進氣口8中的橡膠墊10受球囊中氣體的壓力作用而向錐形孔較小口徑一端移動,封住進氣口8,這樣,氣體就會通過出氣口11進入進氣管2,繼而通過三通管3的出氣管,以及入水管4,連接頭5,最后由充氣噴頭6的小孔進入水中,給水中增氧,同時,還有一部分氣體會通過三通管3的另一端進入儲氣器7,儲氣器7中可以放置能散發(fā)誘魚香味的餌料,氣體進入儲氣器7中暫存,當停止壓橡膠球時,儲氣器7中的氣體壓力能夠暫時維持一段時間充氧,儲氣器可視應用場合的不同而選用不同的容積和材料,充氣噴頭6用彈性材料制作,上面開小孔,一般用回彈性好的橡膠制作,這樣能避免因充氧器內(nèi)部壓力變小時而產(chǎn)生的水回流問題,充氣噴頭可以做成生物形狀的,或者模擬餌料,從而誘魚上鉤。使用時壓縮橡膠球,氣體通過進氣管、連通管、入水管、充氣噴頭、儲氣器進入水中,給水增氧。如果儲氣器中有餌料,晃動儲氣器,則香味會隨著氣體一同進入水底,起到誘魚的作用。如果將這種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器的充氣噴頭放在窩料的位置,釣魚效果會更好。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空氣壓縮器,一端與空氣壓縮器的出氣孔連通,另一端連接在連通管上的進氣管,連通管的出氣管一端接入水管,另一端接儲氣器,入水管的另一端接充氣噴頭。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器,其特征在于充氣噴頭是用彈性材料制成的,上面開有小孔。
專利摘要具有誘魚功能的充氧器,包括空氣壓縮器、進氣管、連通管、入水管、充氣噴頭、儲氣器,通過空氣壓縮器將空氣通過這一系列構(gòu)件壓入水中,給水增氧,同時儲氣器中還可以放置能散發(fā)香味的餌料,誘魚上鉤。本實用新型操作簡單、耐用、無噪音、便于攜帶、適合家庭養(yǎng)魚、旅途中攜帶活魚以及釣魚時作充氧工具用。尤其在天氣不好的情況下,能大大提高魚的上鉤率。
文檔編號A01K97/00GK2301058SQ9721970
公開日1998年12月23日 申請日期1997年6月2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7年6月25日
發(fā)明者曹玉海 申請人:曹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