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
背景技術:
以往,作為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已知有例如專利文獻I所示那樣的結構。利用該文獻的符號來進行說明,該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具備頭管3 ;從該頭管3向車輛后方及下方延伸出的主框架4 ;在該主框架4的后部設置,且設有作為后叉29的擺動軸的樞軸28的作為樞軸部的樞軸板12,其中該后叉29作為將后輪30懸置成擺動自如的懸架部;在所述主框架4的下方懸置于所述主框架4,且驅(qū)動所述后輪30的作為動力單元的內(nèi)燃機34 ;從所述主框架4的前后方向中間部向車輛后方延伸出的左右一對的作為副框架的后框 架5、5 ;至少一部分配置在上述左右一對的后框架5、5的上部的收納箱50。另外,例如專利文獻2所示,還已知有具備驅(qū)動鏈條33的跨騎型車輛,該驅(qū)動鏈條33在左右一對的副框架3、4中的一方的副框架3的下方配置,且將內(nèi)燃機19的驅(qū)動力向后輪18傳遞。在先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I日本專利第3380447號公報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1-278146號公報在上述現(xiàn)有的跨騎型車輛及其收納結構中,在左右一對的副框架中的一方的副框架的下方配置有從作為驅(qū)動源的發(fā)動機向后輪傳遞動力的驅(qū)動鏈條。后輪由懸架部軸支承,該懸架部相對于車架被支承為擺動自如。由于驅(qū)動鏈條的鏈條線隨著懸架部的擺動而上下運動,因此為了避免副框架與鏈條線的干涉,需要充分地確保副框架與鏈條線的距離。另一方面,對于收納箱而言,期望增加其容量,但在上述那樣的副框架與驅(qū)動鏈條的位置的制約下,且在跨騎型車輛的受限的空間中,難以實現(xiàn)至少一部分配置在左右一對的后框架的上部的收納箱的容量的增加。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本發(fā)明要解決的課題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避免驅(qū)動鏈條與副框架的干涉并同時增加收納箱容量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所述跨騎型車輛具備頭管;從該頭管向車輛后方且下方延伸出的主框架;在該主框架的后部設置,且設有將后輪懸置為擺動自如的懸架部的擺動軸的樞軸部;在所述主框架的下方懸置于所述主框架,且驅(qū)動所述后輪的動力單元;從所述主框架的前后方向中間部向車輛后方延伸出的左右一對的副框架;配置在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中的任一方的副框架的下方,將所述動力單元的驅(qū)動力向后輪傳遞的驅(qū)動鏈條;至少一部分配置在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的上部的收納箱,所述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的特征在于,
在車輛上下方向上,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中的所述一方的副框架的與所述驅(qū)動鏈條對置的對置部比該驅(qū)動鏈條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對置的對置部靠上方離開配置,并且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中的另一方的副框架的與所述收納箱對置的對置部比該一方的副框架的與所述收納箱對置的對置部靠下方配置。根據(jù)該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在車輛上下方向上,使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中的所述一方的副框架的與所述驅(qū)動鏈條對置的對置部比該驅(qū)動鏈條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對置的對置部靠上方離開配置,因此能夠確保副框架與鏈條線的距離。這里,在使一方的副框架的與驅(qū)動鏈條對置的對置部比該驅(qū)動鏈條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對置的對置部靠上方離開配置的情況下,若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則另一方的副框架也成為同樣的配置。相對于此,根據(jù)本發(fā)明,由于使另一方的副框架的與所述收納箱對置的對置部比該一方的副框架的與所述收納箱對置的對置部靠下方配置,因此能夠使收納箱向下方相應地擴張,能夠增加容量。即,根據(jù)本發(fā)明,能夠在避免驅(qū)動鏈條與副框架的干涉的同時增加收納箱容量。并且,由于能夠在不將左右一對的副框架間向車寬方向擴寬的情況下增加收納箱容量,因此能夠在將車寬方向緊湊地維持的狀態(tài)下增加收納箱容量。例如,通過使所述收納箱的與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對置的對置部比所述收納箱的與所述一方的副框架對置的對置部靠下方配置,由此能夠在將車寬方向緊湊地維持的狀態(tài)下增加收納箱容量。另外,例如以車寬方向中心為基準,使所述收納箱的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側的收納容積比所述一方的副框架側的收納容積大,由此能夠在將車寬方向緊湊地維持的狀態(tài)下增加收納箱容量。本發(fā)明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可以構成為,在所述收納箱的上方具備供乘客就坐的座椅,所述收納箱將具有截面橢圓形狀的全護式頭盔以該橢圓形狀的長軸在收納箱下側向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側偏移的狀態(tài)收納。若這樣構成,則即使收納了全護式頭盔,也能夠使收納箱的高度方向緊湊化,因此能夠?qū)崿F(xiàn)座椅高的降低。還可以構成為,在所述驅(qū)動鏈條上設置至少覆蓋上方的鏈條罩,在車輛側視觀察下,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以至少與鏈條罩的一部分重疊的方式配置。若這樣構成,則能夠進一步可靠地增加收納箱的容積。還可以構成為,從車輛前后方向觀察時,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的截面積比所述一方的副框架的截面積大。若這樣構成,則即使在另一方的副框架形成得比一方的副框架長的情況下,通過增大另一方的副框架的截面積,也能夠使車架的強度·剛性大致均勻。還可以構成為,從車輛前后方向觀察時,所述收納箱的底壁形成為截面水平形狀,且在該底壁的下方配置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該另一方的副框架側的收納箱的側壁與所述底壁大致正交地形成。若這樣構成,則能夠提高方形形狀的物品的收納性。
圖1是適用了本發(fā)明涉及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的一實施方式的機動二輪車的一例的左側視圖。圖2是車架的左側視圖。圖3是車架的俯視圖。圖4是車架的后視圖。圖5是說明車架與收納箱的關系的剖視圖。圖6是圖5中的局部省略V1-VI放大剖視圖。圖7是另一方的副框架的截面形狀的變形例的說明圖。圖8是主要表示收納箱的變形例的剖視圖。圖9是說明主框架的凹陷部與收納箱的底部的關系的剖視圖。圖10是圖5的俯視圖。圖11是說明本實施方式的作用效果的側視圖。圖12是說明本實施方式的作用效果的俯視圖。符號說明10…跨騎型車輛(機動二輪車),13…動力單元(發(fā)動機),14…后輪,41…頭管,42…主框架,43…主框架的中間部,44…樞軸部,45L、45R…左右的副框架,46L、46R…左右的副框架的彎曲部,47···橫梁,48···主框架的后端部,51L、51R…長條部,52L、52R…立起部,53L、53R...角板構件,54…連結構件,54a...連結構件的一端,62...擺臂,68…驅(qū)動鏈條,68c…鏈條罩,71…凹陷部,72L、72R…凹陷部的車寬方向兩端部,73L、74R…板狀構件,76...主框架的上表面,80···全護式頭盔,81···收納箱,82…收納箱的底部,84···凹陷部的上表面,85···連結構件的前表面,86···主框架的突出部,91···收納箱81的前側固定部。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涉及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在附圖及本申請說明書中,“上”、“下”、“前”、“后”、“左”、“右”分別表示從乘坐在車輛中的駕駛員觀察到的方向。在各圖中,對同一部分或相當?shù)牟糠謽俗⑼环?。圖1所示的跨騎型車輛為機動二輪車。該機動二輪車10是乘客跨坐在座椅15上的形態(tài)的跨騎型車輛,其具備配置在車輛前部且設置成能夠通過把手11來轉向的前輪12 ;配置在該前輪12的后方的作為驅(qū)動源的動力單元即發(fā)動機13 ;配置在該發(fā)動機13的后方,且由發(fā)動機13驅(qū)動的后輪14 ;在前輪12與后輪14之間供乘客跨坐的座椅15。該機動二輪車10由車身罩20覆蓋。車身罩20具有覆蓋車輛的前表面的前罩21 ;從該前罩21的后部向車輛后方連續(xù)設置,向車輛后方延伸且覆蓋車輛的側面的左右的側罩22L、22R(僅示出跟前側的符號22L);設置在側罩22L、22R的上部,且覆蓋車輛的上部的上罩25。側罩22L、22R具有覆蓋后述的主框架42 (圖2)及發(fā)動機13的左右的側方的左右的主框架側罩23L、23R(僅示出跟前側的符號23L);從上述左右的主框架側罩23L、23R的后緣連續(xù)而向車輛后方延伸的左右的后側罩24L、24R(僅示出跟前側的符號24L)。在前輪12的上方配置有前擋泥板31,在把手11的周圍配置有包圍把手11的把手罩26,在該把手罩26的前部安裝有前照燈29。另外,在后輪14的上方配置有后擋泥板32,在后擋泥板32的上方設有一體地具備方向指示燈33及尾燈35的尾燈單元,在該尾燈單元的上方配置有扶手34。在座椅15的下方配置有后中心罩36。接著,對機動二輪車10的車架進行說明。如圖2 圖4所示,車架40具備如下主要素頭管41 ;從該頭管41向車輛后方且下方延伸出的主框架42 ;設置在該主框架42的后部的樞軸部44 ;從主框架42的前后方向中間部43向車輛后方延伸出,且在樞軸部44的車輛后方向上方及車輛后方彎曲的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 ;在上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的彎曲部46L、46R附近沿車寬方向架設在左右的副框架45L、45R之間的橫梁47 ;將該橫梁47與主框架42的后端部48連結的連結構件54 ;從副框架45L、45R的后端部向車輛后方延伸的左右的軌道構件49L、49R。在左右的副框架45L、45R與左右的軌道構件49L、49R之間安裝有托架60L、60R(參照圖2、圖4),該托架60L、60R連結緩沖單元50L、50R(在圖1中僅示出符號50L)的上端。副框架45L、45R的彎曲部46L、46R包括向車輛后方延伸的長條部51L、51R、從該長條部51L、51R分別向上方延伸的立起部52L、52R,角板構件53L、53R分別架設在長條部51L、51R與立起部52L、52R上。在副框架45L、45R上固接有與前述的車身罩(圖1、符號20)卡合的罩支架59。在左右的副框架的彎曲部46L、46R上設置的左右的角板構件53L、53R在俯視(圖3)中,呈以向車寬方向外方鼓出的方式彎曲的U字狀。左右的角板構件53L、53R由截面U字形狀的板狀構件構成,以從彎曲部46L、46R向上方離開的方式前部連結(焊接)于長條部51L、51R且后部連結(焊接)于立起部52L、52R。第一軌道橫向構件57架設在軌道構件49L、49R的前端之間,第二軌道橫向構件58架設在軌道構件49L、49R的后端之間。樞軸部44具有如下主要素從在主框架42上形成的凹陷部71的車寬方向兩端部72L、72R分別向斜下外方延伸,且向后下方延伸的左右一對的板狀構件73L、73R ;架設在左右的板狀構件73L、73R之間的加強板77 ;將左右的板狀構件73L、73R貫通而向車寬方向水平左右延伸的樞軸74。左右的板狀構件73L、73R構成樞軸板,因此也將左右的板狀構件73L、73R稱作樞軸板73L、73R。樞軸74將左右一對的樞軸板73L、73R之間連結。在該樞軸74上安裝有構成將后輪懸置成擺動自如的懸架部的擺臂(圖1、符號62)。擺臂62由穿過其擺動軸即樞軸74的螺栓74b(參照圖6)懸置為擺動自如。在樞軸74的下方,在板狀構件(樞軸板)73L、73R上設有支承主停車架(圖1、符號69)的支承軸79。左右的板狀構件73L、73R的上端分別與在主框架42的后部設置的凹陷部71的車寬方向兩端部72L、72R連結。即,樞軸部44的上部固定在凹陷部71的車寬方向兩端部72L、72R。凹陷部71形成為橫向比縱向大。即,在圓截面狀的主框架的前部的外徑為Dl (圖4),主框架42的凹陷部71的車寬方向外徑為D2(圖4)時,Dl < D2?;蛘咭部梢哉f,樞軸部44具備樞軸板73 (L、R),該樞軸板73 (L、R)包括向車寬方向外側延伸出的伸出部122(參照圖4)、從該伸出部122向下方垂下的垂下部123。由于Dl < D2,因此能夠抑制伸出部122的延伸量,使板狀構件73L、73R間的距離充分地分開,從而提高樞軸部44的剛性。在圖1中,對前輪12進行支承的前叉61由頭管41 (圖2)支承為能夠轉向。對后輪14進行支承的擺臂62L、62R(在圖1中僅示出跟前側的符號62L)由在主框架42 (圖2)的后部設置的樞軸部44支承為能夠上下擺動。緩沖單元50L、50R(在圖1中僅示出跟前側的符號50L)架設在擺臂62L、62R的后部與副框架52L、52R的后端部附近之間。在主框架42(圖2)的下方,在主框架42上以氣缸軸沿車輛前后方向大致水平地延伸的方式配置作為動力單元的發(fā)動機13,在該發(fā)動機13的氣缸蓋65上表面連接有吸氣裝置66。在氣缸蓋65下表面連接有排氣裝置64。發(fā)動機13由發(fā)動機支架67 (圖2)及樞軸部44懸置??梢哉f發(fā)動機13在主框架42的下方懸置于主框架42。發(fā)動機13經(jīng)由驅(qū)動鏈條(以下簡稱為鏈條)68來驅(qū)動后輪14。本實施方式中的鏈條68配置于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左方的副框架45L的下方,但本發(fā)明也能夠適用于配置在右方的副框架45R的下方的情況。在樞軸部44配置有主停車架69。接著,對收納箱與車架的關系等進行說明。
如圖5、圖6所示,該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具備至少一部分配置在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的上部的收納箱81。圖示的收納箱81的大部分配置在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的上部,但只要收納箱81的至少一部分配置在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的上部,就能夠適用本發(fā)明。主要如圖6所示,該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的主要特征在于,在車輛上下方向上,使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所述驅(qū)動鏈條68對置的對置部45L1比該驅(qū)動鏈條68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45L對置的對置部68b靠上方離開配置,且使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與所述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R2比該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所述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L2靠下方配置。在圖6中,用LI表示使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與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R2相對于一方的副框架45L向下方移動了的距離。根據(jù)該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由于在車輛上下方向上,使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所述驅(qū)動鏈條68對置的對置部45L1比該驅(qū)動鏈條68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45L對置的對置部68b靠上方離開配置,因此能夠確保副框架45L與鏈條線(參照符號68)的距離。這里,在使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驅(qū)動鏈條68對置的對置部45L1比該驅(qū)動鏈條68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45L對置的對置部68b靠上方離開配置的情況下,若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則例如圖6中假想線45R’所示那樣,另一方的副框架45R’也成為同樣的配置。即,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左右的副框架45L、45R’的與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位置在上下方向上成為同一高度。相對于此,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如圖6所示,由于使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與所述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R2比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L2靠下方配置,因此能夠使收納箱81如圖6中箭頭e所示那樣相應地向下方擴展,從而能夠增加容量。S卩,根據(jù)本實施方式,能夠在避免驅(qū)動鏈條68與副框架的干涉的同時增加收納箱81的容量。并且,能夠在不將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間向車寬方向擴寬的情況下增加收納箱81的容量,因此能夠在將車寬方向緊湊地維持的狀態(tài)下增加收納箱81的容量。
例如,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的收納結構,如圖6所示,通過使收納箱81的與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對置的對置部81R比收納箱81的與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對置的對置部81L靠下方配置,由此能夠在將車寬方向緊湊地維持的狀態(tài)下增加收納箱81的容量。另外,例如圖6所示,收納箱81通過以車寬方向中心C為基準而使所述另一方的畐Ij框架45R側的收納容積比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側的收納容積大,由此能夠在將車寬方向緊湊地維持的狀態(tài)下增加收納箱81的容量。如圖1、圖6所示,本實施方式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如下所述,S卩,在收納箱81的上方具備供乘客就坐的座椅15,收納箱81將具有截面橢圓形狀的全護式頭盔80以該橢圓形狀的長軸80c在收納箱81下側向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側偏移(參照箭頭d)的狀態(tài)收納。若這樣構成,則盡管收納了全護式頭盔80,也能夠使收納箱81的高度方向緊湊 化,因此能夠?qū)崿F(xiàn)座椅15的高度(距路面的高度)15h的減少。更具體而言,如前所述,在使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驅(qū)動鏈條68對置的對置部45L1比該驅(qū)動鏈條68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45L對置的對置部68b靠上方離開配置的情況下,若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則例如圖6中假想線45R’所示那樣,另一方的副框架45R’也成為同樣的配置。因此,現(xiàn)有技術的收納箱81’的底部形狀如圖6中假想線81’所示那樣,成為相對于車寬方向中心C基本上左右對稱的形狀,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側的底部不比副框架45L側的底部低。從而,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如圖6中假想線80’所示,即使將具有截面橢圓形狀的全護式頭盔80’以該橢圓形狀的長軸80c’在收納箱81下側向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6R側偏移(參照箭頭d)的狀態(tài)收納,也如該假想線80’所示那樣,無法降低該全護式頭盔80’的最上部的高度80h’。因此,也無法降低座椅15’的高度15h’。相對于此,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如上所述,由于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與所述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R2比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L2靠下方配置(在本實施方式中,至少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上部比一方的副框架45L的上部靠下方配置),因此能夠使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側的收納箱81的底部相應地向下方降低(擴張)。因此,通過將全護式頭盔80以該橢圓形狀的長軸80c在收納箱81下側向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6R側偏移(參照箭頭d)的狀態(tài)收納,從而能夠降低該全護式頭盔80的最上部的高度80h,還能夠相應地降低座椅15的高度15h。降低了的高度在圖6中用h’表示。如圖1、圖6所示,在驅(qū)動鏈條68上設有至少覆蓋該驅(qū)動鏈條68的上方的鏈條罩68c。如圖6所示,在車輛側視觀察下(在圖6中從左右方向觀察),另一方的副框架45R以至少與鏈條罩68c的一部分重疊的方式配置。重疊部在圖6中用L2表示。若這樣構成,則能夠進一步可靠地增加收納箱81的容積。如圖6所示,可以使從車輛前后方向觀察時的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截面積比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的截面積大。若這樣構成,則即使在將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形成得比一方的副框架45L長的情況下(也參照圖2),通過增大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截面積,由此也能夠使車架40的強度·剛性大致均勻。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截面積可以如圖6所示那樣通過增大管的內(nèi)外徑的差來增大,也可以例如圖7(a)所示那樣通過使角板53R大型化來整體上增大截面積。另外,還可以例如圖7b或c所示那樣通過變更截面形狀來增大截面積。如圖8所示,可以構成為,從車輛前后方向觀察時,收納箱81的底壁81b形成為截面水平形狀,并且在該底壁81b的下方配置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該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側的收納箱81的側壁81s與所述底壁81b大致正交地形成。若這樣構成,則能夠提高方形形狀的物品的收納性。如圖5、圖6所示,收納箱81的底部82可以沿著前述的主框架42的凹陷部71的上表面84及連結構件54的前表面85而配置。另外,收納箱81的底部82也可以夾在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之間配置。主框架42具備比樞軸部44向車輛后方突出的突出部86,在該主框架的突出部86連接連結構件54的一端54a。 接著,對前述的主框架42的凹陷部71與收納箱81的位置關系等進行說明。圖9中示出車寬方向中心處的截面。在主框架42的前后方向中間部43的車輛后方,在主框架42的上表面76具備向下方凹陷的凹陷部71,在該凹陷部71的上方配置有收納頭盔80或其他物品等的收納箱81。收納箱81以底部82沿著在主框架42上設置的凹陷部71而位于該凹陷部71的上方的方
式配置。燃料箱83以與收納箱81相鄰的方式設置在收納箱81的車輛后方,且座椅15以覆蓋收納箱81及燃料箱83的方式設置。座椅15兼作收納箱81的蓋。接著,對收納箱81的支承結構進行說明。如圖5、圖10所示,在收納箱81的前部底部87、87設有前孔部105、105,在收納箱81的后部上部的突片部88、88設有后孔部106、106。在上述前孔部105、105及后孔部106、106中分別從上方插入緊固構件93,來將收納箱81的前部底部87、87及突片部88、88固定于在車架40側設置的前側固定部91及后側固定部92。接著,對收納箱81的前側固定部的詳細的結構進行說明。如圖5所示,在樞軸部44的上部75固接有對收納箱81進行支承的前支架95L、95R(參照圖2、圖3),在該前支架95L、95R的下表面分別固接有螺母96。在前支架95L、95R的上表面分別載置有彈性構件97,從上方將收納箱81的前部底部87、87(參照圖10)載置在該彈性構件97、97上,并從上方將緊固構件93、93向各螺母96、96擰入,由此安裝收納箱81的前部。即,在成為前側固定部91、91的前支架95L、95R上橡膠支承收納箱81的前部底部 87,870一并參照圖10,在成為后側固定部92、92的后支架99L、99R(參照圖2、圖3)上橡膠支承收納箱81的后部上部的突片部88、88。收納箱81的后側固定部92的結構與前側固定部91沒有大的不同,省略說明。S卩,由于收納箱81由前后的支架95L、95R、99L、99R橡膠支承,且以覆蓋該收納箱81的方式設置座椅15,因此與座椅15所具備的緩沖部16(圖9)的緩沖功能相結合,從而能夠緩和施加在乘客上的振動等。在本實施方式中,由于主框架42中的凹陷部71的車寬方向上的寬度D2比凹陷部71以外的寬度Dl大(D1 <D2),因此從板狀構件73L、73R的車寬方向外表面至主框架42的距離變小。該距離越小,樞軸部44越難以變形,彎曲剛性和扭轉剛性越高。從而,通過以沿著凹陷部71的方式配置收納箱81的底部82,由此能夠增大收納箱81的底部82的容量,且能夠提高樞軸部44的剛性。需要說明的是,凹陷部71可以通過將管構件壓扁來形成,因此與縮管等相比,能夠提高生產(chǎn)率且起到如上述那樣的派生的效果。另外,固定在凹陷部71上的樞軸部44的上部富有剛性。在富有剛性的樞軸部44的上部載置收納箱81的前側固定部91、91,因此能夠提高收納箱81的支承剛性。在圖9中,在收納箱81的上方配置有座椅15,乘客的重量經(jīng)由座椅15而由收納箱81來支承。通過將該收納箱81如圖5所示那樣固定 在車架40的支承剛性高的部分,能夠省去用于使車架40的支承剛性增加的角板或橫向板等,從而能夠?qū)崿F(xiàn)車架40的輕量化。如圖11所示,在主框架42的前后方向中間部43的車輛后方,在主框架42的上表面76具備向下方凹陷的凹陷部71,收納箱81的底部82沿著凹陷部71的上表面84及連結構件54的前表面85而配置。由于在主框架42的上表面76設有凹陷部71,因此與在主框架42的上表面76未設置凹陷部71的情況相比,能夠?qū)⑹占{箱81的底部82向下方延伸。其結果是,與前述的作用效果相結合,使收納箱81的底部82整體向下方延伸而能夠增大收納箱81的容量。進而,使主框架42比樞軸部44向車輛后方突出,且在該突出部86上連接連結構件54。通過突出部86使得連結構件54向車輛后方移動。通過該移動而能夠增大收納箱81的容量。接著,對架設在副框架的彎曲部上的角板構件進行說明。如圖12所示,由于角板構件53L、53R架設在副框架45L、45R的長條部51L、51R與立起部52L、52R之間,因此能夠提高彎曲部46L、46R的剛性。此外,在角板構件53L、53R上形成有向車寬方向外方鼓出的呈U字狀的U字部103LU03R。由于在角板構件53L、53R上形成有向車寬方向外方鼓出的呈U字狀的U字部103LU03R,因此能夠較大地確保收納箱81的車寬方向長度,能夠更進一步增大收納箱81
的容量。為了確保收納箱81的前后方向的大小,優(yōu)選使副框架45L、45R中的向大致水平方向后方延伸出之后的彎曲部46L、46R的位置盡可能地配置在車輛后方。但是,在將副框架的彎曲部46L、46R配置在車輛后方的情況下,為了確保車輛后方的副框架45L、45R的高度,而需要增大副框架45L、45R的彎曲,為了在增大彎曲的基礎上確保剛性,優(yōu)選將角板等加強構件由U字狀的板狀構件形成,且將U字狀的板狀構件的中間部打開而避免重量增加。以上,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實施方式,在本發(fā)明的主旨的范圍內(nèi)能夠適當實施變形。例如,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適用于機動二輪車,但也可以適用于跨騎型三輪車,還可以適用于通常的跨騎型車輛。工業(yè)實用性本發(fā)明適用于具備收納箱的機動二輪車。
權利要求
1.一種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所述跨騎型車輛具備頭管(41);從該頭管(41)向車輛后方且下方延伸出的主框架(42);在該主框架(42)的后部設置,且設有將后輪(14)懸置為擺動自如的懸架部的擺動軸的樞軸部(44);在所述主框架(42)的下方懸置于所述主框架(42),且驅(qū)動所述后輪(14)的動力單元 (13);從所述主框架(42)的前后方向中間部(43)向車輛后方延伸出的左右一對的副框架 (45L、45R);配置在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任一方的副框架(45L)的下方,將所述動力單元(13)的驅(qū)動力向后輪(14)傳遞的驅(qū)動鏈條;至少一部分配置在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的上部的收納箱(81),所述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的特征在于,在車輛上下方向上,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 的與所述驅(qū)動鏈條¢8)對置的對置部(45L1)比該驅(qū)動鏈條¢8)的與該一方的副框架 (45L)對置的對置部(68b)靠上方離開配置,并且所述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與所述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R2)比該一方的副框架(45L) 的與所述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L2)靠下方配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納箱(81)的與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對置的對置部(81R)比所述收納箱 (81)的與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對置的對置部(81L)靠下方配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其特征在于,以車寬方向中心(C)為基準,所述收納箱(81)的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側的收納容積比所述一方的副框架(45L)側的收納容積大。
4.根據(jù)權利要求1 3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收納箱(81)的上方具備供乘客就坐的座椅(15),所述收納箱(81)將具有截面橢圓形狀的全護式頭盔(80)以該橢圓形狀的長軸(80c) 在收納箱(81)下側向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側偏移(d)的狀態(tài)收納。
5.根據(jù)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驅(qū)動鏈條¢8)上設有至少覆蓋上方的鏈條罩^8c),在車輛側視觀察下,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以至少與鏈條罩^8c)的一部分重疊的方式配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1 5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其特征在于,從車輛前后方向觀察時,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截面積比所述一方的副框架 (45L)的截面積大。
7.根據(jù)權利要求1 6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其特征在于,從車輛前后方向觀察時,所述收納箱81的底壁(81b)形成為截面水平形狀,且在該底壁(81b)的下方配置所述另一方的副框架(45R),該另一方的副框架(45R)側的收納箱 (81)的側壁(81s)與所述底壁(81b)大致正交地形成。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能夠在避免驅(qū)動鏈條與副框架的干涉的同時增加收納箱容量的跨騎型車輛的收納結構。在車輛上下方向上,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驅(qū)動鏈條(68)對置的對置部(45L1)比驅(qū)動鏈條(68)的與一方的副框架(45L)對置的對置部(68b)靠上方離開配置,且左右一對的副框架(45L、45R)中的另一方的副框架(45R)的與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R2)比一方的副框架(45L)的與收納箱(81)對置的對置部(45L2)靠下方配置,從而相應地增加收納箱(81)的容量。
文檔編號B62J9/00GK102991621SQ20121030315
公開日2013年3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17日
發(fā)明者竹中正彥, 中西孝文, 道坂進, 富安健, 后藤香織, 新出安男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