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液晶顯示模組及其框架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液晶顯示裝置,特別是有關于一種可置換光源的 液晶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 LCD)是一種利用液晶特性來達 到顯示效果的顯示裝置,由于其較傳統(tǒng)常用的陰極射線管顯示器在尺寸與 重量方面有更佳的彈性,因此,液晶顯示裝置目前常被使用在各種的個人 系統(tǒng)上,小從移動電話、個人數(shù)字助理及數(shù)字相機上的顯示屏,大到電視 機及廣告看板,處處都可以見到液晶顯示器的影子。
液晶顯示器與陰極射線管顯示器在原理上有一個很大的不同點在于, 陰極射線管顯示器的陰極射線管本身會發(fā)光,所以不需要外加的光源裝置 即能將影像顯示在顯示屏上,而液晶顯示器的液晶本身并不會發(fā)光,所以 必須依靠外加光源才能將影像呈現(xiàn)于顯示屏,此一外加光源即為背光 (backlight)。
然而, 一旦液晶顯示器的背光模組中有任一光源損壞,則會使得液晶 顯示器在顯示影像時的亮度不足或不均。傳統(tǒng)上,維修人員首先必須先將 背光模組自液晶顯示裝置上整個拆卸下來,然后才能更換損壞的光源。這 樣的更換程序不僅復雜,而且在拆卸的過程中也容易損壞到其它的周邊元 件。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框架組,可讓維修人員更方便地更換光源。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液晶顯示模組,其光源可讓維修人員 抽出更換,而無須將整個背光模組拆卸下來。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框架組包含前表框、后表框、框架 與燈源載具;前表框具有外蓋,其自前表框延伸而出,且此外蓋上具有第 一固定件。后表框耦合前表框,且此后表框上具有開口與第二固定件。上 述開口與前表框的外蓋相對,第二固定件則耦合第一固定件??蚣芪挥谇?表框與后表框之間,且此框架具有與前表框的外蓋相對的載具槽。燈源載 具鑲嵌于框架的載具槽中。
本發(fā)明的目的還可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液晶顯示模組包含前表框、后
表框、框架、液晶面板、燈源載具與光源;前表框具有外蓋自前表框延伸
而出,且此外蓋上具有第一固定件。后表框耦合前表框,且此后表框上具 有開口與第二固定件。上述開口與前表框的外蓋相對,第二固定件則耦合
第一固定件??蚣芪挥谇氨砜蚺c后表框之間,且此框架具有與前表框的外 蓋相對的載具槽。液晶面板固定于框架上。燈源載具鑲嵌于框架的載具槽 中,光源則安裝于燈源載具中。
綜上所述,當維修人員欲更換液晶顯示模組中的光源時,只要先松脫 第一固定件與第二固定件,接著掀開前表框的外蓋,再取出燈源載具以更 換安裝于其中的光源即可。
圖1: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液晶顯示模組的組裝立體圖。 圖2:繪示圖1的液晶顯示模組的分解圖。
圖3:繪示當維修人員欲拆卸圖1的燈源載具時的立體圖。 圖4:繪示圖l的液晶顯示模組,在拆除其前表框后,角落A的細部示 意圖。
圖5:繪示依照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液晶顯示模組的分解圖。 附圖標號
110:前表框112:外蓋
113:彎折部122:第一固定件
124:第二固定件126:第三固定件
130:后表框132:開口
134:第二出線口140:框架
142:載具槽144:定位孔
150:液晶面板160:燈源載具
162:第一出線口164:定位銷
170:光源172:線路
A:角落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圖1與圖2,其中圖1是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液晶顯示模組 的組裝立體圖,而圖2則繪示圖1的液晶顯示模組的分解圖。如圖所示, 一種液晶顯示模組包含前表框110、后表框130、框架140、液晶面板150、 燈源載具160與光源170。前表框110具有外蓋112自前表框110延伸而出, 且此外蓋112上具有第一固定件122。后表框130耦合前表框110,且此后 表框130上具有開口 132與第二固定件124。開口 132與前表框110的外蓋 112相對,第二固定件124則耦合第一固定件122。框架140位于前表框110 與后表框130之間,且此框架140具有與前表框110的外蓋112相對的載 具槽142。液晶面板150固定于框架140上。燈源載具160鑲嵌于框架140 的載具槽142中。光源170則安裝于燈源載具160中。
參照圖3,其繪示當維修人員欲拆卸圖1的燈源載具160時的立體圖。 如圖所示,當維修人員欲更換液晶顯示模組中的光源170(繪示于圖2)時,
只要先松脫第一固定件122與第二固定件124,接著掀開前表框110的外蓋 112,再取出燈源載具160以更換安裝于其中的光源170(繪示于圖2)即可。 或者,維修人員也可將整個燈源載具160與光源170做置換,以維持液晶 顯示器的顯示功能正常。
雖然圖1是將第一固定件122繪示為凹孔,并將第二固定件124繪示 為嵌入凹孔的凸點,但此并不限制本發(fā)明,其它適當?shù)墓潭ㄑb置也可應用 于本發(fā)明,例如卡榫、螺絲或魔鬼氈,熟習此項技藝者當可視實際需要 進行彈性選擇。
此外,圖1的外蓋112的材質可為彈性材料或撓性材料,以利維修人 員直接掀開外蓋112,而無須另外于外蓋112與前表框110的接合處加裝樞 軸。舉例來說,本實施例的外蓋112的材質可為金屬,如鋼、鋁或銅。此 外,圖1的外蓋112也可具有剖面形狀呈L形的彎折部113,以徹底包覆后 表框130的開口 132(繪示于圖2)與框架140的載具槽142(繪示于圖2)。
另外,圖2的框架140的載具槽142中更可具有至少一定位孔144,此 定位孔144貫通框架140面對外蓋112的表面,而燈源載具160上則可具 有至少一定位銷164,以嵌入框架140的定位孔144中。如此一來,維修人 員將可在每次安裝燈源載具160時,順利地將燈源載具160定位在載具槽 142中固定的位置。
圖4是繪示圖1的液晶顯示模組,在拆除其前表框110后,角落A的 細部示意圖。如圖4所示,燈源載具160可具有第一出線口 162位于其一 端。此外,后表框130也可具有第二出線口 134,其與燈源載具160的第一 出線口 162對齊。如此一來,光源170的線路172即可穿越第一出線口 162 與第二出線口 134而出,以進一步穿過外蓋112與前表框110間的間隙, 或折疊收納于前表框IIO與后表框130之間。
此外,光源170可為各種型式的發(fā)光裝置,例如冷陰極燈管或發(fā)光 二極管。應了解到,以上光源170僅為例示,并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熟習
相關技藝者可視當時需要彈性選擇光源的實施方式。
參照圖5,其繪示依照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液晶顯示模組的分解圖。如
圖所示,第三固定件126可位于框架140上。當框架140、后表框130與前 表框110做組裝時,第三固定件126可以同時耦合第二固定件124與第一 固定件122,分別固定后表框130與前表框110,并且可以防止外蓋112受 外力而翻開,導致燈源載具160掉出的意外。
更具體地說,第一固定件122可為外蓋112上的凹孔,第二固定件124 可為后表框130上的凹孔,而第三固定件126則可為框架140上的凸點。 當框架140、后表框130與前表框IIO做組裝時,框架140上的凸點(換言 之,第三固定件126)將一并嵌入外蓋112與后表框130上的凹孔(換言之, 第一固定件122與第二固定件124),以固定外蓋112的位置。
雖然本發(fā)明己以具體實施例揭示,但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本 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構思和范圍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等同組 件的置換,或依本發(fā)明專利保護范圍所作的等同變化與修飾,皆應仍屬本 專利涵蓋之范疇。
權利要求
1.一種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組至少包含一前表框,具有一外蓋自該前表框延伸而出,其中該外蓋上具有一第一固定件;一后表框,耦合該前表框,且該后表框上具有一開口以及一第二固定件,其中該開口與該前表框的外蓋相對,而該第二固定件則耦合該第一固定件;一框架,位于該前表框與該后表框之間,且該框架具有一載具槽,該載具槽與該前表框的外蓋相對;一燈源載具,鑲嵌于該框架的載具槽中。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固定件是一凹孔, 而第二固定件則為嵌入該凹孔的一凸點。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外蓋的材質為彈性材料或撓性材料。
4.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外蓋的材質為金屬。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燈源載具具有一第一 出線口位于其一端。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后表框也具有一第二 出線口,第二出線口與該燈源載具的第一出線口對齊。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框架更具有至少一定 位孔,位于該框架的載具槽中。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的定位孔貫通該 框架面對該外蓋的一表面。
9.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燈源載具具有至少一 定位銷嵌入該框架的定位孔中。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外蓋具有剖面形狀呈 L形的一彎折部。
11.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框架上更具有一第三 固定件,同時耦合該第一固定件與該第二固定件。
12.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框架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固定件與該第 二固定件均為一凹孔,而該第三固定件則為嵌入該第一固定件與該第二固 定件的一凸點。
13. —種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液晶顯示模組至少包含 一前表框,具有一外蓋自該前表框延伸而出,其中該外蓋上具有一第一固定件;一后表框,耦合該前表框,且該后表框上具有一開口以及一第二固定 件,其中該開口與該前表框的外蓋相對,而該第二固定件則耦合該第--固 定件;一框架,位于該前表框與該后表框之間,且該框架具有一載具槽,該載具槽與該前表框的外蓋相對;一液晶面板,固定于該框架上; 一燈源載具,鑲嵌于該框架的載具槽中; 一光源,安裝于該燈源載具中。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固定件 是一凹孔,而第二固定件則為嵌入該凹孔的一凸點。
15.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外蓋的材質 為彈性材料或撓性材料。
16.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外蓋的材質為金屬。
17.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燈源載具具有一第一出線口位于其一端。
18.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后表框也具 有一第二出線口,第二出線口與該燈源載具的第一出線口對齊。
19.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框架更具有 至少一定位孔,位于該框架的載具槽中。
20. 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的定位 孔貫通該框架面對該外蓋的一表面。
21. 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燈源載具具 有至少一定位銷嵌入該框架的定位孔中。
22.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外蓋具有剖面形狀呈L形的一彎折部。
23.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光源為冷陰極燈管。
2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光源為發(fā)光二極管。
25.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框架上更具有一第三固定件,同時耦合該第一固定件與該第二固定件。
26.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液晶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固定件與該第二固定件均為一凹孔,而該第三固定件則為嵌入該第一固定件與該 第二固定件的一凸點。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一種框架組包含前表框、后表框、框架與燈源載具。前表框具有外蓋,其自前表框延伸而出,且此外蓋上具有第一固定件。后表框是耦合前表框,且此后表框上具有開口與第二固定件。上述開口與前表框的外蓋相對,第二固定件則耦合第一固定件??蚣芪挥谇氨砜蚺c后表框之間,且此框架具有與前表框的外蓋相對的載具槽。燈源載具鑲嵌于框架的載具槽中。
文檔編號G12B9/00GK101105590SQ20071014032
公開日2008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07年8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8月9日
發(fā)明者劉子誼, 徐英峰, 楊基峻, 柯盛夫, 游喬媜 申請人: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