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梯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例如將控制盤等的設備配置在升降通道內的電梯裝置。
背景技術:
在以往的無機械室電梯中,將驅動裝置和控制盤例如配置在升降通道壁與轎廂之間。另外,例如在日本專利特開平10-139321號公報所示的無機械室電梯中,將薄形的驅動裝置配置在升降通道內的上部。
但是,在上述以往的無機械室電梯中,由于必須將各種設備設置在升降通道內,故升降通道的俯視面積和架空尺寸增大。因此,要求將升降通道構成得更緊湊。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做成的,目的在于,獲得能使升降通道緊湊的電梯裝置。
本發(fā)明的電梯裝置,包括具有升降通道壁的升降通道;在升降通道內升降的轎廂室,其具體轎廂底板、配置在轎廂底板上并設有轎箱出入口的筒狀的轎廂室壁、配置在轎廂室壁上的頂板;和配置在升降通道內的多個升降通道設備,通過將轎廂室壁的俯視形狀做成有5個以上的角的多邊形,在升降通道壁與轎廂室壁之間設有設置空間,將至少1個升降通道設備設置在設置空間中。
附圖的簡單說明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1的電梯裝置的主視圖。
圖2是表示圖1的電梯裝置的主要部分的俯視圖。
圖3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2的電梯裝置的主要部分的俯視圖。
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3的電梯裝置的主要部分的俯視圖。
圖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4的電梯裝置的平面布置的說明圖。
圖6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5的電梯裝置的平面布置的說明圖。
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6的電梯裝置的平面布置的說明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形態(tài)進行說明。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1的電梯裝置的主視圖,圖2是表示圖1的電梯裝置的主要部分的俯視圖。
圖中,在升降通道1內,設置著一對轎廂導軌2和一對配重導軌3。轎廂4被轎廂導軌2引導而在升降通道1內升降。轎廂4,具有轎廂框架5、支承于轎廂框架5的轎廂室6。轎廂框架5,具有一對縱框架7、固定于縱框架7的下端部間并支承轎廂室6的下框架8、固定于縱框架7的上端部間的上框架9。
在下框架8上,設有第1和第2的主索連接部11、12。第1和第2的主索連接部11、12相對轎廂4的重心對稱地設置著。
配重13被配重導軌3引導而在升降通道1內升降。另外,配重13,從乘廳側看被配置在轎廂4的后方。
在升降通道1內的上部配置著安裝框架14(在圖2中未圖示)。安裝框架14,被固定在轎廂導軌2和配重導軌3的上端部。在安裝框架14上,搭載著使轎廂4和配重13升降的驅動裝置(卷揚機)15。
驅動裝置15,具有驅動裝置本體16、利用驅動裝置本體16進行旋轉的驅動滑輪17。另外,驅動裝置15,被水平地配置以使驅動滑輪17的轉軸成鉛垂延伸的狀態(tài)。驅動裝置本體16,具有軸向尺寸比直徑小的薄形電動機。
在安裝框架14上,搭載著第1和第2的轎廂側返回輪18、19、配重側返回輪20和方向轉換輪21。第1轎廂側返回輪18,被配置在第1主索連接部11的上方,使其轉軸沿轎廂4的進深方向(圖2的上下方向)水平地延伸。第2轎廂側返回輪19,被配置在第2主索連接部12的上方,使其轉軸沿轎廂4的進深方向(圖3的上下方向)水平地延伸。
配重側返回輪20,被配置在配重13的上方,使其轉軸水平地延伸。另外,驅動裝置15、第1和第2的轎廂側返回輪18、19、配重側返回輪20和方向轉換輪21,在垂直投影面內與轎廂4重疊地被配置在轎廂4的上方。
在驅動滑輪17上卷掛著將轎廂4和配重13下吊在升降通道1內的主索群22。主索群22,具有多根第1主索23和多根第2主索24。這里,第1主索23的根數與第2主索24的根數相同。
另外,作為第1和第2的主索23、24,例如使用有被覆樹脂的柔軟性好的復合材料的繩索。由此,能使驅動滑輪17、第1和第2的轎廂側返回輪18、19、配重側返回輪20和方向轉換輪21的直徑減小。
第1主索23,具有與第1主索連接部11連接的第1端部和與配重13的上部連接的第2端部。第2主索24,具有與第2主索連接部12連接的第1端部和與配重13的上部連接的第2端部。
第1主索23,從第1端部,按第1轎廂側返回輪18、驅動滑輪17、配重側返回輪20的順序進行卷掛,直至第2端部。第2主索24,從第1端部,按第2轎廂側返回輪19、方向轉換輪21、驅動滑輪17、配重側返回輪20的順序進行卷掛,直至第2端部。
即,與配重13連接的第1主索23和第2主索24,在驅動滑輪24上向2個方向分支并與轎廂4連接著。
方向轉換輪21,被配置成大致水平,但使方向轉換輪21的轉軸相對鉛垂方向稍有傾斜,以使第2主索24的進入角度盡量減小。
另外,升降通道1,具有互相相對的第1和第2的升降通道壁1a、1b、設有乘廳出入口25的第3升降通道壁1c、與第3升降通道壁1c和轎廂4的背面相對的第4升降通道壁1d。
轎廂室6,具有轎廂底板(未圖示)、配置在轎廂底板上并設有轎廂出入口26的轎廂室壁27、配置在轎廂室壁27上的頂板28。
通過將轎廂室壁27的俯視形狀做成六角形,在升降通道壁1a、1b、1d與轎廂室壁27之間設有第1和第2的設置空間29、30。具體地說,轎廂室壁27的形狀,是將截面為四角形的筒中的相鄰的2個轉角部進行倒角而形成傾斜面27a、27b的形狀。傾斜面27a、27b相對升降通道壁1a、1b傾斜著。而且,設置空間29、30被設置在傾斜面27a、27b與升降通道壁1a、1b、1d之間。
在第1設置空間29中,設有作為升降通道設備的主控制盤31。在第2設置空間30中,設有作為升降通道設備的副控制盤32。主控制盤31和副控制盤32,對驅動裝置15和其它的設備進行控制。
另外,主控制盤31和副控制盤32配置在,當轎廂室6位于最上層時,與轎廂室壁27的傾斜面27a、27b相對的位置。另外,主控制盤31和副控制盤32,相對于升降通道壁1d由支承配重導軌3的多個導軌托架33進行支承。
在傾斜面27a、27b上,設有面對設置空間29、30的檢查窗34a、34b、從轎廂室6內開閉檢查窗34a、34b的蓋板35a、35b。
另外,在轎廂室壁27上,設有檢測蓋板35a、35b的開閉的蓋板開關36a、36b。而且,在蓋板35a、35b打開時,阻止轎廂4的升降。
在這樣的電梯裝置中,通過將轎廂室壁27的俯視形狀做成六角形,在升降通道壁1a、1b、1d與轎廂室壁27之間確保第1和第2的設置空間29、30,并由于在第1和第2設置空間29、30中配置主控制盤31和副控制盤32,故能將升降通道1做成緊湊。
另外,第1和第2設置空間29、30,由于在沿轎廂4的整個升降行程范圍內被確保,故能增大主控制盤31和副控制盤32,并能設置所有的升降通道設備,對從小容量至大容量的電梯裝置,都能實現節(jié)省空間。
另外,轎廂室壁27的形狀,由于是截面為四角形的筒中對轉角部進行倒角后的形狀,故能提高外觀設計的新穎性,并能更有效地利用升降通道1內的空間。
另外,在轎廂室壁27上,由于設有面對設置空間29、30的檢查窗34a、34b和開閉檢查窗34a、34b的蓋板35a、35b,故能對設置在設置空間29、30中的設備從轎廂室6內進行保養(yǎng)檢修作業(yè),能提高作業(yè)性。
另外,由于使用對蓋板35a、35b的開閉進行檢測的蓋板開關36a、36b,在打開蓋板35a、35b時能阻止轎廂4的升降,故能提高保養(yǎng)檢修作業(yè)時的安全性。
另外,由于將驅動裝置15配置在升降通道1內的上部,并將控制驅動裝置15的主控制盤31配置在最上層,故能縮短驅動裝置15與主控制盤31之間的距離,由此防止噪音進入控制信號,能提高可靠性。
接著,圖3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2的電梯裝置的主要部分的俯視圖。在本例中,轎廂室壁27的形狀,是將截面為四角形的筒中的4個轉角部進行倒角而形成傾斜面27a~27d的形狀,即是截面為八角形的筒狀體。而且,在傾斜面27a與升降通道壁1a、1d之間設有第1設置空間29。另外,在傾斜面27c與升降通道壁1b、1c之間設有第3設置空間41。
在傾斜面27a、27c上,分別設有檢查窗34a、34c和蓋板35a、35c。在第1設置空間29上,設有主控制盤31。在第3設置空間41上,設有副控制盤32。副控制盤32被固定在升降通道壁1b上。
在轎廂室壁27的側面上,設有用于從轎廂室6內對副控制盤32進行保養(yǎng)檢修作業(yè)的檢查窗34e、和從轎廂室6內對檢查窗34e進行開閉的蓋板35e。
在轎廂4的下框架8上,設有第1和第2的主索連接部11、12。具體地說,第1和第2的主索連接部11、12被配置在傾斜面27b、27d的外側。另外,第1和第2的主索連接部11、12相對于轎廂4的重心對稱地配置。
在傾斜面27b、27d上,設有面對主索連接部11、12的檢查窗34b、34d、及從轎廂室6內開閉檢查窗34b、34d的蓋板35b、35d。
第1主索23,從第1端部,按第1轎廂側返回輪18、方向轉換輪21、驅動滑輪17、配重側返回輪20的順序進行卷掛,直至第2端部。第2主索24,從第1端部,按第2轎廂側返回輪19、驅動滑輪17、配重側返回輪20的順序進行卷掛,直至第2端部。
在這樣的電梯裝置中,通過將轎廂室壁27的俯視形狀做成八角形,在升降通道壁1a~1d與轎廂室壁27之間確保第1和第3的設置空間29、41,并由于在第1和第3設置空間29、41中配置主控制盤31和副控制盤32,故能將升降通道1做成緊湊。
另外,轎廂室壁27的形狀,由于是截面為四角形的筒中對4個轉角部進行倒角的形狀,故能提高外觀設計構的新穎性,并能更有效地利用升降通道1內的空間。
另外,由于在位于轎廂室6的對角的傾斜面27b、27d的外側配置了主索連接部11、12,故能更有效地利用升降通道1內的空間。
另外,由于將與主索連接部11、12面對的檢查窗34b、34d設置在傾斜面27b、27d上,故能對主索連接部11、12的保養(yǎng)檢修作業(yè)從轎廂室6內進行,能提高作業(yè)性及安全性。
接著,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3的電梯裝置的主要部分的俯視圖。在實施形態(tài)1、2中,從乘廳側看在轎廂4的后方配置有配重13,而在實施形態(tài)3中,配重13,與轎廂室6的一方的側面相對地被配置在轎廂4的側方。轎廂室壁27的形狀,是將截面為四角形的筒中的3個轉角部進行倒角而形成傾斜面27a、27b、27d后的形狀,即是截面為七角形的筒狀體。而且,在傾斜面27a與升降通道壁1a、1d之間,設有第1設置空間29。其它的結構,與實施形態(tài)1或2相同。
這樣,即使是配重13配置在轎廂4的側方的電梯裝置,由于將轎廂室壁27的俯視形狀做成具有5個以上的角的多邊形而確保設置空間29、并將主控制盤31設置在該設置空間29中,故能使升降通道1做成緊湊。
接著,圖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4的電梯裝置的平面布置的說明圖。在實施形態(tài)1~3中,僅表示了1臺電梯裝置,而如圖5所示,本發(fā)明也能適用于多臺電梯裝置排列設置的場合。該場合,通過在2臺的轎廂室27之間配置設置空間42,能對升降通道1內有效地進行利用,能確保更寬闊的設置空間42。
接著,圖6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5的電梯裝置的平面布置的說明圖。在實施形態(tài)1~4中,將轎廂室壁27的形狀在截面為四角形的筒中的至少1個轉角部進行倒角而形成傾斜面27a~27d的形狀,而如圖6所示,也可以做成在四角形的邊的一部分設有凹部27e的截面形狀。由此,在升降通道壁1a、1d與凹部27e之間也能確保設置空間43。
接著,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6的電梯裝置的平面布置的說明圖。在實施形態(tài)1~4中,在轎廂室壁27上設置了平面狀的傾斜面27a~27d,而例如、如圖7所示,也可以將與設置空間44相對的轎廂室壁27的側面27f做成曲面。
另外,轎廂室壁的俯視形狀,也可以做成具有9個以上的角的多邊形。換句話說,轎廂室壁只要是具有5個以上的面的筒狀的多面體就可以。
另外,在上述的例子中,作為升降通道設備表示了主控制盤31和副控制盤32,但在設置空間中也可以設置其它的升降通道設備。作為其它的升降通道設備,例如能舉出變壓器、電池(充電電池)和遠距離管理裝置(監(jiān)視盤)等。
這里,遠距離管理裝置,是用于將向位于遠距離的管理室輸出遠距離管理信號的監(jiān)視盤。另外,遠距離管理裝置,由于大多是作為選擇件進行設置的,所以難以確保設置空間,而本發(fā)明,由于在轎廂的升降行程的大致整體范圍內存在設置空間,故能容易地進行設置。
另外,作為升降通道設備,也可以在設置空間中設置使轎廂升降的驅動裝置。
另外,在上述例子中,表示了1∶1掛索方式的電梯裝置,但對取索方式不特別進行限定,例如本發(fā)明也能應用于例如2∶1掛索方式的電梯裝置。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梯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有升降通道壁的升降通道;在所述升降通道內升降的轎廂室,其具有轎廂底板、配置在上述轎廂底板上并設有轎箱出入口的筒狀的轎廂室壁、配置在所述轎廂室壁上的頂板;配置在所述升降通道內的多個升降通道設備,通過將所述轎廂室壁的俯視形狀做成有5個以上的角的多邊形,在所述升降通道壁與所述轎廂室壁之間設有設置空間,將至少1個所述升降通道設備設置在所述設置空間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轎廂室壁的形狀,是將截面為四角形的筒中的至少1個轉角部進行倒角而形成傾斜面的形狀,所述設置空間,被設置在所述傾斜面與所述升降通道壁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轎廂室壁上,設有面對所述設置空間的檢查窗和開閉所述檢查窗的蓋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有檢測上述蓋板的開閉的蓋板開關,在所述蓋板打開時能阻止所述轎廂室的升降。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有設置在所述升降通道內的上部并使所述轎廂室升降的驅動裝置,所述升降設備含有控制所述驅動裝置的控制盤,所述控制盤設置在當所述轎廂室位于最上層時與所述轎廂室壁相對的位置。
全文摘要
在本發(fā)明的電梯裝置中,通過將轎廂室壁的俯視形狀做成有5個以上的角的多邊形,在升降通道壁與轎廂室壁之間設有設置空間。在設置空間中,設置例如控制驅動裝置的主控制盤等至少1個升降通道設備。
文檔編號B66B11/02GK1500061SQ02807629
公開日2004年5月26日 申請日期2002年4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4月26日
發(fā)明者本田武信 申請人:三菱電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