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路系統(tǒng)(10),包括:
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
第一開關單元(14),用于在第一狀態(tài)下將第一能源(16)導電地連接至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并在第二狀態(tài)下斷開來自所述第一能源(16)的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能量供應;
第二開關單元(22),用于在第一狀態(tài)下將第二能源(20)導電地連接至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并在第二狀態(tài)下斷開來自所述第二能源(20)的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能量供應;
控制器(18),用于控制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和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
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包括被配置為由所述第一能源(16)供應能量的至少一個單元的電池組電池電子器件(36)以及被配置為由所述第二能源(20)供應能量的監(jiān)控單元(38),
所述控制器(18)用于控制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和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以使得以下適用:當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處于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也將處于第二狀態(tà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第一能源(16)為受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控制的電池系統(tǒng)(24)。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第二能源(22)被配置為能量供應網(wǎng)絡或車載電源。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電路系統(tǒng)(10)包括保護電路(34),所述保護電路(34)用于將存在于所述第一能源(16)與所述第二能源(20)之間的電流強度限定為可容許的最大值或基本限定為0。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控制器(18)被配置為由所述第一能源(16)或其他能源供應電能。
6.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控制器(18)被配置為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部分。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電池組電池電子器件(36)被布置在遠離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位置處。
8.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被配置為采用各種操作狀態(tài);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
-在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和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處于第一狀態(tài)時,采用第一操作狀態(tài)(28);
-在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處于第二狀態(tài)且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處于第一狀態(tài)時,采用第二操作狀態(tài)(30);
-在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和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處于第二狀態(tài)時,采用第三操作狀態(tài)(32)。
9.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用于基于由所述電池組電池電子器件(36)輸出的電池信息以及基于由所述監(jiān)控單元(38)輸出的監(jiān)控信息生成控制信息并將所述控制信息轉發(fā)至所述控制器(18)。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路系統(tǒng)(10),其中,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用于確定
-沒有能量流向所述第一能源(16);以及
-沒有能量流出所述第一能源(16);
并因此用于引起從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第一操作狀態(tài)(28)至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第二操作狀態(tài)(30)的變化。
11.一種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連接能量供應系統(tǒng)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由控制器(18)控制第一開關單元(14)和第二開關單元(22),所述控制包括:
-由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在第一狀態(tài)下將第一能源(16)連接至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至少一個單元的電池組電池電子器件(36);
-在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的第二狀態(tài)下斷開來自所述第一能源(16)的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所述電池組電池電子器件(36)的能量供應;
-由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在第一狀態(tài)下將第二能源(20)連接至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監(jiān)控單元(38);
-在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的第二狀態(tài)下斷開來自所述第二能源(20)的所述電池管理系統(tǒng)(12)的所述監(jiān)控單元(38)的能量供應;
控制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和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以使得以下適用:當所述第二開關單元(22)處于第二狀態(tài)下時,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也將處于第二狀態(tài)。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由電池組電池電子器件(36)輸出電池信息;
基于所述電池信息測試是否滿足從第一操作狀態(tài)(28)變?yōu)榈诙僮鳡顟B(tài)(30)的條件;其中,
-在所述第一操作狀態(tài)(28)下,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處于第一狀態(tài);以及
-在所述第二操作狀態(tài)(30)下,所述第一開關單元(14)處于第二狀態(tài);
指示所述控制器(18)從所述第一操作狀態(tài)(28)變?yōu)樗龅诙僮鳡顟B(tài)(30)。
13.一種計算機程序,具有程序代碼,所述程序代碼用于在所述計算機程序運行于計算機或處理器上時執(zhí)行根據(jù)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