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其包括電池箱殼體和電池箱箱蓋,電池箱殼體包括底壁、自底壁延伸的環(huán)繞底壁的若干側壁和由底壁和側壁共同形成的收容腔,電池箱箱蓋呈梯形結構,其中,電池箱殼體內側設有電池組固定板;在電池箱的一側設有U型腔體,空氣通過U型腔體進入電池箱并對電池箱進行散熱,解決目前在電池使用過程中電池發(fā)熱并對電池造成損耗的現(xiàn)象,有效的對電池組的溫度進行平衡,對電池箱進行局部加強,并進行工藝減重,在保證整體剛度、強度得到加強的同時,提高了材料利用率,降低成本。
【專利說明】 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
[0001]【技術領域】:
[0002]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池箱結構,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電動汽車上的新型電池箱結構。
[0003]【背景技術】:
[0004]電池箱用于容納電池組和連接外部和電池的引線。
[0005]市場上常用電池箱為長方形框架結構,邊框、底框使用型材焊接,體型大,結構強度低,成本高。在正常的電池使用過程以及充放電過程中,電池發(fā)熱現(xiàn)象無法避免,長時間的熱量堆積會導致電池壽命降低,性能下降,直接增加用戶的使用成本。
[0006]實用新型內容:
[0007]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的電池箱結構,用于解決目前在電池使用過程中電池發(fā)熱并對電池造成損耗的現(xiàn)象。它能在電池箱內形成通風管路,有效的對電池組的溫度進行平衡。
[0008]為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9]—種新型電池箱結構,其包括電池箱殼體和電池箱箱蓋,電池箱殼體包括底壁、自底壁延伸的環(huán)繞底壁的若干側壁和由底壁和側壁共同形成的收容腔,電池箱箱蓋呈梯形結構,其中,在電池箱殼體內側設有電池組固定板。
[0010]進一步,所述的電池組固定板上設有孔。
[0011]進一步,所述的孔形成裝設所述電池組的插槽。
[0012]進一步,所述的電池箱在一側設有U型腔體。
[0013]進一步,電池箱殼體與箱蓋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進行連接。
[0014]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對電池箱進行局部加強,并進行工藝減重,在保證整體剛度、強度得到加強的同時,提高了材料利用率,降低成本。同時一側的腔體結構形成通風管路,有利于對電池組的溫度平衡控制。
[0015]【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電池箱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池組固定板結構示意圖;
[0018]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U型腔體結構示意圖。
[0019]【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21]如圖1和圖2所示的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的立體分解圖,其包括電池箱殼體I和電池箱箱蓋2,電池箱殼體I包括底壁、自底壁延伸的環(huán)繞底壁的若干側壁和由底壁和側壁共同形成的收容腔,電池箱箱蓋2呈梯形結構,在電池箱殼體內側設有電池組固定板3。
[0022]電池組固定板3對電池箱進行局部加強,并進行工藝減重,在保證整體剛度、強度得到加強的同時,提高了材料利用率,降低成本。
[0023]電池組固定板3焊接在電池箱殼體的內部,呈條形結構,在電池組固定板3上有若干孔,用于放置電池組并固定,在電池組固定板3與其相臨的固定板之間通過短板進行連接,在短板上也有孔,短板用于分隔電池組并加強電池組固定板3的整體強度,從而加強整個電池箱的結構強度。
[0024]如圖3所示,在電池箱的一側設有U型的腔體結構,腔體的上下兩端分別與電池箱殼體和箱蓋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連接。U型腔體4的前后兩端呈開口結構,在電動汽車行進過程中,空氣通過U型腔體4進入電池箱,并從U型腔體4中流過,增加了電池箱內的空氣流動,對電池組進行散熱,防止因為電池密集造成熱量聚集影響電池壽命,提高了電池箱的強度與剛度,增加電池的有效工作時間,延長電池壽命。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其包括電池箱殼體和電池箱箱蓋,電池箱殼體包括底壁、自底壁延伸的環(huán)繞底壁的若干側壁和由底壁和側壁共同形成的收容腔,電池箱箱蓋呈梯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池箱殼體內側設有電池組固定板。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池組固定板上設有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孔形成裝設所述電池組的插槽。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池箱在一側設有U型腔體。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池箱結構,其特征在于:電池箱殼體與箱蓋通過六角法蘭面螺栓進行連接。
【文檔編號】H01M2/02GK203859157SQ201420265176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5月23日
【發(fā)明者】劉傳富, 張西富, 劉小驤, 肖和萍 申請人:河南速達電動汽車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