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飛行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遙控器及飛行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遙控器的顯示屏大部分采用外掛形式,如在遙控器上增加夾持件,夾持手機或平板電腦等,手機顯示屏或平板電腦顯示屏作為遙控器的顯示屏使用。使用時,外掛顯示屏需要連接顯示屏,操作相對繁瑣。外掛顯示器的夾持件、顯示屏以及遙控器本身部件多,需要較大的包裝空間,不便攜帶。而且遙控器上可供夾持件支撐的面積小,顯示屏如果太大則遮擋遙控器的操作,由于空間的限制,能外接的顯示屏的尺寸較小,視覺體驗上相對差一些。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本申請?zhí)峁┮环N遙控器及飛行裝置,以便能夠解決外掛顯示屏所導致的操作繁瑣、需要較大的包裝空間、外接的顯示屏的尺寸較小的技術問題。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遙控器,所述遙控器包括:
遙控本體;
顯示組件,所述顯示組件包括顯示屏,所述顯示組件與所述遙控本體可轉動地連接。
其中,所述遙控器還包括天線,所述顯示組件還包括腔體,所述天線設置在所述腔體內。
其中,所述顯示組件還包括蓋底板和屏固定架,所述腔體由蓋底板、屏固定架和顯示屏的底部圍合而成,所述顯示屏固定在所述屏固定架的上側,所述蓋底板固定在所述屏固定架的下側。
其中,所述蓋底板為非金屬材質,所述天線固定在所述蓋底板上或固定在所述屏固定架的內側。
其中,所述蓋底板為金屬材質,所述天線固定在所述屏固定架的內側。
其中,在所述腔體內設置第一卡槽和第一卡扣,所述第一卡扣設置在所述第一卡槽的兩側,所述天線嵌入所述第一卡槽并由所述第一卡扣扣緊。
其中,所述天線、包括下述至少一種天線:
圖傳天線、飛控天線、WiFi天線、GPS天線、LTE天線或者復合天線,其中,所述復合天線由圖傳天線、飛控天線、WiFi天線、GPS天線、LTE天線中的至少兩種天線復合而成。
其中,所述遙控器還包括天線,所述天線設置在所述遙控本體內。
其中,所述天線設置在所述遙控本體內靠近所述顯示組件的一側。
其中,在所述遙控本體內設置第二卡槽和第二卡扣,所述第二卡扣設置在第二卡槽的兩側,所述天線嵌入所述第二卡槽并由所述第二卡扣扣緊。
其中,所述天線包括下述至少一種天線:
圖傳天線、飛控天線、WiFi天線、GPS天線、LTE天線或者復合天線。
其中,所述顯示組件與所述遙控本體通過鉸鏈可轉動地連接。
其中,所述鉸鏈包括:
轉動件,所述轉動件包括轉動軸;
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與遙控本體固定,所述固定件上設有第一通孔,所述轉動軸穿過所述第一通孔;
固定塊,所述固定塊與顯示組件固定,所述固定塊上設有第二通孔,所述轉動軸穿過所述第二通孔,所述固定塊的一側與顯示組件固定,固定塊的另一側與轉動軸固定。
其中,所述固定件還包括:
止擋塊,所述止擋塊由固定件在靠近轉動軸的一側伸出,所述止擋塊還包括連接邊,所述連接邊上設置所述第一通孔;
所述轉動件包括:
限位塊,所述限位塊設有第三通孔,所述限位塊套設在轉動軸上,所述限位塊的外緣處設置抵靠部;
彈簧,所述彈簧用于提供張力;
所述轉動軸依次穿過所述第二通孔、限位塊和彈簧,當施加外力以打開所述顯示組件時,所述轉動軸轉動并帶動固定件轉動,所述固定件轉動時帶動顯示組件轉動;
在所述顯示組件打開并停止施加外力后,限位塊在所述彈簧的張力產(chǎn)生的摩擦力的作用下不相對于轉動軸轉動,以使所述顯示組件保持打開的角度;
當合上所述顯示組件時,所述抵靠部往靠近所述止擋塊方向移動,當完全合上所述顯示組件時,所述抵靠部與止擋塊抵持。
其中,所述遙控本體上設置有搖桿組件、旋鈕組件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搖桿組件包括搖桿支架和搖桿,所述搖桿支架固定在所述遙控本體內,所述搖桿與所述搖桿支架可轉動地連接且所述搖桿伸出所述遙控本體與所述顯示組件蓋合的一面;
所述旋鈕組件包括旋鈕柄和旋鈕,所述旋鈕柄固定在所述遙控本體內,所述旋鈕與所述旋鈕柄可轉動地連接且所述旋鈕凸出于所述遙控本體的一側。
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飛行裝置,所述飛行裝置包括無人機以及上述的遙控器。
本申請實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包括遙控本體和顯示組件,顯示組件包括顯示屏,顯示組件與所述遙控本體可轉動地連接,實現(xiàn)遙控器自帶顯示屏,使用時,翻開顯示組件就可看見顯示屏,操作相對方便,不使用時,合上顯示組件,遙控器需要的包裝空間較小,方便攜帶;遙控本體和顯示屏分開設置,操作區(qū)域和顯示區(qū)域互不影響,顯示屏的顯示面積可以設置得更大,提升了用戶的視覺體驗。
【附圖說明】
一個或多個實施例通過與之對應的附圖中的圖片進行示例性說明,這些示例性說明并不構成對實施例的限定,附圖中具有相同參考數(shù)字標號的元件表示為類似的元件,除非有特別申明,附圖中的圖不構成比例限制。
圖1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主視圖。
圖3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俯視圖。
圖4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仰視圖。
圖5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分解圖。
圖6為本申請另一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申請又一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申請另一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9為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包含復合天線的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10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顯示組件可轉動的角度的示意圖。
圖11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打開顯示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12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合上顯示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13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包括第一卡槽配合組件的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14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包括第二卡槽配合組件的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15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的鉸鏈的分解圖。
圖16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包括轉動件的部分分解圖。
圖17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飛行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400-遙控器;100-遙控本體;110-搖桿組件;111-搖桿支架;112-搖桿;140-旋鈕組件;141-旋鈕柄;142-旋鈕;120-第二卡槽配合組件;121-第二卡槽;122-第二卡扣;200-顯示組件;210-顯示屏;221-蓋底板;222-屏固定架;230-復合天線;231-圖傳天線;232-飛控天線;240-第一卡槽配合組件;241-第一卡槽;242-第一卡扣;300-鉸鏈;310-固定件;320-固定桿;321-止擋塊;3211-連接邊;32111-第一通孔;330-轉動件;331-固定塊;3311-第二通孔;332-轉動軸;3321-螺紋;333-限位螺母;334-限位塊;3341-抵靠部;3342-第三通孔;335-墊片;336-彈簧;337-端螺母;500-天線;700-天線;600-無人機;800-飛行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申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申請,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請。
實施例1
如圖1-4所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400包括遙控本體100和顯示組件200,顯示組件200包括顯示屏210,顯示組件200與遙控本體100可轉動地連接,實現(xiàn)遙控器400自帶顯示屏210,使用時,翻開顯示組件200就可看見顯示屏210,操作相對方便,不使用時,合上顯示組件200,遙控器400需要的包裝空間較小,方便攜帶;進一步地,顯示屏210還可以是觸摸式顯示屏,即顯示屏上增設觸控面板,可對顯示屏顯示的控件進行觸摸操作。遙控本體100和顯示屏210分開設置,操作區(qū)域和顯示區(qū)域互不影響,顯示屏210的顯示面積可以設置得更大,提升了用戶的視覺體驗。
圖6示意性的標出了天線500和天線700的放置位置。如圖5-8所示,在另一實施例中,遙控器400還包括天線500,所述顯示組件200包括腔體,所述天線500設置在腔體內。其中,天線500為圖傳天線、飛控天線、WiFi天線、GPS天線、LTE天線或者復合天線230中的一種或多種,其中,所述復合天線230由圖傳天線、飛控天線、WiFi天線、GPS天線、LTE天線中的至少兩種天線復合而成,且天線500的數(shù)量至少為1個。
在又一實施例中,所述天線700設置在遙控本體100內。其中,天線700為圖傳天線、飛控天線、無線網(wǎng)絡天線(如WiFi天線)、定位天線(如GPS天線)、移動通信天線(如LTE天線)或者復合天線230中的一種或多種,其中,所述復合天線230由圖傳天線、飛控天線、無線網(wǎng)絡天線(如WiFi天線)、定位天線(如GPS天線)、移動通信天線(如LTE天線)中的至少兩種天線復合而成,且天線700的數(shù)量至少為1個。
圖9為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400的包含復合天線230的部分結構示意圖,如圖9所示,在又一實施例中,天線500為復合天線230,所述復合天線230由可以圖傳天線231與飛控天線232復合而成?;蛘?,圖傳天線231位于天線500的上部,飛控天線232位于天線500的下部;或者圖傳天線231位于天線500的下部,飛控天線232位于天線500的上部。
圖7為本申請又一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400的內部結構示意圖,圖7中遙控本體100與顯示組件200可轉動地連接。圖8為本申請另一實施例提供的遙控器400的內部結構示意圖,圖8中將遙控本體100與顯示組件200的內部部分結構單獨畫出。如圖7、8所示,本實施例將天線500和天線700分別設置在腔體內和遙控本體100內,其中一個天線500和另一個天線500之間有一定的距離,實現(xiàn)一個天線500和另一個天線500均內置時也不會產(chǎn)生信號干擾?,F(xiàn)有技術中將一天線內置時,另一天線使用時需伸出遙控器400,兩組天線在空間距離上較近,調整伸出遙控器400的天線的角度時,較易與內置的天線間產(chǎn)生信號干擾。本實施例的天線500和天線700分別布置在兩個實體上,即天線500和天線700分別設置在腔體內和遙控本體100內,可以較容易地找到遠離金屬材質或電子元器件等干擾零件的放置位置,而且翻開顯示組件200或擺放遙控器400到不同方向相對于調整天線500的角度,翻開顯示組件200后,天線500和天線700在空間距離上較遠,天線500不易與天線700產(chǎn)生信號干擾。即本實施例的天線500和天線700的距離較遠,從而解決了天線500和天線700間產(chǎn)生的信號干擾問題。
本實施例的有益效果還在于,如圖1-2和圖10-11所示,使用時,翻開顯示組件200,由于天線500設置在腔體內,或天線700設置在遙控本體100內,也就是天線500或天線700為內置的方式,一方面,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在使用遙控器需要拉出伸縮的天線的方式,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在使用遙控器400時天線500或天線700為完全內置的方式,減少天線500或天線700被無意觸碰、意外折斷或意外破損的情況發(fā)生的可能性,而且內置天線500或天線700的遙控器400整體的外觀上更協(xié)調,更具有設計美感。另一方面,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在不使用遙控器,需要把天線轉到一定的角度或需要將天線收縮起來才能放入遙控器400的包裝盒或包裝袋內,如圖12所示,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在不使用遙控器400時直接合上顯示組件200即可放入遙控器400的包裝盒或包裝袋內,更加便捷。
進一步地,用戶使用現(xiàn)有技術的遙控器400時,時常需要手動調整天線的角度以達到最佳的收、發(fā)信號的天線角度,不夠智能,本申請實施例可通過使用軟件處理天線500或天線700接收的信號,也可使用各種濾波器、放大器、解調器、乘法器或模數(shù)轉換器中的一種或者多種來處理天線500或天線700接收的信號,以達到加強所需信號的目的,無需手動調整天線500或天線700的角度以達到最佳的收、發(fā)信號的角度。
更進一步地,天線500或天線700可設計成片狀天線、柱狀天線或異形天線,只要能實現(xiàn)天線500或天線700的功能即可,本申請對此不做限制。其中,天線500可根據(jù)無線電法規(guī)、不同國家的制度、布設的頻率段設置成2G、2.4G、5.8G、900M等天線。
進一步地,圖傳天線位于天線500或天線700的上部,飛控天線位于天線500或天線700的下部;或者圖傳天線位于天線500或天線700的下部,飛控天線位于天線500或天線700的上部。
如圖5所示,在再一實施例中,顯示組件200還包括蓋底板221和屏固定架222,顯示屏210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上側,蓋底板221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下側。
在一些實施例中,蓋底板221也可以由屏固定架222的外周向顯示屏210的底部延伸圍合而成,即蓋底板221和屏固定架222一體成型。如圖7所示,進一步地,腔體由蓋底板221、屏固定架222和顯示屏210的底部圍合而成。
蓋底板221為非金屬材質,天線500固定在蓋底板221上;或者蓋底板221為金屬材質,天線500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內側。蓋底板221為金屬材質時,為避免蓋底板221與天線500相互干擾,天線500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內側,當天線500的數(shù)量為兩個時,兩個天線500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兩內側,一個天線500和另一個天線500在空間距離上較遠,一個天線500不易與另一個天線500產(chǎn)生信號干擾。
而蓋底板221為非金屬材質時,把天線500固定在蓋底板221上或屏固定架222的內側;當天線500的數(shù)量為兩個時,兩個天線500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兩內側;或者其中一個天線500可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內側,另一個天線500固定在蓋底板221上,一個天線500和另一個天線500在空間距離上較遠,一個天線500不易與另一個天線500產(chǎn)生信號干擾。
在另一實施例中,天線500可通過卡槽配合組件或膠粘方式固定。如圖13所示,腔體內設置第一卡槽241和第一卡扣242,第一卡槽配合組件240包括第一卡槽241和第一卡扣242,第一卡扣242設置在第一卡槽241的兩側,天線500嵌入第一卡槽241并由第一卡扣242扣緊,第一卡槽241的數(shù)量設置為至少兩個,第一卡扣242的數(shù)量與第一卡槽241的數(shù)量相配合;天線500嵌入第一卡槽241并由第一卡扣242扣緊,或者天線500膠粘固定在蓋底板221上,或者天線500膠粘固定在屏固定架222的內側;又或者天線500膠粘固定在腔體內。
如圖7-9所示,在另一實施例中,天線700設置在遙控本體100內靠近顯示組件200的一側。遙控本體100內靠近顯示組件200的一側較為遠離搖桿組件或旋鈕組件中或其他遙控本體100內包括的含金屬的材料,此區(qū)域可放置片狀天線。
如圖14所示,或者遙控本體100內設置第二卡槽121和第二卡扣122,第二卡槽配合組件120第二卡槽121和第二卡扣122,包括第二卡扣122設置在第二卡槽121的兩側,天線700嵌入第二卡槽121并由第二卡扣122扣緊,第二卡槽121的數(shù)量設置為至少兩個,第二卡扣122的數(shù)量與第二卡槽121的數(shù)量相配合;天線700嵌入第二卡槽121并由第二卡扣122扣緊,,或者天線700膠粘固定在遙控本體100內。
如圖15所示,在又一實施例中,顯示組件200與所述遙控本體100可轉動地連接為鉸鏈300的連接方式。其中,鉸鏈300包括固定件310、固定塊331和轉動軸332,固定件310上設有第一通孔32111,固定件310與遙控本體100固定,固定塊331上設有第二通孔3311,固定塊331的一側與顯示組件200固定,固定塊331的另一側與轉動軸332固定,,轉動軸332穿過第二通孔3311和第一通孔32111。轉動軸332轉動帶動固定塊331轉動,轉動軸332相對于固定件310轉動,相當于固定塊331相對于固定件310轉動,固定塊331與顯示組件200固定、固定件310與遙控本體100固定,故顯示組件200相對于遙控本體100轉動。
進一步地,固定件310包括固定桿320,固定桿320由固定件310向一側延伸出,轉動件330與固定桿320遠離固定件310的一側可轉動地連接。第一通孔32111設置在固定桿320上。固定件310和固定桿320均固定在遙控本體100上,轉動件330固定在顯示組件200上,轉動件330與固定桿320可轉動地連接從而實現(xiàn)顯示組件200與所述遙控本體100可轉動地連接。
進一步地,固定桿320在靠近轉動軸332的一側伸出止擋塊321,止擋塊321可具體設置成U形,止擋塊321的一側可伸出連接邊3211,連接邊3211可沿著固定桿320所在直線的平行線的方向延伸,進一步地,第一通孔32111可設置在連接邊3211上。
進一步地,固定塊331可設置成L形,固定塊331的一邊固定在轉動軸332上,固定塊331的另一邊與顯示組件200固定。更進一步地,轉動件330還包括限位螺母333,限位螺母333套設在轉動軸332上,轉動軸332靠近限位螺母的一側上設置螺紋3321,也可以將轉動軸332為螺紋軸。螺紋軸可設置成截面為類似400米標準跑道內圈的形狀。螺紋軸上的螺紋可設置成標準螺紋,優(yōu)選為右旋螺紋;轉動件330還包括限位塊334,限位塊334設有第三通孔3342,轉動軸332穿過第三通孔3342,即限位塊334套設在轉動軸332上,第三通孔3342可設置成適應螺紋軸的形狀,即轉動軸332與第三通孔3342的周緣抵持以使限位塊334固定在轉動軸332上,讓限位塊334不隨轉動軸332的轉動而轉動。
進一步地,限位塊334上設置抵靠部3341,抵靠部3341可沿限位塊334的外緣設置,抵靠部3341可設置為弧形。
再進一步地,轉動件330還包括墊片335、彈簧336和端螺母337。墊片335、彈簧336和端螺母337均套設在轉動軸332上。墊片335可設置第四通孔(未標示),第四通孔也可設成適應螺紋軸的形狀,即轉動軸332與第四通孔的周緣抵持以使墊片335固定在轉動軸332上。轉動軸332依次穿過固定塊331的第二通孔3311、限位螺母333、限位塊334的第三通孔3342和第一通孔32111、墊片335和彈簧336并由端螺母337鎖緊。其中,彈簧336的數(shù)量為至少兩個,彈簧336可設置成變徑彈簧,一個變徑彈簧的內徑小的一側與另一個變徑彈簧的內徑小的一側接觸。彈簧336產(chǎn)生的張力使轉動軸332相對于固定件310的轉動的摩擦力增大。
其中,鉸鏈300的數(shù)量可以設置為至少兩個,其中一個靠近遙控本體100的一側設置,另一個靠近遙控本體100的另一側設置。
當打開遙控器400的顯示組件200時,轉動軸332順時針轉動,轉動軸332帶動固定塊331和限位塊334順時針轉動,固定塊331轉動帶動顯示組件200轉動;此時的抵靠部3341往遠離止擋塊321方向移動。當顯示組件200打開一定的角度后,停止施加外力,由于限位塊334與螺紋3321之間的摩擦力,使限位塊不會相對于轉動軸332轉動,從而使顯示組件200打開到一定的角度時能穩(wěn)定并保存當前角度。
當需要合上遙控器400的顯示組件200時,轉動軸332逆時針轉動,限位塊334也逆時針轉動,此時的抵靠部3341往靠近止擋塊321方向移動,當完全合上顯示組件200時,抵靠部3341與止擋塊321抵持。顯示組件200與遙控本體100間的轉動角度接近于轉動軸332的轉動角度,進一步地,以遙控本體100所在平面為參照面,轉動軸332與固定塊331之間的轉動角度為-5~150度之間。
如圖15、16所示,在另一實施例中,遙控本體100上設置有搖桿組件110、旋鈕組件140中的至少一種;搖桿組件110包括搖桿支架111和搖桿112,搖桿支架111固定在遙控本體100內,搖桿112與搖桿支架111可轉動地連接且搖桿112伸出遙控本體100與顯示組件200蓋合的一面。其中,搖桿組件110具有遙控與遙控器400相對應的無人機的功能。
或者,在本實施例中,旋鈕組件140包括旋鈕柄141和旋鈕142,旋鈕柄141固定在遙控本體100內,旋鈕142與旋鈕柄141可轉動地連接且旋鈕142凸出于遙控本體100的一側。其中,無人機包括承載相機的云臺(圖未示),旋鈕組件140具有遙控與遙控器400相對應的無人機的承載相機的云臺的姿態(tài)角,姿態(tài)角包括俯仰角、平移角、橫滾角中的一種或多種的組合。
進一步地,搖桿組件110或旋鈕組件140的數(shù)量均可設置為至少兩個。
實施例2
如圖17所示,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飛行裝置800,飛行裝置800包括無人機600和上述的遙控器400,所述遙控器400用于遙控所述無人機600。遙控器400包括遙控本體100和顯示組件200,顯示組件200包括顯示屏210,顯示組件200與所述遙控本體100可轉動地連接,實現(xiàn)遙控器400自帶顯示屏210,使用時,翻開顯示組件200就可看見顯示屏210,操作相對方便,不使用時,合上顯示組件200,遙控器400需要的包裝空間較小,方便攜帶;遙控本體100和顯示屏210分開設置,操作區(qū)域和顯示區(qū)域互不影響,顯示屏210的顯示面積可以設置得更大,提升了用戶的視覺體驗。
以上所述僅為本申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申請,凡在本申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申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