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和智能,提高了用戶體驗。
[0110]請參照圖5,本發(fā)明第八實施例提出另一種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該方法是基于圖1所示智能眼鏡100而實現(xiàn)的保護方法。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與第六實施例的區(qū)別僅在于,在本實施例中,在步驟304之后,所述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0111]步驟305,當檢測到用戶眼球發(fā)生關閉動作時,關閉所述聚焦識別模式。
[0112]具體的,對于聚焦識別模式的關閉可以設置不同的觸發(fā)動作。例如,眼睛離開終端屏幕或眼皮閉合時間超過預設時長t5(t5>t2)、第二次連續(xù)快速眨眼三次以上(相對于開啟時第一次連續(xù)眨眼三次而言)、聚焦在預設關閉點(可由用戶預設或出廠預置)上并且雙眼同時眨眼一次等等。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通過設置物理開關如按鍵或撥動開關等以關閉聚焦識別模式。
[0113]需要說明的是,對于用戶在觀看視頻或需要長期注視屏幕但無需開啟聚焦識別的情況,為避免此類情形下聚焦識別模式的誤開啟,當檢測到用戶聚焦在屏幕上的時間超過預設最大時長t6 (t6>t4)時,默認關閉聚焦識別模式。
[0114]本實施例提出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通過檢測用戶眼球的關閉動作而實現(xiàn)聚焦識別功能的關閉,而無需用戶進行相應的手動操作,用戶僅僅需要通過眼睛即可實現(xiàn)相應的關閉動作,及時關閉聚焦模式以避免誤操作和無判斷,無所物理按鍵或觸摸動作,更為方便和智能,提高了用戶體驗。
[0115]請參照圖6,本發(fā)明第九實施例提出另一種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該方法是基于圖1所示智能眼鏡100而實現(xiàn)的保護方法。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與第六實施例的區(qū)別僅在于,在本實施例中,步驟301具體包括:
[0116]步驟3011,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
[0117]具體的,聚焦識別模式開啟后,檢測單元持續(xù)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
[0118]步驟3012,判定所述聚焦動作持續(xù)時間是否大于或等于預設時間,若是,則進入步驟3013,判定所述聚焦動作為有效動作。
[0119]具體的,可以依據不同的用戶以及終端處理精度設定聚焦動作的有效性的判定以提高聚焦精度,可以通過檢測眼球聚焦在該點的時間長短來判斷其有效性,例如,不小于預設時間tl,則認為其有效。預設時間tl的設置滿足終端處理精度要求,同時符合用戶眼鏡用習慣即可。
[0120]步驟3014,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
[0121]具體的,聚焦位置的確定在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中已經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在此不做重復說明。
[0122]需要說明的是,當聚焦動作持續(xù)時間小于預設時間的時候,則回到步驟3011中重新進行檢測下一動作。
[0123]本實施例提出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依據不同用戶以及終端處理精度設定聚焦動作有效性的判定標準,減少誤判斷的同時也更能夠適用不同的用戶,為用戶提供更為合適的體驗。
[0124]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進行相互組合實施。
[0125]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該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126]上述本發(fā)明實施例序號僅僅為了描述,不代表實施例的優(yōu)劣。
[0127]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實施例方法可借助軟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臺的方式來實現(xiàn),當然也可以通過硬件,但很多情況下前者是更佳的實施方式。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xiàn)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xiàn)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如ROM/RAM、磁碟、光盤)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移動終端設備(可以是手機,計算機,服務器,空調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zhí)行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所述的方法。
[0128]以上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智能眼鏡,包括智能眼鏡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眼鏡還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在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 數(shù)據傳輸模塊,用于將所述聚焦位置發(fā)送至移動終端以確定所述聚焦位置上的對應圖標; 識別模塊,用于識別用戶的眼球動作,依據預設對應關系,確定所述眼球動作對應的控制信息;以及 所述數(shù)據傳輸模塊還用于將所述控制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移動終端,指示所述移動終端依據所述控制信息對所述對應圖標關聯(lián)的程序進行相應操作。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眼鏡還包括: 觸發(fā)模塊,用于當檢測到用戶眼球發(fā)生觸發(fā)動作時,開啟所述聚焦識別模式。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眼鏡還包括: 關閉模塊,當檢測到用戶眼球發(fā)生關閉動作時,關閉所述聚焦識別模式。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模塊包括: 檢測單元,用于在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 判斷單元,用于依據所述聚焦動作持續(xù)時間與預設時間的大小關系,判定所述聚焦動作為的有效性; 定位單元,用于當所述聚焦動作為有效動作時,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數(shù)據傳輸模塊為無線通信模塊。6.一種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 將所述聚焦位置發(fā)送至移動終端以確定所述聚焦位置上的對應圖標; 識別用戶的眼球動作,依據預設對應關系,確定所述眼球動作對應的控制信息;以及將所述控制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移動終端,指示所述移動終端依據所述控制信息對所述圖標關聯(lián)的程序進行對應操作。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的步驟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檢測到用戶眼球發(fā)生觸發(fā)動作時,開啟所述聚焦識別模式。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檢測到用戶眼球發(fā)生關閉動作時,關閉所述聚焦識別模式。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球聚焦動作,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包括: 在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 判定所述聚焦動作持續(xù)時間是否大于或等于預設時間,若是,則判定所述聚焦動作為有效動作; 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10.一種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包括: 反饋模塊,用于接受智能眼鏡發(fā)送的聚焦位置,依據所述聚焦位置確定移動終端上的對應圖標并反饋回所述智能眼鏡; 控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智能眼鏡發(fā)送的控制信息,依據所述控制信息對所述圖標關聯(lián)的程序進行相應操作。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實現(xiàn)人機交互的智能眼鏡、方法和移動終端,所述方法包括:聚焦識別模式下檢測用戶眼球聚焦動作,依據所述聚焦動作確定聚焦位置;將所述聚焦位置發(fā)送至移動終端以確定所述聚焦位置上的對應圖標;識別用戶的眼球動作,依據預設對應關系表,確定所述眼球動作對應的控制信息;將所述控制信息發(fā)送至移動終端,指示所述移動終端依據所述控制信息對所述圖標關聯(lián)的程序進行對應操作。采用本發(fā)明能夠通過檢測用戶的聚焦動作和眼球動作實現(xiàn)人機交互,而無需用戶進行相應的手動操作,無需物理按鍵或觸摸動作,更為方便和智能,提高了用戶體驗。
【IPC分類】G06F3/01
【公開號】CN105138118
【申請?zhí)枴緾N201510465886
【發(fā)明人】吳華平
【申請人】努比亞技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