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PCB板制作工藝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切片打磨裝置。
背景技術:
在PCB電鍍制作的制程中,需要制作切片對鍍銅孔品質進行檢驗。制作切片時,先在所需要檢測孔的位置用切片裁切機打出切片,再用400目的砂紙進行粗磨,然后用2500目的砂紙進行細磨。粗磨時打磨較快,切面粗糙;細磨打磨較慢,磨切面光滑。打磨到鍍銅孔為半圓時即完成切片制作,進一步,取出打磨完成的切片再用金相顯微鏡觀察鍍銅孔即可完成檢驗。
現有技術中,在對切片進行打磨的過程中完全通過人工用手拿切片,在特定轉速旋轉下的砂紙上打磨,并通過肉眼觀察打磨情況。此種打磨方式難度極大,存在以下問題:切片尺寸較小,不易用手拿,極容易造成磨切面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容易造成打磨過度,造成切片制作失??;若手放不平穩(wěn)很容易使砂紙破裂,造成浪費;工作量大效率低,效果差,耗時多且浪費工時。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切片打磨裝置,具有操作簡單、打磨效果好、效率高和節(jié)約人工成本等優(yōu)點。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切片打磨裝置,包括壓緊組件、放置槽、升降桿、顯微鏡、顯示屏和電源,所述壓緊組件包括壓緊片和壓簧,所述壓簧通過壓緊片把切片頂壓在放置槽內,所述放置槽的形狀與切片形狀一致,所述升降桿設置在放置槽的正上方,所述升降桿的底端設置有可更換的打磨組件,所述顯微鏡用于觀察放置槽內的切片并把圖像信息傳送到顯示屏上,所述電源分別與升降桿、打磨組件和顯示屏電性相連。
進一步,所述壓緊片和升降桿的材質為不銹鋼。
進一步,所述放置槽的尺寸為15mm*10mm*3.50mm。
進一步,所述打磨組件包括砂紙和轉盤。
進一步,所述壓緊組件、放置槽、升降桿、顯微鏡、顯示屏和電源設置在機架上。
進一步,所述升降桿通過氣缸帶動上下運動。
進一步,還包括用于控制升降桿和顯微鏡的旋鈕和用于控制電源開啟或關閉的開關。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有:拉開壓緊片,把待打磨的切片放入放置槽內并用壓緊片壓緊固定,根據鍍銅孔的大小、打磨組件的粗糙程度和轉速控制打磨量。把待打磨的切片固定在放置槽,不需人工用手固定,固定效果好,不容易造成砂紙破裂,并保證了操作安全;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打磨量,打磨效果好。本裝置具有操作簡單、效率高和節(jié)約人工成本的優(yōu)點。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其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切片打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圖1是本實用新型切片打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一種切片打磨裝置,包括壓緊組件1、放置槽2、升降桿3、顯微鏡4、顯示屏和電源,還包括用于控制升降桿3和顯微鏡4的旋鈕5和用于控制電源開啟或關閉的開關6。所述壓緊組件1包括壓緊片和壓簧,所述壓簧通過壓緊片把切片頂壓在放置槽2內,所述放置槽2的形狀與切片形狀一致,所述升降桿3設置在放置槽2的正上方,所述升降桿3通過氣缸帶動上下運動,所述升降桿3的底端設置有可更換的打磨組件,所述打磨組件包括砂紙和轉盤,所述顯微鏡4用于觀察放置槽2內的切片并把圖像信息傳送到顯示屏上,所述電源分別與升降桿3、打磨組件和顯示屏電性相連。
拉開壓緊片,把待打磨的切片放入放置槽2內并用壓緊片壓緊固定,根據鍍銅孔的大小、打磨組件的粗糙程度和轉速控制打磨量。把待打磨的切片固定在放置槽2,不需人工用手固定,固定效果好,不容易造成砂紙破裂,并保證了操作安全;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打磨量,打磨效果好。本裝置具有操作簡單、效率高和節(jié)約人工成本的優(yōu)點。具體的操作步驟如下:
1.拉出壓緊組件1,把待打磨的切片放入放置槽2中,再用壓緊組件1把切片壓緊固定;
2.啟動切片打磨裝置,調節(jié)顯微鏡4的焦距,直到顯示屏上清楚地顯示放置槽2內的切片圖像信息;
3.根據切片上鍍銅孔的大小、砂紙的粗細度、轉盤的轉速來調節(jié)升降桿3的下降量,控制打磨速度,同時通過顯示屏觀察切片的情況,實時調節(jié)打磨量;
4.打磨完成,關掉切片打磨裝置,取出切片;
5.用金相顯微鏡觀察切片。
本切片打磨裝置的效果有:用機器代替人工,顯微鏡代替肉眼,大大提高了打磨效率;減少砂紙破損,降低成本;還可以用于沉銅后的背光切片的打磨,通用性強;更能反應實際鍍銅狀況,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報廢。
所述壓緊片和升降桿3的材質為不銹鋼。采用不銹鋼作為壓緊片和升降桿3的材質,能夠大幅度提高其耐蝕性,提高裝置的使用壽命。
所述放置槽2的尺寸為15mm*10mm*3.50mm。通常,切片的尺寸為15mm*10mm,把放置槽2的尺寸設置為15mm*10mm*3.50mm,能夠好地把切片固定在放置槽2內,防止打磨的過程中切片發(fā)生位移而導致的打磨效果不好和造成砂紙破裂。
所述壓緊組件1、放置槽2、升降桿3、顯微鏡4、顯示屏和電源設置在機架上,可按照實際需要適當調整各個部件的相對位置。
以上所述,只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而已,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達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