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立式防護裝置包括內部具有容納空間的殼體、過濾器、擋圈和密封蓋,其中:
所述殼體包括進水口端和進氣口端;
所述過濾器設置于所述殼體的進水口端,所述殼體的進氣口端可拆卸連接有管道;
所述殼體的進氣口端設置有流線形的水封結構,該水封結構的一端為所述殼體的側壁、另一端伸入所述殼體的內部,所述擋圈位于所述水封結構的另一端;
所述密封蓋設置于所述擋圈的外緣且安裝于所述殼體內,該密封蓋的內壁設置有第一限位槽,所述擋圈放置于所述第一限位槽上,以使所述擋圈和所述密封蓋之間形成一氣封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蓋的外表面沿其徑向方向均勻間隔設置有多個支撐架,所述殼體的內壁設置有用于放置所述多個支撐架的第二限位槽,所述密封蓋通過所述多個支撐架安裝于所述殼體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圈與所述密封蓋的內壁為無縫連接,且能相對于所述密封蓋進行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圈內部開設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與所述管道的大小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封結構中伸入所述殼體內部的一端所在的水平高度能夠使得所述管道內的氣壓低于所述殼體內在該水平高度下的水封氣壓值。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槽的水平高度與所述水封結構中伸入所述殼體內部的一端的水平高度相等。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封結構包括U形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器上間隔設置有用于隔離危害源的多個第二通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立式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的形狀為圓形、橢圓形、心形或多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