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井下礦用設備,具體涉及一種井下用鉆機。
背景技術:
1、現(xiàn)階段煤礦作業(yè)人員注重減人增效的同時,對安全生產(chǎn)的要求有了極大地提高,煤礦安全是第一要務。其中,眾多的突發(fā)性煤礦災害的發(fā)生多是沖擊地壓造成的,沖擊地壓的危害具有突發(fā)性、突發(fā)性。伴隨著防沖卸壓的要求,現(xiàn)在國內(nèi)市場上的專用卸壓工具多是其他施工設備改造的架柱式液壓回轉鉆機,這種類型的鉆機結構簡單,采用液壓作為動力源進行推進和回轉,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2、但是該鉆機并不是針對工作面爆破施工的專用鉆機,其鉆機體積龐大,導致鉆機挪移困難,無法適應采煤面狹窄的施工條件;同時散熱效率低下,導致鉆機在工作過程中油溫過高,鉆機只能經(jīng)常停機降溫,導致液壓系統(tǒng)故障率高,影響了液壓馬達的使用壽命。
3、因此,現(xiàn)有技術有待于進一步發(fā)展。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術不足,提供一種井下用鉆機,以解決相關技術中鉆機散熱效率低下的技術問題。
2、為達到上述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了以下技術方案:提供了一種井下用鉆機,包括:行走裝置,行走裝置包括履帶架和安裝在履帶架上的履帶;鉆孔執(zhí)行單元,鉆孔執(zhí)行單元用于執(zhí)行鉆孔動作;油箱,油箱包括第一底板,第一底板將油箱的內(nèi)腔分隔為相互連通的泄油腔和儲油室,泄油腔的外壁上設置有泄油口,泄油腔嵌設在履帶架中;儲油室包括回油腔和吸油腔,回油腔和吸油腔分別與鉆孔執(zhí)行單元連接,回油腔內(nèi)的液壓油經(jīng)過泄油腔進入吸油腔。
3、進一步地,儲油室包括第一隔板,第一隔板將儲油室分隔為間隔設置的第一油室和第二油室;
4、儲油室包括位于第一油室內(nèi)的第二隔板,第二隔板與第一隔板連接,第二隔板將第一油室分隔為吸油腔和回油腔。
5、進一步地,儲油室包括位于第二油室內(nèi)的第三隔板和第四隔板;第三隔板和第四隔板均與第一隔板連接,第三隔板和第四隔板相間隔設置,第三隔板和第四隔板將第二油室分隔為第一儲油腔、第二儲油腔和第三儲油腔;其中,第三隔板位于第一儲油腔和第二儲油腔之間,第四隔板位于第二儲油腔和第三儲油腔之間。
6、進一步地,第一隔板包括第一連通口,回油腔通過第一連通口與第一儲油腔連通。
7、進一步地,第一底板包括第二連通口,第二連通口位于第一儲油腔內(nèi),第一儲油腔通過第二連通口與泄油腔連通;第一隔板包括第三連通口,第三連通口位于第二儲油腔內(nèi),第二儲油腔通過第三連通口與泄油腔連通。
8、進一步地,第四隔板包括第四連通口,第二儲油腔通過第四連通口與第三儲油腔連通。
9、進一步地,第一隔板包括第五連通口,第三儲油腔通過第五連通口與吸油腔連通。
10、進一步地,第三隔板包括與第三隔板連接的第一連接板,第一連接板垂直于第三隔板,第一連接板朝向靠近第二儲油腔的方向延伸;第二連接板,第二連接板的兩端分別與第一連接板和油箱的側壁連接;第一連接板、第二連接板以及油箱的側壁之間容納有第二連通口。
11、進一步地,吸油腔包括容納槽,容納槽內(nèi)用于容納吸油濾芯,容納槽包括第二底板,第二底板上設置有吸油腔清洗窗和泄油口。
12、進一步地,泄油腔包括第三底板,第三底板上設置有泄油口和泄油腔清洗窗。
13、有益效果:
14、1、通過設置第一底板,把整個油箱分割成串通的小腔室,鉆孔執(zhí)行單元輸入到回油腔內(nèi)的高溫液壓油經(jīng)過泄油腔逐漸降溫后再進入吸油腔,經(jīng)過吸油腔再重新進入鉆孔執(zhí)行單元,以產(chǎn)生冷熱油分離的效果,使液壓油流過的路徑更長,使液壓油獲得更加充足的散熱空間,散熱效果更佳,解決了相關技術中鉆機散熱效率低下的技術問題。
15、2、通過將泄油腔嵌設在履帶架中,油箱充當車體置于履帶架之中,整個履帶架容積都可作為油箱的體積,提高了油箱的容量,可以在有限的空間內(nèi)容納更多的液壓油,同時降低了鉆機整體的寬度,減小了鉆機設備的整體體積,使得鉆機在井下挪移更加容易,提高了油箱的散熱效率,降低了鉆機的故障率,提高了鉆機和液壓系統(tǒng)的使用壽命。
1.一種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油室(3)包括第一隔板(51),所述第一隔板(51)將所述儲油室(3)分隔為間隔設置的第一油室(31)和第二油室(32);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油室(3)包括位于所述第二油室(32)內(nèi)的第三隔板(53)和第四隔板(54);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51)包括第一連通口(511),所述回油腔(311)通過所述第一連通口(511)與所述第一儲油腔(321)連通。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板(1)包括第二連通口(11),所述第二連通口(11)位于所述第一儲油腔(321)內(nèi),所述第一儲油腔(321)通過所述第二連通口(11)與所述泄油腔(2)連通;
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隔板(54)包括第四連通口(541),所述第二儲油腔(322)通過所述第四連通口(541)與所述第三儲油腔(323)連通。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51)包括第五連通口(512),所述第三儲油腔(323)通過所述第五連通口(512)與所述吸油腔(312)連通。
8.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隔板(53)包括與所述第三隔板(53)連接的第一連接板(531),所述第一連接板(531)垂直于所述第三隔板(53),所述第一連接板(531)朝向靠近所述第二儲油腔(322)的方向延伸;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油腔(312)包括容納槽(3121),所述容納槽(3121)內(nèi)用于容納吸油濾芯,所述容納槽(3121)包括第二底板(3122),所述第二底板(3122)上設置有吸油腔清洗窗(3123)和所述泄油口(4)。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用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泄油腔(2)包括第三底板(21),所述第三底板(21)上設置有所述泄油口(4)和泄油腔清洗窗(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