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打撈頭,由驅動裝置驅動以打撈落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打撈頭包括:接頭、導筒、卡持部;所述接頭具有用于與所述導筒連接的連接端和用于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的驅動端;所述導筒具有第一端與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所述連接端連接,所述第二端設置有開口以及與所述開口連通的落物容置腔,所述卡持部設置于所述落物容置腔內;所述卡持部設置有落物穿孔,并以所述落物穿孔為中心設置有放射狀的多個縫隙,所述卡持部由所述多個縫隙分隔為部分或全部地分離的多個卡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持部以由所述第二端至所述第一端的方向凸出成錐形的方式布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第一端到所述第二端的方向,所述導筒的內徑逐漸減小。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第一端到所述第二端的方向,所述導筒的外徑逐漸增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卡爪以所述落物穿孔為圓心對稱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與所述接頭的所述連接端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一端設置與所述落物容置腔連通的管腔,且所述管腔與所述落物容置腔同軸。
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設置與所述落物容置腔同軸的落物提取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的內壁沿周向設置有用于對通過所述落物穿孔進入所述落物容置腔的所述落物進行導向的多個導向凸起。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打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凸起為球形結構。
10.一種打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打撈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