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鏟車和用于該采掘鏟車的支撐構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采掘鏟車和用于該采掘鏟車的支撐構件,該采掘鏟車包括具有大體V形吊桿的挖掘組件,該吊桿具有下連接點,以附接至采掘鏟車。吊桿的第一部分從下連接點大體向上地延伸,并且吊桿的第二部分相對于第一部分成角度,并從第一部分向上和向前地延伸。第二部分包括限定槽輪支撐件的遠端,并且樞轉元件被大體布置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連接區(qū)域處。所述挖掘組件還包括吊桿連接件,該吊桿連接件包括被所述樞軸元件以可樞轉的方式支撐的第一端和被槽輪支撐件支撐的第二端。
【專利說明】采掘鏟車和用于該采掘鏟車的支撐構件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是2012年I月31日提交的共同待審的美國專利申請13/363,053的部分繼續(xù)申請,后者要求2011年2月I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1/438,458的權益和優(yōu)先權,并且本申請要求2012年9月21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1/704,078和2013年3月12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61/777,697的權益和優(yōu)先權,其全部內容在此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0003]本申請涉及一種繩鏟,例如在挖掘和建設行業(yè)中使用的繩鏟。
【背景技術】
[0004]在挖掘領域中,以及在必須從工作現(xiàn)場收集和移除大體積材料的其它領域中,一般使用包括大型鏟斗的動力鏟車,以從工作現(xiàn)場鏟去材料。在以材料填充鏟斗后,該鏟車將韋產斗擺動至側面,以將材料傾卸到材料處理單元中,諸如自卸卡車或本地處理單元(例如,破碎機、分級機或輸送帶)。通常,工業(yè)中使用的動力鏟車包括液壓鏟車和電繩鏟。電繩鏟通常包括鏟吊桿,該鏟吊桿支撐拉動鏟斗的拉動機構,由此產生足夠的挖掘力,以挖出大量材料。常規(guī)的電繩鏟包括相對筆直的吊桿,該吊桿相對于水平面(例如,地面)以45度安裝。
實用新型內容
[0005]在一些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采掘鏟車的挖掘組件。該組件包括大體V形的吊桿,該吊桿包括下連接點,以附接至采掘鏟車。吊桿的第一部分從下連接點大體向上延伸,并且吊桿的第二部分相對于第一部分成角度,并且從第一部分向上和向前延伸。第二部分包括遠端,該遠端限定槽輪支撐件,并且樞軸元件大體被布置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連接區(qū)域處。該組件還包括吊桿連接件(也稱為吊桿柄部),該吊桿連接件具有被樞軸元件以可樞轉的方式支撐的第一端和連接至鏟斗的第二端。
[0006]在其它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采掘鏟車的挖掘組件。該組件包括大體V形的吊桿,該吊桿包括下連接點,以附接至采掘鏟車。吊桿的第一部分從下連接點大體向上延伸,并且吊桿的第二部分相對于第一部分成角度,并且從第一部分向上和向前延伸。第二部分包括遠端,該遠端限定槽輪支撐件,并且樞軸元件被布置成處于從下連接點直接向上延伸的豎直線的約O度至約10度之間。該組件還包括吊桿連接件,該吊桿連接件具有被樞軸元件以可樞轉的方式支撐的第一端和連接至鏟斗的第二端。
[0007]在另外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采掘鏟車,其包括下基部和上基部,該上基部被以可旋轉的方式安裝在下基部上,以相對于下基部旋轉。大體V形吊桿包括:下連接點,以附接至上基部;第一部分,其從下連接點大體向上地延伸;和第二部分,其相對于第一部分成角度,并且從第一部分向上和向前延伸。第二部分包括遠端,該遠端限定槽輪支撐件。樞軸元件大體被布置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連接區(qū)域處。槽輪被槽輪支撐件以可旋轉的方式支撐。吊桿連接件具有:第一端,其被樞軸元件以可樞轉的方式支撐;和第二端,其被連接至鏟斗。繩在槽輪上從上基部延伸,并且被連接至鏟斗,以支撐鏟斗。
[0008]在另外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采掘鏟車,其包括下基部和上基部,上基部被以可旋轉的方式安裝在下基部上,以相對于下基部旋轉。大體V形吊桿包括:下連接點,以附接至上基部;第一部分,其從下連接點大體向上地延伸;和第二部分,其相對于第一部分成角度,并且從第一部分向上和向前延伸。第二部分包括遠端,該遠端限定槽輪支撐件。樞軸元件被布置成處于從下連接點直接向上延伸的豎直線的約O度至約10度之間。槽輪被槽輪支撐件以可旋轉的方式支撐。吊桿連接件具有被樞軸元件以可樞轉的方式支撐的第一端和連接至鏟斗的第二端。鋼絲繩在槽輪上從上基部延伸,并且被連接至鏟斗,以支撐鏟斗。
[0009]在另外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采掘鏟車,其包括平底吊桿和支柱機構,該支柱機構用于將吊桿支撐在相對于采掘鏟車基部的豎直位置。
[0010]在另外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采掘鏟車,其包括基部;吊桿;細長構件,其被以可移動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和支撐構件。基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履帶,以將采掘鏟車支撐在支撐表面上,并且第二部分能夠相對于第一部分繞旋轉軸線旋轉。吊桿包括以可樞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基部的第二部分的第一端和被布置成遠離基部的第二端。吊桿能夠繞樞軸線樞轉,該樞軸線靠近第一端橫向于吊桿地延伸。細長構件能夠相對于吊桿樞轉。支撐構件偏壓吊桿,防止繞樞軸線的樞轉運動。支撐構件包括一對支柱。每個支柱都被布置在旋轉軸線的相對側上,并且包括聯(lián)接至基部第二部分的第一端和聯(lián)接至吊桿的第二端。
[0011]在另外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支撐構件,該支撐構件用于包括基部和吊桿的采掘鏟車?;堪?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該第二部分被支撐為相對于第一部分繞旋轉軸線旋轉。吊桿包括以可樞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第二部分的第一端。支撐構件包括支柱和減震器,該減震器用于減震吊桿相對于基部第二部分的樞轉運動。支柱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端適于被聯(lián)接至吊桿,并且第二端適于被聯(lián)接至基部的第二部分。減震器包括聯(lián)接至支柱的第一端和適于聯(lián)接至吊桿的第二端。
[0012]在另外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采掘鏟車,其包括:基部,該基部用于將該采掘鏟車支撐在支撐表面上;吊桿;細長構件,其被以可移動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和支撐構件。吊桿包括以可樞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基部的第一端和被布置成遠離基部的第二端。吊桿能夠繞樞軸線樞轉,該樞軸線靠近第一端橫向于吊桿地延伸。細長構件能夠繞布置在吊桿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軸地樞轉。支撐構件偏壓吊桿,防止繞樞軸線的樞轉運動。支撐構件在基部和吊桿之間延伸。
[0013]通過考慮詳細說明書和附圖,本實用新型的其它方面會變得明顯。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電繩鏟的透視圖。
[0015]圖2是一些部分被移除的圖1的電繩鏟的側視圖,并且示出常規(guī)吊桿A和彎曲吊桿B的伸出區(qū)域比較。
[0016]圖3是另外部分被移除的圖1的電繩鏟的側視圖,并且例示了該鏟車的特定組件重心的相對位置。[0017]圖4是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繩鏟的透視圖。
[0018]圖5是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繩鏟的透視圖。
[0019]圖5A是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繩鏟的透視圖。
[0020]圖6是圖5的繩鏟的側視圖。
[0021]圖7是圖5的繩鏟的一部分的側視圖。
[0022]圖8是基部、吊桿和支撐構件的透視圖。
[0023]圖9是圖8的基部、吊桿和支撐構件的頂視圖。
[0024]圖10是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繩鏟的一部分的側視圖。
[0025]圖11是圖10的繩鏟的一部分的后透視圖。
[0026]圖12是支柱和吊桿之間的聯(lián)接的放大透視圖。
[0027]圖13是圖11的繩鏟的一部分的放大側視圖。
[0028]圖14是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繩鏟的一部分的放大側視圖。
[0029]圖15是鞍塊的透 視圖。
[0030]圖16是聯(lián)接至吊桿并且支撐吊桿柄部的圖15的鞍塊的后透視圖。
[0031]圖17是例示繩纟產特定組件的重心相對位置的圖15的繩伊的側視圖。
[0032]應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應用不限于下文說明書中提出或附圖中例示的構造細節(jié)和組件布置。本實用新型可以是其它實施例,并且能夠以各種方式實施或執(zhí)行本實用新型。還應理解,本文使用的用語和術語是為了說明,而不應將其視為限制性的。
【具體實施方式】
[0033]圖1-4例示了電繩纟產10,其包括被支撐在驅動履帶20上的下基部15。電纟產10進一步包括被布置在旋轉結構30上的上基部25 (也稱為平臺),旋轉結構30被安裝至下基部
15。旋轉結構30使得上基部25相對于下基部15旋轉。旋轉結構限定鏟車10的旋轉中心線27 (圖4)。旋轉中心線27垂直于平面28,該平面28由下基部15限定且大體對應于地面坡度。在一個實施例中,上基部25在其它元件中包括操作員或駕駛員使用的以操作電繩鏟10的操作區(qū)域33。本文使用的術語“在…的上方”、“向上地”、“豎直地”等都假設驅動履帶20位于水平地面上,使得旋轉中心線27大致豎直。
[0034]電繩鏟10進一步包括從上基部25向上延伸的吊桿45。吊桿45包括聯(lián)接至上基部25的第一端46,和第二端47。吊桿45被彎曲,并且具有“香蕉”形或“V”形。吊桿45在點26處通過銷接頭或者其它合適的附接機構聯(lián)接至上基部25。在一些實施例中,吊桿45包括:從基部25大體向上延伸的大體垂直的第一部分31,和以角度從第一部分31朝著第二端47延伸的第二部分32。吊桿45的第二端47遠離基部25。在一個實施例中,吊桿45包括使吊桿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組合的一體件構造。在其它實施例中,吊桿45包括兩件,其中吊桿45的兩部分通過焊接、銷接頭、緊固件或任何其它連接機構被固定地彼此附接。
[0035]吊桿45的第一部分31相對于吊桿的第二部分32成角度。在一些實施例中,吊桿的第一部分31和第二部分32之間的角度可以是在約120度至約160度之間。更特別地,第一部分31和第二部分32之間的角度可以約是160度。換句話說,吊桿45的第二部分32從吊桿45的第一部分31被偏移約20度至約60度。特別地,吊桿45的第二部分32和第一部分31之間的偏移可以是20度。[0036]電繩鏟10還包括挖掘連接件,該挖掘連接件包括:吊桿連接件50 (也稱為吊桿柄部),其被以可樞轉的方式和可滑動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45 ;和鏟斗55,其被剛性地聯(lián)接至吊桿連接件50的端部39。在其它實施例中,鏟斗55能夠以可移動的方式(例如,以可樞轉的方式)附接至吊桿柄部50。吊桿45、吊桿連接件50和鏟斗55 —起限定電繩鏟10的挖掘組件。鏟斗55包括鏟斗齒56,并且用于挖掘期望的工作區(qū)域、收集材料和將所收集的材料傳送至期望位置(例如,材料處理車輛)。
[0037]拉動機構58被安裝在吊桿45的第二端47上,并且部分地支撐吊桿柄部50和鏟斗55。在一些實施例中,拉動機構58包括滑輪或吊桿槽輪60和柔性提升繩62,該柔性提升繩62從基部25沿吊桿45向上并且在吊桿槽輪60上延伸,并且向下延伸至鏟斗55上的安裝點。柔性提升繩62被纏繞于安裝在電鏟車10的上基部25上的提升滾筒63。提升滾筒63由電動馬達(未示出)提供動力,電動馬達通過帶齒輪的卷揚傳動裝置(未示出)向提升滾筒63提供回轉扭矩。
[0038]槽輪60在位于吊桿45的第二端47處的一對槽輪支撐件構件37之間,被以可旋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45的第二端47。桿或負荷銷34在槽輪支撐件構件37之間并通過槽輪60延伸,由此將槽輪60以可旋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45。因而,槽輪60繞桿件或負荷銷34旋轉。在其它實施例中,可以使用用于將槽輪60聯(lián)接至吊桿45的替代機構。提升滾筒63的旋轉卷入和放出提升繩62,該提升繩62在槽輪60上行進,并且提升和降低鏟斗55。
[0039]電鏟車10還包括支柱機構48,以將吊桿45支撐在相對于基部25的豎直位置中。在一個實施例中,支柱48包括被剛性連接構件51聯(lián)接的兩個平行支柱腿部49。支柱48的一端52在與吊桿45的第一端46間隔開的位置處被剛性地安裝在基部25上。通過將每個支柱腿部49連接至吊桿45的依靠部(depending portion)54,支柱48的第二端53被聯(lián)接至吊桿45。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柱48的第二端53被聯(lián)接至吊桿45的第一部分31和第二部分32連接或相交的大體區(qū)域。支柱48將吊桿45支撐在豎直位置中。電鏟車10的支柱48允許消除常規(guī)鏟車中使用的主結構構件(即,機架結構)和也在常規(guī)鏟車中使用的吊繩。
[0040]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柱48通過移動銷接頭或者其它類型的連接器被以可樞轉的方式連接至基部25和吊桿45。支柱48可以具有沖擊吸收連接器(圖11,下文所述),諸如各種類型的彈簧組件和/或流體減震器,其被包含在支柱48、基部25和吊桿45之間的銷接連接接頭中。當壓縮力和張力正在作用在支柱上時,這些沖擊吸收連接器能夠降低支柱組件的總體剛度,由此降低沖擊負荷,并且繼而降低各種組件和主結構經受的總體應力。
[0041]彎曲吊桿45能夠與多種不同構造的吊桿柄部50 —起使用。例如,在圖1-3的實施例中,吊桿柄部50包括位于吊桿45任一側上的兩個大致筆直且平行的細長吊桿柄部構件61。另一方面,在圖4的實施例中,吊桿柄部50包括上臂64和下臂65。上臂64,且因此吊桿柄部50能夠被以可樞轉的方式附接至吊桿45的大體是吊桿45的第一部分31和第二部分32連接或相交的部分。在所例示的實施例中,上臂64包括平行的上臂構件43,以便一個上臂構件43延伸至吊桿45的每一側。吊桿柄部50的下臂65被機械連接至上臂64,并且由上臂64驅動。在一些實施例中,下臂65通過自由移動的銷接頭被連接至上臂64,但是也可使用其它的機械連接,諸如凸輪、連接件、齒輪組等,以實現(xiàn)上臂64和下臂65之間的期望相對運動。
[0042]繼續(xù)參考圖4的實施例,吊桿柄部50由一個或更多液壓缸66驅動,該液壓缸66在上臂64和下臂65中的至少一個,以及吊桿45和基部25中的至少一個之間延伸。在所例不的構造中,使用兩個液壓缸66,其中吊桿45的每一側上布置有一個液壓缸66。液壓缸66使上臂64相對于吊桿45樞轉,并且將下臂65和鏟斗55推入正在挖掘的材料堆中。鏟斗55被以可移動的方式(例如,以可樞轉的方式)連接至下臂65的遠端。液壓缸形式的至少一個致動器71在鏟斗55和下臂65之間延伸,并且能夠操作為相對于下臂來移動鏟斗55??梢允褂闷渌愋偷闹聞悠鳎⑶铱梢蕴娲乇宦?lián)接至上臂64或聯(lián)接至上臂64和下臂65中的一個或兩者的中間結構(未示出)。
[0043]與鏟車是否具有圖1-3的吊桿連接件50或者圖4的吊桿連接件50無關地,吊桿連接件50也被槽輪60通過提升繩62支撐。出于該目的,吊桿連接件包括連接機構,該連接機構接合提升繩62,并且該連接機構將吊桿連接件和槽輪60連接在一起(圖4)。在一個實施例中,連接機構包括平衡器73,該平衡器73被聯(lián)接至下臂65。在替代實施例中(例如,當驅動鏟斗的液壓缸被附接至鏟斗的上部時),平衡器73被布置在下臂65和鏟斗的樞轉點附近,并且提升繩62在致動器71之間穿過,從而達到平衡器。在使用超過一根提升繩的情況下,平衡器73能夠感測施加在每根提升繩62上的張力,并且能夠操作為使兩根提升繩62中的張力均衡。在其它實施例中,可以使用不同類型的連接機構,以連接槽輪60以及吊桿連接件50和鏟斗55。
[0044]如圖1-4中所示,吊桿45包括樞軸元件或樞軸點59 (例如,推壓大軸或取決于吊桿柄部50的類型的銷),其可樞轉地支撐吊桿柄部50。當與常規(guī)直吊桿的樞軸點位置相比時,彎曲吊桿45的樞軸點59明顯地更靠近鏟車10的旋轉中心線27。例如,在一些實施例中,樞軸點59比如果吊桿45是常規(guī)直吊桿時,離旋轉軸線27近約9英尺。因而,如圖2中所示,當與常規(guī)鏟斗的伸出區(qū)域(如A所示)比較時,鏟斗10的最大伸出區(qū)域(如B所示)更靠近基部和旋轉中心線27。彎曲吊桿柄部45的重心83也比常規(guī)吊桿柄部的重心靠近旋轉中心線27。因此,支撐挖掘連接件所需的配重較小,并且降低了總機器重量和擺動慣性。
[0045]在一些實施例中,吊桿柄部的樞軸點59大約位于吊桿柄部45的第一部分31和第二部分32連接或相交的大體區(qū)域。在一些實施例中,樞軸點59大致位于吊桿45的第一部分31和上基部25之間的連接點26的直接上方。例如,取決于吊桿的具體構造,樞軸點59可以位于相對于從連接點26直接向上引出的豎直線的約O度和約10度之間。在其它實施例中,樞軸點59可以位于相對于從連接點26向上引出的豎直線的約O度和約5度之間。
[0046]由于吊桿45的彎曲形狀,所以吊桿柄部45的樞軸點59大致朝著基部25和鏟車10的旋轉中心線27被移動。在圖3中例示,并且相對于圖3討論沿吊桿45的不同點相對于旋轉中心線27和相對于彼此的關系。沿吊桿45的相關點或位置包括:樞軸點59 ;吊桿45的重心83 ;第二吊桿部32的幾何形心82 ;和滑輪連接點81,其中滑輪60被以可旋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第二吊桿部42?;喕鶞示嚯x79被定義為從旋轉軸線27至滑輪連接點81的垂直距離。樞軸點距離80被定義為從旋轉軸線27至樞軸點59的垂直距離。CG距離90被定義為從旋轉軸線27至吊桿45的重心83的垂直距離。第二部分中心距離91被定義為從旋轉軸線27至第二吊桿部32的幾何形心82的垂直距離。
[0047]在一些實施例中,樞軸點距離80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20%至約40%。在其它實施例中,樞軸點距離80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25%至約35%。在另外實施例中,樞軸點距離80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30%。[0048]在一些實施例中,CG距離90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35%至約55%。在其它實施例中,CG距離90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40%至約50%。在另外實施例中,CG距離90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45%。
[0049]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部分中心距離91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55%至約75%。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二部分中心距離91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60%至約70%。在另外實施例中,第二部分中心距離91是滑輪基準距離79的約65%。
[0050]繼續(xù)參考圖3,基準線84在點26 (B卩,吊桿45的第一部分31和上基部25之間的連接點)和滑輪連接點81 之間延伸。基準線85穿過樞軸點59延伸,并且垂直于基準線84。在一些實施例中,基準線85的長度是基準線84長度的約1/4至約1/8。在其它實施例中,基準線85的長度是基準線84長度的約1/5至約1/7。在另外實施例中,基準線85的長度是基準線84長度的約1/6。
[0051]基準線86從點26延伸至樞軸點59。在一些實施例中,基準線86和基準線84之間的角度Θ大于約10度。在其它實施例中,角度Θ大于約20度。在另外實施例中,角度Θ大于約30度。
[0052]因而,與具有直吊桿的鏟車相比,彎曲吊桿45的特征有助于鏟車10提高其鏟斗的挖掘力達15%。特別地,樞軸點58相對于平面28的高度、滑輪連接點81相對于樞軸點59的位置和吊桿柄部50的長度有助于提高鏟斗的挖掘力。挖掘力和效率的這種提高允許制造商降低提升馬達以及鏟車的驅動系的尺寸,由此降低電鏟的成本。
[0053]由于吊桿45的彎曲形狀,當他或她將鏟車擺動至與操作者區(qū)域33相反的側(SP,操作者的盲側)時,電鏟車10顯著地提高了想要觀察??康淖孕犊ㄜ嚨碾婄P操作者的直接視線。與常規(guī)直吊桿相比,當他或她想要以裝滿的鏟斗瞄準車廂時,彎曲吊桿45被偏移到操作者的視線的上方或后方,以便調整鏟斗在等待的車廂上的位置。此外,為了在縮回區(qū)域中容納更大的鏟斗,彎曲吊桿45打開了吊桿前部和下部的區(qū)域。
[0054]圖5-9例示了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鏟車410。鏟車410包括與相對于圖1_4的上述電鏟車10的組件類似的組件,并且以類似標識符表示400指示類似部件。
[0055]如圖5中所示,鏟車410包括車架,該車架具有被支撐在驅動履帶420上的第一部分或下部車身415。鏟車410的車架進一步包括第二部分或上部車身425(也稱為平臺),其位于安裝在下部車身415上的旋轉結構430上。旋轉結構430允許上部車身425相對于下部車身415旋轉。該旋轉結構限定鏟車410的中心線或旋轉軸線427。旋轉軸線427垂直于平面428 (圖6),該平面428由下部車身415限定并且大體與地面或支撐表面等級對應。在一個實施例中,上部車身425支撐機器室(machine house) 429,該機器室429在其它元件中包括操作員或駕駛員使用的操作區(qū)域433,以操作鏟車410。本文使用的術語“在…的上方”、“向上地”、“豎直地”等都假設驅動履帶420位于水平地面上,所以旋轉線427大致豎直。
[0056]如圖5和6中所示,鏟車410包括從上基部425向上延伸的吊桿445。吊桿445包括聯(lián)接至上基部425的第一端446,和遠離上基部425的第二端447。此外,吊桿445包括頂部區(qū)域423和底部區(qū)域424。吊桿445的頂部區(qū)域423包括兩個部分423A和423B,其被大體布置在一對鞍塊421將吊桿連接件或吊桿柄部450附接至吊桿445的區(qū)域的任一側上。底部區(qū)域424限定處于吊桿445的第一端446和第二端447之間的單一部。圖5_9中例示的吊桿445為“平底”吊桿。換句話說,吊桿445在第一端446和第二端447之間的底部區(qū)域424具有平坦表面。在其它實施例中,吊桿445可以具有不同形式(例如,彎曲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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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7]參考圖5和6,吊桿柄部450被以可樞轉的方式和可滑動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445。推壓大軸442橫向穿過吊桿445延伸,并且以可旋轉的方式支撐一對鞍塊421。吊桿柄部450的端部被接收在鞍塊421中,以便吊桿柄部450能夠相對于鞍塊421平移地移動,并且能夠繞推壓大軸442旋轉,推壓大軸這限定吊桿柄部450繞其樞轉的樞軸線459。鞍塊421將吊桿柄部450連接至吊桿445,并且允許吊桿柄部450的可靠運動。下文更詳細地描述推壓大軸442和鞍塊421的操作。
[0058]鏟車410還包括挖掘連接件,該被聯(lián)接至吊桿柄部450的與被接收在鞍塊421中的端部相反的另一端。在圖5和6的實施例中,挖掘連接件是勺斗455,其被以可樞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柄部450的端部。勺斗455由一個或多個致動器樞轉,諸如液壓缸,例如通過一根或多根流體管(未示出)與泵流體連通的液壓缸。鏟車410包括機構468 (圖5),以遍及吊桿柄部450運動地支撐流體管。在例示的實施例中,機構468是軟管卷盤,其基于吊桿柄部的延伸來卷入和放出流體管。勺斗455包括具有齒的挖掘刃456,并且用于挖掘期望的工作區(qū)域、收集材料并且將所收集的材料轉移至期望位置(例如,材料處理車輛)。在其它實施例中(圖5A),挖掘連接件是剛性附接至吊桿柄部450端部的鏟斗457,使得鏟斗457在挖掘操作期間不相對于吊桿柄部450移動。吊桿445、吊桿柄部450和勺斗455的組合限定了鏟車410的挖掘組件。
[0059]再次參考圖5和6,吊桿槽輪460被以與上文相對于圖1_3所述的方式類似地以可旋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吊桿445的第二端447。提升滾筒463被聯(lián)接至上基部425,并且由馬達487提供動力,馬達 487通過帶齒輪的卷揚傳動裝置(未示出)向提升滾筒463提供轉動扭矩。提升滾筒463卷入和放出提升繩462,該提升繩462沿吊桿445向上、在吊桿槽輪460上延伸,并且向下延伸至勺斗455上的安裝點。提升滾筒463的旋轉卷入和放出提升繩462,由此分別升高和降低勺斗455。
[0060]吊桿柄部450和勺斗455被在吊桿槽輪460上延伸的提升繩462支撐。更特別地,連接機構473接合提升繩462,并且將吊桿柄部450和勺斗455與槽輪460連接。在一個實施例中,連接機構473包括聯(lián)接至勺斗455的平衡器。在一個實施例中,平衡器感測施加在每根提升繩462上的張力,并且能夠操作為使提升繩462中的張力均衡。在其它實施例(例如,當驅動勺斗455的液壓缸被圖4中所述地附接至勺斗455的上部時)中,平衡器被布置在下臂的樞軸點和勺斗附近,并且提升繩462在致動器之間穿過,從而達到平衡器。在另外實施例中,可以使用其它類型的連接機構473,諸如卡箍(baiI),以將槽輪460與吊桿柄部450以及勺斗455連接。
[0061]現(xiàn)在參考圖6,吊桿445的第一端446通過銷接頭或其它合適的附接機構被聯(lián)接至上基部425,并且限定吊桿樞軸線426。在一些實施例中,吊桿445包括從基部425大體向上延伸的第一部分431和從第一部分431以角度朝著第二端447延伸的第二部分432。特別地,吊桿的第一部分431和第二部分432之間的角度被限定在吊桿445頂部區(qū)域的第一部分423A和第二部分423B之間。通常,支撐吊桿柄部450的鞍塊421位于頂部區(qū)域423的第一部分423A和第二部分423B相交的區(qū)域處。吊桿柄部450的樞軸線459由推壓大軸442的位置限定。吊桿柄部450的樞軸線459的下方的區(qū)域(即,推壓大軸442的下方的區(qū)域)具有擴大的直徑,也稱為“擴大腹部”。如下文更詳細描述,樞軸線459的下方的擴大直徑區(qū)域允許包括三塊鞍塊421。在一個實施例中,吊桿445包括一體件結合了吊桿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一體件構造。
[0062]如圖6中所示,吊桿445的第一部分431相對于吊桿的第二部分432成角度。由于吊桿的底部24扁平,所以在吊桿445的頂部區(qū)域的第一部分423A和第二部分423B之間限定角度434。在例示的實施例中,角度434在約130度至約140度之間。更特別地,角度434是約134度。換句話說,吊桿445的第二部分432被從第一部分431偏移角度435。在所例示的實施例中,角度435在約40度至約50度之間。特別地,角度435是約46度。
[0063]所述平底吊桿445在鏟車410的縮回位置中的擺動負荷操作期間,向吊桿柄部450提供改善的支撐。通過導軌441 (圖6)提供對吊桿柄部450的另外支撐,該導軌441能夠從與吊桿柄部450的樞軸線459平行的吊桿445進一步向外延伸。因此,吊桿445的平底幾何外形產生另外的支撐,并且允許所提出的設計從吊桿柄部450除去重量。
[0064]如圖7-9中所示,鏟車410還包括以一對支柱448形式的支撐構件,以將吊桿445支撐在相對于基部425的豎直位置。在例示的實施例中,支柱448被彼此平行地布置,并且彼此不連接。在其它實施例中,支柱448通過剛性連接構件(未示出)被聯(lián)接。
[0065]如圖7中所示,每個支柱448包括在下列位置處聯(lián)接至上基部425的第一端452,該位置處于提升滾筒463和吊桿445的第一端446之間。每根支柱448還包括連接至吊桿445的(依靠部)的第二端453。在例示實施例中,支柱448被布置在提升滾筒463的前方。在其它實施例中,每根支柱448的第一端452可以延伸到提升滾筒463的后方。每根支柱448的第二端453可以被剛性連接至吊桿445的第一部分431和第二部分432連接或相交的大體區(qū)域。
[0066]如圖8和9中最佳示出,支柱448跨越旋轉軸線427,并且第一端452和上基部425之間的聯(lián)接被布置在軸線427與吊桿445的相對側上。更特別地,上基部425限定與吊桿445的第一端446接近的第一端或前端436,以及與第一端436相反的第二端或后端438??蚣茌S線444從前端436延伸至后端438?;?25也包括:第一側或左側451,其與并且偏移框架軸線444大體平行地延伸;和第二側或右側469,其平行于左側451,并且被布置在框架軸線444的相反側上。通常,基部425在旋轉軸線和前端436之間的區(qū)域是前部,而在旋轉軸線427和后端438之間的區(qū)域是后部。同樣地,基部425在旋轉軸線427和左側451之間的區(qū)域是左部,而在旋轉軸線427和右側469之間的區(qū)域是右部。支柱448的第一端452中的一個第一端靠近左部中的左側451布置,而另一第一端452靠近右部中的右側469布置。另外,第一端452靠近后端438 (即,后部中)被聯(lián)接至基部425,同時,吊桿445的第一端446靠近前端436 (即,前部中)被聯(lián)接至基部425。因此,吊桿445的主支撐點(B卩,支柱448的第一端452和吊桿445的第一端446)大體繞旋轉軸線427布置,從而在基部425和旋轉機構430上提供較均勻的負荷分布。這改善了勺斗455的通過吊桿445和支柱448的勺斗負荷流,從而提供通過旋轉結構430的直接路徑,并且降低車架425中的彎曲應力。
[0067]支柱448的位置向吊桿445提供較大的穩(wěn)定性,并且還允許當需要維護時,較易于接觸鏟車410的提升滾筒463 (圖7)和其它機械元件。特別地,將支柱448布置在提升滾筒463的前方允許易于從鏟車410的頂部(例如,通過起重機)接觸提升滾筒463。支柱448消除了對機架結構,常規(guī)鏟車的機架主結構構件的需求,該機架結構通常包括壓縮構件、張力構件和用于支撐吊桿445的吊繩。此外,支柱448消除了在壓縮中對單獨吊桿穩(wěn)定器的需求。
[0068]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柱448通過移動銷接頭或其它類型的連接器,被以可樞轉的方式連接至上基部425和吊桿445。支柱448可以具有沖擊吸收連接器,諸如各種類型的彈簧組件和/或流體減震器,該沖擊吸收連接器被包含在支柱448、上基部425和吊桿445之間的銷接連接接頭中。當壓縮力和張力正在作用在支柱448上時,這些沖擊吸收連接器降低支柱組件的總體剛度,由此降低沖擊負荷,并且繼而降低各種組件和主結構經受的總體應力。
[0069]在圖10-13所示的實施例中,支柱448通過滑動銷接頭被以可移動的方式連接至吊桿445。如圖11和12中所示,支柱448包括狹槽465,該狹槽465接收聯(lián)接至吊桿445的銷466?;瑒愉N接頭允許吊桿445相對于基部425,朝著旋轉軸線427樞轉(圖13中的逆時針方向)。狹槽465允許吊桿445在預定角度范圍488內樞轉,并且狹槽465向樞轉運動提供最終停止。在例示的實施例中,狹槽465被定尺寸為吊桿445能夠樞轉5度的角度488。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如圖14中所示,狹槽465被定尺寸為吊桿445能夠樞轉10度的角度488。
[0070]再次參考圖11,吊桿445的樞轉運動被聯(lián)接在支柱448和吊桿445之間的流體減震器467減震。在例示實施例中,流體減震器467是加壓缸。每個加壓缸都包括減壓閥(未示出),當該缸上的力超過預定水平時,減壓閥就開啟,以使吊桿445朝著旋轉軸線427 (BP,圖13中的逆時針方向)樞轉。另外,加壓缸是雙作用的,以便在過載事件之后,隨著吊桿445朝著其正常位置(即,圖13中的順時針方向)樞轉回,加壓缸減震吊桿445的運動。在一個實施例中,減壓閥不開啟,直到施加在吊桿445上的力超過最大可允許動態(tài)沖擊負荷,并且當減壓閥開啟時,向控制系統(tǒng)傳送信號或警報。
[0071]在圖15和16中示出三件鞍塊421。鞍塊421包括第一側部495 ;第二側部496,其平行于第一側部495 ;和頂部497,其連接兩個側部495和496。側部495和496中的每個都包括孔498,其兩者彼此對準。推壓大軸442或另一個機構通過孔體498延伸,以可樞轉的方式支撐連接至吊桿445的吊桿柄部450。如圖16中例示的,鏟車410包括兩個鞍塊421,其被聯(lián)接至吊桿445以接收吊桿柄部450的端部。小齒輪489被聯(lián)接至推壓大軸442,并且被布置在每個鞍塊421的側部495、496之間。小齒輪489接合每個吊桿柄部構件461上的齒條(未不出),以延伸或縮回吊桿柄部450。
[0072]如上所述,吊桿445在樞軸線459之下的區(qū)域具有擴大的直徑(B卩,“擴大的腹部”)。樞軸線459的下方的擴大直徑區(qū)域允許包括鞍塊421。特別地,鞍塊421不碰撞導軌441 (圖16)地旋轉。這允許鏟車410的設計較緊湊和較輕,并且還允許較易于移除鞍塊421 (與兩件式鞍塊相比)。
[0073]現(xiàn)在參考圖17,吊桿445包括樞軸元件或樞軸線459 (例如,由推壓大軸442或取決于吊桿柄部450類型的推壓大軸銷限定),其以可樞轉的方式支撐吊桿柄部450。當與常規(guī)直吊桿的樞軸線位置相比時,平底吊桿445的樞軸線459明顯更靠近鏟車410的旋轉軸線427。例如,在一些實施例中,與如果吊桿445是常規(guī)直吊桿的情況相比,樞軸線459距離旋轉軸線427近9英尺。因而,當與常規(guī)鏟斗的伸出區(qū)域相比時,勺斗455的最大伸出區(qū)域更靠近基部425且更靠近旋轉中心線427。因此,與常規(guī)吊桿的重心相比,吊桿445的重心483也更靠近旋轉軸線427。因此,支撐挖掘連接件所需的配重較小,并且降低了總機器重量和擺動慣性。
[0074]在一些實施例中,吊桿柄部450的樞軸線459被布置在吊桿445的頂部區(qū)域的第一部分423A和第二部分423B連接或相交的位置附近。在一些實施例中,樞軸線459布置在連接點426的大致直接上方,該連接點426處于吊桿445的第一部分431和上基部425之間。例如,取決于吊桿445的具體構造,樞軸線459可以被布置成,在任一方向上離直接從吊桿樞軸線426向上引出的豎直線直到約10度。在其它實施例中,樞軸線459可以被布置成,在任一方向上離從吊桿樞軸線426向上引出的豎直線直到約5度。
[0075]吊桿445的幾何外形和鞍塊421的構造使吊桿柄部450的樞軸線459大致被定位成朝著上基部425且朝著鏟車410的旋轉軸線427。在圖17中例示并且相對于圖17討論沿吊桿445的不同點,相對于旋轉軸線427和相對于彼此的關系。沿吊桿445的相關點或位置包括:樞軸線459 ;吊桿445的重心483 ;第二吊桿部432的幾何形心482 ;和吊桿槽輪連接點481,其中吊桿滑輪460被以可旋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第二吊桿部432。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被限定為,從旋轉軸線427至吊桿槽輪連接點481的垂直距離。樞軸線距離480被定義為從旋轉軸線427至樞軸線459的垂直距離。CG距離490被定義為從旋轉軸線427至吊桿445的重心483的垂直距離。第二部分中心距離491被定義為從旋轉軸線427至第二吊桿部432的幾何形心482的垂直距離。
[0076]在例示實施例中,樞軸線距離480處于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18%至約40%之間。例如,樞軸線距離480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19.7%。在其它實施例中,樞軸線距離480處于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25%至約35%之間。在另外實施例中,樞軸線距離480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30%。
[0077]在例示實施例中,CG距離490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35%至約55%。例如,CG距離490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43.7%。在其它實施例中,CG距離490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40%至約50%。在另外實施例中,CG距離490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45%。
[0078]在例示實施例中,第二部分中心距離491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55%至約75%。例如,第二部分中心距離491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62%。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二部分中心距離491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60%至約70%。在另外實施例中,第二部分中心距離491是吊桿槽輪基準距離479的約65%。
[0079]繼續(xù)參考圖17,吊桿縱向軸線或基準線484在吊桿樞軸線426 (B卩,吊桿445的第一部分431和上基部425之間的連接點)和吊桿槽輪連接點481之間延伸。基準距離485被定義為,樞軸線459相對于基準線484的豎直偏移(即,在垂直于基準線484的方向上測量的,從樞軸線459至基準線484的距離)。在一些實施例中,基準線485的長度是基準線484長度的約1/4至約1/8。在其它實施例中,基準線485的長度是基準線484長度的約1/5至約1/7。在另外實施例中,基準線485的長度是基準線484長度的約1/6。例如,在例示實施例中,基準線485的長度是基準線484長度的約0.1587。
[0080]基準線486從吊桿樞軸線426延伸至樞軸線459。在一些實施例中,基準線486和基準線484之間的角度Θ大于約10度。在其它實施例中,角度Θ大于約20度。在另外實施例中,角度Θ大于約30度。例如,在例示實施例中,基準線486和基準線484之間的角度Θ約是34.5度。
[0081]因而,與具有直吊桿的鏟車相比,平底吊桿45的特征提高挖掘力達15%。特別地,樞軸線459相對于平面428的高度、吊桿槽輪連接點481相對于樞軸線459的位置和吊桿柄部450的長度有助于提聞伊斗的挖掘力。挖掘力和效率的這種提聞允許制造商降低提升馬達以及鏟車410的驅動系的尺寸,由此降低鏟車410的成本。替代地,能夠在維持齒456處的切割力的同時,提高勺斗455的尺寸和有效負荷。
[0082]由于吊桿445的形狀和樞軸線459移動到更靠近旋轉軸線427,當他或她將電鏟擺動至與操作者區(qū)域433相反的側(圖5)—即,操作者的盲側時,鏟車410顯著地改善了想要觀察??康淖孕犊ㄜ嚨碾婄P操作者的直接視線。與常規(guī)吊桿相比,吊桿445被偏移到操作者的視線的上方和后方,從而允許操作員更易于將裝滿的勺斗455都定位在等待的卡車或運輸車輛上。此外,為了在縮回區(qū)域中容納更大的鏟斗455,吊桿445的打開了吊桿445前方和下方的區(qū)域。
[0083]因而本實用新型尤其是提供了一種采掘鏟車。雖然已經詳細參考某個優(yōu)選實施例描述了本實用新型,但是在所述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獨立方面的范圍和精神內存在變體和變型。在權利要求中提出本實用新型的各種特征和優(yōu)點。
【權利要求】
1.一種采掘鏟車,所述采掘鏟車包括: 基部,所述基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包括履帶,以將所述采掘鏟車支撐在支撐表面上,所述第二部分能夠繞旋轉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一部分旋轉; 吊桿,所述吊桿包括以可樞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的第一端,和遠離所述基部布置的第二端,所述吊桿能夠繞靠近所述第一端橫向于所述吊桿延伸的樞軸線樞轉,所述吊桿限定有在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之間延伸的基準線,所述吊桿限定平坦底面; 細長構件,所述細長構件以可移動的方式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所述細長構件能夠相對于所述吊桿繞樞轉點樞轉,該樞轉點相對于所述基準線垂直地偏移所述基準線的長度的1/4至1/8之間的一段距離;以及 支撐構件,所述支撐構件用于偏壓所述吊桿,防止繞所述樞軸線的樞轉運動,所述支撐構件包括一對支柱,每個支柱被布置在所述旋轉軸線的相對側上,并且包括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的第一端和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的第二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吊桿在所述軸線的一側上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并且每個支柱的第一端在所述軸線的與所述吊桿的第一端的相對側上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包括第一端、第二端、第一側和第二側,其中,所述吊桿靠近所述第一端被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并且每個支柱的第一端靠近所述第二端被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并且其中,所述支柱第一端中的一個靠近所述第一側被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而所述支柱第一端中的另一個靠近所述第二側被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車架軸線與所述旋轉軸線垂直地在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之間延伸,其中,所述第一側在第一方向上被從所述車架軸線橫向偏移,并且所述第二側在第二方向上被從所述車架軸線橫向偏移。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吊桿包括從所述吊桿向外延伸的銷,并且其中,所述支撐構件包括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一端和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的第二端,所述第二端包括用于接收所述銷的狹槽,其中,所述吊桿繞所述旋轉軸線的旋轉使所述銷在所述狹槽內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支撐構件進一步包括減震器,所述減震器被聯(lián)接在所述支柱和所述吊桿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減震器包括加壓流體缸,所述流體缸包括減壓閥,當在所述吊桿上施加的力超過最大可允許負荷時,所述減壓閥能夠移動為開啟狀態(tài)。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米掘伊車,其中,所述吊桿在第一方向和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上繞所述樞軸線樞轉,并且其中,所述減震器緩沖所述吊桿在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上的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鏟車,所述采掘鏟車進一步包括勺斗,所述勺斗被支撐以在所述細長構件的端部上樞轉運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采掘鏟車,所述采掘鏟車進一步包括提升滾筒,所述提升滾筒用于卷入或放出提升繩,所述提升繩在所述吊桿的第二端上延伸,并且被聯(lián)接至所述勺斗。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支撐構件偏壓所述吊桿,防止在第一方向上和第二方向上繞所述樞軸線的樞轉運動。
12.一種用于采掘鏟車的支撐構件,所述采掘鏟車包括基部和吊桿,所述基部具有第一部分和被支撐以繞旋轉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一部分旋轉的第二部分,所述吊桿具有以可樞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一端,所述支撐構件包括: 支柱,所述支柱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適于被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所述第二端適于被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以及 偏壓構件,所述偏壓構件用于偏壓所述吊桿,防止相對于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的樞轉運動,所述偏壓構件包括聯(lián)接至所述支柱的第一端和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的第二端。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支撐構件,其中,所述支柱的第二端適于在所述旋轉軸線的與所述吊桿的第一端相反的側上,被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支撐構件,其中,所述支柱是第一支柱,并且進一步包括第二支柱,所述第二支柱包括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的第一端,以及適于在所述旋轉軸線的與所述第一支柱的第二端相反的側上被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二部分的第二端,使得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跨越所述旋轉軸線。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支撐構件,其中,所述支撐構件的第一端包括狹槽,所述狹槽適于接收從所述吊桿向外延伸的銷,所述狹槽限定所述吊桿的樞轉運動的范圍。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支撐構件,其中,所述偏壓構件包括加壓流體缸,所述流體缸包括減壓閥,所述減壓閥響應于在所述吊桿上施加的力超過最大可允許負荷而開啟。
17.一種采掘鏟車,所述采掘鏟車包括: 基部,所述基部用于將所述鏟車支撐在支撐表面上; 吊桿,所述吊桿包括以可樞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一端和遠離所述基部布置的第二端,所述吊桿能夠繞靠近所述第一端橫向于所述吊桿延伸的吊桿樞軸線樞轉; 細長構件,所述細長構件以可移動的方式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所述細長構件能夠繞布置在所述吊桿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軸而樞轉;以及 支撐構件,所述支撐構件用于偏壓所述吊桿,防止繞所述吊桿樞軸線的樞轉運動,所述支撐構件在所述基部和所述吊桿之間延伸。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基部包括第一部分和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一部分繞旋轉軸線旋轉的第二部分,其中,所述吊桿在所述軸線的一側上被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并且所述支撐構件在所述軸線的與所述吊桿的第一端相反的側上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部分。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支撐構件包括一對支柱,其中,所述支柱被布置在所述旋轉軸線的相對側上,使得所述支柱跨越所述旋轉軸線。
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吊桿包括銷,所述銷在平行于所述吊桿樞軸線的方向上延伸,并且所述支撐構件包括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一端和連接至所述吊桿的第二端,所述第二端包括狹槽,所述狹槽用于接收所述銷,其中,所述吊桿繞所述吊桿樞軸線的旋轉使所述銷在所述狹槽內移動。
21.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支撐構件包括支柱和減震器,所述支柱具有聯(lián)接至所述基部的第一端和聯(lián)接至所述吊桿的第二端,所述減震器被聯(lián)接在所述支柱和所述吊桿之間。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減震器包括加壓流體缸,所述流體缸包括減壓閥,當在所述吊桿上施加的力超過最大可允許負荷時,所述減壓閥能夠移動為開啟狀態(tài)。
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吊桿在第一方向和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上繞所述樞軸線樞轉,并且其中,所述減震器緩沖所述吊桿在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上的運動。
24.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軸穿過所述吊桿橫向延伸,并且所述采掘鏟車進一步包括鞍塊,所述鞍塊以可旋轉的方式聯(lián)接至所述軸,所述鞍塊包括第一側、平行于所述第一側的第二側以及在所述第一側和所述第二側之間延伸的頂部。
25.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進一步包括勺斗,所述勺斗被支撐以在所述細長構件的端部上樞轉運動。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采掘鏟車,所述采掘鏟車進一步包括提升滾筒,以卷入或放出提升繩,所述提升繩在所述吊桿的第二端上延伸,并且被聯(lián)接至所述勺斗。
27.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吊桿包括靠近所述第一端的第一部分和靠近所述第二端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端相對于所述第一部分成角度取向。
28.根據權利要求2 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角度在約130和約140度之間。
2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軸限定所述細長構件樞轉的樞軸線,其中,所述吊桿限定從所述吊桿的第一端延伸至所述吊桿的第二端的縱向軸線,并且其中,基準線在所述樞軸線和所述吊桿樞軸線之間延伸,其中,所述基準線和所述縱向軸線之間的角度大于10度。
3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軸限定所述細長構件樞轉的樞軸線,其中,所述吊桿限定從所述吊桿的第一端延伸至所述吊桿的第二端的縱向軸線,所述吊桿的第一端和所述吊桿的第二端之間的距離限定吊桿長度,并且其中,所述樞軸線從所述縱向軸線偏移了垂直偏移距離,所述垂直偏移距離和所述吊桿長度的比率是約1:8至約1:4。
31.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掘鏟車,其中,所述支撐構件偏壓所述吊桿,防止在第一方向上和在第二方向上繞所述樞軸線的樞轉運動。
【文檔編號】E02F3/58GK203755363SQ201320587719
【公開日】2014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21日
【發(fā)明者】威廉·J·耶倫, 詹姆斯·M·胡齊克, 帕特里克·M·西弗森, 塞繆爾·F·霍沃思, 杰森·克努特 申請人:哈尼施費格爾技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