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消煙節(jié)油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消煙節(jié)油器是應用在小型拖拉機(如S195柴油機)上的一種消煙節(jié)油裝置。
目前我國小四輪拖拉機的社會飽有量以達到100萬臺以上。因為柴油機無最大限制裝置,因此當拖拉機加速超負荷時,柴油機嚴重冒黑煙和油耗猛烈增加,影響柴油機正常工作,同時使大氣污染非常嚴重。各生產廠家和研究部門對此非常關注,采取了各種不同的油量校正裝置,但都在解決上述問題的同時帶來了起動困難的問題。特別在北方冬季無法起動,至此都沒在實際生產中得到廣泛應用推廣。例如常州農機研究所研制的油量校正器(如圖3所示),盡管其結構上比其它油量校正器有所改變,但也不能有足夠大的起動行程來滿足柴油機的起動油量要求,而且起動彈簧和校正彈簧相互干涉,使起動油量不足。
本實用新形的任務是要提供一種能夠從根本上解決現(xiàn)有的油量校正器起動供油量不足而又實用的消煙節(jié)油裝置。
上述任務可通過如下方案完成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主要由本體、針閥、端蓋、聯(lián)接板、回位彈簧、校正彈簧、鎖緊螺母組成的消煙節(jié)油器,其特征是在本體(1)內的針閥(2)的一端裝有挺桿(5),挺桿(5)與拉扭(7)聯(lián)接,挺桿(5)上裝有回位彈簧(8)。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特征是拉扭(7)轉動一個角度可將挺桿(5)拉出一段行程,再旋轉拉扭(7)可在回位彈簧(8)的作用下回到初始位置。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概括起來是由校正機構、本體機構和起動機構三部分組成。校正機構由針閥(2)、校正彈簧(9)組成,本體機構由主體(1)、聯(lián)接板(3)、端蓋(6)、鎖緊螺母(4)組成,起動機構由挺桿(5)、回位彈簧(8)、拉扭(7)組成。當柴油機開始加負荷沿外特性工作時(如圖1所示),在柴油機調速力的作用下,針閥(2)壓縮校正彈簧(9)向左移動,使供油量增加至最大扭矩時,針閥(2)與挺桿(5)端面接觸,供油量不在增加。圖(2)所示的狀態(tài),是在起動時將起動拉扭(7)逆時針轉動約30°,然后將起動拉鈕(7)拉出一定拒離并旋轉90°左右,在回位彈簧作用下壓在端蓋上,針閥(2)在調速彈簧作用下,油量調節(jié)臂向右移動,移動的距離與起動拉扭(7)拉出的距離等同。使柴油機有足夠大的起動供油。起動拉扭(7)拉出的矩離視起動所需油量大小而定,如S195柴油機,起動拉出約(7)拉扭4mm就足以滿足其起動所需的供油量。
柴油機起動,旋轉起動拉扭在回位彈簧作用下又回到初始位置。
本實用新形所提供的方案,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由于所采用的回位彈簧和校正彈簧二者獨立工作,從而有效的解決了工作時相干涉問題,從根本上解決了其它類型油量校正器所不能克服的起動油量不足的問題。同時能夠降低柴油機突然加速和整個外特性上的排氣煙度和燃油耗,可滿足柴油機容易起動和最大扭矩的要求。
圖1為消煙節(jié)油器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消煙節(jié)油器在起動狀態(tài)下的示意圖圖3為現(xiàn)有油量校正器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本體,(2)針閥,(3)聯(lián)接板,(4)鎖緊螺母,(5)挺桿,(6)端蓋,(7)拉扭,(8)回位彈簧,(9)校正彈簧。
為了實施本實用新型,現(xiàn)僅舉一例說明。按圖1所示的結構,挺桿(5)總長取45.5毫米;頭部M4螺紋長度13.5毫米,桿長28毫米;回位彈簧(8)由65Mnφ1.0鋼絲制成,自由長度25毫米,螺距3.7毫米,中徑φ10毫米;起動拉扭總高12毫米,中心帶有M4螺紋通孔與挺桿(5)配合;端部有2毫米30°槽,與端蓋(6)配合;端蓋一端有M16×1螺紋,與機體配合;另一端有2毫米30°槽與起動拉扭(7)配合。工作時起動拉扭與端蓋2毫米30°槽旋緊,起動時旋開,拉出行程約4毫米。
權利要求1.一種主要由本體、針閥、端蓋、聯(lián)接板、回位彈簧、校正彈簧、鎖緊螺母組成的消煙節(jié)油器,其特征是在本體(1)內的針閥(2)的一端裝有挺桿(5),挺桿(5)與拉扭(7)聯(lián)接,挺桿(5)上裝有回位彈簧(8)。
2.根據(jù)權力要求1所述的消煙節(jié)油器,其特征是拉扭(7)轉動一個角度可將挺桿(5)拉出一段行程,再旋轉拉扭(7)可在回位彈簧(8)的作用下回到初始位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應用在小型拖拉機特別是S195柴油機上的消煙節(jié)油裝置,由于在本體內裝有與針閥同軸的可移動的挺桿,從而有效地克服了起動油量不足的問題,同時,能夠降低柴油機突然加速和整個外特性的排煙度和燃油耗,可滿足柴油機容易起動和最大扭矩的要求。此外,由于采用的回位彈簧和校正彈簧二者獨立工作,從而有效地解決了工作時相互干涉的問題。
文檔編號F02D11/02GK2039353SQ8821414
公開日1989年6月14日 申請日期1988年9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1988年9月20日
發(fā)明者孫成德, 王佐, 殷大興, 龐永才 申請人:吉林省動力機械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