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風力發(fā)電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今市場上出現(xiàn)眾多的風力發(fā)電裝置,但是市場上的風力發(fā)電裝置由于在技術上制作的不全面成為了廣大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所煩惱的事情,目前市場上的風力發(fā)產品普遍風能利用率低,每個風動裝置都有進風道和出風道,且螺旋式扇葉沒有設計出類似于阻力風道槽的結構,從而形成了風能利用率大幅度降低。本套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在上述問題所在的技術上做的十分成熟,方便廣大使用者使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包括固定鈕、螺旋式扇葉、旋轉主軸、蓄電池插槽、支撐桿、連接鉚釘、太陽能板安裝軸和耐腐蝕材料,所述固定鈕下方右側安裝有螺旋式扇葉,且螺旋式扇葉下方安裝有旋轉主軸,所述旋轉主軸左側下方安裝有固定圓盤,且固定圓盤右側下方安裝有蓄電池插槽,所述蓄電池插槽下方左側安裝有連接軸,且連接軸上方安裝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下方右側安裝有蓄電箱,且蓄電箱下方右側安裝有連接鉚釘,所述連接鉚釘下方安裝有主桿連接口,且主桿連接口下方左側安裝有太陽能板安裝軸,所述太陽能板安裝軸下方安裝有照明燈安裝口,且照明燈安裝口下方左側安裝有主桿,所述螺旋式扇葉左側下方安裝有小型阻風口,且小型阻風口右側安裝有耐腐蝕材料,所述耐腐蝕材料右側下方安裝有扇葉加厚口,且扇葉加厚口左側上方安裝有安裝槽。
優(yōu)選的,所述螺旋式扇葉共安裝有兩個,且螺旋式扇葉均勻安裝在旋轉主軸上方。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桿下方右側安裝有能量轉換器。
優(yōu)選的,所述能量轉換器的輸出端與蓄電箱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螺旋式扇葉左側安裝有阻力風道槽。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在螺旋式扇葉上安裝有阻力風道槽,阻力風道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對風的攔截,使得螺旋式扇葉在相同風速的環(huán)境下轉動的更快,從而提升了風力發(fā)電效率,通過在發(fā)電裝置上安裝有能量轉換器,能量轉換器從而能夠快速的將風力機械能轉換為電能,并將電能存儲在蓄電箱里,通過在主桿上安裝有太陽能板安裝軸,從而可以在主桿上進行太陽能板的安裝。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的螺旋式扇葉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鈕、2,螺旋式扇葉、3,旋轉主軸、4,固定圓盤、5,蓄電池插槽、6,連接軸、7,支撐桿、8,能量轉換器、9,蓄電箱、10,連接鉚釘、11,主桿連接口、12,太陽能板安裝軸、13,照明燈安裝口、14,主桿、15,阻力風道槽、16,小型阻風口、17,耐腐蝕材料、18,扇葉加厚口、19,安裝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包括固定鈕1、螺旋式扇葉2、旋轉主軸3、蓄電池插槽5、支撐桿7、連接鉚釘10、太陽能板安裝軸12和耐腐蝕材料17,固定鈕1下方右側安裝有螺旋式扇葉2,且螺旋式扇葉2下方安裝有旋轉主軸3,旋轉主軸3左側下方安裝有固定圓盤4,且固定圓盤4右側下方安裝有蓄電池插槽5,蓄電池插槽5下方左側安裝有連接軸6,且連接軸6上方安裝有支撐桿7,支撐桿7下方右側安裝有蓄電箱9,且蓄電箱9下方右側安裝有連接鉚釘10,連接鉚釘10下方安裝有主桿連接口11,且主桿連接口11下方左側安裝有太陽能板安裝軸12,太陽能板安裝軸12下方安裝有照明燈安裝口13,且照明燈安裝口13下方左側安裝有主桿14,螺旋式扇葉2左側下方安裝有小型阻風口16,且小型阻風口16右側安裝有耐腐蝕材料17,耐腐蝕材料17右側下方安裝有扇葉加厚口18,且扇葉加厚口18左側上方安裝有安裝槽19,螺旋式扇葉2共安裝有兩個,且螺旋式扇葉2均勻安裝在旋轉主軸3上方,支撐桿7下方右側安裝有能量轉換器8,能量轉換器8的輸出端與蓄電箱9的輸入端電性連接,螺旋式扇葉2左側安裝有阻力風道槽15。
工作原理:當使用一種螺旋形風力發(fā)電裝置時,使用者將風力發(fā)電裝置的主桿14固定在地面上,裝置上面的螺旋式扇葉2在風力帶動下進行旋轉,螺旋式扇葉2的旋轉帶動旋轉主軸3的轉動,能量轉換器8將旋轉主軸3的旋轉機械能轉化為電能存儲在蓄電箱9的內部,使用者通過外接裝置對蓄電池插槽5連接,可以將蓄電箱9內部的電能加以應用,由于在螺旋式扇葉2上設置有阻力風道槽15,從而使得螺旋式扇葉2對風能利用率大大增高。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