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防漏油底殼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用油底殼,具體說是一種防漏油底殼。
背景技術:
油底殼位于汽車車體的最底部,汽車發(fā)生托底的時候往往首先撞 擊油底殼。油底殼受到撞擊后很容易破裂造成潤滑油泄漏。此時如果 駕駛員沒有注意觀察,繼續(xù)開車行駛就會造成更大的機械故障。油底 殼破裂漏油的故障在汽車故障中很常見,此時即使發(fā)現故障,通常也 只能等待拖車救援。無法自行駕駛到維修點修理。為了保護油底殼, 通常的做法是加裝底殼鎧甲,即在車體的底部安裝一層防護鋼板,這 樣雖然起到了一定的保護作用,但同時也進一步降低了車體的離地間 隙,更容易發(fā)生托底現象,同時并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底殼破裂以后漏 油的現象。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防護作用、在受到撞擊破裂后 不會漏油的防漏油底殼。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防漏油底殼,包括殼體,殼體的上端帶有折邊, 折邊上帶有螺栓孔,在殼體的底部設置有放油口,其特征在于在殼 體的內側設置有彈性材料層,該彈性材料層的形狀與殼體相配合,彈 性材料層的上端帶有密封折邊,密封折邊位于折邊的上表面,在密封 折邊上、與折邊上的螺栓孔對應的位置上帶有通孔;在彈性材料層的 底部、與殼體的放油口對應的位置帶有放油孔,放油口和放油孔中固 定安裝有放油管,放油管位于殼體內部的外管壁與彈性材料層、殼體
固定連接;放油管位于殼體外部的內管壁上帶有內螺紋,并通過該內
螺紋安裝管塞。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該防漏油底殼采用兩層復合結構,徹底杜絕了油底殼因破裂而漏油的現象,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可用于現
有各種結構形式的油底殼。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防漏油底殼,在殼體1的上端帶有折邊11, 折邊11上帶有螺栓孔,用于將殼體1固定安裝在箱體上。在殼體1 的底部設置有放油口,用于更換如潤滑油的時候使用。在殼體l的內
側設置有彈性材料層2,彈性材料層2可以釆用耐油的橡膠、塑料等 彈性較好、又有一定強度、耐壓的材料制成。該彈性材料層2的形狀 與殼體1相配合,彈性材料層2的上端帶有密封折邊21,密封折邊 21位于折邊11的上表面,在密封折邊21上、與折邊11上的螺栓孔 對應的位置上帶有通孔;這樣,密封折邊21 —方面起到固定彈性材 料層2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起到密封墊的作用,防止殼體l和箱體結 合處漏油;在彈性材料層2的底部、與殼體1的放油口對應的位置帶 有放油孔,放油口和放油孔中固定安裝有放油管3,放油管3位于殼 體l內部的外管壁與彈性材料層2、殼體l固定連接,使連接處不漏 油即可。具體的固定連接方式可以有多種,例如可以再放油管3上帶 有鎖緊裝置,該鎖緊裝置可以采用能夠鎖緊并密封的卡簧結構,也可 以直接將放油管3的外壁與彈性材料層2或者殼體1粘接在一起。還 可以采用如附圖所示的螺母結構,即在放油管3的外外管壁上設置外 螺紋,并通過該外螺紋安裝固定螺母4;放油管3位于殼體1外部的 內管壁上帶有內螺紋,并通過該內螺紋安裝管塞5。
權利要求防漏油底殼,包括殼體(1),殼體(1)的上端帶有折邊(11),折邊(11)上帶有螺栓孔,在殼體(1)的底部設置有放油口,其特征在于在殼體(1)的內側設置有彈性材料層(2),該彈性材料層(2)的形狀與殼體(1)相配合,彈性材料層(2)的上端帶有密封折邊(21),密封折邊(21)位于折邊(11)的上表面,在密封折邊(21)上、與折邊(11)上的螺栓孔對應的位置上帶有通孔;在彈性材料層(2)的底部、與殼體(1)的放油口對應的位置帶有放油孔,放油口和放油孔中固定安裝有放油管(3),放油管(3)位于殼體(1)內部的外管壁與彈性材料層(2)、殼體(1)固定連接;放油管(3)位于殼體(1)外部的內管壁上帶有內螺紋,并通過該內螺紋安裝管塞(5)。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用油底殼,具體說是一種防漏油底殼。在殼體的上端帶有折邊,折邊上帶有螺栓孔,在殼體的底部設置有放油口,其特征在于在殼體的內側設置有彈性材料層,該彈性材料層的形狀與殼體相配合,彈性材料層的上端帶有密封折邊,密封折邊位于折邊的上表面,在密封折邊上、與折邊上的螺栓孔對應的位置上帶有通孔;在彈性材料層的底部、與殼體的放油口對應的位置帶有放油孔,放油口和放油孔中固定安裝有放油管,放油管位于殼體內部的外管壁與彈性材料層、殼體固定連接;放油管位于殼體外部的內管壁上帶有內螺紋,并通過該內螺紋安裝管塞。該防漏油底殼采用兩層復合結構,徹底杜絕了油底殼因破裂而漏油的現象,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可用于現有各種結構形式的油底殼。
文檔編號F01M11/00GK201386580SQ20092014880
公開日2010年1月20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4月8日
發(fā)明者松 陸 申請人:松 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