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煤化工領域,尤其是一種蘭炭廢水凈化裝置。
背景技術:
蘭炭廢水是煤制半焦產(chǎn)品及熄焦過程中產(chǎn)生的廢水,其COD、BOD、SS、酚、NH3-N、油等含量非常高,成分復雜多變。其中有機污染物以苯酚類化合物為主,占總有機物的一半以上,其次還包括多環(huán)芳香族化合物和含氮、氧、硫的雜環(huán)化合物等;無機污染物主要以氰化物、硫化物、銨鹽為主。蘭炭廢水是一種典型的難降解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難度很大。
蘭炭廢水含有大量乳化油,會對生化系統(tǒng)中的微生物造成危害,顯著降低生化處理效率。乳化焦油一旦破乳會形成黏稠狀固形物,在后續(xù)工序中堵塞管道,嚴重影響污水處理系統(tǒng)的運行效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蘭炭廢水凈化裝置。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蘭炭廢水凈化裝置,它包括除油罐和凈化器,除油罐包括除油罐殼體和內筒,在所述殼體內壁上部設有溢流集水槽,溢流集水槽通過除油罐排水管與凈化器相連,在所述除油罐內筒內部中間設有攪拌裝置,在內筒的外部設有導流管,導流管上設有和內筒相通的導流孔,在導流管底端與殼體之間設有固液分離區(qū),在所述殼體兩側分別設有和內筒相連的進水管和絮凝劑輸入管,殼體底部設有排污管;所述凈化器的底部為排水管;凈化器內部設有至少一個微生物反應器,所述微生物反應器包括同心的內筒和外筒,內筒和外筒的外表面均設有進水孔,內筒和外筒的空隙為微生物反應區(qū),外筒兩側分別連接輸氧管和輸液管。
所述內筒和外筒的高度相同。
所述內筒和外筒的材料為PVC、鋁合金或不銹鋼。
所述攪拌裝置包括攪拌軸和攪拌葉片,其中相鄰兩個攪拌葉片成90°夾角。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在對蘭炭廢水進行微生物處理之前采用絮凝劑和攪拌協(xié)同配的方式進行除油,能夠提高絮凝劑與廢水的混合效果,特別是攪拌葉片的設置能有效的通過污水和藥劑的紊流達到相互充分接觸反應,進一步提高藥劑的利用率;避免其對生化系統(tǒng)中的微生物造成危害,降低生化處理效率,保證影響污水處理系統(tǒng)的運行效果。
2.微生物反應器中內同和外筒的外表面均設有小孔,進出水方便,同時發(fā)生器可以充分節(jié)省空間,運行費用低,操作簡單;在微生物反應區(qū)中放入培養(yǎng)的枯草芽孢桿菌、產(chǎn)酸克雷伯氏菌,可以有效去除蘭炭廢水中的酚和氰化物,使出水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蘭炭廢水凈化裝置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其中1.溢流集水槽,2.導流孔,3.固液分離區(qū),4.進水管,5.除油罐殼體,6.攪拌軸,7.排污管,8.攪拌葉片,9.除油罐內筒,10.絮凝劑輸入管,11.除油罐排水管,12.輸氧管,13.凈化器,14.輸液管,15.微生物反應區(qū),16.微生物反應器內筒,17.凈化器進水孔,18.微生物反應器外筒,19.凈化器排水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如圖1所示,一種蘭炭廢水凈化裝置,它包括除油罐和凈化器13,除油罐包括除油罐殼體5和內筒9,在所述殼體5內壁上部設有溢流集水槽1,溢流集水槽1通過除油罐排水管11與凈化器13相連,在所述除油罐內筒9內部中間設有攪拌裝置,在內筒9的外部設有導流管,導流管上設有和內筒9相通的導流孔2,在導流管底端與殼體5之間設有固液分離區(qū)3,在所述殼體5兩側分別設有和內筒9相連的進水管4和絮凝劑輸入管10,殼體5底部設有排污管7;所述凈化器13的底部為排水管19;所述凈化器13內部設有至少一個微生物反應器,所述微生物反應器包括同心的內筒16和外筒18,內筒16和外筒18的外表面均設有進水孔17,內筒16和外筒18的空隙為微生物反應區(qū)15,外筒18兩側分別連接輸氧管12和輸液管14。
所述內筒16和外筒18的高度相同。
所述內筒16和外筒18的材料為PVC、鋁合金或不銹鋼。
所述攪拌裝置包括攪拌軸6和攪拌葉片8,其中相鄰兩個攪拌葉片8成90°夾角。
蘭炭廢水經(jīng)進水管4進入該實用新型的除油罐內筒9,絮凝劑通過絮凝劑輸入管10加入,利用攪拌裝置充分反應,通過導流管的導流孔2進入固液分離區(qū)3進行固液分離,凈水通過溢流集水槽1收集經(jīng)除油罐排水管11進入凈化器13,污泥通過排污管7排出,達到油水分離目的;油罐排水管11排出的廢水通過進水孔17進入微生物反應器,在微生物反應區(qū)15中放入培養(yǎng)的枯草芽孢桿菌、產(chǎn)酸克雷伯氏菌,可以有效去除蘭炭廢水中的酚和氰化物,經(jīng)過處理后的水從排水管19排出,進行后續(xù)的相關處理過程。
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即可做出的各種修改或變形仍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