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中藥材生產加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循環(huán)式中藥材烘干房。
背景技術:
一般傳統(tǒng)中藥材講究地道藥材,是指在一特定自然條件、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地域內所產的藥材,因生產較為集中,栽培技術、采收加工也都有一定的講究,以致較同種藥材在其他地區(qū)所產者品質佳、療效好。將熱能直接傳遞給物料,使物料的水分在筒體內不斷被蒸發(fā),入料口的引風裝置將大量的水分、濕氣流抽出,防止粉塵外排造成的二次污染;通過內螺旋攪拌、掃散、抄板,推進物料運動,完成整個烘干過程;中藥材烘干就是對中藥材進行脫水處理,并保持其原有成份,保持其藥用特性的加工程序。烘干是為了讓其可以長期保存。然而現(xiàn)有的中藥材烘干房烘干效率較低,而且烘干時對于操作的控制較差,烘干時產生的氣體會影響藥材的質量,因此我們需要一款新型的循環(huán)式中藥材烘干房,來滿足人們的需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循環(huán)式中藥材烘干房,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循環(huán)式中藥材烘干房,包括烘干房本體、軸流風機、加熱器、加熱室、出風口、排氣扇、高溫熱泵、水分儀、置物架、電子顯示屏、進風口、智能控制裝置,所述加熱室設置在烘干房本體的左端,所述加熱室的頂部設有電機,所述軸流風機連接在電機的下方,所述出風口設置在軸流風機的右側,所述加熱器設置在加熱室的內部,所述加熱室右側的底部設有鼓風機,所述進風口設置在鼓風機的右側,所述加熱室的右側設有烘干室,所述排氣扇設置在烘干室的頂部,所述高溫熱泵設置在排氣扇的下方,所述水分儀設置在高溫熱泵的右側,所述置物架設置在烘干室的內部,所述電子顯示屏設置在水分儀的右側,所述電子顯示屏的下方設有控制面板,所述智能控制裝置設置在控制面板的下方。
優(yōu)選的,所述加熱器設有2個。
優(yōu)選的,所述水分儀通過電線與電子顯示屏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鼓風機通過電線與智能控制裝置電性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yōu)點:該循環(huán)式中藥材烘干房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造價低,安全高效;軸流風機的設置能夠使熱風的循環(huán)更加快速,提高了烘干的效率;鼓風機能夠使進風速度更快;高溫熱泵的設置能夠產生穩(wěn)定的熱量,提高烘干的效果;水分儀的設置能夠準確檢測出藥材中的水分,能夠準確的對藥材進行烘干;電子顯示屏能夠顯示出藥材的水分含量,便于控制烘干的過程;智能控制裝置提高了操作的準確性,能夠及時的進行烘干的操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烘干房本體;2、軸流風機;3、加熱器;4、加熱室;5、鼓風機;6、電機;7、出風口;8、排氣扇;9、高溫熱泵;10、水分儀;11、置物架;12、電子顯示屏;13、控制面板;14、進風口;15、烘干室;16、智能控制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所示的一種循環(huán)式中藥材烘干房,包括烘干房本體1、軸流風機2、加熱器3、加熱室4、出風口7、排氣扇8、高溫熱泵9、水分儀10、置物架11、電子顯示屏12、進風口14、智能控制裝置16,所述加熱室4設置在烘干房本體1的左端,所述加熱室4的頂部設有電機6,所述軸流風機2連接在電機6的下方,所述出風口7設置在軸流風機2的右側,所述加熱器3設置在加熱室4的內部,所述加熱器3設有2個,所述加熱室4右側的底部設有鼓風機5,所述進風口14設置在鼓風機5的右側,所述加熱室4的右側設有烘干室15,所述排氣扇8設置在烘干室15的頂部,所述高溫熱泵9設置在排氣扇8的下方,所述水分儀10設置在高溫熱泵9的右側,所述置物架11設置在烘干室15的內部,所述電子顯示屏12設置在水分儀10的右側,所述水分儀10通過電線與電子顯示屏12電性連接,所述電子顯示屏12的下方設有控制面板13,所述智能控制裝置16設置在控制面板13的下方,所述鼓風機5通過電線與智能控制裝置16電性連接。
工作原理:該循環(huán)式中藥材烘干房在使用時,將藥材擺放在置物架11上,加熱室4進行產熱,電機6帶動軸流風機2使熱風進行流動,鼓風機5將加熱室4內的熱風通過進風口14吹到烘干室15內進行烘干,烘干室15內的高溫熱泵9進一步的進行烘干,水分儀10將中藥材內的水分檢測出并在電子顯示屏12上顯示,智能控制裝置16能夠對烘干的相關操作進行智能的控制,烘干結束后,排氣扇8將烘干產生的廢氣排放出來。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